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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13(观想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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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13 观想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6 19:14 │观想科技(30121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 │ │内发出召开股... │ ├─────────┼──────────────────────────────────────────────┤ │2026-06-23 18:32 │观想科技(30121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6-23 18:32 │观想科技(301213):观想科技章程 (2026年5月) │ ├─────────┼──────────────────────────────────────────────┤ │2026-06-08 18:50 │观想科技(30121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08 18:50 │观想科技(301213):观想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 ├─────────┼──────────────────────────────────────────────┤ │2026-06-08 18:50 │观想科技(301213):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8 18:48 │观想科技(301213):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 ├─────────┼──────────────────────────────────────────────┤ │2026-05-30 00:00 │观想科技(30121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8 17:42 │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 │2026-05-22 19:32 │观想科技(30121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光强) │ └─────────┴──────────────────────────────────────────────┘ ─────────┬──────────────────────────────────────────────── 2026-06-26 19:14│观想科技(30121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 │出召开股... ─────────┴──────────────────────────────────────────────── 特别提示: 1、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涉及的风险因素,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已与交易对方达成合作共识及基本实施方案,因标的公司 财务数据即将过期,相关中介机构需进行加期审计和补充尽调,公司预计无法在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 即2026年7月6日前)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3、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的后续审批和信息披露程 序。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苏舟等交易对方购买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份,并向不超过 35名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 成重组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5年 12月 22日开市起停牌,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停牌期间,公 司分别于 2025 年 12月 26日、2026年 1月 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62、2026-001)。 公司于 2026年 1月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1月 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于 2026年 1月 7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6 日、2026 年 3 月 6 日、2026 年 4 月 3 日、2026年 4月 30 日、2026 年 5月 30 日披露了《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2026-015、2026-018、2026-032、2026 -043)。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各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标的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苏舟、张恩海、河南摩海科技开发中心(有限合伙)等交易对方达成合作共识及基本实施方案。由于前期标的公司财 务数据的基准日初步拟定为 2025 年12 月 31 日,即将超过 6 个月的有效期,相关中介机构需对标的公司进行加期审计和补充尽职 调查。 四、关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会通知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5 年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六个月内未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的,应当在六个月期限届满时,及时披露关于未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 的专项说明。专项说明应当披露相关原因,并明确是否继续推进或者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继续推进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 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鉴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于 2026年 1月 7日发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于 2026年 7月 6日前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 。然而,由于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即将过期,相关中介机构需进行加期审计和补充尽职调查,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 东会通知。 五、本次交易后续事项安排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协调各方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六、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或 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3dd6d9ef-6bd7-47fe-a83d-fdd33ecd32e7.PDF ─────────┬──────────────────────────────────────────────── 2026-06-23 18:32│观想科技(30121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6年6月8日召开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 2026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2026-044)。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5月),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84569782E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壹亿壹仟壹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整 5、法定代表人:魏强 6、成立日期:2009年02月11日 7、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楼 8、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 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 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 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 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机制造;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 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卫星导航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 络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电气设备修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 赁;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通用航空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火箭控制系统研发;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派遣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1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d089255e-01e1-44e3-b9b3-cf85757f5b69.PDF ─────────┬──────────────────────────────────────────────── 2026-06-23 18:32│观想科技(301213):观想科技章程 (2026年5月) ─────────┴──────────────────────────────────────────────── 观想科技(301213):观想科技章程 (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ab0fcdd6-be36-4c3d-b0f9-0236ed9f27db.PDF ─────────┬──────────────────────────────────────────────── 2026-06-08 18:50│观想科技(30121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8 日 9: 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8日 9:15-15:00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 99号 5栋 1单元 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79,999,999股。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人数(人)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80 47,848,673 59.8108%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其中 现场投票 4 46,034,000 57.5425% 网络投票 76 1,814,673 2.26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人数(人)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76 1,814,673 2.2683%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其中 现场投票 0 0 0.0000% 网络投票 76 1,814,673 2.2683%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无法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 过电子通信方式参会,通过电子通信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魏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6,134,007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007股。 魏强先生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6.4165%,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易明权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6,035,006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6股。 易明权先生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6.2096%,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礼节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6,034,004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股。 王礼节先生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6.2075%,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6,034,004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股。 王军先生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6.2075%,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光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6,035,103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103股。 刘光强先生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6.2098%,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申可一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6,035,102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102股。 申可一先生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6.2098%,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唐思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46,035,102 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102股。 唐思远先生所获得的选举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6.2098%,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47,820,473 99.9411% 反对 28,200 0.0589% 弃权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786,473 98.4460% 反对 28,200 1.5540% 弃权 0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47,820,473 99.9411% 反对 28,200 0.0589% 弃权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786,473 98.4460% 反对 28,200 1.5540% 弃权 0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47,820,473 99.9411% 反对 28,200 0.0589% 弃权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786,473 98.4460% 反对 28,200 1.5540% 弃权 0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冯剑飞律师、曾治海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四川 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d2e7f322-db0c-4b11-98b6-af36494376ad.PDF ─────────┬──────────────────────────────────────────────── 2026-06-08 18:50│观想科技(301213):观想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666 号希顿国际广场 B 座 20 层 电话:028-83338385 传真:028-83338385 邮编:610041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22G20260016-03 号 致: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观想科技”)委托,指 派冯剑飞律师、曾治海律师(以下简称“本所承办律师”)参加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 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而出具。本所及本所承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 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承办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承办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 所承办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 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承办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本所承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它文件一并公告。 本所承办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 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026 年 5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s://www.szse.cn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刊登了《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就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等进行了公告通知。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26 年 6月 8日 14 时 30 分,会议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 99号 5栋 1单元 14层公 司第一会议室。本所承办律师已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8日 9:15-15:00。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计 80 人,代表股份47,848,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8108%。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4人,代表股份 46,0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 5425%。