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1216(万凯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216 万凯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10 00:00 │万凯新材(301216):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0 00:00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04-28 16:41 │万凯新材(301216):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8 16:37 │万凯新材(301216):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5-04-21 15:42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4-20 15:55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 ├─────────┼──────────────────────────────────────────────┤ │2025-04-20 15:55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04-20 15:55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海外生产基地的公告 │ ├─────────┼──────────────────────────────────────────────┤ │2025-04-20 15:55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4-20 15:55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 2025-05-10 00:00│万凯新材(301216):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 致: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凯新材”)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就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凯集团”或“增持人 ”)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所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本次增持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及增持人的如下保证: 1、其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2、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 印件的,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本次增持所涉及的各方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增持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增持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告,本次增持的增持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正凯集团。 根据增持人的企业征信报告及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index/index.html/)、证 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 t.gov.cn/),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以下情形: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 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 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增持前增持人的持股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及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发布的《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承诺函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7)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958,992 股,占增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35.13%;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沈志刚、肖海军、沈小玲共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172,503股,占增持前公司总股本的 43.71%。 (二)本次增持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发布的《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承诺函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积极稳定公司股价,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持人计划自 2025年 3月 19 日起 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 本次增持未设定价格区间, 增持人将基于对公司 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 (三)本次增持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增持人的交易记录及增持人的说明,2025年 3月 20日至 2025年 5月 7日,正凯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共计增持公司股份 10,116,750股,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 13,997.9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 持已实施完毕。 (四)本次增持后增持人的持股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及增持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增持期间,因万凯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万凯转债”发生转股,截至 2025年5 月 7 日,万凯新材的总股本增加至 515,221,612 股;本次增持完成后,增持人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191,075,7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09%,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沈志刚、肖海军、沈小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5,289,2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7%。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的 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 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增持人的交易记录及公告文件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 万凯新材已发行股份的 30%,且该等事实已持续超过一年;本次增持前,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沈志刚、肖海军、沈小玲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225,172,503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3.71%;本次增持完成后,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沈志刚、肖海军、沈小玲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235,289,253 股,占公司截至 2025年 5月 7日总股本的 45.67%,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 12个月内累计增持股份未 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本次增持的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3月 19日,公司发布《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承诺函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就增持计 划、增持目的、增持资金、增持方式、增持期间等事项进行了披露。 2025年 3月 26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8),就增持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2025年 3月 28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就本次增持引起的权益变动事宜进行了披露。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 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0/8767e473-edeb-4f9f-a537-3b5a0683deb0.PDF ─────────┬──────────────────────────────────────────────── 2025-05-10 00:00│万凯新材(301216):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0/6deadb02-13e6-4ab4-8da2-98fbdcf768a2.PDF ─────────┬──────────────────────────────────────────────── 2025-04-28 16:41│万凯新材(301216):2025年一季度报告 ─────────┴──────────────────────────────────────────────── 万凯新材(301216):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8d4a0cba-5c00-42e8-ba3d-611f907185d4.PDF ─────────┬──────────────────────────────────────────────── 2025-04-28 16:37│万凯新材(301216):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万凯新材(301216):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95cec2f0-b5a5-484a-a882-06081206fb8d.PDF ─────────┬──────────────────────────────────────────────── 2025-04-21 15:42│万凯新材(301216):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6d1d3c3c-cf40-458b-8cbe-90d0b208a425.PDF ─────────┬──────────────────────────────────────────────── 2025-04-20 15:55│万凯新材(301216):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adf2c0f7-d018-4616-962f-e203e0ffd788.PDF ─────────┬──────────────────────────────────────────────── 2025-04-20 15:55│万凯新材(301216):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4a728556-54eb-48bc-882c-3de9ea57c1d8.PDF ─────────┬──────────────────────────────────────────────── 2025-04-20 15:55│万凯新材(301216):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海外生产基地的公告 ─────────┴────────────────────────────────────────────────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海外生产基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实施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围绕海外区域核心市场打造全球化的产业与销售服务网络,公司拟通过100%控制的子公司重庆万凯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万凯”)出资在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投资建设海外聚酯瓶片生产基地,项目规划 产能75万吨/年,项目总投资201,970.2万元人民币(按人民币美元7.1汇率折算约为28,446.51万美元,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印尼当 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金额以及实际投资时汇率折算额为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海外生产基地的议案》。