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301225(恒勃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225 恒勃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6 15:52 │恒勃股份(30122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6-07-14 16:22 │恒勃股份(301225):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 ├─────────┼──────────────────────────────────────────────┤ │2026-07-13 18:22 │恒勃股份(3012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 │ │提示性公告 │ ├─────────┼──────────────────────────────────────────────┤ │2026-07-03 16:53 │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7-02 17:16 │恒勃股份(301225):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6-07-02 15:42 │恒勃股份(301225):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6-07-01 17:02 │恒勃股份(30122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 ├─────────┼──────────────────────────────────────────────┤ │2026-06-12 16:06 │恒勃股份(301225):关于全资孙公司收购印尼PT OPTIMA ELEKTRONIK MANUFAKTUR 75%股权事项完成交 │ │ │割的公告 │ ├─────────┼──────────────────────────────────────────────┤ │2026-06-11 16:20 │恒勃股份(301225):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 │2026-06-11 16:20 │恒勃股份(301225):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 2026-07-16 15:52│恒勃股份(30122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8号)同意 注册,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8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5.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2,880,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1,466,3 60.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414,439.4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6月 12日全部到位,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79 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 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1 中国工商银行股 120701512920066663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份有限公司台州 研发改造升级及数据中 路桥支行 心建设项目 2 中国工商银行股 120701512920077775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台州 路桥支行 3 中国农业银行股 1991030104007777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份有限公司台州 年产 150万套汽车进气 湾新区支行 系统及 100万套燃油蒸 发污染物控制系统扩产 项目 4 中国农业银行股 19910301040088883 超募资金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台州 湾新区支行 5 招商银行股份有 57690039231013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注销 限公司台州分行 营业部 6 宁波银行股份有 88010122000812268 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 已注销 限公司台州分行 司年产 130万套汽车进 气系统扩产项目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 7 宁波银行股份有 8601111000049225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限公司台州分行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 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3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专户 注销前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新能源汽 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截至“19910301040088883 超募资金”专户注销时,已将全部资金转入“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并将其进行销户。 鉴于本次注销的上述“1207015129200777752”及“57690039231013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中的金额已按计划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金额 90,947.20元转入基本账户并将其进行销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就上述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相关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cacbddd-8426-417d-b256-dd8a0fb9cda4.PDF ─────────┬──────────────────────────────────────────────── 2026-07-14 16:22│恒勃股份(301225):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数量上限由“不超过 31,014,00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43,227,654股(含本数)”。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依据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0日、2026年 5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关 于发行数量的方案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31,014,00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 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 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 激励、回购注销股票、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则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一)2026年 5月 13日,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 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00股。公司于 2026年 7月 2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7月 1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03,380,000股变更为 103,375,000股。 (二)公司于 2026 年 7月 3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582,046股后的 101,792,9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 26年 7月 10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03,375,000股变更为 144,092,181股。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和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03,380,000股变更至 144,092, 181股,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31,014,00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43,227,654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 3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8c1e2c81-bd43-4662-a139-8242f6310477.PDF ─────────┬──────────────────────────────────────────────── 2026-07-13 18:22│恒勃股份(3012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提示 │性公告 ─────────┴──────────────────────────────────────────────── 恒勃股份(3012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1e09e10d-431c-4f59-bf0e-b69872eda2cf.PDF ─────────┬──────────────────────────────────────────────── 2026-07-03 16:53│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103,375,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1,5 82,04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为现有总股本103,375,000 股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582,046 股后的股本101,792,954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0,537,886.20元/1 03,375,000股*10股=2.954088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公司总股 本*10股=40,717,181股/103,375,000股*10股=3.938784。 3、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本比例)=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2954088)÷(1+0.3938784)。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000股后的总股本 103,375,000股扣除截至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公司股 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582,046股后的股本 101,792,9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元(含 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537,886.2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 转增股本 40,717,181股(注:不足 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 处理办法处理,本次变动后的总股本及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103,375 ,000股变更为 144,092,181股,公司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减少 5,000股,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103,375,000 股,扣除公司股 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582,046股后的股本为 101,792,954股。