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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11(亨迪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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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11 亨迪药业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30 15:42 │亨迪药业(301211):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 │2026-06-18 16:28 │亨迪药业(30121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8 16:28 │亨迪药业(3012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 │ │责人的公告 │ ├─────────┼──────────────────────────────────────────────┤ │2026-06-17 20:27 │亨迪药业(301211):亨迪药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7 20:27 │亨迪药业(301211):关于选举第三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6-06-17 20:27 │亨迪药业(301211):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 ├─────────┼──────────────────────────────────────────────┤ │2026-06-17 20:27 │亨迪药业(301211):亨迪药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03 16:47 │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 │2026-06-01 17:13 │亨迪药业(301211):亨迪药业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01 17:09 │亨迪药业(30121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 │ │诺函(孙宇辉) │ └─────────┴──────────────────────────────────────────────┘ ─────────┬──────────────────────────────────────────────── 2026-06-30 15:42│亨迪药业(301211):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亨迪药业(301211):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708ae2f-c8ee-4ab9-a65f-00032b7e1ae1.PDF ─────────┬──────────────────────────────────────────────── 2026-06-18 16:28│亨迪药业(30121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至全 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7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8 人,实际参会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程志刚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程志刚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 监、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 董事程志刚为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同意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 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程志刚、孙宇辉、徐浩林,主任委员为程志刚; (2)提名委员会成员:孙宇辉、何贵华、朱晓兵,主任委员为孙宇辉; (3)审计委员会成员:何贵华、齐子鹏、王建民,主任委员为何贵华;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齐子鹏、孙宇辉、陈吉人,主任委员为齐子鹏。 以上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会董事职务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梁群为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春丽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葵莉、黄正华、朱卫华、官 倩倩、高健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代旭勇为公司总工程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同意聘任高健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 监、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梁群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聘任杨春丽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聘任张葵莉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聘任朱卫华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聘任黄正华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聘任官倩倩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聘任代旭勇为公司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聘任高健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后,同意聘任易廷浩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 监、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同意聘任程婷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 监、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并审核,同意聘任陈吉人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 监、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 董事陈吉人为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9be4b8b8-a1b9-4919-928f-97f90775f769.PDF ─────────┬──────────────────────────────────────────────── 2026-06-18 16:28│亨迪药业(3012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 │的公告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7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及选举董事长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程志刚先生、朱晓兵先生、王建民先生、徐浩林先生、陈吉人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孙宇辉先生、齐子鹏先生、何贵华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二)选举董事长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程志刚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长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成员:程志刚、孙宇辉、徐浩林,主任委员为程志刚(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成员:孙宇辉、何贵华、朱晓兵,主任委员为孙宇辉(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成员:何贵华、齐子鹏、王建民,主任委员为何贵华(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齐子鹏、孙宇辉、陈吉人,主任委员为齐子鹏(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由独立 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何贵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相关议案,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总经理:梁群先生 2、常务副总经理:杨春丽女士 3、副总经理:张葵莉女士、朱卫华先生、黄正华先生、官倩倩女士 、高健先生(非分管经营业务) 4、总工程师:代旭勇先生 5、财务总监:易廷浩先生 6、董事会秘书:高健先生 7、证券事务代表:程婷女士 8、内部审计负责人:陈吉人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其中,聘任财务总监和内部审计负责人事项同时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中,高健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 业知识与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姓名:高健 电话:0724-2223303 传真:0724-2211900 邮箱:gaojian@biocause.net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杨湾路 122 号 2、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姓名:程婷 电话:0724-2223339 传真:0724-2211900 邮箱:chengting@biocause.net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杨湾路 122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6c48000d-0eec-4c5c-a3f8-217917a255e6.PDF ─────────┬──────────────────────────────────────────────── 2026-06-17 20:27│亨迪药业(301211):亨迪药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委派本律 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出席公司二○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 年 6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公司已于 2026 年 6月 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出了《湖北 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 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 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超过 15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7 日 14 时在湖北省荆门市杨湾路 122号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 公司董事长程志刚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6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7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11日。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6,855,152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66.296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截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通知召开时,没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83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6,855,1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2967%。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8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4,801,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282%。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议通知审议的提案为: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上述提案已于 2026年 6月 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 告。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 1,107,420,608份,当选非独 立董事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份数为 138,427,576份。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表决选举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表决权份数 获得中小股东的表决权份数 表决结果 程志刚 276,426,567 44,372,567 当选 朱晓兵 276,426,565 44,372,565 当选 王建民 276,426,064 44,372,064 当选 徐浩林 276,482,567 44,428,567 当选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 830,565,456份,当选独立董事 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份数为138,427,576份。