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单、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证明资料,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 76 人,代表股份 1,814,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83%。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规定,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同出 席本次股东会。 (三)其他出席会议人员 经查验,其他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承办律师,均具备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以现场投票的方式逐项进行了现 场表决。 本次股东会由选举的 2名股东代表以及本所承办律师进行监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均未对现场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 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监票人和计票人的身份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贰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c8029a74-7931-43a3-a203-26c8d1e6b0dd.PDF ─────────┬──────────────────────────────────────────────── 2026-06-08 18:50│观想科技(301213):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与连贯,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方式及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当日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五 届董事会成员后,以现场、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经董事会全体成员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魏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召开程序和审 议内容均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一致推选董事魏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 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魏强(召集人)、王军、申可一; 2、审计委员会:刘光强(召集人)、唐思远、王军; 3、提名委员会:唐思远(召集人)、刘光强、魏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可一(召集人)、魏强、刘光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 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魏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公司总经理魏强先生提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易明权先生、王礼节先生、陈敬先生、漆光聪先生、易津禾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公司总经理魏强先生提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礼节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公司董事长魏强先生提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易津禾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易津禾女士提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覃导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已通过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时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 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95e45695-b745-4935-a5c7-578490ce6e46.PDF ─────────┬──────────────────────────────────────────────── 2026-06-08 18:48│观想科技(301213):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同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自公司20 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刘光强先生自2022年4月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其任期至2028年4月5日止。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魏强(董事长)、易明权、王礼节、王军; 独立董事:刘光强、申可一、唐思远。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不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魏强(召集人)、王军、申可一; 2、审计委员会:刘光强(召集人)、唐思远、王军; 3、提名委员会:唐思远(召集人)、刘光强、魏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可一(召集人)、魏强、刘光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其中刘光强委员任期至2028年4月5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聘任情况 总经理:魏强; 副总经理:易明权、王礼节、陈敬、漆光聪、易津禾; 财务总监:王礼节; 董事会秘书:易津禾; 证券事务代表:覃导。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易津禾女士、证券事务代表覃导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85590402 传真:028-85590400 电子邮箱:gxinvestor@163.com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楼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强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魏强先生担任董事长,主要负责业务发展战略规划以及 董事会运作;魏强先生担任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及相关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决策与审批机制,其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严格履行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及决策程序,其相关职务行为均在 公司治理框架内规范运作,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附件 1、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2、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60e3422c-b004-4d7e-81ab-0b0a5446e569.PDF ─────────┬──────────────────────────────────────────────── 2026-05-30 00:00│观想科技(30121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涉及的风险因素,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交易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 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的后续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苏舟等交易对方购买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份,并向不超过 35名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 成重组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5年 12月 22日开市起停牌,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停牌期间,公 司分别于 2025 年 12月 26日、2026年 1月 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62、2026-001)。 公司于 2026年 1月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1月 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于 2026年 1月 7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6 日、2026 年 3 月 6 日、2026 年 4 月 3 日、2026年 4月 30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2026-015、2026-018、2026-032)。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各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 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有 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或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 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ddb949fd-07de-43df-8856-36e95ee626d1.PDF ─────────┬──────────────────────────────────────────────── 2026-05-28 17:42│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79,999,9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现金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999,999.9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 31, 999,99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11,999,998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9,999,9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 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9,999,99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1,999,998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结果为 准)。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5日。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月 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年 6月 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 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 )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246 魏强 2 08*****590 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3*****738 王礼节 4 03*****889 易明权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5月 21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 28,288,950 35.36% 11,315,580 39,604,530 35.36%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51,711,049 64.64% 20,684,419 72,395,468 64.64%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79,999,999 100.00% 31,999,999 111,999,998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11,999,998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5年度的每股收益约为人民币 0.1189元。 2、最低减持价调整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易明权先生、王礼节先生,以及公司股东四川观想发 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 于发行价。”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后为不低于 22.08元/股。调整过程如下: 序号 报告期 权益分派方案 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 1 2021年度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 31.20元/股 税) 2 2022年度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元(含 31.11元/股 税) 3 2024年半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 31.01元/股 年度 税) 4 2025年度 每 10股派发现金 1.00元(含税) 22.08元/股 每 10股转增 4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 99号 5栋 1单元 14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易津禾 咨询电话:028-85590402 传真电话:028-85590400 九、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业务办理确认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c1c3fba5-e9ff-433f-992c-6a33d9efc1ea.PDF ─────────┬──────────────────────────────────────────────── 2026-05-22 19:32│观想科技(30121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光强) ─────────┴──────────────────────────────────────────────── 提名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光强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a31608e9-ff6c-4a5e-bf37-d014fccf5602.PDF ─────────┬──────────────────────────────────────────────── 2026-05-22 19:32│观想科技(3012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9月14日届满,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求,公司董 事会决定提前换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 立董事刘光强先生自2022年4月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其 任期至2028年4月5日止。 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董事会提名魏强先生、易明权先生、王礼节先生、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一)。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董事会提名刘光强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申可一先生、唐思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详见附件二)。唐思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其他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上述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分别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 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不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 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附件 1、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3c649d4-186e-42d6-bac8-444127a706f7.PDF ─────────┬──────────────────────────────────────────────── 2026-05-22 19:32│观想科技(301213):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 ─────────┴──────────────────────────────────────────────── 根据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唐思远 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的最近一期 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特此承诺。 承诺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16248d2-055d-4505-9947-0f0c819332ea.PDF ─────────┬──────────────────────────────────────────────── 2026-05-22 19:32│观想科技(30121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思远) ─────────┴──────────────────────────────────────────────── 声明人唐思远作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唐思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e7c41ca-9367-4d18-a365-20c1604b6fd7.PDF ─────────┬──────────────────────────────────────────────── 2026-05-22 19:32│观想科技(30121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思远) ─────────┴──────────────────────────────────────────────── 提名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唐思远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被提名人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ae5b0795-80ef-4baa-8b64-1fe6afa73a0b.PDF ─────────┬──────────────────────────────────────────────── 2026-05-22 19:32│观想科技(30121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光强) ─────────┴──────────────────────────────────────────────── 声明人刘光强作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刘光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2e83e308-5947-46cb-91d2-bc958b51e81c.PDF ─────────┬──────────────────────────────────────────────── 2026-05-22 19:32│观想科技(30121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 20 25年 12月31日的总股本79,999,9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999,999.90元;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 31,999,99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11,999,998股(最终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 因实施上述方案将使公司股本增加,公司需对《营业执照》所登记的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注册资本、公 司股份总数进行修订和备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999,999元。 