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82,046股后的 101,792,9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 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 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3,375,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44,092,181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9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 7月 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7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6年 7月 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7月10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转 本次变动后 增股本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减-(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71,503,000 69.17% +28,601,200 100,104,200 69.47% 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872,000 30.83% +12,115,981 43,987,981 30.53% 总股本 103,375,000 100.00% +40,717,181 144,092,181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转增股本实施后,按最新股本总数 144,092,181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 0.9465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 格作相应的调整。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 调整,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30,537,886.20元/1 03,375,000股*10股=2.954088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公司总股 本*10股=40,717,181股/103,375,000股*10股=3.938784。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本比例)=(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2954088)÷(1+0.3938784)。 九、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1500号公司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阮江平 3、咨询电话:0576-89225888,传真:0576-89225880 十、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b82d3446-5f65-4652-92e6-db9f2f774a00.PDF ─────────┬──────────────────────────────────────────────── 2026-07-02 17:16│恒勃股份(301225):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1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5,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48%, 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600.0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3,380,000股减少至103,375,00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7月1日办理完成。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简介 1、2025年 6月 11日,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 6月 13日至 2025年 6月 22日,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 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 6月 25日,公司监 事会发表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4、2025年 7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5年 9月 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已完成本 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6、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 5月 13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8、2026年 7月 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预留限制性股票自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 11.775万股已经失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 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以及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42.72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2、回购数量、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1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5,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48%,回 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600.00元,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6-005)。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向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支付股份回购款合计人民币213,600.00元。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5,000股,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03,380,000股的0.0048%。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3,380,000股减少至103,375,000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71,508,000 69.17 -5,000 71,503,000 69.17 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872,000 30.83 31,872,000 30.83 总股本 103,380,000 100.00 -5,000 103,375,000 100.00 注:本次股本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7d5d19ac-1b43-4fc8-99bc-d213e8b12b57.PDF ─────────┬──────────────────────────────────────────────── 2026-07-02 15:42│恒勃股份(301225):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8号)同意 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该 等股票于 2023年 6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法定持续督导期至 2026年 12月 31日止。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6年 7月 2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简介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其持续督导期 间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 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本次保荐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中信证券承接中 信建投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中信证券已委派于海跃先生、龚远霄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共同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项目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信建投及其项目团队此前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c40726af-3636-4df6-962d-56b89fe5ad96.PDF ─────────┬──────────────────────────────────────────────── 2026-07-01 17:02│恒勃股份(30122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确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预留权 益已失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 6月 11日,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 6月 13日至 2025年 6月 22日,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 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 6月 25日,公司监 事会发表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4、2025年 7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5年 9月 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已完成本 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7、2026年 5月 13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失效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 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 2025年 6月 30日经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应在 202 6年 6月 29日前完成授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自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 益 11.775万股已经失效。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失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 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失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fd12fe47-6b37-408b-96ea-1c99b897a049.PDF ─────────┬──────────────────────────────────────────────── 2026-06-12 16:06│恒勃股份(301225):关于全资孙公司收购印尼PT OPTIMA ELEKTRONIK MANUFAKTUR 75%股权事项完成交割的 │公告 ─────────┴──────────────────────────────────────────────── 一、本次交易概述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军汽车仪表领域,深化海外布局,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价值链,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收购印尼 PT OPTIMAELEKTRONIK MANUFAKTUR 75%股权 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中国香港公司GENERAL EXCELLENCE TECHNOLOGY LIMITED 与 PT OPTIMAINTERLINK、HENDRY、KWET MIN SEIH U、KWEE PIE HUA 及 JO DUNCANJOHAN(以下合称“卖方”)签署《附条件股权收购协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86,117,573,100印尼 盾(折合人民币 3,571.28万元)收购卖方合计持有的印尼 PTOPTIMA ELEKTRONIK MANUFAKTUR(以下简称“PT.OEM”)75%股权。