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表决选举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表决权份数 获得中小股东的表决权份数 表决结果 孙宇辉 276,468,565 44,414,565 当选 齐子鹏 276,426,154 44,372,154 当选 何贵华 276,419,567 44,365,567 当选 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6,630,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0%;反对 217,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6%;弃权 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44,576,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95%;反对 2 17,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59%;弃权 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二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bc6006df-0d32-4579-b797-26602c0c9bfe.PDF ─────────┬──────────────────────────────────────────────── 2026-06-17 20:27│亨迪药业(301211):关于选举第三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7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 同意选举陈吉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陈吉人先生将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 的其他四名非独立董事以及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职工代表董事陈吉人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 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3aa0b699-b9c8-4ef1-9b52-cf5e3555ca4e.PDF ─────────┬──────────────────────────────────────────────── 2026-06-17 20:27│亨迪药业(301211):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7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程志刚先生、王建民先生、徐浩林先生 独立董事:孙宇辉先生、齐子鹏先生、何贵华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数量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项光亚先生、姚克先生、俞俊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公司董事会下设各 专门委员会职务。杨春丽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仍在公司继续担任高管。黄雪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且 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项光亚先生、姚克先生、俞俊利先生、黄雪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春 丽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97,732股,杨春丽女士离任后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项光亚先生、姚克先生、俞俊利先生、黄雪强先生、杨春丽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 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项光亚先生、姚克先生、俞俊利先生、黄雪强先生、杨春丽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15b79ddb-f407-44df-8496-9abc15884cc6.PDF ─────────┬──────────────────────────────────────────────── 2026-06-17 20:27│亨迪药业(301211):亨迪药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杨湾路 122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程志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83 人,代表股份 276,855,1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96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83 人,代表股份 276,855,15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967%。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80 人,代表股份44,801,1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7282%。其中现场出席 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0 人,代表股份 44,801,1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7282%。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本 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 1,107,420,608 份,当选非 独立董事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份数为 138,427,576 份。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表决选举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获得的表决权份数 获得中小股东的表决权份数 表决结果 程志刚 276,426,567 44,372,567 当选 朱晓兵 276,426,565 44,372,565 当选 王建民 276,426,064 44,372,064 当选 徐浩林 276,482,567 44,428,567 当选 2.00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 830,565,456 份,当选独立董 事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份数为 138,427,576 份。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表决选举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获得的表决权份数 获得中小股东的表决权份数 表决结果 孙宇辉 276,468,565 44,414,565 当选 齐子鹏 276,426,154 44,372,154 当选 何贵华 276,419,567 44,365,567 当选 3.00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630,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0%;反对 217,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86%;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76,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95%;反对 217,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59%;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答邦彪、彭磊、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6092eaf6-29dc-47dd-892b-cee17cc86cca.PDF ─────────┬──────────────────────────────────────────────── 2026-06-03 16:47│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 4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总 股本 417,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5,056,000.00 元(含 税)。本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份额不变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7,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 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53 上海勇达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勇达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益谦、股东刘天超、刘雯超、刘妍超、刘思超、雷小艳、荆门市倍康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荆门市宁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若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前述价格 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3.86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杨湾路 122 号公司 4楼 2、咨询联系人:程婷 3、咨询电话:0724-2223339,传真:0724-221190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cfbd8fbc-a9df-43d5-b2c4-c2d57d738f95.PDF ─────────┬──────────────────────────────────────────────── 2026-06-01 17:13│亨迪药业(301211):亨迪药业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杨湾路 122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4)人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提名程志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 1.02 提名朱晓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 1.03 提名王建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 1.04 提名徐浩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提名孙宇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候选人 2.02 提名齐子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候选人 2.03 提名何贵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候选人 3.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3、提案 1.00、2.00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 4人,独立董事 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其中提案 2.00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 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11 日,下午 14: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婷 联系电话:0724-2223339 联系传真:0724-2211900 电子邮箱:heilen@biocause.net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杨湾路 122 号 邮政编码:448000 5、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6、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 3《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 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4802a142-ada4-4f58-953e-ed8be178a1fe.PDF ─────────┬──────────────────────────────────────────────── 2026-06-01 17:09│亨迪药业(30121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孙宇辉) ─────────┴──────────────────────────────────────────────── 经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本人孙宇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董 事会决议公告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有鉴于此,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孙宇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8ecb51f1-8138-4ac8-ba2a-861742ea319d.PDF ─────────┬──────────────────────────────────────────────── 2026-06-01 17:09│亨迪药业(30121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齐子鹏) ─────────┴──────────────────────────────────────────────── 