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10 金杨精密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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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27 │金杨股份(301210):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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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58 │金杨股份(301210):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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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1:44 │金杨股份(301210):关于金杨股份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
│ │问题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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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44 │金杨股份(301210):关于金杨股份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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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44 │金杨股份(301210):金杨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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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44 │金杨股份(30121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
│ │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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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44 │金杨股份(301210):国信证券关于金杨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保荐书(修│
│ │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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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44 │金杨股份(301210):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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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44 │金杨股份(301210):国信证券关于金杨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修│
│ │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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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7:44 │金杨股份(301210):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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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27│金杨股份(301210):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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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公司中文名称已由“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英文名称由“Wuxi JinYang New MaterialsCo.,Ltd.”变更为“Wuxi Jinyang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Co., Ltd.”;2、公司证
券简称由“金杨股份”变更为:“金杨精密”,启用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日;
3、公司证券代码“301210”保持不变。
一、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5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日、2025
年 11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在无锡市数据局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手
续和《公司章程》的备案,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名称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金杨股份 金杨精密
英文名称 Wuxi JinYang New Materials Wuxi Jinyang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Co.,
Co.,Ltd. Ltd.
证券代码 301210(不变)
二、公司名称(含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为更好反映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和产品技术特性,提高辨识度,体现公司以制造业为本的企业精神,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公司将名称由“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无锡金杨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金杨股份”变更为“金
杨精密”。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自 2025 年 12月 2 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金杨股份”
变更为“金杨精密”。公司证券代码“301210”保持不变。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变更公司全称报备、变更证券简称申请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34a65fa0-f72b-424a-9e91-788f1d8bfa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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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58│金杨股份(301210):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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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614,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2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12 月 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2 月 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 12 月 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862 杨建林
2 03*****181 华月清
3 08*****013 无锡市木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550 无锡市木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3*****304 杨浩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1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12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
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41.01 元/股。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同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张马桥路 168 号
咨询联系人:姚云
咨询电话:0510-88756729
传真电话:0510-88756729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becb88a3-10a4-489e-8ce6-ec3e033df3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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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1:44│金杨股份(301210):关于金杨股份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
│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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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关于金杨股份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5f3a4eb9-7717-4ee9-96bd-01c651239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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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44│金杨股份(301210):关于金杨股份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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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关于金杨股份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bd56c0d7-bbe7-466c-aa91-611026293a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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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44│金杨股份(301210):金杨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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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金杨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4b29c0be-8e57-4420-8602-920df04e3f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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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44│金杨股份(301210):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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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
的《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57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
件内容进行了更新。现根据相关要求对上述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和更新后的申请文件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3a00ff1d-0ea6-4e47-a5aa-532ae55327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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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44│金杨股份(301210):国信证券关于金杨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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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国信证券关于金杨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763b1d00-696d-4824-aa6d-4313561655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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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44│金杨股份(301210):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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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bbb261b6-0002-4f89-ae8f-c5eabdeb64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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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20:44│金杨股份(301210):国信证券关于金杨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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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国信证券关于金杨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522d624f-eac5-4039-8d88-39f4865873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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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7:44│金杨股份(301210):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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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市金杨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
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贵公司就有关事实所作的陈述和说明。
贵公司已向本所承诺,贵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
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于 2025 年 11 月 6日刊载了《无锡市金杨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
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
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二)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并由贵公司董事长杨建林主持。
(三)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
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 9:15-15:00。
(四)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会议公告所载一致。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
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公告,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贵公司股份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二)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1,775,9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239%。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贵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
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 7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193,7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5%。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7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2,969,67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654%。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除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贵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 74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1,819,262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73%。
(三)除上述贵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其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全
部结束后,公司股东代表以及本所律师按《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
网络投票按照会议公告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
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次股东
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具体结果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2,951,6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753%;反对 1
0,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38%;弃权 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01,2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0106%;
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552%;弃权 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4342%。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eb32c49f-0f8d-4f95-a3ee-4d818b8e5a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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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7:44│金杨股份(301210):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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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月 24日(星期一)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月 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2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24日 9:15—15: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建林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张马桥路 168 号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人,代表股份 72,969,6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6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 71,775,9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2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 1,193,7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15%。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4人,代表股份 1,819,2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62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3人,代表股份 1,193,7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15%。
3.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51,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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