本 次收购股权事项完成后,PT.OEM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4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收购印尼 PTOPTIMA ELEKTRONIK MANUFAKTUR 75%股权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完成交割情况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附条件股权收购协议》,交易各方确认本次交易交割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附条件股权收购协议》 约定,向交易卖方支付相应交易对价,所有交易卖方已确认收到款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PT.OEM 75%股权已完成交割, PT.OEM 75 %股权已转让至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GENERALEXCELLENCE TECHNOLOGY LIMITED名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PT.OEM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交易各方将按照《附条件股权收购协议》及相关文件的约定以及适用法律的规 定办理和落实后续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0145221-d302-4697-9a03-4bca65004ce2.PDF ─────────┬──────────────────────────────────────────────── 2026-06-11 16:20│恒勃股份(301225):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恒勃股份(301225):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181ca283-7e3e-42bb-8787-1b2437807f9f.PDF ─────────┬──────────────────────────────────────────────── 2026-06-11 16:20│恒勃股份(301225):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恒勃股份(301225):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d99fa0df-b4a5-45cc-8620-ca414351c2ad.PDF ─────────┬──────────────────────────────────────────────── 2026-05-13 18:28│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353280e-8eea-474c-8fc5-99246396dcf7.PDF ─────────┬──────────────────────────────────────────────── 2026-05-13 18:28│恒勃股份(30122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 2 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 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 具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0 00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000股。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3,380,000 股减少至 103,37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 103,380,000元减少至103,37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4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 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13日起 45日内(工作日 9:00-11:30,13: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2)电话:0576-89225888 (3)电子邮箱:stock@hengbo.cc (4)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 1500号 (5)邮政编码:318014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7fdba410-a354-45ec-ae85-580582ef9867.PDF ─────────┬──────────────────────────────────────────────── 2026-05-13 18:28│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0efa624-30cf-44db-95da-24d0aeedd5ea.PDF ─────────┬──────────────────────────────────────────────── 2026-04-27 16:05│恒勃股份(301225):中信建投关于恒勃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恒勃股份(301225):中信建投关于恒勃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dd347db-abac-4bfe-8aeb-0750900ae9fb.PDF ─────────┬──────────────────────────────────────────────── 2026-04-27 16:05│恒勃股份(301225):中信建投关于恒勃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恒勃股份(301225):中信建投关于恒勃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303ea7c-f5fe-4275-b560-d6470d415a1d.PDF ─────────┬──────────────────────────────────────────────── 2026-04-27 16:05│恒勃股份(301225):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 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5月 7日(星期四)15:00- 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周书忠先生,财务负责人程金明先生,独立董事王兴斌先生,董事会秘书阮江平先生,保荐代表人胡虞天成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z5H1gUBNK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阮江平 电话:0576-89225888 传真:0576-89225880 邮箱:stock@hengbo.cc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4dbce29-a4fb-4035-a424-0aed80fe7469.PDF ─────────┬──────────────────────────────────────────────── 2026-04-26 15:51│恒勃股份(30122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恒勃股份(30122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c01e95a-151c-4a84-9025-b27c35a4a3d1.PDF ─────────┬──────────────────────────────────────────────── 2026-04-26 15:51│恒勃股份(30122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 4月 21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并于 2026年 4月 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董事周书忠先生 、周恒跋先生、应灵聪先生、王兴斌先生、项先权先生、武建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书忠先生召集并主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d226973-75c0-4ba1-afe2-7d6c2abaeaaf.PDF ─────────┬──────────────────────────────────────────────── 2026-04-23 11:40│恒勃股份(301225):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发展战略需要,扩大业务覆盖范围,提高市场竞争力,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出 资 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恒勃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恒勃”)。 近日,陕西恒勃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礼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恒勃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25MAKCMXB71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西张堡礼泉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宇二路高新区标准化厂房 9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毕建国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6年 4月 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 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主营业务覆盖全国市场的战略布局,着力保障西部客户的供应链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和整体竞争力,进一步优化与完善公司现有产业布局及业务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四、风险提示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 未来业绩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存在一定风险,但整体风险可控。陕西恒勃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并有效实施,以不断 适应业务需要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陕西恒勃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937e139-3782-42fd-a166-d2f0e6260c8b.PDF ─────────┬──────────────────────────────────────────────── 2026-04-21 20:35│恒勃股份(301225)::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资者... ─────────┴────────────────────────────────────────────────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就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 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287e467-08d5-4b8f-89e2-ee6aff02b772.PDF ─────────┬──────────────────────────────────────────────── 2026-04-21 20:35│恒勃股份(301225):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恒勃股份(301225):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bce398e-abf5-40ad-a46c-0a4813a20a64.PDF ─────────┬──────────────────────────────────────────────── 2026-04-21 20:32│恒勃股份(301225):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五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及相应的 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8c39ebb-3051-464f-b77a-9136f6e6226e.PDF ─────────┬──────────────────────────────────────────────── 2026-04-21 20:32│恒勃股份(301225):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制定了《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系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股东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 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 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二)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 配;公司每年度进行股利分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在满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 0%。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本款第 3项规定处理。 (五)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 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并且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 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六)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 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还应当对调整或者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 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 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该等事项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 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 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 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五、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目标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等,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2、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独立董事意见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制定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由董事会进行专题论述,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调整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解释及生效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 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69fb056-5b17-4f8e-82ee-85410450f901.PDF ─────────┬──────────────────────────────────────────────── 2026-04-21 20:32│恒勃股份(301225):恒勃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恒勃股份(301225):恒勃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1b725de-9667-4a02-936d-1d284321eb35.PDF ─────────┬──────────────────────────────────────────────── 2026-04-21 20:32│恒勃股份(30122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8号)同 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8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35.66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288.08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7,383 .05万元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6月 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湾新区支行账户(账号为:19910301040077779)人民币 84,905.03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 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763.5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2,141.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3年 6月 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930号) 。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1207015129200666633 53,628,000.00 2,681,043.05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1207015129200777752 150,000,000.00 27,602.61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台州湾新区支 19910301040077779 151,743,600.00 42,306,067.36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19910301040088883 293,259,539.47 37,436.24限公司台州湾新区支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576900392310131 100,000,000.00 63,858.36司台州分行营业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86011110000492259 - 242,728.60 - 司台州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88010122000812268 72,783,300.00 - 已销户司台州分行 合 计 - 821,414,439.47 45,358,736.22 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资金余额为 4,000.00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变更前承诺投资 变更后承诺投资 占前次募集资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金总额的比例 变更原因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万元) (万元) (%) 重庆恒勃滤清新能源汽车 器有限公司年 130万套汽车 热管理系统 产7,278.33 20,409.51 9.06 注 及车用进气 进气系统扩产系统项目 项目 注: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 5月 13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在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混动/纯电汽车零部件配套 领域的同步发展,力争齐头并进,更好地响应市场客户需求,公司本着“综合统筹、效率优先”的原则,拟取消“重庆恒勃滤清器有 限公司年产 130万套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决定不再向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并将 7,278.33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投入以恒勃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的新增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截止日实际投资金额少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项目尚在 建设中;截止日实际投资金额超出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益投入项目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2023年 10月 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 8,901,913.97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154,764.48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 3 年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改造升级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用于完善公司研发体系,整体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 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实际效益也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的募投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详见本报告附表 2。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3年 6月 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年 7月 12日召开了 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 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年 5月 13日召开了 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 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 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 4,000.00万元。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8,535.87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 ,535.87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资金余额为 4,000.00万元,尚未使用资金将继续按 计划逐步用于募投项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0e0bd40-781e-4399-a658-1a5b09fdc0c3.PDF ─────────┬──────────────────────────────────────────────── 2026-04-21 20:32│恒勃股份(301225):2026-02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恒勃股份(301225):2026-02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7606216-3217-412d-94ef-d07e60850394.PDF ─────────┬──────────────────────────────────────────────── 2026-04-21 20:31│恒勃股份(30122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恒勃股份(30122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da31cd0-36d2-4c1b-a19b-63f23297c1e9.PDF ─────────┬──────────────────────────────────────────────── 2026-04-21 20:31│恒勃股份(301225):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公告 ─────────┴──────────────────────────────────────────────── 恒勃股份(301225):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217bef3-c665-4b47-a861-ac7a304e0edd.PDF ─────────┬──────────────────────────────────────────────── 2026-04-21 20:31│恒勃股份(30122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恒勃股份(30122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1d94ca6-741b-4071-9916-9ae90ec8a514.PDF ─────────┬──────────────────────────────────────────────── 2026-04-21 20:31│恒勃股份(301225):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相关议案。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 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发行预案的披露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包括:(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2)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发行方案;(3)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予以注册;(4)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或同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f2570b5-ea6b-41f4-83ef-6d31c458886e.PDF ─────────┬──────────────────────────────────────────────── 2026-04-21 20:31│恒勃股份(30122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恒勃股份(30122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03accdb-2de4-4023-a827-be181e4b61ee.PDF ─────────┬──────────────────────────────────────────────── 2026-04-21 20:25│恒勃股份(301225):恒勃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6]6191号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股份)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恒勃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恒勃股份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0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8cd1707-ede4-4a0f-972a-8bdc19b77545.PDF ─────────┬──────────────────────────────────────────────── 2026-04-21 20:25│恒勃股份(30122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恒勃股份(30122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f574726-8e29-436f-9b6d-7e146df05fe3.PDF ─────────┬──────────────────────────────────────────────── 2026-04-21 20:24│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项先权) ─────────┴──────────────────────────────────────────────── 本人作为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审慎、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项先权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历,一级律师。