经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本人齐子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董 事会决议公告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有鉴于此,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齐子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a254244-bc2c-4c70-bcb2-52e8e6564404.PDF ─────────┬──────────────────────────────────────────────── 2026-06-01 17:09│亨迪药业(30121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何贵华) ─────────┴──────────────────────────────────────────────── 经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本人何贵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董 事会决议公告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有鉴于此,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何贵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8d6f6d78-2062-4d8b-90e4-59a7916e7455.PDF ─────────┬──────────────────────────────────────────────── 2026-06-01 17:07│亨迪药业(30121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贵华) ─────────┴──────────────────────────────────────────────── 亨迪药业(30121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贵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e65f486-e904-4595-9478-934290ad110e.PDF ─────────┬──────────────────────────────────────────────── 2026-06-01 17:07│亨迪药业(30121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宇辉) ─────────┴──────────────────────────────────────────────── 亨迪药业(30121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宇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c7e1e74a-d7ea-4e81-823f-ca90e35a75f1.PDF ─────────┬──────────────────────────────────────────────── 2026-06-01 17:07│亨迪药业(30121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2026 年度)》。 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两个方案都是至新的薪 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报酬采取固定津贴方式,按月发放,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能力、履职情况以及胜任能力,确定为8.40 万元/年(税前)。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公司据实报销。 2、未在公司全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 及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公司据实报销。 3、在公司全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职务岗位以及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酬金。薪酬的具体标准 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年度经营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业绩贡献等情况核定与发放。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董事按其实际任期发放董事酬金,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实 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薪酬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826bcd49-f4d9-4ee1-9631-c66db8c7382a.PDF ─────────┬──────────────────────────────────────────────── 2026-06-01 17:07│亨迪药业(30121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何贵华) ─────────┴──────────────────────────────────────────────── 亨迪药业(30121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何贵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d665e895-0e9b-4124-9dd1-7922b9d7ba44.PDF ─────────┬──────────────────────────────────────────────── 2026-06-01 17:07│亨迪药业(30121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齐子鹏) ─────────┴──────────────────────────────────────────────── 亨迪药业(30121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齐子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95ea06ce-d541-4517-b1f9-ad5bf6877ddd.PDF ─────────┬──────────────────────────────────────────────── 2026-06-01 17:07│亨迪药业(30121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齐子鹏) ─────────┴──────────────────────────────────────────────── 亨迪药业(30121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齐子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2cef896-d92f-400c-bfbb-a301ce422266.PDF ─────────┬──────────────────────────────────────────────── 2026-06-01 17:07│亨迪药业(30121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宇辉) ─────────┴──────────────────────────────────────────────── 亨迪药业(30121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宇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cbc77e0f-ca68-41c9-b4df-4313a3d8a7cb.PDF ─────────┬──────────────────────────────────────────────── 2026-06-01 17:07│亨迪药业(3012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程志刚先生、朱晓兵先生、王建民先生、徐浩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同意提名孙宇辉先生、何贵华先生、齐子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其中何贵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 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宇辉先生、何贵华先生、齐子鹏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经书面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期独 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拟任董事中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拟 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 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 举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 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cee12dd4-3148-442d-ae09-c5be62f0dc98.PDF ─────────┬──────────────────────────────────────────────── 2026-06-01 17:06│亨迪药业(30121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至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 月 1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8人,实际参会董事 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程志刚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现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程志刚先生、朱晓兵先生、王建民先生、徐浩林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相关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程志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 董事程志刚为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1.02、提名朱晓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 董事朱晓兵为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1.03、提名王建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4、提名徐浩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现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宇辉先生、齐子鹏先生、何贵华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相关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孙宇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提名齐子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3、提名何贵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宇辉先生、齐子鹏先生、何贵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 并按期取得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 行分项投票表决。 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8票。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55b148ab-c2c9-484d-91d8-aa4ffb128226.PDF ─────────┬──────────────────────────────────────────────── 2026-05-07 15:42│亨迪药业(301211):关于公司通过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GMP认证的公告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至2025 年 11 月 28 日接受了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 (以下简称“巴西 ANVISA”)官方的现场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认证范围为化学原料药:右旋布洛芬。 