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26 祥明智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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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37 │祥明智能(30122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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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34 │祥明智能(30122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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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34 │祥明智能(301226):公司章程(2026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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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31 │祥明智能(30122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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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46 │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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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9:26 │祥明智能(301226):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
│ │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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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9:26 │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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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9:26 │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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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9:26 │祥明智能(301226):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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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58 │祥明智能(301226):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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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37│祥明智能(30122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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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工商办理要求,相应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经营范围:生产电机、电机延伸产品与配件、风机、泵、通风电器、保健电器、电子控制组件、电子仪器;销售自产产品
;从事上述商品及其相关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控制器件、机械设备、相关零配件、软件的国内采购、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
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变更后经营范围:生产电机、电机延伸产品与配件、风机、泵、通风电器、保健电器、电子控制组件、电子仪器;销售自产产品
;从事上述商品及其相关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控制器件、机械设备、相关零配件、软件的国内采购、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
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
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气体压
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
、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市场营销
策划;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十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电机、电机延 第十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电机、电机延
伸产品与配件、风机、泵、通风电器、保健电器、 伸产品与配件、风机、泵、通风电器、保健电
电子控制组件、电子仪器;销售自产产品;从事 器、电子控制组件、电子仪器;销售自产产品;
上述商品及其相关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控制器 从事上述商品及其相关原辅材料、仪器仪表、
件、机械设备、相关零配件、软件的国内采购、 控制器件、机械设备、相关零配件、软件的国
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内采购、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 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
办理申请)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及相关技术服务。(依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危险货物)一般项目: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
电器零配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
人的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
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泵及真空设备
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
部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模具
制造;模具销售;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
配件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市场营销策划;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
空调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
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内容
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c1e8ca9a-fd03-44d0-b71e-62aaefc686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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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34│祥明智能(30122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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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8月 0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03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0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7月 27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
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
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受委托代理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一)和
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中吴大道 518号公司三楼 306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6年 7月 31日下午 17:00前到达
本公司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及会议费用:
联系人:王勤平
联系电话:0519-88389998
传真电话:0519-88380308
电子邮箱:info@xiangming.com
5、会议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690a53af-da7b-4241-8211-c5a487f29f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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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34│祥明智能(301226):公司章程(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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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公司章程(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783bb07a-c0b5-4010-85b7-44bdb28d55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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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31│祥明智能(30122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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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6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
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其中:独立董事邵乃宇、潘一欢、黄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工商办理要求,相应变更公司经
营范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
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应公告及《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8月 3日下午 14:3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d181a039-ac8c-4a44-8595-6b3bb606cf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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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46│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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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 日召开的 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0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0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528,000 元(含税)。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预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保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分配
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5日(星期一),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6日(星期二)。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6月 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22 常州祥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 08*****139 常州祥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 08*****400 常州祥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8日至登记日 2026年6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敏及一致行动人孙凤玉女士、控股股东常州祥兴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
价)”。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敏及一致行动人孙凤玉女士、控股股东常州祥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王勤平、杨坚、毕海涛、张韦明、李
华等承诺:“其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做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 518号四楼证券部
邮编:213011
咨询联系人:王勤平
联系电话:0519-88389998
传真电话:0519-88390358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1dc04aee-0bd2-4819-8b60-eaa4bb3bd8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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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9:26│祥明智能(301226):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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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职工代表大会也已于 2025年 5月 29日选举了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
董事;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
责人的换届聘任工作。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 3名。
非独立董事:张敏先生(董事长)。
职工代表董事:王勤平先生。
独立董事:邵乃宇先生、潘一欢先生、黄森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员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张敏先生、邵乃宇先生、黄森女士,其中张敏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成员:王勤平先生、潘一欢先生、邵乃宇先生,其中独立董事邵乃宇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王勤平先生、潘一欢先生、黄森女士,其中独立董事黄森女士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敏先生、潘一欢先生、邵乃宇先生,其中独立董事潘一欢先生为召集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以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8)。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总经理:佘雷兵先生;
2、副总经理:陆劲松先生;
3、董事会秘书:王勤平先生;
4、财务总监:陆勤中先生。
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况
1、证券事务代表:强静娴女士;
2、内部审计负责人:李婧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情况
1、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王勤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证券相关的
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用的
证券事务代表强静娴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
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2、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勤平 强静娴
联系地址 常州市中吴大道 518号 常州市中吴大道 518 号
联系电话 0519-88389998 0519-88389998
传真电话 0519-88390358 0519-88390358
电子邮箱 info@xiangming.com info@xiangming.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9fc435bb-407e-46fb-b8a0-cdfcb25aba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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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9:26│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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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9日(星期五)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9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9日(星期五)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 518 号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敏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6人,代表股份 51,247,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0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50,870,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5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376,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376,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376,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2%。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上海数科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