1983年 7月至 1984年 11 月任台州地区司法局干部;1984年 11月至 1998年 10月任台州市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年 11月至今任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2016年 3月至 2021年 4月任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10月至 2023年 3月任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不是公司前十 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 ,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共召开了 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根据审议结果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 情况。 2、公司共召开了 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相关会议。 3、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相 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发现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之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经营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限制性股票激励等事项进行了解与问询,并按照公 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任职期间,审计委员 会召开会议 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发生应当经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故没有召开提名 委员会。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共计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即 2025年 4月 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 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参加公司重要活动、专题培训及其他机会,在公司 开展现场工作,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经营内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及时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以及利用本人工作经验和知识提出专 业意见供公司决策参考。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日。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本人充分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一般职权。在本人行 使职权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了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形,未发生干预本人独立 行使职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关注的重点事项 2025年度,本人通过审阅资料、参加会议、视频或电话听取汇报及现场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 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并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重点 监督和核查。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规范运作等情况,并对公司财务 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核查,同时,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认真核实。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经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5年 5月 13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四)股权激励情况 (1)经 2025年 6月 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 6月 30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审议通过《20 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股权激励计划。 (2)经 2025年 7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就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向符合条件的 34名激励对象授予 47.1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 87名激励对象授予 51.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达到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及时披露,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2025年,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内 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 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限制性股票激励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详实地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注公司的 生产经营、法人治理情况。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4、积极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认 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报告期内,本 人积极参加各类相关培训及专题研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要求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及规范性 文件最新变化的认识和理解,提升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发生,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6年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独立、公正原则,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 层的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 ─────────┬──────────────────────────────────────────────── 2026-04-21 20:24│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兴斌) ─────────┴──────────────────────────────────────────────── 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兴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0e4b4dd-c740-4adc-893c-1199fc46efa1.PDF ─────────┬──────────────────────────────────────────────── 2026-04-21 20:22│恒勃股份(301225):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周书忠先生、周恒跋先生、应灵聪先生回避表决。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 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 定了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和工作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 上不低于 50%,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00万元/年( 税后),按月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基本薪酬 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核心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岗位绩效目标考核完成情况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 考核结果核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的审核意见: 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较好地兼顾了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考核周期内,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违规违纪、重大决策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等情形,公司可扣减其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0c010f0-baf3-4e3f-bc3b-bca9d87dfcf4.PDF ─────────┬──────────────────────────────────────────────── 2026-04-21 20:22│恒勃股份(30122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376,252.68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 79,353,606.62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 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9,353,60.66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19,526,334.02元,母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66,633,388.4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 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66,633,388.40元。 3、基于公司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 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000股后的总股本 103,375,000股扣除截至董事会审议利 润分配方案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582,046股后的股本 101,792,9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537,886.2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 40,717,181股(注:不足 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 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本次变动后的总股本及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由 103,375,000股变更为 144,092,181股,公司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30,537,886.20元,占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2.3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537,886.20 42,629,980.68 40,655,981.