近日,公司收到巴西 ANVISA 核准签发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GMP 认证相关信息 企业名称: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杨湾路 122 号 认证编号:0511556/24-1 认证范围:化学原料药:右旋布洛芬 决议日期:2026 年 4月 17 日 有效期限:2028 年 4月 22 日 发证机关: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巴西是南美洲最大的国家,本次公司右旋布洛芬原料药顺利通过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的 GMP 认证,为公司产品成功进入巴西市 场创造了条件,对其进一步拓展巴西市场和其他国际市场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国际原料药业务易受国家政策、海外市场环境变化、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e59ec691-59cf-49a0-96a7-a68a3f8d3fca.PDF ─────────┬──────────────────────────────────────────────── 2026-04-28 16:26│亨迪药业(301211):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公告 ─────────┴──────────────────────────────────────────────── 亨迪药业(301211):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fce3984-1516-4955-9b7c-e0072c7d3c5e.PDF ─────────┬──────────────────────────────────────────────── 2026-04-22 16:16│亨迪药业(3012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亨迪药业(30121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604c3d0-0cc4-4794-b195-9283b5437c71.PDF ─────────┬──────────────────────────────────────────────── 2026-04-22 16:16│亨迪药业(30121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5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至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程志刚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bab465c-0b64-43bc-83a1-c45fb65b19d7.PDF ─────────┬──────────────────────────────────────────────── 2026-04-21 16:46│亨迪药业(301211):亨迪药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杨湾路 122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程志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05 人,代表股份 296,086,4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019%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05 人,代表股份 296,086,45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01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02 人,代表股份64,032,4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3334%。其中现场出 席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2 人,代表股份 64,032, 4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3334%。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本 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900,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1%;反对 170,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74%;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846,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93%;反对 170,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6%;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900,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1%;反对 170,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74%;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846,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93%;反对 170,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6%;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900,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1%;反对 170,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74%;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846,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93%;反对 170,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6%;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877,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5%;反对 192,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51%;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823,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40%;反对 192,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9%;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5、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877,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6%;反对 192,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51%;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823,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43%;反对 192,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9%;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48%。 6、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877,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6%;反对 192,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51%;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823,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43%;反对 192,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9%;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48%。 7、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877,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5%;反对 192,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51%;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823,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40%;反对 192,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9%;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51%。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900,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2%;反对 170,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74%;弃权 1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846,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94%;反对 170,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6%;弃权 1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5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答邦彪、彭磊、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1df7fd8-285b-432f-9190-6f04e041fd51.PDF ─────────┬──────────────────────────────────────────────── 2026-04-21 16:46│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a2d86bd-7628-451a-b3fb-fdcd6bea8594.PDF ─────────┬──────────────────────────────────────────────── 2026-04-13 15:40│亨迪药业(30121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国泰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原委派李懿先生和王栋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至 2024年 12月 31日。持续督导期已于 2024年 12月 31日届满,但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对此未尽 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因工作变动,李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 国泰海通委派袁碧先生接替李懿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变更不影响国泰海通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 袁碧先生和王栋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李懿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71434cfd-87aa-4f28-a41e-9fe4410fc212.PDF ─────────┬──────────────────────────────────────────────── 2026-04-08 15:40│亨迪药业(301211):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基本情况 1、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 2026 年 4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5:30-16:30 2、业绩说明会召开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本次业绩说明 会 ,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互 动 易 ” 平 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加会议。 二、公司出席会议人员 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程志刚先生;独立董事俞俊利先生;财务总监易廷浩先生;董事会秘书高健先生(如有特殊 情况,参与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会议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和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公 司欢迎投资者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亨迪药业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您所关注的问 题,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9d7003f3-312b-4e93-9169-50c7601cc802.PDF ─────────┬──────────────────────────────────────────────── 2026-03-30 18:50│亨迪药业(30121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亨迪药业(30121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47bf63b-9f9c-4ae8-9207-eb5b0e295f64.PDF ─────────┬──────────────────────────────────────────────── 2026-03-30 18:49│亨迪药业(301211):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亨迪药业(301211):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533a1e3-b0ea-4d0e-a53d-6a00ed84fcd1.PDF ─────────┬──────────────────────────────────────────────── 2026-03-30 16:14│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c1ab8a1-2297-4fe7-8a04-807a7a021bbd.PDF ─────────┬──────────────────────────────────────────────── 2026-03-30 16:14│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项光亚)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项光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 11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曾任湖北省黄梅县第一中学教师,1995年 7 月至今于华中科技大学任教。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0年 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在会前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相关人员沟通,对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 实;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在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1)2025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决议合法有效。 (2)2025年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会议 项光亚 7 7 0 0 否 (3)2025年,湖北亨迪药业有限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 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曾赴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分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及实地查看,重点了解分公司生产经营 状况、项目建设进展、内部控制执行及规范运作情况,通过现场走访、与相关负责人沟通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掌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确保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及监督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关注公司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情况,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在审议相关 重大事项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与整体利益,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制衡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持续关注中小投资者诉求。本人主要通过公司披露的公告信息、投资者关系活 动记录、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等渠道,了解中小股东普遍关注的公司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问题。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 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的分红政策保持了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工作勤勉尽责 ,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和股 东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表决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 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为本人履职提供充分保障:及时提供议案及经营财务资料,保障知情权;指定董事会办公室 专人对接,高效响应履职需求;提供必要工作条件,按时发放津贴;尊重独立意见,为独立、客观、公正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九、其他事项说明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各项培训;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未提议聘用 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十、总体评价 以上是本人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 2026年,本人 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80e27da-0a2e-447a-93e2-03895c74b971.PDF ─────────┬──────────────────────────────────────────────── 2026-03-30 16:14│亨迪药业(301211):亨迪药业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1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杨湾路 12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况的专项报告》 8.00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 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 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14 日,下午 14: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婷 联系电话:0724-2223339 联系传真:0724-2211900 电子邮箱:heilen@biocause.net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杨湾路 122 号 邮政编码:448000 5、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6、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 3《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 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f0d9d1e-3347-4382-b790-831584e6e5f5.PDF ─────────┬──────────────────────────────────────────────── 2026-03-30 16:14│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克) ─────────┴──────────────────────────────────────────────── 本人作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姚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 9月出生,硕士,律师。曾任上海华天软件系统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 理,上海市君志律师事务所律师,英华达(上海)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法务/知识产权部主管(经理级),中华网游戏集团(光通)法 务经理,上海慧博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年 1月份至今为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0年 6月 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在会前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相关人员沟通,对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 实;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在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1)2025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决议合法有效。 (2)2025年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会议 姚克 7 7 0 0 否 (3)2025年,湖北亨迪药业有限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 建议,提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利用出席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募投项目进展和财务状况,同时通 过面对面交流、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充分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与内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关注公司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 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的分红政策保持了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提名高管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提名代旭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工作勤勉尽责 ,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和股 东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表决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 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并推动落实中小 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运营状况和发展动态,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本人持续关 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效的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 八、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为本人独立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公司及时提供各项议案及经营、财务等资料 ,保障知情权;配备专门部门及人员对接履职事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经费支持,充分尊重独立意见,为本人勤勉尽责、独立履 职创造了良好条件。 九、其他事项说明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各项培训;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未提议聘用或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十、总体评价 以上是本人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 2026年,本人 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3f74e66-230d-4967-80ec-6b53e7a730ca.PDF ─────────┬──────────────────────────────────────────────── 2026-03-30 16:14│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俊利)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俞俊利,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83年 6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硕士 生导师、博士组导师,安泰经管学院研究员。《SN Social Science》副主编、《Urban Governance》编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 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公共资源平台评审专家,入选上海市晨光学者。现兼任上市公司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4年 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前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相关人员沟通,对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 核实;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 的作用;在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1)2025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决议合法有效。 (2)2025年公司共召开 7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会议 俞俊利 7 7 0 0 否 (3)2025年,湖北亨迪药业有限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 意见。在半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聘程序、 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慎审查,重点关注候选人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合规诚信记录,确保选聘程序规范、决策科学。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主要以通讯表决、线上审议、书面审核等 方式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资料及定期报告。本人通过查阅资料、线上沟通、问询管理层、与 审计机构保持沟通等非现场方式开展履职工作,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情况,勤勉尽责、独立判断 ,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作为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关注公司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 方面的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以线上互动方式与中小股东开展充分沟通交流。会上认真听取投资者关于公司经 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战略、合规治理等方面的提问与建议,立足独立客观立场,就中小股东关心事项作出专业回应,并及时将相 关诉求反馈至公司管理层,督促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 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相关事项,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慎审议。