公司公告☆ ◇301209 联合化学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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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20:12 │联合化学(301209):关于参股公司变更名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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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6:50 │联合化学(3012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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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02 │联合化学(30120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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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02 │联合化学(30120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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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27 │联合化学(30120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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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27 │联合化学(301209):关于2025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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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27 │联合化学(30120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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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27 │联合化学(301209):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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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27 │联合化学(301209):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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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23 │联合化学(30120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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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20:12│联合化学(301209):关于参股公司变更名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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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合化学”)基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把握国内精密光学行业和
半导体投影式曝光机行业的良好发展机遇、丰富公司业务类型以及持续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向卓光芮科技(上海)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卓光芮”)进行增资,以自有和自筹资金出资 12,000万元认购卓光芮 359.9991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占卓光芮
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19.3548%。同时,公司有权在本次增资认购款项到位后 6个月内,以增资方式继续向卓光芮投资不超过 12,000
万元,且该等投资按照卓光芮投资前整体估值不超过 7亿元进行定价。公司与卓光芮及其原有股东签署了《增资认购协议》和《股东
协议》,就公司向卓光芮本次增资事宜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增资认购协议〉 〈股东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卓光芮的通知,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卓光芮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公司名称进行了变更,并完成了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变更 原登记内容 变更后登记内容
事项
股东 高安、罡佰科技(上海)合伙企业(有 高安、芯聚裕(上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限合伙)、苏州启知致远投资合伙企 合伙)、苏州启知致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业(有限合伙)、芯苜科技(上海) 合伙)、芯苜科技(上海)合伙企业(有限
变更 原登记内容 变更后登记内容
事项
注册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高易天 合伙)、海南高易天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资金 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1500万元 1859.9991 万元
公司 高安 成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高安、张建新、
名字 卓光芮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程蕾丽、申慧锋、马承志
法定 高安(董事) 上海米莱芯程半导体有限公司
代表 20 年 高安(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人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不约定期限
营业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
期限 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 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技术服
经营 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范围 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 ;电子产品销 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
售;专用设备修理 ;电子专用材料研 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
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 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材料
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 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开展经营活动)
三、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米莱芯程半导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0MAEX4G980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高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1859.9991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5年3月7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备查文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13bafc2d-4dd9-4cb7-8b6b-33246f589c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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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6:50│联合化学(30120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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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5
日)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 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不存在
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具体情况请关注届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cdaaa54c-9a59-4d3b-ba0a-cc7a047699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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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02│联合化学(30120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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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化学(30120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9ba57cd1-da64-492c-b053-18e9ae8921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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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02│联合化学(30120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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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化学(30120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f1ff99af-a580-4355-895b-16fd3ef415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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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27│联合化学(30120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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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化学(30120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7fcdf9ce-f680-40e7-a565-88020899d6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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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27│联合化学(301209):关于2025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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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2025年1
-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6号)同意注册,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95元,募集资金总额 29,900.
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4,068.0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831.98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 000040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本报告期内,收到存款利息收入 2,093,708.13 元。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39,854,618.16元。具体明
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 29,900.00
减:发行费用 4,068.02
募集资金净额 25,831.98
减:置换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29.61
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 3,246.69
手续费 0.01
加:利息收入 1,220.43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3,776.09
加:2025年 1-6月利息收入 209.37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 23,985.46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2021 年 3月 1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
案》,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 2022年 9月 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
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2年 9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在齐鲁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存放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银行账户为:12653000000654087)
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23年 6月转出募集资金后已将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对
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公司于 2023年 6月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共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 1-6月份,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及余额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 86622004101421001134 募集资金结算 214,963,023.03
口支行 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 635403571 募集资金结算 24,891,595.13
台分行 账户
合计 239,854,618.1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0a61a58c-77b0-47ff-827b-c76e106138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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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27│联合化学(30120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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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化学(30120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e5597954-70fb-423a-881d-3366d4f53b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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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27│联合化学(301209):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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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
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特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
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和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
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需要,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现金分红;
4、积极回报投资者,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兼顾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持续良好发展。
三、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利润分配方式应结合公司利润实现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股本规模进行决定。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者出现其他需满足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该进行现金分配,在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金分配: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四)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资产
负债率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拟定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
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利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4、如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调整机制
公司应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分红规划,根据公司现状以及总结之前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规划所列各
项因素,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予以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环境变化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而需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
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以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由董事会在研究论
证后拟定新的利润分配政策,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得违反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
本规划的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本规划制定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就上市公司分红条款进行修改且与本规划不尽相同的,公司分红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b4ff75ae-6c71-43ff-9d3c-45a7ef261e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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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27│联合化学(301209):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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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联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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