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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16(万凯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216 万凯新材 更新日期:2025-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1 15:51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 │2025-03-27 22:51 │万凯新材(3012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5-03-27 22:51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3-25 18:56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5-03-18 16:10 │万凯新材(301216):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承诺函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 ├─────────┼──────────────────────────────────────────────┤ │2025-03-14 16:07 │万凯新材(301216):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暨触发终止条件的公告 │ ├─────────┼──────────────────────────────────────────────┤ │2025-03-11 16:26 │万凯新材(301216):万凯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 │ │度) │ ├─────────┼──────────────────────────────────────────────┤ │2025-03-05 18:11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 │2025-02-18 18:36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万凯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2-14 15:52 │万凯新材(301216):中证鹏元关于关注万凯新材2024年度业绩预亏事项的公告 │ └─────────┴──────────────────────────────────────────────┘ ─────────┬──────────────────────────────────────────────── 2025-04-01 15:51│万凯新材(301216):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495640c4-49bf-467e-99fd-885311dab2a8.PDF ─────────┬──────────────────────────────────────────────── 2025-03-27 22:51│万凯新材(3012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万凯新材(3012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8c56a5db-1231-4650-9455-80567107f12e.PDF ─────────┬──────────────────────────────────────────────── 2025-03-27 22:51│万凯新材(30121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45fa2816-bb97-42bb-8067-291808701536.PDF ─────────┬──────────────────────────────────────────────── 2025-03-25 18:56│万凯新材(301216):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2d9261c4-b70f-4e6c-8f42-e6edf4b2859e.PDF ─────────┬──────────────────────────────────────────────── 2025-03-18 16:10│万凯新材(301216):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承诺函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 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凯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 起 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及增持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增持公司股份, 拟增持总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正凯集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正凯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数量为 180,958,992 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5.13%,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5.45%。 公司于 2025年 1月 24日披露了《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因触发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等载明的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经公司及相关主体经协商,决定采取通过控股股东正凯集团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 截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除权除息后)10. 9312元,触发了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因此,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正凯集团的增持义务已经终止,期间正凯集 团未进行增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稳定股价方案触发终止条件暨方案实施结果的公告》。 正凯集团在本公告披露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积极稳定公司股价,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增持股份的金额:正凯集团本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正凯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增持。 6、资金安排:自有资金与银行增持专项贷款相结合,其中自有资金占比不低于 10%,增持专项贷款金额占比不超过 90%。正凯 集团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出具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工商银行 浙江省分行为正凯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提供贷款专项资金人民币 12,600万元,期限三年。 7、相关承诺:正凯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万凯新材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 划。 三、取得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在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监管政策的前提下 ,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同意为正凯集团增持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A股股票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600 万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陆佰万元整),期限 3年。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前述贷款仅用于贵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 易系统增持股份,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的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 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拟进行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股份买卖、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4、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 1、正凯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2、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出具的《关于对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8/dd7168c7-738c-475b-a542-210fd7b4c2a8.PDF ─────────┬──────────────────────────────────────────────── 2025-03-14 16:07│万凯新材(301216):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暨触发终止条件的公告 ─────────┴────────────────────────────────────────────────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稳 定股价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中明确 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措施的可行性,经公司及相关主体经协商,决定采取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履 行稳定股价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除权除息后)10.931 2元,触发了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因此,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义务已经终止。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尚未进行增持。 一、本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凯集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正凯集团直接持有本公 司 A股股份数量为 180,958,99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5.13%,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5.45% 。 本次增持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终止的情形 根据公司《稳定股价预案》,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 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触发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情况暨方案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除权除息后)10.931 2元,触发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情形第(1)条。