公司分红政策合规、透明,兼顾了公 司发展与投资者回报,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3、提名高管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提名代旭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工作勤勉尽责 ,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始终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履职重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在审 议公司重大事项、财务报告、利润分配等事项时,充分核查相关决策程序,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通过审阅资料、沟通问询、审慎发表独立 意见等方式,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了充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全面提供会议资料、经营情况 、财务数据等相关信息,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质询权;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履职问询与沟通,认真听取独立意见,为独立董事 独立、客观、审慎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 九、其他事项说明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各项培训;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未提议聘用或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十、总体评价 以上是本人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 2026年,本人 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b74d3d5-a5d2-49ab-910d-7b42d3a13535.PDF ─────────┬──────────────────────────────────────────────── 2026-03-30 16:14│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7046b55-3aa0-4d10-860a-b1c95e668046.PDF ─────────┬──────────────────────────────────────────────── 2026-03-30 16:14│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2ae84e2-20fa-4a9c-a07e-d61e49e67217.PDF ─────────┬──────────────────────────────────────────────── 2026-03-30 16:12│亨迪药业(301211):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 亨迪药业(301211):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adb8a1a-e379-4d62-9aeb-560abe430bd9.PDF ─────────┬──────────────────────────────────────────────── 2026-03-30 16:12│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330.7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67%;实现利润总额 4,126.09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58.91%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491.0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61.87%。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增减(%) 营业收入 45,330.70 44,586.43 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91.06 9,154.74 -61.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88.35 7,295.50 -89.1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5.08 9,607.32 -92.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22 -63.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22 -63.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3% 3.94% -2.47% 资产总额 240,187.73 248,865.57 -3.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7,322.81 230,968.85 -1.58% 三、会计报表主要项目的说明 (一)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同比增减额 增减(%) 应收账款 6,347.23 4,862.69 1,484.54 30.53% 应收款项融资 1,285.07 623.92 661.15 105.97% 在建工程 820.21 5,349.89 -4,529.68 -84.67% 使用权资产 194.35 416.11 -221.76 -53.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43.40 461.22 -417.82 -90.59% 变化较大项目说明: 1、应收账款的增加,主要系本期应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的增加,主要系本期在手的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银行票据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的减少,主要系本期布洛芬原料药重排水解酸化工程预转固所致。 4、使用权资产的减少,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武汉百科药物租赁合同变更、租金下调,按准则重新计量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二)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同比增减额 增减(%) 应付账款 7,227.18 11,604.17 -4,376.99 -37.72% 租赁负债 200.78 362.49 -161.70 -44.61% 股本 41,760.00 28,800.00 12,960.00 45.00% 其他综合收益 32.53 -30.37 62.90 变化较大项目说明: 1、应付账款的减少,主要系本期应付供应商货款减少所致。 2、租赁负债的减少,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武汉百科药物租赁合同变更、租金下调,按准则重新计量所致。 3、股本的增加,主要系本期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股本129,600,000.00股所致。 4、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三)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同比增减额 增减(%) 营业收入 45,330.70 44,586.43 744.27 1.67% 营业成本 35,310.40 31,727.36 3,583.04 11.29% 税金及附加 595.34 424.79 170.55 40.15% 销售费用 2,063.62 2,293.22 -229.60 -10.01% 管理费用 4,487.84 3,929.15 558.69 14.22% 研发费用 2,518.00 3,293.71 -775.71 -23.55% 财务费用 -988.29 -4,968.69 3,980.40 80.11% 其他收益 385.11 305.86 79.25 25.91% 投资收益 1,616.57 444.90 1,171.67 263.3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296.98 1,457.99 -161.01 -11.04% 信用减值损失 -23.41 -7.45 -15.96 -214.23% 资产减值损失 -434.66 - -434.66 资产处置收益 1.19 - 1.19 营业利润 4,185.56 10,088.20 -5,902.64 -58.51% 营业外收入 47.09 0.60 46.49 7748.33% 营业外支出 106.56 46.90 59.66 127.21% 利润总额 4,126.09 10,041.90 -5,915.81 -58.91% 所得税 635.03 887.16 -252.13 -28.42% 净利润 3,491.06 9,154.74 -5,663.68 -61.87% 变化较大项目说明: 1、税金及附加的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的减少,主要系本期募投资金存款所收到的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的增加,主要系本期赎回可转让大额存单收到利息增加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的增加,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四)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同比增减额 增减(%)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55.08 9,607.32 -8,852.24 -92.14% 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 40,678.83 46,055.30 -5,776.47 -11.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 39,923.74 36,447.98 3,075.76 9.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3,728.80 -110,946.18 107,217.38 96.64%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 49,074.93 9,931.37 39,143.56 394.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 52,803.73 120,877.55 -68,073.82 -56.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7,340.26 -13,987.15 6,646.89 47.52%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 - -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量 7,340.26 13,987.15 -6,646.89 -47.52% 变化较大项目说明: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同比增加391.14%,主要系本期赎回部分可转让大额存单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同比减少56.32%,主要系本期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量同比减少47.52%,主要系本期分配2024年现金股利减少所致。 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据。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560672e-c8cc-4001-8909-d133f02f18ed.PDF ─────────┬──────────────────────────────────────────────── 2026-03-30 16:12│亨迪药业(3012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 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 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在 2025 年度审计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 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审计委员会与大信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 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 年度审计调 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三)在 2025 年度审计离场前,审计委员会组织独立董事与审计人员、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召开 交流会,对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初稿进行审阅,并对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过程中关键审计事项的确认、审计调整的合理性进行复 核,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2026 年 3月 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c051e35-50f5-4a36-a471-84e46fb0083c.PDF ─────────┬──────────────────────────────────────────────── 2026-03-30 16:12│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与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完成 2025 年度各项工作 。我谨代表公司管理层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概况 2025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医药行业环境、市场竞争加剧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重压力,公司坚持以原料药为根基、制剂为增长 点、CDMO 为新动能的发展战略,稳步推进研发、生产、销售及国际化合规建设各项工作,整体经营保持平稳运行,核心业务结构持 续优化,技术创新与产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3,306,981.13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910,598.79 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 61.87%。