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23 中荣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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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中荣股份(301223):华林证券关于中荣股份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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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荣股份(301223):华林证券关于中荣股份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803489f8-6159-4b29-9138-f797abb6c2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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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中荣股份(301223):华林证券关于中荣股份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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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荣股份(301223):华林证券关于中荣股份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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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中荣股份(301223):华林证券关于中荣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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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股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中荣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528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3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人民币 26.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69,324,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91,053,416.5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8,270,5
83.4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2 年 10 月17 日出具了《中荣印刷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99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1 产能扩建项目
(1)高端印刷包装产品扩建项目(2019 年中山) 7,778.94 7,128.94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2)高端印刷产品扩建项目二期(2019 年天津) 22,795.46 17,065.56
(3)印刷包装产品扩建项目(2020 年天津) 11,755.75 11,755.75
(4)印刷包装产品扩产项目(2020 年中山) 7,956.10 7,956.10
2 仓库建设项目(昆山) 6,917.98 6,917.98
3 管理信息系统升级项目(中山) 3,432.62 3,432.62
4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合 计 95,636.85 89,256.9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827.06 万元,扣除前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后,超募资金总额 28,570.11 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
用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8,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28,570.11 万元 29
.75%,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支出。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5%,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
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
民币 8,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
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8,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29
.75%,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8,500.00 万元,未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同时,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d94d9e94-b104-48bf-a216-b1c55c8625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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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中荣股份(301223):华林证券关于中荣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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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股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
中荣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8 号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3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
6.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69,324,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91,053,416.57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8,270,583.
43 元。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将减除保荐承销费 69,199,498.37 元后的募集资金1,200,124,501.63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出具了《中荣印刷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99号)。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产能扩建项目
(1)高端印刷包装产品扩建项 7,778.94 7,128.94
目(2019 年中山)
(2)高端印刷产品扩建项目二 22,795.46 17,065.56
期(2019 年天津)
(3)印刷包装产品扩建项目 11,755.75 11,755.75
(2020 年天津)
(4)印刷包装产品扩产项目 7,956.10 7,956.10
(2020 年中山)
2 仓库建设项目(昆山) 6,917.98 6,917.98
3 管理信息系统升级项目(中山) 3,432.62 3,432.62
4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合计 95,636.85 89,256.95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闲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
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与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
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质押或
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
保证资金安全性。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
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
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01dc1596-c8f6-4018-9249-6dae480e53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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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中荣股份(301223):华林证券关于中荣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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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股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中荣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更好地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
险或稳健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该授权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有效。
(六)实施程序及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
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资金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公司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资金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
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保证资金的安全。
2、对上述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资金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
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前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
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资金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6f3e8416-4e9b-4bf4-8123-543bf2b776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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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0:00│中荣股份(30122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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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7-366号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荣股份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荣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中荣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中荣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荣股份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中荣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4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中荣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中荣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荣股份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志恒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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