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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19(腾远钴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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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19 腾远钴业 更新日期:2025-11-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29 17:30 │腾远钴业(301219):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 ├─────────┼──────────────────────────────────────────────┤ │2025-10-27 16:04 │腾远钴业(30121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17 19:42 │腾远钴业(30121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5-10-17 19:42 │腾远钴业(3012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0-10 00:00 │腾远钴业(301219):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9-23 17:34 │腾远钴业(30121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23 17:34 │腾远钴业(30121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22 11:44 │腾远钴业(30121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减持承诺的公告 │ ├─────────┼──────────────────────────────────────────────┤ │2025-09-16 21:10 │腾远钴业(3012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9-16 19:50 │腾远钴业(301219):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 2025-10-29 17:30│腾远钴业(301219):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截止 2025 年 9月 15 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 到位,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为 7,661,942.82 元,认缴股数为 421,449 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 有的 421,449 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 10月 28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 18.18 元 /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 3,941,0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预留拟授予 431,540 股,由于存在部分员工放弃认购情形,本次预留部分实际授予股数为 421,449 股,未超过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预留部分可分配股份数的上限,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根据《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 ,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7d2cbc63-9eab-4ee7-af1e-81f890a6d57f.PDF ─────────┬──────────────────────────────────────────────── 2025-10-27 16:04│腾远钴业(30121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腾远钴业(30121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cc3936f9-78d3-46e4-aafb-08abd2ddc8c5.PDF ─────────┬──────────────────────────────────────────────── 2025-10-17 19:42│腾远钴业(30121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腾远钴业(30121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685fa35a-a0f3-4573-b533-595fe7cc397e.pdf ─────────┬──────────────────────────────────────────────── 2025-10-17 19:42│腾远钴业(3012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腾远钴业(3012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3263a886-f06a-4950-8b6e-99bcc2729bf7.PDF ─────────┬──────────────────────────────────────────────── 2025-10-10 00:00│腾远钴业(301219):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5月 13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 2025 年度 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94,717,18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424,74 7股后的293,292,4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93,292,435. 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相关规定,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24,747 股后的 293,292,435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10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10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 本*分配比例,即293,292,435 股*1.00 元/股=293,292,435.00 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93,292,435.00/294,717,182*10=9.951657 元 。每股现金红利=9.951657元/10=0.9951657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9951657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 9号 咨询联系人:刘女士 咨询电话:0797-7772088 传真电话:0797-443577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cd00dc0a-666e-42cf-a57b-baed69a684e9.PDF ─────────┬──────────────────────────────────────────────── 2025-09-23 17:34│腾远钴业(30121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3时;(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 9号腾远钴业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副董事长吴阳红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4 人,代表股份 149,398,6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3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16,315,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5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7 人,代表股份 33,082,8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798%。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7 人,代表股份 8,597,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19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6,406,8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5%。 (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独立董事王泰元先生 、张守卫先生、赖丹女士、刘卫东先生;董事罗洁女士、张济柳女士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250,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0%;反对142,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56%;弃权5,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9,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99%;反对 142,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04%;弃权 5,1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97%。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418,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40%;反对 97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522%;弃权 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17,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012%;反对 97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3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5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41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12%;反对 976,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538%;弃权 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13,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523%;反对 976,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16%;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61%。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9,218,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93%;反对 176,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8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17,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22%;反对 176,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13%;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6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律师、陈璐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dc2c89d3-a67e-40b6-829b-45f4616b62a6.PDF ─────────┬──────────────────────────────────────────────── 2025-09-23 17:34│腾远钴业(30121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引 言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接受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并基于律师声明事项,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声明事项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进行上述核查验证,已经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并以该等保证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和依据:公司向本所律师提 供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关 于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和口头陈述均真实 、准确、完整和有效,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均与原始件一致、副本均与正本一致,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上的签名与印章均是真实 有效的;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全部事实情况,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及其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有效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负责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示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他表明 其身份的证件或证明等证明其资格的资料进行核对和形式性审查,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应当由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自行负责。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或本所律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负责人和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印章后生效,并于本法律意见书的签署日期出具。 正 文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2025年 8月 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 2025年 8月 19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公告了《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审议事项等内容。 2025年 9月 12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公告了《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 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变更后的审议事项等内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23日 15:00时在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 9号腾远钴业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吴阳红主持。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 116,315,8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658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 会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表决的股东 177人,代表股份 33,082,8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2798%。合并统 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数据,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8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49,398,662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50.9385%,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指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股东,下同)177人,代表股份 8,597,7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315%。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为 2025年 9月 16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拥有公 司股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外,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以现场参加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事项进行审议,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由本次会议推 举的股东代表与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投票结果没有 提出异议。本次会议有一项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罗洁女士、谢福标先生、吴阳红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提案的函》中所涉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9,250,7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0%;反对 142,7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6%;弃权 5,1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49,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799%;反对 142,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04%;弃权5,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7%。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8,418,6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0%;反对 974,43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22%;弃权 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617,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6012%;反对 974,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337%;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1%。 表决结果:本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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