111,999,998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999.999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11,199.999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修改后的《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d8f6c9a0-0767-49cd-a05f-1c2d98f75e35.PDF ─────────┬──────────────────────────────────────────────── 2026-05-22 19:32│观想科技(30121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申可一) ─────────┴──────────────────────────────────────────────── 提名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申可一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27a70b2-b6ef-4a9b-bc08-f56e3dbc3cdf.PDF ─────────┬──────────────────────────────────────────────── 2026-05-22 19:32│观想科技(30121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申可一) ─────────┴──────────────────────────────────────────────── 声明人申可一作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申可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ec40e08-2bda-4be4-b9d1-13a57e3114d4.PDF ─────────┬──────────────────────────────────────────────── 2026-05-22 19:31│观想科技(30121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0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 等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由董事长魏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出 席人数、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年 9月届满,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换届。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魏强、易明权、王礼节、王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上述候选人获股东会审议通 过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年。 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01《关于提名魏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02《关于提名易明权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03《关于提名王礼节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04《关于提名王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 ,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仍将继续履行职责。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年 9月届满,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换届。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刘光强、申可一、唐思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上述候选人获股东会审议通过被选 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年,其中独立董事刘光强先生自 2022年 4月 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其任期至 2028年 4月 5日止。 2.01《关于提名刘光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关于提名申可一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关于提名唐思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唐思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 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他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按照有关规定,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 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仍将继续履行职责。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智化能力提升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合理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 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为了把握人工智能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的战略机遇,将公司在国防科技信息化领域积累的技术能力向民用领域拓展,公司全 资子公司云网智算(新疆)科技有限公司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投资建设巴里坤 AI科技成果转化总部基 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 10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办理 此次投资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招投标、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拟对 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 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 5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同时,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发行 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上述方案将使公司股本增加至11 1,999,998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公司需对《营业执照》所登记的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对《公 司章程》中的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进行修订和备案。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 记及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修改后的《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6月 8日(星期一)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 99号 5栋 1单元 14层公司第一会 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306dcb0d-8bc1-4327-a3fb-f4af4a6f8525.PDF ─────────┬──────────────────────────────────────────────── 2026-05-22 19:30│观想科技(301213):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保荐机构”)作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 想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4年 12月 31日。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一创投行继续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专项督导职责。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观想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85 号”文《关于同意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的许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 31.50元/股。截止 2021年 11月 2 6 日止,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万股,募集资金合计 6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56,910.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11月 2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4-1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于 2021年 12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前述银行开设 1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 年 5月,公司结合客户需求变化、产业技术进步以及公司战略规划,认为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更利于公 司长远发展,能更充分地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及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自主可控新一代国防 信息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装备综合保障产品及服务产业化项目”以及“研发联试中心建设项目”,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全部用 于实施“数智化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调整为成都市、雅安市、哈密市、凉山州等地。 公司于 2025年 5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该议案经 2025 年 6月 17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拟投入 累计已投 投资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 募集资金总额 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期 数智化能力提升项目 21,352.56 2,275.36 10.66% 2028年 6月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重新评估后的实际需求,拟增加募投项目场地费用、设备购置费用的募集资金支出,调整软 件购置类型及数量,并减少基本预备费用、铺底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构成 本次调整前投资金额 本次调整后投资金额 调整金额 1 建设投资 18,901.00 21,671.00 2,770.00 1.1 场地费用 852.00 1,992.00 1,140.00 1.2 设备购置费用 11,929.00 13,559.00 1,630.00 1.3 软件购置费用 2,520.00 2,520.00 0.00 1.4 研发费用 3,600.00 3,600.00 0.00 序号 项目构成 本次调整前投资金额 本次调整后投资金额 调整金额 2 基本预备费用 450.00 30.00 -420.00 3 铺底流动资金 2,350.00 0.00 -2,350.00 合计 21,701.00 21,701.00 0.00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需要 进行的调整,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整体资源配置,有利于推进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五、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专门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和投 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d00e586-9fac-4604-8ebb-c5afecfb7725.PDF ─────────┬──────────────────────────────────────────────── 2026-05-22 19:30│观想科技(301213):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 司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把握人工智能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的战略机遇,将公司在国防科技信息化领域积累的技术能力向民用领域拓展,公司全 资子公司云网智算(新疆)科技有限公司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投资建设巴里坤AI科技成果转化总部基地 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10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办理此次投资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招投标、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等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拟投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巴里坤AI科技成果转化总部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云网智算(新疆)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4、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以AI赋能中心、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战略性矿产全链条中试平台、无人装备中试平台为一体的综 合性总部基地,本项目计划竞拍不超过100亩土地。 5、项目投资总额:计划总投资额约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期推进项目建设,前期主要用于土地购置、部分中 试平台建设等支出。 6、项目产品与服务内容:本项目规划建设 AI 赋能中心,并以公司已经掌握的 AI 技术为基础,结合矿业、畜牧业、农业等领 域的需求,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在垂直行业的落地应用。项目建成后,可为不同领域的客户提供专用 TOKEN 服务、非金属矿产与金属 矿相关的技术验证服务及产品、智能化无人装备产品等。 7、建设期:项目建设期初步预计不少于3年,后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或变更。 8、项目资金来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含部分前期募集资金)开展部分前期投资,后续投资资金预计主要来源于项目运营产 生的流动资金、债券发行募集资金、金融机构项目贷款及其他金融工具融资;同时不排除引入联合投资者和招引上下游产业入驻的方 式完成整个项目投资。 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度和投资方案将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政策及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而发生调整。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构建总部基地,强化核心竞争力 巴里坤AI科技成果转化总部基地项目,通过构建涵盖AI赋能中心、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战略性矿产全链条中试平台、无人 装备中试平台为一体的综合性总部基地,能够加速实现AI技术在矿产资源、无人装备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与产业化落地,显著提升公司 在智慧矿山、智能装备等前沿场景的技术服务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实现技术跨领域融合与市场多元突破,构建“军民双驱动、多元协 同发展”的市场格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2、抢抓发展机遇,赋能产业转型与新质生产力培育在AI技术快速迭代、数字经济全面渗透的背景下,“AI+HALO资产”已成为产 业信息化升级的关键支撑方向,正迎来全新发展机遇。公司投资巴里坤AI科技成果转化总部基地项目,可推动“AI+”跨领域赋能, 实现资源与能源互促发展,全力促进矿产资源就地转化与高效利用;通过AI技术赋能智能化开采、选矿环节,实现产能精准调控与资 源高效利用,降低高耗能环节能源损耗,推动矿产资源由“防御型资产”向“成长型资产”转型,培育形成优质HALO资产,产出新质 生产力产品,为相关行业带来广阔发展空间与全新增长机遇。 3、助力当地经济发展 巴里坤地处能源富集区与算力枢纽交汇带,项目落地能够助力地方政府实现当地资源就地转化、高效利用、提升经济指标,打造 标杆项目,并带动上下游产业链集聚,创造高质量就业岗位,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级与产业附加值。 本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投产后预计将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并提升盈利能力,对公司未 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项目建设风险。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尚需按规定办理相关部门的前置审批手续,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经济形 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该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2、实际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项目建设投产后,受制于技术水平、行业政策、经济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实际 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因项目周期较长,存在未来收益估算不准确或不及预期的风险。 