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20 亚香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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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亚香股份(301220):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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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301220):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7/61b09034-1794-464e-aca9-2dcc8acfdc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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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亚香股份(30122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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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香股份”)于 2024 年 4 月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
过 2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单笔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
(四)收益分配
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实施方式
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
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投资的品种为投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监事会、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运营。通过进行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
失。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障公
司正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亚香股份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3d9352af-5f6e-4603-ad4e-2f377b344c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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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亚香股份(301220):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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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301220):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测算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d6dd32a3-d1a2-428e-b2ef-5fb5f980a4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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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亚香股份(301220):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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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对《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2024 年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34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确定
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4.2 条所述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
括独立董事、监事),上述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3、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8a42d3db-49f8-4fe2-b9aa-01c78aaa6d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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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亚香股份(301220):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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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 年 4 月 18 日在昆山新雨花舍民宿的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平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主席徐平
先生将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 80,800,000股扣除截至当
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股后的股本 79,927,100 股为基数计算(最终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5,985,42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9.94%。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
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融资
授信总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以与
各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且该融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决定,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
币(含)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追认 2023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开展 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关于追认 2023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开展 2024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对 2023 年度使
用自有资金开展了累计最高额 3,400 万美元的外汇结汇远期交易进行补充确认,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开展总额不超过 3,
000 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追认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
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和监事津贴。
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4 月 18 日为授
予日,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6,9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3.92 元/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1f87479d-5ec6-4bea-a496-4900668832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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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亚香股份(301220):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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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301220):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c9d14863-c765-4ee2-ac64-e9526176cf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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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亚香股份(30122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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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30122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26171e64-48ba-4851-b4ff-9e1257cb01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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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亚香股份(301220):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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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301220):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07ac4fc0-4020-46ee-a967-6e53e916e2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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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亚香股份(30122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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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158,022.75 元,母
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59,498,170.5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6,688,247.94 元,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 462,185,317.85 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以公司董事会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 80,800,000 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股后的股本 79,927,100 股为基
数计算(最终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15,985,42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9.94%。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上市后三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
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后确定的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21198d0f-8bc7-407b-8b87-8130075f7c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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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亚香股份(30122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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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予的权益 占授予权益总量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数量(股) 的比例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汤建刚 董事、总经理 中国 102,900.00 11.79% 0.13%
2 方龙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60,000.00 6.87% 0.07%
3 陈清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60,000.00 6.87% 0.07%
4 盛军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60,000.00 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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