业绩波动主要受市场供需结构变化、产品价格调整及研发、技改投入持续增加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始终 坚守长期发展理念,在保障经营稳健的前提下,持续夯实研发、产能、合规三大核心竞争力,为下一阶段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核心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深耕化学原料药(含中间体)、制剂研发生产及 CDMO 全产业链布局,形成以非甾体抗炎类原料药为核心,心血管、抗肿瘤 、抗胆碱类特色原料药协同,自产原料药配套制剂的业务体系,同时依托完善的研发、生产、质量与 EHS 管理体系,为客户提供全 周期 CDMO 服务。 (一)原料药及中间体业务 公司持续巩固核心产品市场优势,原料药产品矩阵不断完善。非甾体抗炎类布洛芬、右旋布洛芬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心血管类托 拉塞米、米力农,抗肿瘤类醋酸阿比特龙、磷酸氟达拉滨、盐酸格拉司琼、克拉屈滨,抗胆碱类硫酸莨菪碱、硫酸阿托品等特色原料 药稳定供货,产品质量与供应能力获得国内外客户高度认可。 (二)制剂业务 依托自产原料药优势,公司聚焦解热镇痛、心血管、抗感染领域布局制剂产品,核心产品托拉塞米片、布洛芬颗粒市场销售稳步 推进,2025 年多款制剂产品获批上市,制剂业务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步伐持续加快。 (三)CDMO 业务 公司 CDMO 服务覆盖中间体、关键起始物料及原料药,可为客户提供从临床前到商业化全流程工艺研发、中试放大、商业生产、 方法验证及注册申报一体化服务,满足不同阶段客户的定制化需求,业务拓展与客户合作持续深化。 三、研发创新与成果转化 公司作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技术攻关力度,坚持以创新驱动为引领,持续 聚焦原料药与制剂的技术升级、新产品研发及注册申报工作,不断完善研发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重点在研项目。本报告期公司研发费 用 28,793,641.91 元,其中研发费用 25,180,041.91元,开发支出 3,613,600.00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2.58%。公司在确保研发投 入精准高效的前提下,集中资源推进高价值、高潜力品种的研发与申报,实现了研发成果与项目进度提升。 在药品注册与在研项目方面,公司多项重点产品取得突破性进展。布洛芬缓释胶囊(0.3g)、托拉塞米注射液(2ml:10mg/4ml :20mg)、布洛芬混悬液(30ml:0.6g;100ml:2g)和非布司他片(20mg、40mg)相继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 注册证书》,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制剂产品矩阵;精氨酸布洛芬原料药和甲氧氯普胺原料药上市申请获得批准,为公司解热镇痛类原料 药产品线增添新动能;醋酸阿比特龙片(0.25g、0.5g)、精氨酸布洛芬颗粒(0.2g、0.4g)、硫酸阿托品注射液(0.5mg/1ml)和布 洛芬注射液(800mg/8ml,800mg/200ml)等品种按计划稳步推进,整体研发进度符合预期,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了持续的产品储备 与技术支撑。 同时,公司依托自主创新形成多项核心专利技术,布洛芬工艺创新、右旋布洛芬研制、盐酸格拉司琼新工艺、托拉塞米纯化方法 等多项技术先后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行业领先的生产工艺与技术实力得到进一步验证。 四、合规管理与资质建设 医药行业合规监管持续趋严,公司始终将质量合规、国际认证作为发展底线,持续完善质量管控与 EHS 管理体系。2025 年,公 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百科药物顺利通过美国 FDA、cGMP 现场检查并获得检查报告,国际化生产合规能力得到国际权威机构认可,为公 司产品拓展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筑牢合规基础。 此外,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获得由湖北省科技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2001598),再次印证公司在技术研发、创新能力方面的核心优势。 五、产能建设与项目推进 2025 年,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与技改项目实施,持续优化生产布局,提升安全、环保、智能化生产水平。布洛芬原料药重排 水解酸化岗位安全环保升级技改项目已通过住建部门现场联合验收,完成试生产后已正式投用。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项目于 2025 年 6月 5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全面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剂产能布局,推动公司高端制剂国际化战 略落地。 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2025 年,公司经营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医药行业竞争加剧,部分产品价格波动导致盈利水平承压;二是研发投入与产能 建设持续投入,短期对经营业绩形成一定影响;三是国际市场拓展与合规要求不断提升,对公司运营管理提出更高要求。针对上述问 题,公司将逐一梳理、精准施策,切实提升经营质量与抗风险能力。 七、2026 年经营方针及计划 2026,公司将继续坚守医药制造主业,以创新为核心、以合规为底线、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是优化经营管理,深挖内部潜力,强化成本管控与市场开拓,稳定核心产品销量,提升盈利水平,推动营业收入与利润稳步 回升。 2、是强化研发创新,加快在研品种审评与上市进度,丰富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矩阵,持续推进工艺优化与技术升级,巩固行业技 术领先地位。 3、是深化合规建设,持续完善质量与 EHS 管理体系,依托 FDA 认证优势,加快国际市场开拓,提升 CDMO 业务规模与市场影 响力。 4、是加快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技改项目达产与高端制剂国际化项目建设,释放新增产能,打造更具竞争力的生产布局。 5、是坚守发展初心,依托高新技术企业优势,持续承担科研任务,以优质产品服务市场、回馈社会,实现企业与行业、客户、 员工的共同发展。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梁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ae79e62-716a-4b62-8615-a4fae10092c0.PDF ─────────┬──────────────────────────────────────────────── 2026-03-30 16:12│亨迪药业(301211):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工作。大信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该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 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杨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洪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献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 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 第 1号》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 日收费标准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审计工作量来确定本公司的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大信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34c2398-04c7-4be2-abb6-cbf9036de361.PDF ─────────┬──────────────────────────────────────────────── 2026-03-30 16:12│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0b6ad34-acb6-495d-9a99-40f56bec4499.PDF ─────────┬──────────────────────────────────────────────── 2026-03-30 16:12│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一、资质条件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 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 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145家。 大信承做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潘杨州,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洪,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献敏,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 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二、执业记录 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专业技术咨询 大信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以便于业务执行过程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设置了专业技术咨询部门,负 责事务所层面的咨询活动。项目组层面的咨询,主要由项目合伙人及具备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对于与公 司相关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制定了意见分歧解决规程,以解决不同人员之间存在的分歧,包括: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部内部、项目组与质量复核部及 专业技术咨询部之间的分歧等。明确了解决分歧应遵循“质量优先、自下而上、担责者定、民主集中”的原则。质量管理委员会是重 大事项分歧解决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 达成一致意见,无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总所、各地区业务总部及分所,设置质量复核机构,质量复核机构需要对《审计业务项目 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A、B、C类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必要时,可以对所有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由总审计师领导项目质量复 核工作。在项目组未将复核意见落实到位之前,不得签发报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质量复核人员与项目合伙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讨论了重大事项,对重点问题、报告及附注披露问题等提出复核意见,项目组及时书面回复反馈意见,提供了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据。 (四)监控与整改 大信为促进项目组不断提高业务质量,形成持续改进质量的组织文化,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第5102号的规 定建立了全所范围内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对质量管理体系及业务项目质量进行日常评价和定期检查,确定监控检查发现的情况并 识别缺陷,评价识别出的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广泛性,针对已识别出的缺陷,调查缺陷根本原因,设计、实施并评价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根据问责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项目组成员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问责。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识别主要业务风险和重要审计领域,分别在计划、预审、终审、报告出具、 工作总结阶段制定了详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1.审计计划阶段,通过对公司的了解,制定了2025年度的审计计划,包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现场预审阶段,提示公司可能对财务报告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事项及可能影响年报进度的事项等。就年报审计方案、总体时间 安排等与公司做好沟通与衔接。同时,就重大会计问题、争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3.现场终审阶段,在公司形成未审报告后,审计项目组按计划进驻现场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涉 及到的会计调整事项与公司进行现场沟通,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4.报告出具阶段,项目组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履行事务所内部的独立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工作总结阶段,收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合伙人由经验丰富的 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项目经理担任。大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金融工具及可 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全程为审计服务提供支持。大信投入足够的审计力量与时间用于审计工作,从进度、质量、资源等方面 提供保障,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信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办法》 等制度,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大信的信息系统采用私有云部署方式,服务器架设在境内,数据信息在境内存储,符合国家安全保 密规定。