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7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6%;反对 71,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391%;弃权 5,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817%;反对 71,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67%;弃权 5,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0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7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3%;反对 7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394%;弃权 5,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9,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286%;反对 7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698%;弃权 5,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0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525%;反对 74,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458%;弃权 5,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525%;反对 74,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458%;弃权 5,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016%。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常州祥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州祥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7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3%;反对 7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394%;弃权 5,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9,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286%;反对 7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698%;弃权 5,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0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16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9%;反对 7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428%;弃权 5,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773%;反对 7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211%;弃权 5,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01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6.01 审议通过《选举张敏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887,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8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7,0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216%。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张敏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7.01 审议通过《选举邵乃宇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887,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8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7,0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221%。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邵乃宇先生当选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7.02 审议通过《选举潘一欢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887,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8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7,0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216%。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潘一欢先生当选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7.03 审议通过《选举黄森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887,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7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6,8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88%。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黄森女士当选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数科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漆海峰、薛金豆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数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65ddd18-0494-4a01-93b8-52fc5c302a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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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9:26│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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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0fec209-8911-4f10-ad63-eefbcef65c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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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9:26│祥明智能(301226):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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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9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在公司同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
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其中:独立董事邵乃宇、黄森以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张敏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张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各位董事的工作经历、专业方向等多方面因素,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各专门
委员会召集人,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张敏先生、邵乃宇先生、黄森女士,其中张敏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成员:王勤平先生、邵乃宇先生、潘一欢先生,其中独立董事邵乃宇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王勤平先生、潘一欢先生、黄森女士,其中独立董事黄森女士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成员:张敏先生、邵乃宇先生、潘一欢先生,其中独立董事潘一欢先生为召集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佘雷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劲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勤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勤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婧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强静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简历情况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dc8862b0-a127-4432-b52f-0a6026ee05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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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58│祥明智能(301226):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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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协议转让各方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明智能”)的控股股东常州祥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祥兴信息”、“甲方”、“转让方”)与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资管”、“乙方”、“受让方”)设立并管理
的国联添益灵活配置 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灵活配置 10 号”)分别于 2026 年 3月 16 日、2026 年 4 月 17 日签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祥兴信息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440,000 股转
让受让方,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0%,转让价格为 27.97元/股。
2、公司于近日收到祥兴信息通知,祥兴信息与受让方的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 5月 1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灵活配置 10号承诺在协议转让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祥兴信息于 2026年 3月 16日与国联资管设立并管理的灵活配置 10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
议”),祥兴信息、国联资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人民币 27.97 元/股的价格向灵活配置 10 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00%,股份转让总价款 152,156,8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二、协议双方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确认书》,并于 202
6年 5月 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5月 8日,过户股份数量为
5,4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祥兴信息持有公司股份 49,277,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91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灵活配
置10号持有公司股份5,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成为公司持股 5.00%以上股东。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上市公司 股份数量 占上市公司
(股) 总股本比例 (股) 总股本比例
(%) (%)
祥兴信息 合计持有股份 54,717,622 50.2919 49,277,622 45.29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717,622 50.2919 49,277,622 45.29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灵活配置 合计持有股份 - - 5,440,000 5.00
10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5,440,000 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
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本次权益变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三、其他说明
1、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未违反转让方所作出的承诺。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后,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承诺在本次协议转让标的股份
过户登记完成后的 12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a4489a48-0832-4adb-969b-89ac362319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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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11│祥明智能(30122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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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53fa152-5aaa-40a1-b476-08c1da4323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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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5│祥明智能(30122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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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祥明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对祥明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422.00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3
,766.8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3月 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3月 17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1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的议案》,调整后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变更后)
1 电机风机扩建项目 18,002.08 18,002.08
2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13,578.00 13,578.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1,580.08 41,580.0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692.48万元。
(二)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现金管理的品种
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修订)》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并公告。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
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
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
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祥明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祥明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祥明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8e3628d-5111-44a3-9154-411cec7aa0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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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5│祥明智能(30122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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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 3亿元),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
、市场利率变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增加投资
收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一年以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该额度。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本次主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
限、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期限
自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市场利率变动等
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及预期。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
、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二)风险控制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型产品。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和审计。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规范运作,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
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最终以
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
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62fd2f9-e25c-414e-a9d8-2864b56293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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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02│祥明智能(30122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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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明智能”)于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继续使用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422.00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3
