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22 浙江恒威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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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36 │浙江恒威(3012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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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1 │浙江恒威(301222):招商证券关于浙江恒威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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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3 │浙江恒威(301222):招商证券关于浙江恒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
│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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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 │浙江恒威(301222):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
│ │金并以募集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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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 │浙江恒威(301222):2025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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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 │浙江恒威(301222):关于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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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 │浙江恒威(30122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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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 │浙江恒威(30122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 │部分资金并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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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 │浙江恒威(3012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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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 │浙江恒威(30122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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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36│浙江恒威(3012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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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有关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为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2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列示如下: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2)
5.01 《关于制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已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制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张惠
忠先生、姚武强先生(已离任)、王金良先生(已离任)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
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3.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
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上述提案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其他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 本次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的提案中,提案5.00包含2项子议案,股东需进行逐项表决。提案2.00的表决通过是提案4.00生效的
前置条件,如提案2.00未获得表决通过,提案4.00的表决结果不生效。
5. 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等通讯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的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 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 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通讯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邮件须在2026年5月13日16:00之前送达公司。(来信请寄: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证券事务部,邮编:
314018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件请发送至:securities@hwbattery.com。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签到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2235810
传真:0573-82235811
联系人:杨菊
Email: securities@hwbatter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
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
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d76be532-a3e0-478a-890c-9b5e1f5d8c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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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1│浙江恒威(301222):招商证券关于浙江恒威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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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浙江恒威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森鹤 联系电话:021-58835113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渝 联系电话:021-588351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3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项目 工作内容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5 年 9月 25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股份交易、控
股股东行为规范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 不适用
票上市规则》第 4.6.3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不适用
4.6.8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8条规定的
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不适用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 不适用
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 不适用
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无 不适用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无 不适用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
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 无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相关情形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6.0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0.83
亿元,同比下滑 14.08%、35.70%,主要受到美国对
华政策、出口退税率降低以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
保荐人已提请公司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原因,积
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经营风险防
范意识,督促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提请投资人关注公司业绩下滑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62e6284-1030-44e7-bdbd-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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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23│浙江恒威(301222):招商证券关于浙江恒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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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301222):招商证券关于浙江恒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3293cae-047e-4fec-bce3-a7273a68ac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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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浙江恒威(301222):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
│以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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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威”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浙江恒威使用自有资金、自有
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暨 2025年度开展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2,533.34 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 33.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860,828,932.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6,145,417.04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3月 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73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并与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同时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及相关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4月 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年 4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建设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与《关于建设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能化改
造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议案》,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号 额
1 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性电池 HW ENERGY COMPANY 4,955.00万美元 32,737.12
项目 LIMITED 万元人民币
(含超募资金)
2 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工厂智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 10,800.00万元人民 7,699.21
能化改造项目 司 币 万元人民币
三、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一)公司出口业务占比较大,销售的回款币别主要以美元为主,公司对于募投项目的相关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外汇支付
部分款项,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支出涉及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税金等费用的实际情况。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同时,根据征收机关的要求,每月缴纳的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费用的缴纳需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
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三)募投项目在实施时如涉及境外采购业务,需使用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此外涉及海关、税务等相关税费支出仅能使用与
海关、税务等系统绑定的扣款账户统一支付。
综上所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子(孙)公司计划在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
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
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先行垫资主体的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程序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项目部或者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自有资金、自有外汇、信用证、银
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的部分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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