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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17(铜冠铜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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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17 铜冠铜箔 更新日期:2025-07-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3 17:14 │铜冠铜箔(30121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 │2025-07-23 17:14 │铜冠铜箔(301217):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5-07-18 16:36 │铜冠铜箔(301217):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 │2025-07-10 00:00 │铜冠铜箔(301217):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07-09 17:54 │铜冠铜箔(301217):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 ├─────────┼──────────────────────────────────────────────┤ │2025-07-02 16:52 │铜冠铜箔(301217):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5-06-23 16:32 │铜冠铜箔(30121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4 17:04 │铜冠铜箔(301217):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5-05-13 18:36 │铜冠铜箔(301217):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3 18:36 │铜冠铜箔(301217):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2025-07-23 17:14│铜冠铜箔(301217):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股份。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0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72.37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因2025年7月27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5年7月 28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725.3886万股,并于2022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829,015,54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38,616,04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7.03%,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190,399,504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97%。 2、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2年7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2,730,23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356%,具体情况 见公司2022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8)。 2023年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5,885,80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为3.1225%,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 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 变动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额为 829,015,54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29,015,544股,尚未解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为600,000,000股。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共计6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2.375%。该等股份 的限售期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履行条件,锁定期限相应自动延长6个月,限 售期变更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的4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27日,因2025年7月27日为非交易日, 故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共有1名股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 铜陵有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作的 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铜陵有色所做的承诺内容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或提议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此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若届时相关股份锁定规则相应调整的,本承诺内容相应调整。” 2、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3、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27日上市,自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4月12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17.27 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铜陵有色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 动延长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 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 况。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0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72.375%。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股 剩余限售股数量 (股) (股) 份占总股本比例 (股) 铜陵有色金属集 600,000,000 600,000,000 72.375% 0 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600,000,000 600,000,000 72.375% 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前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作 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股) (股) 本比例 (%) (%) 一、有限售 600,000,000 72.375 - 600,000,000 0 0 条件股份 其中:首发 600,000,000 72.375 - 600,000,000 0 0 前限售股 首发后限售 - - - - - - 股 二、无限售 229,015,544 27.625 600,000,000 - 829,015,544 100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829,015,544 100 - - 829,015,544 100 注:上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含回购专户证券账户内股份2,999,900股。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 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886796aa-3959-4f59-96a8-37ac6104f235.PDF ─────────┬──────────────────────────────────────────────── 2025-07-23 17:14│铜冠铜箔(301217):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铜箔”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铜冠铜箔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725.3886万股,并于 2022年 1月 27日在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829,015,54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38,616,04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0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0,399,504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97%。 2、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2,730,23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5356%, 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5,885,803 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 3.1225%,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3 年 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 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 变动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份总额为829,015,54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29,015,544股,尚未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为600,000,000股。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共计6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2.375%。该等股份 的限售期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履行条件,锁定期限相应自动延长6个月,限 售期变更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的4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27日,因2025年7月27日为非交易日, 故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共有 1 名股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 铜陵有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作的 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铜陵有色所做的承诺内容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或提议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此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若届时相关股份锁定规则相应调整的,本承诺内容相应调整。” 2、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3、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上市,自 2022 年 3 月 14 日至 2022 年 4 月12 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 17.27 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铜陵有色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相 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情况。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600,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72.375%。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股 剩余限售股数 (股) 数量(股) 份占总股本比例 量(股)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 600,000,000 600,000,000 72.375% 0 限公司 合计 600,000,000 600,000,000 72.375% 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前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作 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 增加(股) 减少(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 600,000,000 72.375 - 600,000,000 0 0.00 股份 其中:首发前限 600,000,000 72.375 - 600,000,000 0 0.00 售股 首发后限售股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 229,015,544 27.625 600,000,000 - 829,015,544 100.00 流通股 三、总股本 829,015,544 100.00 - - 829,015,544 100.00 注:上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含回购专户证券账户内股份2,999,900股。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3af23ec2-c436-47f5-bf48-8bb0992c47a1.PDF ─────────┬──────────────────────────────────────────────── 2025-07-18 16:36│铜冠铜箔(301217):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于 近期获得政府补助资金 446.09万元、705.83 万元、668.50 万元、零星补助 13.12 万元。补助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 2.85%、4.51%、4.28%、0.08%。该项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备可持 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披露的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收到的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 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资金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1,833.54 万 元。具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 2025 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补助的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3fb304ab-89dc-4d6f-b64d-0a21b2470104.PDF ─────────┬──────────────────────────────────────────────── 2025-07-10 00:00│铜冠铜箔(301217):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 年 7月 7 日、7 月 8 日、7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 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披露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在相关报告期的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面临的风险等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相关公告内容,理性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2、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3、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在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 重大事项。 6、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对本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 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波动的原因和趋势 ,请广大投资者谨防热点概念型炒作,并对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预约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披露《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及具体财务数据届时将予以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过程中,且未向第三方提供,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2025 年半 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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