2022年,大信取得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证书》。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合以上信息,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其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符合要求,项目组成员满足独立性规 定,具有必需的业务水平,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680abe9-daaa-47e2-baa4-3c6577a1fa77.PDF ─────────┬──────────────────────────────────────────────── 2026-03-30 16:12│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母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 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关联交易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 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财务报告、资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具体描述除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总额的 1% 营业收入总额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 1% 0.5% 所有者权益总额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 2.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或内控制度未得到执行; 3.未设立内部监督机构并履行管控职责,内部控制无效; 4.公司内部重大缺陷在合理期内未得到整改; 5.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需要更正已公布报告。 重要缺陷 1.未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未建立实施有效的控制制度; 3.对于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可能对财务报告的编制产生重要影响; 4.内部重要缺陷在合理期内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损失≥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 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总额的 1% 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重大损失;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5.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除重大缺陷情形以外,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 一般缺陷 除上述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程志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ee024da-9228-49e6-9689-c1bc29c52423.PDF ─────────┬──────────────────────────────────────────────── 2026-03-30 16:12│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39 号文核准,亨迪药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 万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 25.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0,732,340.8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2-10059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0,630.84 万元,本年度使用7,940.36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期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91,455.09 万元(其中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 12,012.71 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89,926.34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1,528.75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已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汉口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荆门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武汉亨迪药物开发有限公司、保荐机 构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万元)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 613011000138012 1.09 有限公司 公司荆门分行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 21010240000000748 1,341.34 有限公司 公司荆门分行 武汉亨迪药物开发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 21010270000000916 186.32 有限公司 公司荆门分行 合计 1,528.7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 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 4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9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明细如下: 合作方名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元)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称 华夏银行 2024 年单位大额 可转让大额 30,000.00 2024 年 4 月 2027 年 4 月 荆门分行 存单 3 年 337 期 存单 30 日 30 日 湖北银行 2024 年对公大额 可转让大额 10,000.00 2024年 7月 3 2027年 7月 3 荆门分行 存单 3 年 存单 日 日 湖北银行 2024 年对公大额 可转让大额 8,000.00 2024年 7月 1 2027年 7月 1 荆门分行 存单 3 年 存单 日 日 湖北银行 2024 年对公大额 可转让大额 4,000.00 2024 年 5 月 2027 年 5 月 荆门分行 存单 3 年 存单 10 日 10 日 湖北银行 2024 年对公大额 可转让大额 9,423.75 2025年 12月 2027 年 5 月 荆门分行 存单 3 年 存单 5日 10 日 天津市金 添金赢特色存款 — 28,502.59 2025年 3月 6 — 城银行 日 合计 89,926.34 注:大额存单在存续期内可转让;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5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 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1c2286a-84cb-4343-90c8-ece0a9c084ac.PDF ─────────┬──────────────────────────────────────────────── 2026-03-30 16:12│亨迪药业(30121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 亨迪药业(30121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445a4eb-4cab-422a-a0ed-68430b4b3dc3.PDF ─────────┬──────────────────────────────────────────────── 2026-03-30 16:12│亨迪药业(30121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910,598.79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0,953,498.69元,按母公司该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3,095,349.87 元,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78,412,837.59 元,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67,369,975.84 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417,600, 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56,000.00元(含税 ),本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含本次拟实施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5,056,000.00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1.77%。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份额不变 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5,056,000 72,000,000 138,24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910,598.79 91,547,379.78 176,116,201.67 (元) 研发投入(元) 28,793,641.91 32,937,088.26 52,774,555.54 营业收入(元) 453,306,981.13 445,864,331.31 663,025,874.3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67,369,975.84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78,412,837.59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35,296,00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00,858,060.0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35,296,00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114,505,285.71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7.33%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 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 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ad67151-2bb4-4f43-a0e8-437620d80e85.PDF ─────────┬──────────────────────────────────────────────── 2026-03-30 16:12│亨迪药业(30121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亨迪药业(30121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a5fee65-6549-4743-9c9e-79043f02987b.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亨迪药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3487.PDF ─────────┬──────────────────────────────────────────────── 2026-03-31│亨迪药业: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49964.PDF ─────────┬──────────────────────────────────────────────── 2025-10-28│亨迪药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8596.PDF ─────────┬──────────────────────────────────────────────── 2025-08-01│亨迪药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01/1224353033.PDF ─────────┬──────────────────────────────────────────────── 2025-04-28│亨迪药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2216.PDF ─────────┬──────────────────────────────────────────────── 2025-04-24│亨迪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7249.PDF ─────────┬──────────────────────────────────────────────── 2024-10-28│亨迪药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19531.PDF ─────────┬──────────────────────────────────────────────── 2024-08-29│亨迪药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1706.PDF ─────────┬──────────────────────────────────────────────── 2024-04-29│亨迪药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322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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