3、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系基于目前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拟定的初步规划,投资金额仅是在目前条件下的计划数和预估数,不代 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如未来投资项目业务或规划发生调整,相关投资计划或投资金额预估数存 在调整的可能性。 4、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09dc42f-a52c-45de-9bde-22033233abfd.PDF ─────────┬──────────────────────────────────────────────── 2026-05-22 19:30│观想科技(301213):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智化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合理 调整。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10月 18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28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 31.5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3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0,899,783.0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 569,100,216.97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11月 26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14-10004号)。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累计已投入 投资进度 募投项目达到 集资金总额 金额 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数智化能力 21,352.56 2,275.36 10.66% 2028年 6月 提升项目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一)调整原因 为精准抢抓 AI技术迭代升级、数字经济纵深发展时代机遇,依托对前沿产业趋势的深度研判与前瞻布局,公司持续完善人工智 能全域赋能体系,锚定 AI赋能核心主线,全面深化“AI+”模式对军工主业产品矩阵的深度融合赋能,稳固筑牢“AI+军工”核心主 业根基,持续增厚军工领域核心技术壁垒与行业竞争实力。当前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进程持续提速,“AI+HALO资产”已然成为 实体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重要路径,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在此背景下,公司聚力搭建专业化创新研发与产业中试载体平台, 深耕战略性矿产、新型能源及新兴产业赛道,大力推进资源能源高效转化与集约利用,加速实现 AI技术跨业态渗透融合与全域市场 多元拓展,稳步构筑“军民双向驱动、多业协同并进”的发展格局。为保障各项战略规划稳步落地实施,精准匹配企业中长期整体发 展布局,进一步盘活资金效能、提升募集资金综合使用效益,公司拟对现有募投项目内部投资架构实施科学优化与合理调整。 (二)调整情况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重新评估后的实际需求,拟增加募投项目场地费用、设备购置费用的募集资金支出,调整软 件购置类型及数量,并减少基本预备费用、铺底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入,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构成 本次调整前投资 本次调整后投资 调整金额 金额 金额 1 建设投资 18,901.00 21,671.00 2,770.00 序号 项目构成 本次调整前投资 本次调整后投资 调整金额 金额 金额 1.1 场地费用 852.00 1,992.00 1,140.00 1.2 设备购置费用 11,929.00 13,559.00 1,630.00 1.3 软件购置费用 2,520.00 2,520.00 0.00 1.4 研发费用 3,600.00 3,600.00 0.00 2 基本预备费用 450.00 30.00 -420.00 3 铺底流动资金 2,350.00 0.00 -2,350.00 合计 21,701.00 21,701.00 0.00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需要 进行的调整,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整体资源配置,有利于推进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专门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5月 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和投 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所述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9722ef0-9b36-467c-9dcb-da457a55dd0d.PDF ─────────┬──────────────────────────────────────────────── 2026-05-22 19:29│观想科技(301213):观想科技章程 (草案) ─────────┴──────────────────────────────────────────────── 观想科技(301213):观想科技章程 (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9321545-f647-446b-8594-cf341e3da2ef.PDF ─────────┬──────────────────────────────────────────────── 2026-05-22 19:28│观想科技(301213):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 ─────────┴────────────────────────────────────────────────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导向,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同时 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 科技创新债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基本情况 1、注册规模:公司本次拟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5 亿元,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 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采用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 3、发行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 4、票面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结合公司用款需求,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如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并购重组(含参股型)、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拓 宽并购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的用途。 二、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科技创新债券的注册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及《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 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 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是否增信及增信方式、是 否进行债券评级、债券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确定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办理募集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等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3、签署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4、办理本次债券注册、发行、备案及流通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券注册、发行、备案及流 通等事宜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 和信息披露管理等; 5、在法律法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6、如监管部门对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进行调整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 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在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有效期及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影响 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升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为公司开展项目建设 、对外投资等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本次发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审议程序 公司申请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后续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adee413-4f72-476c-9eef-6f13732816fd.PDF ─────────┬──────────────────────────────────────────────── 2026-05-22 19:28│观想科技(30121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08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6 年 06 月 08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0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0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6月 0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 99号 5栋 1单元 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4)人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关于提名魏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 《关于提名易明权先生为公司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3 《关于提名王礼节先生为公司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4 《关于提名王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关于提名刘光强先生为公司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 《关于提名申可一先生为公司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 《关于提名唐思远先生为公司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0 《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项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章程〉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2.00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其中提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5.00为特别决 议提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06月 05日(星期五)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 99号 5栋 1单元 14层。 联系人:易津禾 联系电话:028-85590402 传真:028-85590400 电子邮箱:gxinvestor@163.com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并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610213,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签到等手续,出席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程进行。 7、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8、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ec1d86a-0f1e-4b23-8c1d-f3e7380da09a.PDF ─────────┬──────────────────────────────────────────────── 2026-05-19 20:28│观想科技(3012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28日、2026 年 3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 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逐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事 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融合”)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江支行(以下简称“成 都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成都银行向盛世融合提供 1,000万元借款。同日,公司与成都银行签署了 《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成都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江支行(乙方) 担保金额:保证担保的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 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 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 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 ,保证期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6,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2.6 2%;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51%。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事项。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bbdf891-8baa-42ac-986c-8868058d9a7f.PDF ─────────┬──────────────────────────────────────────────── 2026-05-19 20:28│观想科技(301213):观想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666 号希顿国际广场 B 座 20 层 电话:028-83338385 传真:028-83338385 邮编:610041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22G20260016-02 号 致: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观想科技”)委托,指 派冯剑飞律师、刘红霞律师(以下简称“本所承办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而出具。本所及本所承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 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承办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承办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 所承办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 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承办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本所承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它文件一并公告。 本所承办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 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四 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就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 事项、提案编码、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等进行了公告通知。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14时 30分,会议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 99号 5栋 1单元 14层公司 第一会议室。本所承办律师已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计 93 人,代表股份53,051,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3141%。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8人,代表股份 51,49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 3653%。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单、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证明资料,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 85 人,代表股份 1,559,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88%。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规定,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同出 席本次股东会。 (三)其他出席会议人员 经查验,其他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承办律师,均具备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以现场投票的方式逐项进行了现 场表决。