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27 森鹰窗业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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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12 │森鹰窗业(30122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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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32 │森鹰窗业(30122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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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34 │森鹰窗业(3012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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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34 │森鹰窗业(3012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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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22 │森鹰窗业(30122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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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50 │森鹰窗业(301227):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森鹰窗业持续督导2025年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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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50 │森鹰窗业(301227):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森鹰窗业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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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50 │森鹰窗业(301227):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森鹰窗业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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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50 │森鹰窗业(301227):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森鹰窗业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股票上市之│
│ │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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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 00:00 │森鹰窗业(301227):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
│ │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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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12│森鹰窗业(30122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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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4,659,406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
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230,5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659,406股后的90,571,09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
.000000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实际转增总股数为36,228,437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公司总股
本×10股=36,228,437股/95,230,500股×10股=3.804289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按公司总股
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0.3804289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截至20
25年12月31日总股本95,230,5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4,659,406股后的股本90,571,09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以90,571,094股为基数计算,公司实施转增后股本将增至131,458,937股(最
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总额”的原则实施。
2、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659,406.00股后的90,571,094.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5,230,5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1,458,937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26年6月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
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质 股数(股)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 股数(股) 比例
增股本数量
(股)
有限售 41,107,500 43.17% 16,443,000 57,550,500 43.78%
条件流
通股
无限售 54,123,000 56.83% 19,785,437 73,908,437 56.22%
条件流
通股
总股本 95,230,500 100.00% 36,228,437 131,458,937 100.00%
注:上表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含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4,659,406股,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
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七、差异化转增股本导致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触及1%整数倍的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转增前 本次转增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边书平 52,540,000 55.17% 73,556,000 55.95%
应京芬 6,723,000 7.06% 9,412,200 7.16%
刘楚洁 1,150,000 1.21% 1,610,000 1.22%
边可仁 487,500 0.51% 682,500 0.52%
合计 60,900,500 63.95% 85,260,700 64.86%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导致差异化转增股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
倍。变动后上述主体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方案后,按转增后总股本131,458,937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782元。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实际控制人应京芬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公司总股
本×10股=36,228,437股/95,230,500股×10股=3.804289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4、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按公司总股
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0.3804289股)。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新农路9号
咨询联系人:王宝东
咨询电话:0451-86700666-1506
传真电话:0451-86705370-4110
十、备查文件
1、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a986346e-2b83-4e19-9ea3-223a583fcd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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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32│森鹰窗业(30122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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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边书平先生所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 冻结执
名称 股东或第一 冻结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期 行人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股)
边 书 是 1,823,558 3.47% 1.91% 2026- 2026- 哈 尔 滨
平 05-13 05-19 市 松 北
区 人 民
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
称 (股) 数量 记数量 持股份比例 公司总
(股) (股) 股本比
例
边书平 52,540,000 55.17% 0 0 0 0
应京芬 6,723,000 7.06% 0 0 0 0
刘楚洁 1,150,000 1.21% 0 0 0 0
边可仁 487,500 0.51% 0 0 0 0
合计 60,900,500 63.95% 0 0 0 0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解除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变动的相关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078fbb2-9309-4ed6-b2ec-bd6747298e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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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34│森鹰窗业(3012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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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鹰窗业(3012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9d3ea254-a563-4179-9cae-1cfb65f611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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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34│森鹰窗业(3012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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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
5月15日14:00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经济开发区松花江路与兴安路交口森鹰窗业双城办公楼二楼7号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王建杰女士主持(董事长边可仁先生因工作原因以
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未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王建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61,315,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9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0,92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6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
份393,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414,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
代表股份393,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194,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0%;反对1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194,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0%;反对1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194,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0%;反对1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194,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0%;反对1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同意293,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631%;反对1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786%;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
83%。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194,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0%;反对1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3,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631%;反对118,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786%;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3%。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194,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0%;反对1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3,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631%;反对118,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786%;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3%。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194,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0%;反对1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3,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631%;反对118,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786%;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3%。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194,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0%;反对1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9%;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3,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631%;反对118,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786%;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3%。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锦天城(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廉洁、王诗僮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a8cdbda1-9d8b-4b02-8c58-7611bc4b6a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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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22│森鹰窗业(30122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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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边书平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 当前持股股份 是否存在减持
名称 东、实际控制 (股) 例 来源 限制或其他权
人及其一致行 利限制,如有
动人 请列明
边书 是 52,540,000 55.17% 首次公开发行 39,405,000股为
平 前股份 高管锁定股
2、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 占公 冻结 是否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执 原
名称 份数量 持股份 司总 股份 为限 行人 因
(股) 比例 股本 来源 售股
比例 及限
售类
型
边书 1,823,558 3.47% 1.91% 首次 否 2026- 2029- 哈尔滨 司
平 公开 05-13 05-12 市松北 法
发行 区人民 冻
前股 法院 结
份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
称 (股) 数量 记数量 持股份比例 公司总
(股) (股) 股本比
例
边书平 52,540,000 55.17% 1,823,558 0 3.47% 1.91%
应京芬 6,723,000 7.06% 0 0 0 0
刘楚洁 1,150,000 1.21% 0 0 0 0
边可仁 487,500 0.51% 0 0 0 0
合计 60,9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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