,766.89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3月 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3月 17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1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 电机风机扩建项目 18,002.08 18,002.08
2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13,578.00 13,578.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1,580.08 41,580.0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692.48万元。
(二)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现金管理的品种
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0,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
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年修订)》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
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
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
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祥明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祥明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祥明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985dcc5-a2f3-469a-b24e-caf3c277d1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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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9│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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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8692fb9-9676-4cc9-ad41-09b56e4d1d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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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9│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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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乃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6242121-d355-4a34-b10b-770883de32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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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9│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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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一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2bf6574-a369-4916-b6a3-058a42be84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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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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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108,800,000股为基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
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保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600,296.73元,其中,母公司
实现的净利润为 25,009,659.46元,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500,965.95 元,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21,655,534.4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4,764,127.9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 221,655,534.4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董事
会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108,8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528,000.00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6,528,000.0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未回购注销股份,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
金额为 6,528,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9.32%。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预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
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保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528,000.00 10,880,000.00 25,024,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600,296.73 29,301,479.84 41,036,841.06
研发投入(元) 34,916,707.91 28,802,875.20 24,448,599.60
营业收入(元) 507,964,593.09 509,338,735.90 581,771,994.8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21,655,534.4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34,764,127.9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2,432,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8,979,539.2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42,432,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88,168,182.7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 5.51%
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 □是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3、202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2,432,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
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且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
流动性。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
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5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256,211,574.15元、114,848,333.15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4.34%、11.23%,未达到公司
总资产的 50%以上。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2、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3ee92ea-eb36-4c8d-9ec5-27e102ec48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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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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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2df9e59-d52f-4f3f-ab30-d41266aeeb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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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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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8df7dec-8da8-460c-821f-6344406fea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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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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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
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裁)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 2014年报 尚余 500万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
辉、立信 元 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
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
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 2015年重组、 1,096万元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告;2016
券、银信评估、 2015年报、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
立信等 年报 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
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
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年 12
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
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
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
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
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
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爱珍,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永庭,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6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国荣,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2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家。
2、诚信记录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的 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 11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万元。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就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审查了其相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以及其他信息,并对其
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做出评价,认为其具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水准的履职能力。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董
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
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b67fa6e-56bd-441a-b627-81d450965d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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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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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目前,公司外贸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外
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
险,具有必要性。
二、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一)拟开展的期限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其
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三)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1、币种:美元、欧元;
2、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
(四)交易场所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资金来源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初始保证金将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按交易本金的一定比例直接缴纳或以占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形式缴纳
,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披露
。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为目的,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锁定汇率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
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在套期保值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可能会使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套期保值市场;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
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急处置预案
1、经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如遇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继续进行该业务,风险有显著增加并可能引发
重大损失时,应及时主动报告。
2、若遇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损失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处理。
3、若本地计算机及企业网络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交易时,及时启用备用笔记本电脑,或委托交易银行机构进行交易。
4、遇到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继续进行该业务风险有显著增加并可能引发重大损失时,财务部门应严格执
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
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3、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前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较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开展业务
。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审计部将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
六、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
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公司修订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
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9a5f367-ab23-4574-9564-dc18d5662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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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关于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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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分别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和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
项资产进行了清查、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和计入报告期间
1、2025年年度计提减值情况
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各类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合计 394.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24.29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57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43.0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6.15
二、资产减值损失 418.98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418.98
