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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17(铜冠铜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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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17 铜冠铜箔 更新日期:2025-10-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9 18:06 │铜冠铜箔(30121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29 18:06 │铜冠铜箔(301217):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2 19:50 │铜冠铜箔(30121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2 19:50 │铜冠铜箔(301217):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 │2025-09-12 19:49 │铜冠铜箔(30121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9-12 19:49 │铜冠铜箔(301217):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 │2025-09-12 19:49 │铜冠铜箔(301217):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12 19:49 │铜冠铜箔(30121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12 19:49 │铜冠铜箔(30121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12 19:49 │铜冠铜箔(30121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 └─────────┴──────────────────────────────────────────────┘ ─────────┬──────────────────────────────────────────────── 2025-09-29 18:06│铜冠铜箔(30121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的 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 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甘国庆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3人,代表股份601,70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4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600,00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3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1 人,代表股份 1,70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2人,代表股份 1,70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421人,代表股份 1,70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3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3%;反对3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834%;反对356,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481%;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55%;反对92,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03%;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55%;反对92,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03%;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3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6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反对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491%;反对91,6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10%;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0%。 2.04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6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9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05%;反对93,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43%;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2%。 2.05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6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9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05%;反对93,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43%;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2%。 2.06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5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2%;反对1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918%;反对109,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83%;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8%。 2.07审议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1,6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88%;反对87,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66%;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6%。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411%;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8021%;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411%;反对47,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21%;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9%。 与本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00,000, 000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0324b3d9-aadf-4f08-a88d-554f68cdbcdd.PDF ─────────┬──────────────────────────────────────────────── 2025-09-29 18:06│铜冠铜箔(301217):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 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束晓俊、方娟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 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5 年 9月 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9 日 14:30 在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的地点如 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423人,代表股份601,70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439%。均为截 止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9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600,00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3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1 人,代表股份 1,70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9%。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本律师也现场 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出,上述提案与会议通知一并 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会没有临时提案。本次股东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参会股东代表、监事和本律师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并当场宣布 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为: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3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3%;反对 3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93%;弃权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834%;反对 3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81%;弃权 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685%。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5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53%;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55%;反对 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03%;弃权 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342%。 2、《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5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53%;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55%;反对 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03%;弃权 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342%。 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6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反对 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52%;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491%;反对 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10%;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700%。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6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 9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56%;弃权 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05%;反对 9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43%;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052%。 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6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 9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56%;弃权 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905%;反对 9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43%;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052%。 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58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2%;反对1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82%;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8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918%;反对 10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83%;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98%。 7、《子公司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60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 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45%;弃权 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0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488%;反对 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66%;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34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411%;反对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8021%;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411%;反对 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21%;弃权 2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569%。 关联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与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致。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e4760280-8c83-4e4d-b996-0c6f81460d32.PDF ─────────┬──────────────────────────────────────────────── 2025-09-12 19:50│铜冠铜箔(30121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本次监事会召开 7日前发出。本次会议由姚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名。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过审议,公司本次增加 2025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遵循正常的商业条件和市场价 格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 7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不 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事项之后,公司监事会设置自然取消,公司监事职务自 然免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事项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5-051)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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