因此,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义务已经终止。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尚未进行增持。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二)增持主体已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未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股份买卖、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5/572a472d-be71-4eb4-b16e-a961e9ccb211.PDF ─────────┬──────────────────────────────────────────────── 2025-03-11 16:26│万凯新材(301216):万凯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万凯新材(301216):万凯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53129689-2a86-46ec-a395-b3d3f95d838f.PDF ─────────┬──────────────────────────────────────────────── 2025-03-05 18:11│万凯新材(3012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股东 上 海拓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拓牌兴丰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 凯新材”)于 2024 年11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拓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拓牌兴丰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拓牌兴丰 6号基金”)计划自该 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4年 12月 6日至 2025年 3月 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不超过 510万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 1%。 2025年3月5日,公司收到拓牌兴丰6号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5年3月5日,拓牌 兴丰6号基金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拓牌兴丰6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来源为2024年5月23日通过协议转让取得26,263,068股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3月5日,本次减持计 划时间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拓牌兴丰6号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8,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515,093, 100股的0.09872%。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拓牌兴丰 集中竞价 2024.12.6至 11.25 508,500 0.09872 6号基金 2024.12.10 合计 11.25 508,500 0.09872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拓牌兴丰 持有股份 26,263,068 5.09870 25,754,568 4.99992 6号基金 其中: 26,263,068 5.09870 25,754,568 4.99992 无限售条 件股份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万凯转债”于2025年2月24日开始转股,截至2025年3月4日,“万凯转债”已累计转股6,337股 ,公司总股本由转股前的515,093,100股增加至515,099,437股。上表关于“占总股本比例(%)”的计算中,“本次减持前”以转股 前的515,093,100股为基础计算,“本次减持后”以截至2025年3月4日总股本515,099,437股为基础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拓牌兴丰6号基金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拓牌兴丰 6号基金的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 3、拓牌兴丰6号基金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 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拓牌兴丰6号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5/8021d9fc-5624-4e6d-8055-0d2e264c3799.PDF ─────────┬──────────────────────────────────────────────── 2025-02-18 18:36│万凯新材(301216):关于万凯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万凯新材(301216):关于万凯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b4e32dfa-08b3-49b1-98b0-b9dee5f49011.PDF ─────────┬──────────────────────────────────────────────── 2025-02-14 15:52│万凯新材(301216):中证鹏元关于关注万凯新材2024年度业绩预亏事项的公告 ─────────┴──────────────────────────────────────────────── 万凯新材(301216):中证鹏元关于关注万凯新材2024年度业绩预亏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5/f0f3679f-7495-4379-8ccb-9748ec04fe3c.PDF ─────────┬──────────────────────────────────────────────── 2025-01-24 16:30│万凯新材(301216):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6,000万元–33,800万元 盈利:43,652.22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8,000万元–26,000万元 盈利:27,547.59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 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聚酯瓶片新增产能集中投放影响,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平均加工费较去年下降30%以上,虽然公司聚酯瓶片产销量 保持稳定,但公司聚酯瓶片加工费随市场行情下降,导致公司2024年毛利及毛利率较大幅度下滑,公司业绩由盈转亏。 报告期内,面对行业周期,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通过扩大海外营销渠道布局拓展销售广度、加快推进MEG项目建设延伸 产业链布局、加强研发创新项目投入和研发队伍建设、增强现金储备并通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等多种方式保障流动性安全,确保安 全度过行业底部周期的基础上强化核心竞争力,为迎接顺周期打下坚实基础。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 数据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9fa2a820-a098-4d80-8dc4-4873de0bc9c3.PDF ─────────┬──────────────────────────────────────────────── 2025-01-24 16:30│万凯新材(301216):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 月 2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1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有利于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沈志刚、肖海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bfc18592-cc9b-49e6-acd9-e1d8075c4fa8.PDF ─────────┬──────────────────────────────────────────────── 2025-01-24 16:30│万凯新材(301216):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载明的关于稳定 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经公司及相关主体经协商,公司拟采取控股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凯集团”)增持本公 司股票的方式稳定股价。 2、正凯集团计划自本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的方式增持万凯新材社会公众股 份,增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且不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除权除息 后)。 一、本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万 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稳定股价的承诺。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 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 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自 2024年 12 月 17日起至 2025年 1月 14日止,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除权除息后)10.9312 元,触发了稳定股价承诺的启动条件。 二、本次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 根据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明确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措施的可行性,公司及相关主体经协商决定,公司拟 采取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正凯集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正凯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A股股份数量为 180,958,992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13%。在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正凯集团未披露过其他对本公司的增持计划,在本公告披露前 6个月内不 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积极稳定公司股价。 2、增持股份的金额:在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根据《稳定股价预案》 ,正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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