合计 394.69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度。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情况
公司对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各类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合计 86.7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63.60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4.40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9.7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07
二、资产减值损失 23.16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23.16
合计 86.76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年第一季度。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
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
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
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 2025 年度共冲回信用减值准备 24.29 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57万元、冲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43.01万元、
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6.15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63.60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4.40 万元、
冲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9.73 万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
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
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 2025 年度共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418.98 万元,其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18.98 万元;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3.16 万元,其中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3.16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
能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5年度及 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1、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类减值损失合计 394.69万元,将会减少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 394.69万元。
2、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各类减值损失合计 86.76 万元,将会减少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
86.76万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f79d127-35ee-4099-8cee-57fd932e0a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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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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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黄森作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声明人(签署):黄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afa3198-69e9-49e1-88bb-2f95e69108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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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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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50628d6-9bfc-4d01-a6f9-cddf2fc929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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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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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da2ebbe-a1a4-492f-b4d0-706e70ef5f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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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潘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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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潘一欢作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声明人(签署):潘一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3a046df-8c97-440e-8ba8-07ff13c4a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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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邵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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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邵乃宇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
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792ef2f-ecac-46d4-8cf8-27b3923a7b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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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潘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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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潘一欢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
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9e7483b-1f03-46d8-90e4-fcbe421cf6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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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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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明智能”)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
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邵乃宇先生、潘一欢先生、黄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
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潘一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
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1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d000616-7a1c-4db6-9d80-2ee9b0fe06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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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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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森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
,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99c38ea-5cb4-49da-abd8-33359bcc4f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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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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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常州祥
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邵乃宇先生、潘一欢先生、黄森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邵乃宇先生、潘一欢先生、黄森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
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d5b8e24-ebcf-479e-a8b0-c942d3c65d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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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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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年修订)》以及有关规定,将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4,22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6,551,
115.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37,668,884.4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年 3月 17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1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940,839.61 元,本报告期使用人民币 18,745,725.30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表:
项 目 序 号 金 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437,668,884.4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28,195,114.31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457,129.77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8,745,725.30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10,331.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46,940,839.61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3,867,460.7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4,595,505.5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04,595,505.58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
行了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22年 3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5020229001251202 募投账户 102,831,269.20
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8130018000130609 募投账户 1,764,236.38
州分行
合计 104,595,505.5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244c259-b7d0-492a-ba4d-dda691ac4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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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邵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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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邵乃宇作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声明人(签署):邵乃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ad7b6e3-968b-4017-908a-6ce305edda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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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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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常州祥明智能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 1月 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 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 4月 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 5月 23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 4月 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立信具有
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公司 2025年度
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2、2025年 11月 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沟通的议案》,公司
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团队成员召开审计计划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如审计时间安
排、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相关资料
,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26年 4月 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285ddb8-2b17-4ac1-be45-1a9e03e4eb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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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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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
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1
5:00-17: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
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张敏先生、总经理佘雷兵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勤平先生、财务总监陆勤中先生、独立董事潘一
欢先生、保荐代表人施卫东先生。
为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以及提升交流效率,公司就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4月 29日(星期三)17:00前访问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
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8f79c7c-2ad4-49be-aaaa-5671030402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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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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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4e85ab1-78db-4ece-bd2f-325ac847b3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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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7│祥明智能(30122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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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bca841c-8ad8-4271-995a-ca647619b2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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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祥明智能(30122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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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e40cc5d-2e20-4728-99a4-902b6226e5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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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祥明智能(30122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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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在前述授信额度内