根据《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境外投资事宜需要经过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商务 部及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及备案,同时需经过印尼相关部门的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 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印度尼西亚工厂年产75万吨食品级PET新材料项目 项目实施地:印度尼西亚万丹省默拉克港产业园区(暂定) 项目总投资:201,970.2万元人民币(28,446.51万美元) 项目建设期:24个月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201,970.2万元人民币(约28,446.51万美元),用地面积约90,034.6平方米,拟新建聚酯装置 、固相增黏装置、储罐、公用工程综合体等建(构)筑物,建(构)筑物占地面积37,8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293平方米。购置聚 酯装置、固相增粘设备、切片冷却等设备,并配套给排水、供热等公用工程设备,形成年产75万吨食品级PET新材料的生产能力。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背景和目的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符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近年来,国内瓶片新产能增长迅猛,主导了全球的增量,目前中国瓶片产能占全球总产能的比重已接近50%,成为全球最大生产国 ,但国内瓶片行业已经出现供需失衡的发展困境,进入新的产能过剩周期。而海外瓶片产能受成本和效率影响,新投产能有限,且部 分旧产能出现停车、破产等问题,整体呈现负增长的态势,截至2024年年末,海外瓶片需求占全球75%左右,产能仅占52%左右,海外 供需缺口逐年扩大,国内瓶片出海有巨大的迭代空间。 同时,在国际贸易形势复杂多变的当下,世界主要市场地区频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设置严苛的环保标准和技术壁垒,严 重阻碍中国产品出口,中国瓶片产品在国际市场面临重重挑战。 面对国内市场严峻的形势和海外供需缺口的机遇,公司主动求变,积极推进海外投资设厂的战略性布局,对缓解国内聚酯瓶片行 业产能过剩压力、抢占海外市场、提升产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顺应行业全球发展趋势,符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2、印尼市场自身潜力巨大,具备独特的贸易优势 印度尼西亚营商环境良好。印尼总人口达2.8亿,经济规模庞大,政局总体稳定,投资环境良好,市场化程度较高,是东南亚核 心经济体的关键成员,扼守着太平洋与印度洋之间的关键航道,在全球贸易与交流网络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是“一带一路”倡 议的重要沿线国家,中国与印尼之间的双边贸易额呈现出逐年稳步攀升的良好态势。近年来,印尼瓶片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但其国内 存在产能严重不足的情况,且当地存量生产设备和技术水平较为落后,当前正是填补当地市场需求缺口和迭代更新低效产能的时机。 印尼在国际贸易格局中占据着独特且重要的地位。印尼在与中国保持良好双边贸易关系的同时,还与欧美日韩等国家保持着良好 且中立的贸易关系。公司在印尼通过本地化生产与运营,能够有效帮助公司规避贸易壁垒,为公司产品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拓展空间 。 公司在印尼建厂有着坚实的市场基础。公司经过多年在印尼市场的深耕拓展,已经成为印尼瓶片进口的主要供应商,2023-2024 年期间,万凯对印尼的出口量占据了印尼进口总量的40%左右。本次在印尼建厂将进一步通过能耗成本、运营效率、外商投资优惠政 策以及原料供给等建立起比较优势,降低产品运输成本,缩短产品交付周期,提升客户满意度。 综上,公司在海外核心区域市场印尼投资建设生产基地,进一步打造全球化的产业与销售服务网络,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发展战 略,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有助于抢占国际市场份额,提升万凯品牌全球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境外投资事宜需要经过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商务部及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及备案,同时需经过印尼 相关部门的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境外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存在建设资金不能按期到位、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及市场需求不达预期等风险。 3、本次投资事项是公司基于长期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但因印尼的政治、法律、政策、商业环境、人文社会与中国存在 差异,可能存在不可预见的政策风险、管理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风险因素。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经营管理经验和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等工作,做好经营管理,加强外汇风险 管控意识,提升海外基地的整体竞争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通过在印尼建立生产基地,不仅有利于贴近产品目标客 户市场,提升对海外客户的交付能力和服务响应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更重要的是,通过将印尼打造为公司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中 转站,是在当前贸易形势下突破国际市场封锁的有利路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海外市场份额,增强国际影响力。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优化公司产能布 局,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亦有利于促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预计对公司 未来收入和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11c09303-b441-415b-b373-a8f0e67e6df2.PDF ─────────┬──────────────────────────────────────────────── 2025-04-20 15:55│万凯新材(301216):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9aabbdcb-4c9b-4705-9ae9-f9ac42b9c35e.PDF ─────────┬──────────────────────────────────────────────── 2025-04-20 15:55│万凯新材(301216):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a430f012-466c-4f49-afbd-a1ec3fea335d.PDF ─────────┬──────────────────────────────────────────────── 2025-04-20 15:51│万凯新材(30121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祝卸和) ─────────┴──────────────────────────────────────────────── 万凯新材(30121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祝卸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f4346121-7922-4572-8294-002a7262a853.PDF ─────────┬──────────────────────────────────────────────── 2025-04-20 15:51│万凯新材(30121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击舟) ─────────┴──────────────────────────────────────────────── 万凯新材(30121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击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6abec1ca-742c-4d51-baa1-153cc27e0140.PDF ─────────┬──────────────────────────────────────────────── 2025-04-20 15:51│万凯新材(30121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国平) ─────────┴──────────────────────────────────────────────── 万凯新材(30121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国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7c83509c-d321-4bb2-a3a2-6a6dc0825257.PDF ─────────┬──────────────────────────────────────────────── 2025-04-20 15:50│万凯新材(301216):开展远期结售汇及期权业务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凯新材”或 “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万凯新材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当前公司境外销售业务规模较大,公司产品出口的主要结算货币是美元,汇率波动将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为规避和防范上述业 务形成的外汇风险(包括利率和汇率),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变动风险, 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交易金额 公司 2025 年度拟开展金额不超过等值 5 亿美元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 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此次开展的业务为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交易币种为美元、欧元、新加坡元,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四)交易期限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 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 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资金头寸等 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 控制其交易规模。 2、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 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