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6,376,252.68 131,045,239.33 114,721,428.17 研发投入(元) 65,613,426.04 52,586,249.31 45,706,290.50 营业收入(元) 1,139,566,521.07 865,109,857.19 785,426,565.1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619,526,334.0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66,633,388.40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13,823,848.4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27,380,973.39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13,823,848.48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163,905,965.8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5.87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 □是?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113,823,848.4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ca29e33-3ec2-4790-9014-787b86591de0.PDF ─────────┬──────────────────────────────────────────────── 2026-04-21 20:22│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恒勃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 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8号)同意注 册,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 8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5.66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288.08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7,383.05万元 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6月 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支 行账户(账号为:19910301040077779)人民币 84,905.03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 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763.5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2,141.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93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 35,000.07万元,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 23,943.53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6,729.82万元。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资金余额为 4,000.0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 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4,535.8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支行、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有 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台州路桥 1207015129200666633 募集资金专户 2,681,043.05 -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台州路桥 1207015129200777752 募集资金专户 27,602.61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台州湾新 19910301040077779 募集资金专户 42,306,067.36 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台州湾新 19910301040088883 募集资金专户 37,436.24 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台州分行营业 576900392310131 募集资金专户 63,858.36 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86011110000492259 募集资金专户 242,728.60 - 公司台州分行 合 计 45,358,736.2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月 13日召开了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4月 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低风险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且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 4,00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 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 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剩余 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共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9,325.95万元(不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9d90ccd-eb6a-4153-a063-927a76dfef87.PDF ─────────┬──────────────────────────────────────────────── 2026-04-21 20:22│恒勃股份(30122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 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所担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 价原则,与中汇所协商确定 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 。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2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成为注册会计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 师时间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公司提供 及复核过上 审计时间 审计服务 市公司审计 时间 报告家数 黄婵娟 项目合伙 2013年 2015年 2013年 3月 2025年 6家 人 王琪 签字注册 2018年 2015年 2025年 7月 2025年 2家 会计师 章祥 质量控制 2011年 2009年 2012年 6月 2026年 8家 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型 1 黄婵娟、 2025年 11月 11日 自律监管措 上海证券交 对在上海毕得医药科技 洪建明 施 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 报审计项目存在的若干 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采取出具监管警示的监 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 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3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15万元。 2026年度审计收费将以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的审计收费为基础,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 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所承担 公司 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 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c9114ad-ffc0-4427-b4cf-8d90023519fa.PDF ─────────┬──────────────────────────────────────────────── 2026-04-21 20:22│恒勃股份(301225):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的票据池业务。票 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的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 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 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 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六)授权事项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 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时,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通过 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对各类有价票 证管理的成本;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程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 构,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 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 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可把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经营发生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 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 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上述业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三)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 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的票据池业务,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e424b7a-7cfb-4ce5-b9c5-c434edd34fbd.PDF ─────────┬──────────────────────────────────────────────── 2026-04-21 20:22│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22ec5fd-0f4b-4cf7-8931-6a84ee3a4b32.PDF ─────────┬──────────────────────────────────────────────── 2026-04-21 20:22│恒勃股份(30122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一)鉴于 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具备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00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3,380 ,000股减少至 103,37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 103,380,000元减少至 103,375,000元。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内容,需对《 公司章程》中的对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上述(一)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总股本 103,375,000股扣除截至董事会审议利润分 配方案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582,046股后的总股本 101,792,9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3.