公司可以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总
额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各家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
授权期限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融资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调整各银行间的授信额度、代表公司与
相关银行签订所有相关授信合同、协议、文件等。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7612567-447f-4412-a250-712db81cc0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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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祥明智能(30122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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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4ce04f7-5ce8-4a7f-af22-1d4e943fb9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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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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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e57be25-3eca-49a2-8101-492a69b9a7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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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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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272ebeb-593e-4e08-8c26-28441e6806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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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祥明智能(30122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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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7d6a510-49c7-4d2d-a3ba-18e59cb6b7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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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5│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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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9e94544-dce3-43e6-b0ee-3e61df9828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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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5│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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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明智能)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祥明智能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祥明智能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吕爱珍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永庭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9237c91-6fed-4736-8795-99918482a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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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5│祥明智能(301226):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祥明智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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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祥明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栋 联系电话:025-52665393
保荐代表人姓名:施卫东 联系电话:025-5266539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 4月 2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股份交易
行为规范等内容,并结合
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无 无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无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无 无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发生欺诈发行情形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5 年 8月 20 日,原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颜巍由于个
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
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
人,由陈栋接替颜巍担任公
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不适用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49dcd4f-1d60-413b-92b8-cf3116804a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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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5│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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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祥明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对祥明智能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根据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公
司对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占公司 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应指标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采购和费用及付款
活动、销售与收款活动、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活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①重大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5%;
②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 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5%;③一般缺陷: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
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公司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
认定为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
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机制;对于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
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①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②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③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①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
消除,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控制体系失效;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公司关键岗位
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公司内部控制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
要缺陷。
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标准,于 2025年 12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采取了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并访谈公司相关人员等方式。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祥明智能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
规定;祥明智能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祥明智能董事会出具的《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492627e-bf37-4cdf-9bd0-e5104d5531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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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5│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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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
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有关规定,将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4,220,000.00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6,5
51,115.58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37,668,884.4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3月 17 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13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940,839.61元,本报告期使用人民币 18,745,725.30元。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表:
项 目
募集资金净额
项目投入
序 号 金 额
A
B1 437,668,884.4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457,129.77
项目投入 C1 18,745,725.30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10,331.00
项目投入 D1=B1+C1 346,940,839.61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3,867,460.7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4,595,505.5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04,595,505.58
差异 G=E-F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
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22 年 3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1105020229001251202
期末余额
账户性质
(人民币元)
募投账户102,831,269.2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8130018000130609 募投账户
1,764,236.38
合计104,595,505.58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5532ce3-ac9c-41ee-ad69-9b5e39176d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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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5│祥明智能(30122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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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583号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明智能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2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580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祥明智能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祥明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祥明智能公司 2
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祥明智能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祥明智能公司为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吕爱珍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永庭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 资金占用方名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 2025年度 2025年 2025 2025 占用 占用性质
金占用 称 与上市 司核算 年期 占用累计 度占用 年度 年期 形成
公司 的 初占 发 资金的 偿还 末 原因
的关联 会计科 用资 生金额( 利息(如 累计 占用
关系 目 金余 不含利息 有) 发生 资金
额 ) 金额 余额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及其
附属企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
及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其它关联资 资金往来方名 往来方 上市公 2025 2025年度 2025年 2025 2025 往来 往来性质
金往来 称 与上市 司核算 年期 往来累计 度往来 年度 年期 形成 (经营性
公司 的 初往 发 资金的 偿还 末 原因 往来
的关联 会计科 来资 生金额( 利息(如 累计 往来 非经营性
关系 目 金余 不含利息 有) 发生 资金 往来)
额 ) 金额 余额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
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 祥明电机(德 子公司 应收账 222.9 468.86 556.0 135.7 销售 经营性往
子公司及其 国)有限公司 款 0 4 2 商品 来
附属 上海祥濡智能 子公司 应收账 256.39 184.7 71.68 销售 经营性往
企业 科技有限公司 款 1 商品 来
常州祥翰具身 子公司 应收账 98.94 98.94 出租 经营性往
智能装备有限 款 厂房 来
公司
其他关联方
及其附属
企业
总计 222.9 824.19 839.6 207.4
0 9 0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b6b2bee-6317-49c1-bb0e-3d5636370bdd.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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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祥明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1993.PDF
─────────┬────────────────────────────────────────────────
2026-04-24│祥明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2001.PDF
─────────┬────────────────────────────────────────────────
2025-10-27│祥明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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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2363.PDF
─────────┬────────────────────────────────────────────────
2025-08-29│祥明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7943.PDF
─────────┬────────────────────────────────────────────────
2025-04-25│祥明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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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9835.PDF
─────────┬────────────────────────────────────────────────
2025-04-25│祥明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9796.PDF
─────────┬────────────────────────────────────────────────
2024-10-29│祥明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281.PDF
─────────┬────────────────────────────────────────────────
2024-08-29│祥明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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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祥明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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