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 4项议案为《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第 7项议案为《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就前述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会由选举的 2名股东代表以及本所承办律师进行监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均未对现场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 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监票人和计票人的身份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贰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08121e5-18e4-4419-8069-87271d54bc50.PDF ─────────┬──────────────────────────────────────────────── 2026-05-19 20:28│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8d8cde3-f988-46de-91e6-96a4d05ba5f1.PDF ─────────┬──────────────────────────────────────────────── 2026-04-30 17:06│观想科技(30121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涉及的风险因素,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交易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 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的后续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苏舟等交易对方购买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份,并向不超过 35名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 成重组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5年 12月 22日开市起停牌,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停牌期间,公 司分别于 2025 年 12月 26日、2026年 1月 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62、2026-001)。 公司于 2026年 1月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1月 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于 2026年 1月 7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2月 6日、2026年 3月 6日、2026年 4月 3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2026-015、2026-018)。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各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 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有 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或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 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eb93137-fd88-4fd3-814e-54be92b01725.PDF ─────────┬──────────────────────────────────────────────── 2026-04-26 15:57│观想科技(301213):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的与海南数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数资”)及其下属企业 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授权上限,相关额度不构成公司对实际发生额的预测或承诺,公司将根据 相关交易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切实落实公司“以 AI赋能新质生产力,跨领域布局新赛道”重要战略,快速推进“以 AI赋能矿产资源,构建 HALO资产,培 育新质生产力产品”核心举措落地见效,助力公司突破业务边界、实现跨领域高质量发展,经审慎研判与统筹规划,公司及子公司( 含新设或新增子公司)拟与海南数资及其下属企业(含新设或新增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主要包括销售产品、提供劳 务以及采购产品、接受劳务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间为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6,000.00万元,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海南数资及其下属企业之间进行额度调 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强先生 回避表决。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和实 际情况,在上述期间和总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 别 内容 价原则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额 额 向关联人采购 海南数资 采购原材 市场价格 1,000.00 0.00 0.00 产品或接受劳 料等产品 务 及服务 向关联人采购 泓法矿业 采购原材 市场价格 1,500.00 0.00 0.00 产品或接受劳 料等产品 务 及服务 向关联人销售 泓法矿业 提供人工 市场价格 3,500.00 0.00 0.00 产品或提供劳 智能、中 务 试、检验检 测等产品 及服务 合计 6,000.00 0.00 0.00 注:四川泓法矿业有限公司简称“泓法矿业”。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海南数资 公司名称 海南数资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颖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互联网安全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 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黑色金属铸造;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矿物 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选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 及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 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 报告编制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企业管理(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 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许可经营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 证件经营) 住所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 1号港湾城购物中心北区第 4层 409号 主要财务数据 新设立,暂不适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 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强先生的配偶杨颖女士直接持有海南数资 80%的 系 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规定, 海南数资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 海南数资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及支付能力。 (二)泓法矿业 公司名称 四川泓法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史拥军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金属 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 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基础地质勘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 水土流失防治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住所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姑咱镇一居委通丹路二段 588 号一幢 202号 主要财务数据 新设立,暂不适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 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强先生的配偶杨颖女士通过海南数资间接控制泓 系 法矿业 8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7.2.3 条规定,泓法矿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 泓法矿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及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及提供劳务等关 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销售或劳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 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上述 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73a023d-c877-485b-b243-19b936758c8a.PDF ─────────┬──────────────────────────────────────────────── 2026-04-26 15:56│观想科技(30121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观想科技(30121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4e1278f-ef58-4769-85ff-e91b13e1f9a9.PDF ─────────┬──────────────────────────────────────────────── 2026-04-26 15:56│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光强)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 并以严谨审慎的态度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在公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光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教授。曾任四川升 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三亚 学院财会系主任。2022年4月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的7次董事会会议及4次股东会,认真审阅了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会议资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以严谨审慎的态度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请假、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情况,充分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无反对、弃权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履行职责,主持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 内审报告、公司定期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及变更、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监督并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情况,切实保障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与合规风险,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本人系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听取了相关汇报,审议了公司《2 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四川观想发 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资设立四川盛世融创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持续指导和监督,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及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关职责。结合公司管理现状及经营实际,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不 断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与外部审计机构就重要审计事项进行深入交流并对其工作予以支持,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审慎。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2025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未少于十五日,定期通过座谈交流、电话交流、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管、财务负责人及审计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等各类事项进行现场核查和监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配合支持各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资料,管理层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均予以高度重视 并认真研究落实,沟通渠道畅通、响应及时、保障有力。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主动倾听中小股东关注问题。在决策过程中亦注 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如需要与独立董事沟通,公司会及时将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多种渠 道获得的投资者相关意见建议向独立董事转述,鼓励中小股东与独立董事进行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6月,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融合”)与关联方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观想发展”)共同投资设立四川盛世融创科技有限公司,其中盛世融合出资51万元认购51%的股权;观想 发展出资49万元认购49%的股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与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披露义务。作为 独立董事,本人在表决前,对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合理性、对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影响、对交易存在的风险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被收购的情形。 (四)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查,认为公司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且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 司已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审计机构,续聘了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 人对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 格,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 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因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工作分工安排,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漆光聪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一职。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修订了章程的部分条款,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转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 案〉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2025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董事、高管的履职及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等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 (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此外,公司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但均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了披露。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变更 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履职,积极参与经营管理、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及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上充分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更加积极有效地行使独立董事及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职权,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利用好自身的行业经验,为公司建言献策,做好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 ,切实维护好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光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df88af6-3ce7-4ff2-b3f2-da6ecef41f20.PDF ─────────┬──────────────────────────────────────────────── 2026-04-26 15:56│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熙琼)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 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以严谨审慎的态度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 度在公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何熙琼,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1月出生,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特拉华数据科学学 院副院长,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4月13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的7次董事会会议及4次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会议资料认真审阅,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以严谨审慎的态度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请假、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情况,充分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弃权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内审 报告、公司定期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及变更、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 报告进行审阅;对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容进行审核。