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21 光庭信息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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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光庭信息(301221):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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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301221):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7/2cd67af8-3962-4e0c-8473-ca85ef9930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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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0:00│光庭信息(301221):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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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审慎性原则,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3月31日发生资产减值损失或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审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一季度度计提各项资产
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700.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减值类型 项目 2024 年 1-3 月计提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减值损失 -3,920,497.14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7,637.64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1,724,628.66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101,073.96
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1,202,539.83
合计 -7,006,377.23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
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a、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
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b、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
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c、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
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①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组合1 合并范围外的公司
组合2 合并范围内的公司
对于划分为组合 1 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
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龄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3
3个月至1年(含1年) 5
1至2年 20
2至3年 50
3年以上 100
对于划分为组合 2 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具有较低信用风险
,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
则计提坏账准备。
②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根据逾期情况,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
A、对于未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B、对于已经发生逾期的长期应收款,按照账龄组合简化计提坏账;
账 龄 未逾期长期应收款计提比 逾期长期应收款计提比
例(%) 例(%)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3 3
3个月至1年(含1年) 5 5
1至2年 5 20
2至3年 5 50
3年以上 5 100
(3)其他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应收利息组合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组合 应收股利
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应收其他第三方非货款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利息组合、应收股利组合,除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其他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其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应收其他款项组合,本公司以账
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其他应收款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账龄段其他应
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各账龄段其他应收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 龄 其他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3个月以内(含3个月) 3
3个月至1年(含1年) 5
1至2年 20
2至3年 50
3年以上 100
(4)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2024 年 1-3 月,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为 172.46 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4年1-3月,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392.05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
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2024年1-3月利润总额减少700.6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
损失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9a4a70a2-ec82-4c9b-92fd-1e6f857f3f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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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光庭信息(301221):国金证券关于光庭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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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光庭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一)授信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为满足公
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
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综合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 12 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
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二)本次关联担保情况
应银行要求,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先生拟为公司向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不超过 1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
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朱敦尧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亦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朱敦尧先生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朱敦尧先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先生拟为公司向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1 亿
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
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先生本次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
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外,年初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朱敦尧先生与公司未实际产生其他关联交易金额。
六、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无偿提供个人保证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本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
对本次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朱敦尧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敦尧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事先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915d53bf-4722-4c55-aa8f-4dc56d015e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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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光庭信息(301221):光庭信息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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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301221):光庭信息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f53ff927-664a-4d62-a3d0-9bd794cbe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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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光庭信息(301221):光庭信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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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301221):光庭信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badd7704-24d7-4305-8c7e-f5b7b6e51e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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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光庭信息(301221):光庭信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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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301221):光庭信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914fd317-2a1e-4012-9473-063f092565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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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光庭信息(301221):光庭信息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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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专审字[2024]第 2-00073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2-00073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日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出具大信
审字[2024]第2-00268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2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
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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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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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单位: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万元) 情况 (万元)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63,879.30 53,029.9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505.60 371.7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79% 0.7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 505.60 主要为租 371.73 主要为租
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 金、物业、 金、物业、
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 车位管理 车位管理
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费等其他 费等其他
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505.60 371.73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63,373.70 52,658.21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46ac9cc2-6b87-4f33-84c4-b659d44c54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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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光庭信息(301221):国金证券关于光庭信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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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保荐人”)
作为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
就光庭信息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315.56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9.89 元,募集资金总额 1,618,344,884.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39,7
86,949.3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78,557,934.68 元,其中超募资金人民币 1,091,239,334.6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全部到位,并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出具了
“大信验字[2021]第 2-0005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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