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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7(森鹰窗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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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27 森鹰窗业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1 16:26 │森鹰窗业(301227):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2-11 16:26 │森鹰窗业(301227):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 ├─────────┼──────────────────────────────────────────────┤ │2025-02-11 16:26 │森鹰窗业(30122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2-11 16:26 │森鹰窗业(301227):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5-01-27 16:20 │森鹰窗业(30122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4%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 │2025-01-26 16:26 │森鹰窗业(30122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1-20 16:52 │森鹰窗业(301227):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20 16:52 │森鹰窗业(30122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01-13 19:50 │森鹰窗业(301227):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 │2025-01-13 19:50 │森鹰窗业(301227):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 ─────────┬──────────────────────────────────────────────── 2025-02-11 16:26│森鹰窗业(301227):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丽丽女士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森鹰窗业南京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青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将存放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银行账号:41010026 2085071、410100248868872)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全部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34b1aa09-c27d-4dd0-ae0a-85ee7b60e36a.PDF ─────────┬──────────────────────────────────────────────── 2025-02-11 16:26│森鹰窗业(301227):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鹰窗业”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专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7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38.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0,652.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2,370.21 万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2〕3-95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森鹰窗业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森鹰”)开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行 币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种 哈尔滨森鹰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人 3500042129200125676 节能窗配套铝材板 业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哈尔滨和 民 框产能提升项目 司 兴支行 币 哈尔滨森鹰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人 350004211420000434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业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哈尔滨和 民 司 兴支行 币 哈尔滨森鹰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人 3500042129200211675 节能窗配套中空玻 业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哈尔滨和 民 璃智能制造项目 司 兴支行 币 哈尔滨森鹰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欧 3500042129200211950 节能窗配套中空玻 业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哈尔滨和 元 璃智能制造项目 司 兴支行 森鹰窗业南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 人 410100248868872 年产 30 万平方米定 京有限公司 公司哈尔滨道里支 民 制节能铝合金窗项 行 币 目 哈尔滨森鹰窗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 人 410100262085071 年产 15 万平方米节 业股份有限公 公司哈尔滨道里支 民 能 UPVC 窗项目 司 行 币 哈尔滨森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人 562010100101425487 补充流动资金及超 窗业股份有 公司哈尔滨分行营 民 募资金 限公司 业部 币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及南京森鹰拟在哈尔滨银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将存放 于锦州银行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银行账号:410100262085071、410100248868872)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 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全部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 后续公司及南京森鹰将与保荐机构、哈尔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并授权指定人员负 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注销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同时,公司及南京森鹰将与保荐机构、锦州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解除协议》,待原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的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不变。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 公司南京森鹰在哈尔滨银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将存放于锦州银行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 结算账户(银行账号: 410100262085071 、410100248868872)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全部转存 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指定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注销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 公司南京森鹰在哈尔滨银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将存放于锦州银行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 结算账户(银行账号: 410100262085071 、410100248868872)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全部转存 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森鹰窗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d0413eee-62fa-4f09-adee-f4dacb09c3fc.PDF ─────────┬──────────────────────────────────────────────── 2025-02-11 16:26│森鹰窗业(30122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森鹰窗业(301227):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e4c3f588-1db9-4e6c-a9fb-5de45cecc440.PDF ─────────┬──────────────────────────────────────────────── 2025-02-11 16:26│森鹰窗业(301227):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森鹰窗业(301227):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71a9d747-2264-4211-aa04-ee49eb96554a.PDF ─────────┬──────────────────────────────────────────────── 2025-01-27 16:20│森鹰窗业(30122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4%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 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70%,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 购总量的30%。若公司未能自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 序予以注销。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 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 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5日和2024年2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 告书》。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5月28日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8.50元 /股(含)调整至不 超过人民币38.02元 /股( 含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 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经董事会审议,回购资金来源增加自筹资金。公司于2 025年1月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用途为专项用于 回购上市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 款承诺函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0,300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2 月 21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公司已按照上述 规定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13,70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 32%,最高成交价为31.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39,488.65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本次 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5年1月27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增加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 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 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 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未改变公司的上市公 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刘楚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股。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基于 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边可欣女士,副董事长、总经理边可 仁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刘楚洁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前述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上述增持主体本次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 于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2024年10月28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上述增持主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819,50 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9607%,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50,096,51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 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 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工作,本次股份 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4,800,000股增加至95,230,500股。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为4,113,706股。上述原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应京芬及其一致行动人边可仁、刘楚洁、边可欣在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67.57%变动至68.14%,持股比例 触及1%的整数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及《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之一属于《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六、公司股本预计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4,113,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118,700 64.47% 61,295,575 64.37% 无限售条件股份 33,681,300 35.53% 33,934,925 35.63% 其中:回购专用 0 0.00% 4,113,706 4.32% 证券账户 合计 94,800,000 100.00% 95,230,500 100.00% 注:本次回购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已办理完成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共计430,5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1 7日。本次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4,800,000股增加至95,230,500股。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回购规则或监管指引要求予以出售 ,并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后 择机实施。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 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49d6b1dc-b33d-4bb4-b6c5-454c7c95ddcf.PDF ─────────┬──────────────────────────────────────────────── 2025-01-26 16:26│森鹰窗业(30122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70%,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不低于 回购总量的30%。若公司未能自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 程序予以注销。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5日和2024年2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回购报告书》。 2、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本次回购方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次 回购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5月28日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8.50元/股(含)调整至 不超过人民币38.02元/股( 含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经董事会审议,回购资金来源增加自筹资金。公司于 2025年1月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用途为专项用于 回购上市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 款承诺函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896,50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 09%,最高成交价为31.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6,285,250.6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指引》等 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6/44a0f36f-8a54-4842-bd4b-fe8a15c3b6fe.PDF ─────────┬──────────────────────────────────────────────── 2025-01-20 16:52│森鹰窗业(301227):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3、业绩预计情况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3,300万元-4,200万元 盈利:14,596.77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4,700万元-5,600万元 盈利:12,774.90万元 的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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