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10 金杨股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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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6:14 │金杨股份(301210):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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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6:14 │金杨股份(301210):发行前部分股份上市流程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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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7:17 │金杨股份(301210):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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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6:54 │金杨股份(301210):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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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6:54 │金杨股份(301210):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杨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
│ │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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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金杨股份(301210):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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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金杨股份(301210):国投证券关于金杨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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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金杨股份(301210):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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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金杨股份(301210):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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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 │金杨股份(301210):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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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6:14│金杨股份(301210):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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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5eff7a7f-6ae4-48d2-b574-7a755a5086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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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6:14│金杨股份(301210):发行前部分股份上市流程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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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发行前部分股份上市流程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37666fdf-e333-46db-a630-4b3bfcbfd8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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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7:17│金杨股份(301210):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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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1/f1fb5744-49db-4d84-818f-60b76ddd1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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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6:54│金杨股份(301210):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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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 8日 9:15—15: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建林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张马桥路 168 号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1人,代表股份 55,238,7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915%。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51,637,3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2.6239%
。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55人,代表股份 3,601,42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67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计 156人,代表股份 4,051,42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134%。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45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5457%
。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55 人,代表股份3,601,42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677%
。
3.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128,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1%;反对 1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12%;弃权 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1,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50%;反对 10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5%;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8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之玥律师、钱晓波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93903ae1-aa03-498c-bd15-9ad98a0238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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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16:54│金杨股份(301210):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杨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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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杨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9/d85d6580-6bec-431a-b183-ef597f4294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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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金杨股份(301210):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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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召开 20
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8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 8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张马桥路 168 号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具体如下:
提 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码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 累 积 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均属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11月 7日,上午 9:00 - 11:30,下午 13:00 - 16: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
4年 11月 7日 17:00 之前寄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214117),传真号码:0510-88756729;如通过信
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
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 A 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还应同时持有授
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深圳 A股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邮件、信函
或传真到公司;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
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浩、姚云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10-88756729
联系传真:0510-88756729
联系邮箱:dshbgs@wx-jy.com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张马桥路 168号
邮政编码:214117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41aef641-51ba-4074-a0ee-99e17f59c8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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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金杨股份(301210):国投证券关于金杨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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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杨股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杨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1.4089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7.88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3,143,471.3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827,630.7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076,315,840.5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14Z0007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
至2024年6月30日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完成进度
1 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专 56,826.45 41,831.25 73.61%
用材料研发制造及新建厂房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8,984.44 99.83%
合计 65,826.45 50,815.69 77.20%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
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1 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池专用材料研发制造及
新建厂房项目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如下:1、作为一种新兴的锂电池技术路径,大圆柱电池从前期开发、工艺验证到产能建设和规模
化市场应用需要锂电池上下游产业链共同推动,需要较长的时间,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延缓了大圆柱电池精密结构件的资本开支,目前
已投入相关设备主要用于下游客户前期送样开发和小批量供应;2、募投项目中部分小圆柱电池钢壳生产线未采用集中落料工艺方案
,后续将根据客户需求规格和订单量增加集中落料设备购置。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审慎研究
决定将上述项目的建设周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从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由于在项目后续具体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
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从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
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杨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和投资用途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f884f58a-1aa8-4b4b-9666-519f7c13b1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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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金杨股份(30121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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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be2d23b5-cc11-44d9-8e42-95a8584d13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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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金杨股份(301210):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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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各
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10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华剑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
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未来资本开支等因素,与公
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于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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