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10 金杨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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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金杨股份(3012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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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很荣幸能够作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进行述职,本人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职责,
此外,在遵守法律底线的同时,谨守《公司章程》,切实维护好公司和股民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具有专业的审计素养,拥有注册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证,是无锡市审计事务所财务审计部、资产评估部部门主任,现为多家
会计事务所合伙人。目前担任三家公司的独立董事,主要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无锡市金
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在任职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履行勤勉、忠诚义务,从专业角度对议案进行科学、客观决策,并未
有徇私的情况出现。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五次董事会、二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并未出现缺席及迟到现象。本着认真
参与,积极倾听,审慎表决的态度,本人会提前了解议案实施背景与目的,在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提出专业分析与见解,在会议后
与管理层保持联系,关注决策落地情况。在充分了解决策实施意义的基础上,本人对股东会及董事会所有决策持赞同态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
2023年,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对公司的重要事项及定期告进行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
023年三季度报告》。以其中一次为例,会议对 2022年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充分了解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与必
要性,关联交易作价的公允性,设有专人对该次会议内容进行记录,确保会议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2023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加了第二届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其他履职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间,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财务情况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所在,定期与审计人员
进行交流与沟通,建议相关人员不断加强审计素养,并就公司财务进行了有效探讨与交流,维护了审计的客观与公正。
2、关注与会计事务所沟通情况
定期与公司聘请的会计事务所进行交流,听取专业意见,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为公司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并未出现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间,并无相关情况出现。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审核定期报告中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财务事项进行
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此外,在公司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上年度的财务决算及本年度预算提出自己的专业见解。
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间,公司于 2023年 4月 25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续聘容诚
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会计事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
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未出现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出现人员变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度期间,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情况的议
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有效核实,本人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同业薪资发放标准认为该薪酬发放制度是公平、合
理的。本人认为公平的薪资制度能进一步发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创造性与领导性从而引领公司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3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奉行忠实、勤勉义务,在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前
提下发表意见与决策,定期与管理层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发展动向,努力提升公司合规水平。此外,本人将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
水准,持续学习相关机构下发的文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维护好公司及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朱敏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3b605429-5c5d-4b8a-9e29-a714020cad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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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金杨股份(3012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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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2023 年度工作中,本人作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 2023 年度的各项会议,秉持勤勉、忠诚的工作态度,发挥好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以专业的角度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解决
问题,切实维护好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邱新平,男,196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至今历任清华大学博士后,清
华大学教师,现任清华大学教师,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创鸿力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鹏骐瑞特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 2018年 7月至今。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奉公守法、勤勉尽责,从不虚假陈述,也不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
件履行职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审慎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期
间,本人均积极参与并独立发表意见,经审慎思考,对会议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票情形出现。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积极组织并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第二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积极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并就公司客观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 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
第二届第二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上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表示赞成。
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其他履职情况
1、关注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从生产经营、风险特点、战略经营等多方面对公司开展调查,比较同业风险点对公司进行查漏补缺。不仅如
此,还多次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对员工技术进行优化指导,实时关注外部市场变化及网络、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有针对性地对
公司发展提出科学有效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2、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想法,积极邀请中小股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
便更好地完善公司的经营策略和管理制度。
3、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委员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
性和完整性,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提出疑问并在审计会议上参与讨论表决,关注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好中小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经营合法合规,帮助公司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企业形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间,并无相关情况出现。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3年半年报告及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上述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间,公司于 2023年 4月 25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续聘容诚
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会计事务所拥有专业的审计水准与素养,能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有效披
露,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在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前对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进行了解,考察。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在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上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认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
运作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
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
董事、监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7ba456c2-dea9-4866-9916-b8f61d1c5b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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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金杨股份(3012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尚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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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2023年度作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履行义务,本着对公司负责、对中小股
东尽心的工作态度认真勤勉地行使职责,力求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尚虎,男,1980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至今历任江苏省赣榆县公证处副主任,江
苏省江阴市公证处部长,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盈科(江阴)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盈科(江阴)律师事务所律师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 2022年 3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也未在关联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5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任期内召开
的所有会议,认真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审议、表决权,未出现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召开的所有会议均符合法律规定,做到了事前通知、事中按时召开,事后及时披露的要求,重
大经营决策和其他事项也均遵守了合法合规的审批标准。会议期间,本人仔细研读会议材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
充分尊重公司客观经营情况并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有效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积极行使职权,在 2023年 4月 20日召开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会议上,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第二届第三次、第四次和第五次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三季度报
告》。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了第二届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
。
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其他履职情况
1、关注内部审计状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各项经营动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稳定联系,定期听取机构内部审计情况,仔细阅读审计报
表,多次到现场与机构人员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内部财务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发展状况。
2、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会积极参与公司的每一项会议,并仔细审核会议的流程及内容,谨慎行使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
及表决权从不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利益。本人结合公司实际召开会议的情况认为,公司召开会议的流程均合法合规,重大经营项目尤其
是事关股民重大利益的决策也均履行了审议与披露义务,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民的合法权益。
3、关注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实地勘察与检查中发现,公司配合度高,不仅主动提供相关材料还善于接纳有益建议,对提出的疑问也能及时回复,不定
期邀请本人到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不存在阻碍、隐瞒公司真实情况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及承诺豁免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并无收购相关决策。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按时编写年报并在官方指定网站进行披露,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近三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完整且有效,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近年来财务经营
发展情况,此外,议案通过流程符合程序合法、内容合规的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五)聘用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间,公司于 2023年 4月 25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续聘容诚
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会计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出现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 4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情况
的议案》,确认了公司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本人对此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薪酬发放体系科学且
合理,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客观、独立谨慎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兢兢业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履
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计划,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提高公司的治理与发展水平,切实履行了维护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特此报告,谢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9a8c9d6d-6a68-41e0-a15f-f5ba68f607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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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00:00│金杨股份(301210):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杨股份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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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杨股份(301210)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庆坡 联系电话:0755-82825447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文坛 联系电话:0755-8168276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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