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 计事项,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权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强化了日常检查和指导,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本人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四川观想发 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资设立四川盛世融创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方面,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督促公司根据 最新的规范指引全面修订公司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体系。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方面,本人与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公司审计工作的合伙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重点围 绕2024年年报审计计划、关键审计领域识别、重大风险应对策略及财务报告披露质量展开讨论,就收入确认、资产减值测试等核心事 项交换意见,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审慎。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现场工作方面,本人2025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未少于十五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资料查阅、实地考察等方式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各类事项进行现场核查和监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配合支持各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资料,管理层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均予以高度重视 并认真研究落实,沟通渠道畅通、响应及时、保障有力。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在决策过程中,本人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会及线上交流平台 等多种渠道,主动倾听中小股东关切,就中小股东关注问题进行沟通。如需要与独立董事沟通,公司亦会及时将投资者热线电话、邮 箱等多种渠道获得的投资者相关意见建议向独立董事转述,鼓励中小股东与独立董事进行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6月,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融合”)与关联方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观想发展”)共同投资设立四川盛世融创科技有限公司,其中盛世融合出资51万元认购51%的股权;观想 发展出资49万元认购49%的股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与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披露义务。作为 独立董事,本人在表决前,对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合理性、对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影响、对交易存在的风险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被收购的情形。 (四)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查,认为公司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且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 司已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审计机构,续聘了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 人对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 格,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 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因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工作分工安排,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漆光聪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一职。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修订了章程的部分条款,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转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 案〉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董事、高管的履职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制定的,薪酬方案符 合行业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此外,公司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但均已履行相应的审批和披露义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变更和使用 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履职,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财务合规及重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并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中独 立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更加积极有效地行使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权,加强与公司 股东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持续提升履职专业性与监督实效性,切实维护好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熙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cf2c075-e742-45ae-8880-c6f518e54a55.PDF ─────────┬──────────────────────────────────────────────── 2026-04-26 15:56│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申可一)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 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以严谨审慎的态度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在公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申可一,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航空电子工程专业。曾任成都飞机设计研究 院工程师;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门副总;香港东高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 市部门总经理。现任成都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4年5月16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的7次董事会会议及4次股东会,认真审阅了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会议资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以严谨审慎的态度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请假、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情况,充分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无反对、弃权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议 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四川观想发展科 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资设立四川盛世融创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进行了持续指导和监督,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了作为独立董 事的相关职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2025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未少于十五日,主要通过座谈交流、电话交流、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与公司及相关人员 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各类事项进行现场核查和监督,积极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配合支持各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资料,管理层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均予以高度重视 并认真研究落实,沟通渠道畅通、响应及时、保障有力。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6月,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融合”)与关联方四川观想发展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观想发展”)共同投资设立四川盛世融创科技有限公司,其中盛世融合出资51万元认购51%的股权;观想 发展出资49万元认购49%的股权。该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并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与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披露义务。作为独立 董事,本人在表决前,对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合理性、对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影响、对交易存在的风险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被收购的情形。 (四)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查,认为公司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且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 司已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审计机构,续聘了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北京国府嘉盈 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对审计机构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 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因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工作分工安排,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漆光聪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一职。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修订了章程的部分条款,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转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 案〉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公司2025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董事、高管的履职及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等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此外,公司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但均已履行相应的审批和披露义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变更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履职,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规范性与重大决策的科学性,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发 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战略发展、风险防控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中的监督制衡作用。2026年,本人将更加积极有效地行 使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权,聚焦公司治理提质增效,加强对战略执行、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合规等方面监督指导,切实保障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申可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d06087f-558f-489a-aa7d-f960b34ae1d5.PDF ─────────┬──────────────────────────────────────────────── 2026-04-26 15:56│观想科技(30121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管理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适当参考外部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结果、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相关工作。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 薪酬方案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行使 职权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每年度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 决定。 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标准,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 励、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考核周期 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三)专项奖励是指在公司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管理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事项,按公司相关专项方案组织实 施。 (四)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相关规则另行制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条 公司可根据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效益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等情况,不定期地调整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追索扣回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 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 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76f1675-6469-4b27-9447-1877b1dfd711.PDF ─────────┬──────────────────────────────────────────────── 2026-04-26 15:56│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de05c24-8eb2-42c1-84d1-5d42ae29a24f.PDF ─────────┬──────────────────────────────────────────────── 2026-04-26 15:56│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年度报告 ─────────┴──────────────────────────────────────────────── 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55a272e-68a3-4a0c-9b58-8dd9ad3d9b30.pdf ─────────┬──────────────────────────────────────────────── 2026-04-26 15:56│观想科技(30121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观想科技(30121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a6160da-78c9-446f-ab99-2a2954d40fca.PDF ─────────┬──────────────────────────────────────────────── 2026-04-26 15:55│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国府专审字(2026)第 01020002 号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5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国府专审字(2026)第 01020002 号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 想科技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观想科技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观想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观想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0505ec6-57fe-46e8-af72-0c9697944266.PDF ─────────┬──────────────────────────────────────────────── 2026-04-26 15:55│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f2c8dcc-c6b9-4248-988a-462301be4d60.PDF ─────────┬──────────────────────────────────────────────── 2026-04-26 15:54│观想科技(30121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19日 9: 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5月 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 99号 5栋 1单元 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星期一)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 99号 5栋 1单元 14层。 