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537,886.2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 40,717,181股(注:不足 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 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本次变动后的总股本及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由103,375,000股变更为 144,092,181股,公司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情况 (一)上述“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之(一)”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公司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后通知债权人 45日内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期结束后,公司将对上述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修订《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内容如下: 变更事项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338万元。 10,337.50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0,338 万股,全部为人民 10,337.50 万股,全部为人 币普通股。 民币普通股。 (二)上述“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之(二)”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结后,公司将再次对《 公司章程》中的对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变更事项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337.50万元。 14,409.2181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0,337.50 万股,全部为人 14,409.2181 万股,全部为 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两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审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章程》(2026年 4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410041a-65ea-495d-a1c1-cafacd9258dc.PDF ─────────┬──────────────────────────────────────────────── 2026-04-21 20:22│恒勃股份(30122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5年 7月 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 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 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 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 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 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 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 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2025年 12月 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 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5、变更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f2968bd-6944-4007-95f9-ba0dd5e94c1d.PDF ─────────┬──────────────────────────────────────────────── 2026-04-21 20:22│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69be85a-f916-4a8c-bd24-abd52859f448.PDF ─────────┬──────────────────────────────────────────────── 2026-04-21 20:22│恒勃股份(30122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兴斌、项先权 、武建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兴斌、项先权、武建伟的任职经历以及个人相关资料,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35b7726-372d-4b43-8eb4-b214fb33872d.PDF ─────────┬──────────────────────────────────────────────── 2026-04-21 20:22│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2d8b3e4-c933-43f1-8cc5-93aca63a40c2.PDF ─────────┬──────────────────────────────────────────────── 2026-04-21 20:22│恒勃股份(30122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资 产进行减值测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 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4,238,057.26元,详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1,506,575.30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08,819.82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595,922.9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9,472.13 二、资产减值损失 -12,731,481.96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12,137,256.05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22,203.17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72,022.74 合计 -14,238,057.2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及方法 1、计提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2、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 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 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 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 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 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 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 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 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 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 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 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4,238,057.26元,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238,057.26元,减 少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14,238,057.26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有助于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从而更好地保障会计信息质量,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536d14c-499e-4271-bd7c-c212887113e9.PDF ─────────┬──────────────────────────────────────────────── 2026-04-21 20:22│恒勃股份(30122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17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688人,其中 312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中汇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经审计,中汇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汇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汇所认为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5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在执行 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监督情况如下: 1、2025年 4月 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年 1月,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项 目进度、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年 4月 10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68b0288-87ed-4cc9-a069-8ab701d61beb.PDF ─────────┬──────────────────────────────────────────────── 2026-04-21 20:21│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471f6a4-88a1-440c-b018-5b9b1e47b1ac.PDF ─────────┬──────────────────────────────────────────────── 2026-04-21 20:21│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年度报告 ─────────┴──────────────────────────────────────────────── 恒勃股份(30122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a004b11-f0e2-4607-82af-9fce86c25ae0.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恒勃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8958.PDF ─────────┬──────────────────────────────────────────────── 2026-04-22│恒勃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41368.PDF ─────────┬──────────────────────────────────────────────── 2025-10-30│恒勃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9225.PDF ─────────┬──────────────────────────────────────────────── 2025-08-28│恒勃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1860.PDF ─────────┬──────────────────────────────────────────────── 2025-04-29│恒勃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7165.PDF ─────────┬──────────────────────────────────────────────── 2025-04-22│恒勃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4249.PDF ─────────┬──────────────────────────────────────────────── 2024-10-24│恒勃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9612.PDF ─────────┬──────────────────────────────────────────────── 2024-08-27│恒勃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4293.PDF ─────────┬──────────────────────────────────────────────── 2024-04-29│恒勃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615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