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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0(亚香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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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20 亚香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18 16:46 │亚香股份(301220):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11-18 16:46 │亚香股份(30122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 │与预留授... │ ├─────────┼──────────────────────────────────────────────┤ │2025-11-18 16:46 │亚香股份(301220):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计划... │ ├─────────┼──────────────────────────────────────────────┤ │2025-11-18 16:46 │亚香股份(301220):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18 16:46 │亚香股份(301220):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5-11-18 16:46 │亚香股份(301220):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 │2025-11-18 16:46 │亚香股份(301220):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亚香股份(301220):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0-30 00:00 │亚香股份(301220):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00:00 │亚香股份(301220):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 ─────────┬──────────────────────────────────────────────── 2025-11-18 16:46│亚香股份(301220):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适应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 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能力,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亚香香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ESG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前述提名主体提名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为使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根据本细则及时补 足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之前,战略委员会原委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ESG工作组。ESG工作组设立组长一名、成员若干名,落实各项ESG相关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ESG关键事项进行审议、评估,包括ESG规划目标、执行管理、绩效表现、报告审阅、风险应对等事宜;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跟踪; (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权限如下: (一)召集、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战略委员会重要文件; (四)代表战略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围绕战略委员会的ESG战略开展相关日常工作;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按照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并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 、邮件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 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 人。 第十六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以及未作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 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会议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通讯会议方 式举行。通讯会议方式包括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和书面议案会议等形式。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时,书面议案以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委员, 委员对议案进行表决后,将原件寄回公司存档。如果签字同意的委员符合本细则规定的人数,该议案即成为委员会决议。 第二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ESG工作组组长可参加(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总经理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但非战略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 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与会全体委员在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上签字。与会委员对会议决议持异议的,应在 会议记录上予以注明。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二十三条 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的表决结果;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向公司董事会通报(除非因法律或监管所限而无法作此通报外)。 第二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如无特殊说明,本细则所称“以上”均含本数。 第二十七条 除非特别说明,本细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本细则第一条所述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 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0c686925-896b-41ac-a691-897237276cbe.PDF ─────────┬──────────────────────────────────────────────── 2025-11-18 16:46│亚香股份(30122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与预 │留授... ─────────┴──────────────────────────────────────────────── 亚香股份(30122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与预留授...。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7b17a49b-9332-46e6-a574-22dc7ffc4af0.PDF ─────────┬──────────────────────────────────────────────── 2025-11-18 16:46│亚香股份(301220):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当期归属名单、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本次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当期归属名单、作废部分 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完成,同意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 13.72元/股调整为9.66元/股;同意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由 872,900股调整为 1,222,060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7 56,900股调整为 1,059,660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116,000股调整为 162,400股。 二、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当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 见 经核查,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中,首次授予部分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000 股(调整后)做作废处理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4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鉴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经成就,我们同意公 司在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42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07,530股,其中首次授 予部分 33名激励对象归属 526,33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 9名激励对象归属 81,20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鉴于首次授予部分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作废处理该激励对象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0 00股(调整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0ae25166-00e3-4fd9-b67a-74a3ab4ff3df.PDF ─────────┬──────────────────────────────────────────────── 2025-11-18 16:46│亚香股份(301220):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1月 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军学先生主持 ,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由 13.72元/股调整为 9.66元/股;同意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由 872,900股调整为1,222,060 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756,900 股调整为 1,059,660 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116,000股调 整为 162,400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周军学、汤建刚、盛军、陈清、方龙、夏雪琪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以及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 符合条件的 4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607,53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3名激励对象归属 526,330股限制 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 9名激励对象归属 81,20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关联董事周军学、汤建刚、盛军、陈清、方龙、夏雪琪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以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鉴于首次授予部分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作废处理该激励对象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000股(调 整后)。 表决结果:赞成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关联董事周军学、汤建刚、盛军、陈清、方龙、夏雪琪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设 ESG工作组并同步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设 ESG工作组并同步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ESG 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设 ESG 工作组并 同步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为 ESG 工作的最高责任机构与最高决策层,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设 ESG工作 组,ESG工作组为 ESG治理的具体协调和执行机构,围绕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 ESG战略开展相关日常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c8b1b0b9-0b4d-4a95-a62e-a61bdc5d8331.PDF ─────────┬──────────────────────────────────────────────── 2025-11-18 16:46│亚香股份(301220):关于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 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 2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2、2024年 2月 22日至 2024年 3月 2日,公司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4年 3月 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 3月 12日,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4年 4月 18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34名激励对象授予 756,9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5、2024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4年 8月 27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 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116,000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同意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3.92元/股调整为 13.7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认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5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由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 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并同步修订《昆山 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条款。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7、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 案》。 8、2025年 11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4年 度权益分派已完成,同意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 13.72元/ 股调整为 9.66元/股;同意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由 872,90 0 股调整为 1,222,060 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756,900 股调整为1,059,660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116,000股调整为 162,400股 。鉴于首次授予部分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作废处理该激励对象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000股(调整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4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607,53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3名激励对象归属 526,33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 授予部分 9名激励对象归属 81,2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同意作废部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202 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当期归属名单、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首次授予部分有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000 股(调整后),将不予归属,并由公司做作废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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