联系人:易津禾 联系电话:028-85590402 传真:028-85590400 电子邮箱:gxinvestor@163.com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并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610213,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签到等手续,出席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程进行。 7、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8、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4daea37-6ab0-423b-96aa-1f3dad78ced7.PDF ─────────┬──────────────────────────────────────────────── 2026-04-26 15:52│观想科技(30121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 观想科技(30121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4f00773-08b7-460f-b324-7a1c81ea7195.PDF ─────────┬──────────────────────────────────────────────── 2026-04-26 15:52│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043879e-146e-46e9-aed9-9f64fe443500.PDF ─────────┬──────────────────────────────────────────────── 2026-04-26 15:52│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5年,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始终秉持对股 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积极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推进董事会各项工作,持续优化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是公司发展进程中极具挑战、极富意义的一年。外部形势风云变幻,市场环境日新月异,行业格局加速演变,客户需求 迭代加速,诸多挑战接踵而至,前行之路布满荆棘与考验。报告期内,董事会持续夯实“战略牵引”重要作用,加强战略布局和推行 ,领导经营层紧紧围绕“强主业建生态”中心战略,坚定践行“行稳致远、无问东西”总基调,带领全体同仁以百折不挠的精神逆势 坚守、笃定前行,聚焦主业深耕、强化核心能力、整合优势资源、打造强悍团队,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中实现稳健发展,各项工作 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5年,公司在智能装备和人工智能两大领域的布局与拓展不断深入,成功斩获多笔重大订单,核心产品的交付进度符合预期, 全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0,090.36万元,同比增长31.86%。同时,公司持续优化内部管理以提升运营效率,强化成本管控,有效提高 了整体盈利水平,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1.14万元,成功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在稳固主业发展的基础上,坚持“内生增长+外延扩张”双轮驱动,积极整合产业链优势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生态协 同发展,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在稳固内生增长方面,公司聚焦核心能力提升,持续优化内部运营管理,强化技术研发投入, 推动现有业务提质增效,依托主业优势积累核心竞争力,为外延扩张奠定坚实基础。在推进外延扩张方面,公司积极推进并购重组工 作,主动对接产业链优质资源,审慎研判市场形势、精准发力布局,力求筑牢根基,完善生态,推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 发展,努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2025年度公司治理及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 大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稳健发展。2025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 制度修订、担保等多项重要议案。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历次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保存完好;会议决议均已充分、准确、及时披露。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并召集召开了4次股东会,其中包括1次年度股东会和3次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股东会决议得到有效落实。股东会平等对待 全体股东,均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会表决提供便利,并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对相关议 案采用特别决议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各司其职、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与 有力支持。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及担保等。审计委员会与内审机构对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投资、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及其他重大事 项开展了审计核查。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工作表现进行了评价,并审核了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与考核方案。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属实,符合公司的薪酬 管理制度,未出现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依法依规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 出了合理意见与建议。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是公司巩固核心技术优势、持续强化“AI+军工”业务体系,并以AI赋能新质生产力跨领域布 局新赛道的重要元年。公司将紧抓“十五五”重大发展机遇,以“强化主业底座,全面AI赋能,实现跨领域突破”为中心战略指引, 坚守四大技术路线,全面推行AI赋能,对内提质增效,对外跨领域拓局。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推动公司实 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全体股东权益。2026年董事会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积极学习并借鉴其他上市公司的优秀治理经验,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引领作用,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重点聚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全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框架,深化内部 控制机制建设,构建多层次风险管理体系,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构建内外协同的治理体制机制,形成全方位监管合力, 切实保障企业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持续增长。 (二)扎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规定,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运作的规范性与透明度,推动公司价值高质量、高效率传递。 (三)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 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与回报需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质效,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 续发展。结合公司发展阶段与经营实际,科学制定分红规划,优化分红节奏,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2026年,AI技术的深度应用与军民双向深入融合将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将围绕战略规划,坚守“智力拥军、 共谋打赢”的企业使命,秉持“诚信、高效、专业、共赢”的企业精神,团结带领团队全面推行AI赋能,对内提质增效,对外跨领域 拓局,以百折不挠的精神攻坚克难,以欣欣向荣的姿态奋勇前行,打破发展瓶颈,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065db7f-528b-4739-bad9-ae5361577027.PDF ─────────┬──────────────────────────────────────────────── 2026-04-26 15:52│观想科技(30121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观想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 观想科技(30121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观想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e6183c7-ac64-43dd-b305-4ad5466e3690.PDF ─────────┬──────────────────────────────────────────────── 2026-04-26 15:52│观想科技(30121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四 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5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1.5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0,899,783.0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69,100,216.97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11月 26日对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14-10004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项目 金额(元) 一、2025年初募集资金净额 222,034,982.42 加:2025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812,857.85 加:2025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0.00 2025年度归还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117,678,477.09 其中:1.利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5,031,416.97 2.利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2,976,016.66 3.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9,671,043.46 三、本报告期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0.00 四、2025年 12月 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55,169,363.18 五、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155,169,363.18 六、差异 0.00 注: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由于存在 42,976,016.66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因此 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198,145,379.8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 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21年 12月 13日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目 前,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截止日余额(元) 1 中国民生银行股 633898927 募集资金专户 155,169,363.18 份有限公司成都 分行 合计 155,169,363.18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0,188.48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附表一)。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但存在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于 2025年 7月 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人员薪酬,后续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2025年 8月 21日,公司已 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已经全部归还完毕。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为 261,398,816.97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2021年 12月 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 7,836.74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2、2023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 5,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3、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 7,8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4、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5,503.14万元(不包含利息净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综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将全部用于“数智化能力提升项目”。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结合客户需求变化、产业技术进步以及公司战略规划,认为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更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能 更充分地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及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自主可控新一代国防信息技术产业化 建设项目”“装备综合保障产品及服务产业化项目”以及“研发联试中心建设项目”,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数智化 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调整为成都市、雅安市、哈密市、凉山州等地。 公司于 2025年 5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该议案经 2025年 6月 17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问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7ae5cba-28a0-4671-94d0-3c8496bd6d6d.PDF ─────────┬──────────────────────────────────────────────── 2026-04-26 15:52│观想科技(30121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四 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国 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2025年,公司续聘了国府嘉盈事务所为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42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224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0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0,68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7,42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120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3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农、林、牧、渔业1家、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1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8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府嘉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 686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5,224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国府嘉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 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2名执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0次和纪律 处分1次。8名执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原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和纪律处分 0次。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国府嘉盈事务所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国府嘉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国府嘉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上,公司已就聘用国府嘉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国府嘉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国府嘉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国府嘉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期间,国府嘉盈事务所制定并执行了合理的审计方案与计划,严格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就审计组织、范围、时间安排、重大 审计风险及重点关注事项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团队恪守审计准则,秉持勤勉尽责的执业态度,综合运用检查 、函证、分析等必要审计程序,针对财务报表涉及的重大交易、账户余额及披露事项执行了充分核查,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确保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针对复杂业务与重大会计判断事项,审计人员保持审慎的 职业怀疑,开展细致核查并充分沟通确认。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审计团队通过了解内控设计及运行情况、实施控制测试等程 序,全面评估内控有效性,未发现重大缺陷。此外,审计团队对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专项事项执行专项核查程序,核实相关事项真实、合规、规范,为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提供了充分保障。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国府嘉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 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重点关注了项目合伙人与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 以及审计团队资源配置情况等关乎审计独立性与审计质量的重要事项。 (二)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国府嘉盈事务所进场后,审 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的总体计划、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与讨论。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时跟进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与审计进度,了解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困难或障碍,并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问题或风险事项、重要审计调整等展开充分讨论。 (三)审计报告出具后,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报告及关键审计事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阅,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财务信息披露要 求,就审计结论进行了沟通。2026年 4月 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五、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履行 自身职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充分的讨论与 沟通,对其工作进行了持续监督,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实施审计程序并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 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国府嘉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 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其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且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与生 产经营情况。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109aa57-b479-460e-a6c8-2ee3d7429cfe.PDF ─────────┬──────────────────────────────────────────────── 2026-04-26 15:52│观想科技(301213):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为建立健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励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 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 1、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内部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 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 发放。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或董事津贴。 (3)公司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其中固定津贴为人民币 6万元/年(税前),浮动津贴为 2 万元/年(税前),按年度发放 。 (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所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专项奖励、中长期激励除外)按其实际任职时间 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 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74ee25a-0972-45dc-890c-839339942796.PDF ─────────┬──────────────────────────────────────────────── 2026-04-26 15:52│观想科技(30121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 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国府嘉盈事 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国府嘉盈事务所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42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224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0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0,68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7,42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120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3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农、林、牧、渔业1家、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1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8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府嘉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 686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5,224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国府嘉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 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2名执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0次和纪律 处分1次。8名执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原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和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洪峰,2008年首次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事务所 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袁攀,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事务所 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明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事务所执 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人次,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国府嘉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 人日收费标准确定,预计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国府嘉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国府嘉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7924f1a-85af-466f-a5b2-c3b45c8e717d.PDF ─────────┬──────────────────────────────────────────────── 2026-04-26 15:52│观想科技(301213):关于观想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2 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国府核字(2026)第 01020001 号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想科技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 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观想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 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观想科技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观想科技公司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观想科技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85 号”文《关于同意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的许可,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31.50 元/股。截止 2021 年 11 月 26 日止,本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万股,募集资金合计 6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60,89 9,783.0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69,100,216.97 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已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40,452,830.19 元后,剩余589,547,169.81 元已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21]第 14-10004 号《验资报告》 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自 2021 年 11 月 26 日到位后,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27,746,300.85 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336,367,400.00 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4,919,594.29元,以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金额 为 15,527,358.55元,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0,814,891.28,累计净利息收入 30,117,056.73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222,034,982.42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5 年 1月 1日至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 117,678,477.09 元,截至2025 年 12月 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余额为 155,169,363.18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2025 年初募集资金净额 222,034,982.42 加:2025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加:2025 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2025年度归还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 812,857.85 - 50,000,000.00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117,678,477.09 其中:1.利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5,031,416.97 2.利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2,976,016.66 3.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报告期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四、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 19,671,043.46 - 155,169,363.18 五、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155,169,363.18 六、差异 -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由于存在 42,976,016.66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因 此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198,145,379.84 元。 (2) 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3) 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期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含净利息收入) 155,169,363.1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 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 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 募集资金(活 633898927 155,169,363.18 分行 期) 合计 155,169,363.1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0,188.48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附表一)。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结合客户需求变化、产业技术进步以及公司战略规划,认为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更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能 更充分地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及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自主可控新一代国防信息技术产业化 建设项目”“装备综合保障产品及服务产业化项目”以及“研发联试中心建设项目”,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数智化 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调整为成都市、雅安市、哈密市、凉山州等地。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问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6257cbe-cbb7-46c9-a793-f3fea5646d7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观想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0547.pdf ─────────┬──────────────────────────────────────────────── 2026-04-27│观想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0557.PDF ─────────┬──────────────────────────────────────────────── 2025-10-30│观想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1884.PDF ─────────┬──────────────────────────────────────────────── 2025-08-28│观想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5282.PDF ─────────┬──────────────────────────────────────────────── 2025-04-29│观想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6196.PDF ─────────┬──────────────────────────────────────────────── 2025-04-29│观想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6173.PDF ─────────┬──────────────────────────────────────────────── 2024-10-25│观想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8464.PDF ─────────┬──────────────────────────────────────────────── 2024-08-28│观想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6739.PDF ─────────┬──────────────────────────────────────────────── 2024-04-27│观想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484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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