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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8(实朴检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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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28 实朴检测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8:40 │实朴检测(30122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7-20 18:22 │实朴检测(30122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7 18:20 │实朴检测(30122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 ├─────────┼──────────────────────────────────────────────┤ │2026-07-06 18:42 │实朴检测(301228):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开户完成的公告 │ ├─────────┼──────────────────────────────────────────────┤ │2026-07-02 17:52 │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7-02 17:52 │实朴检测(301228):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2 17:52 │实朴检测(30122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 │2026-07-02 17:52 │实朴检测(301228):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6-30 18:27 │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9 18:28 │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22 18:40│实朴检测(30122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股票简称:实朴检测,证券代码:301228)连续三个交易日( 2026 年 7 月 20 日、7 月 21日、7 月 22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采用书面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95b39fa2-9b74-4fbd-8126-f68f59eb14d6.PDF ─────────┬──────────────────────────────────────────────── 2026-07-20 18:22│实朴检测(30122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 一、本次投资的概述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与皓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星宸无限(上海)航天科 技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星宸(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 额为10,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以自筹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出资金额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59.4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7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9)。 二、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该合伙企业已完成登记,实际基金规模为10,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认 缴出资总额59.41%。合伙企业已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KH1KAD9K 名称:星宸(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复兴西路57号甲1幢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皓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葛雅静) 出资额:人民币1010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积极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运作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星宸(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13df2ab9-e6cf-46f9-9daf-bbb1dd62520d.PDF ─────────┬──────────────────────────────────────────────── 2026-07-07 18:20│实朴检测(30122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 实朴检测(30122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4f00b8f3-c18d-4787-9178-58658e58f301.PDF ─────────┬──────────────────────────────────────────────── 2026-07-06 18:42│实朴检测(301228):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开户完成的公告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6月 29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已经开立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账户名称: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2、账户号码:0899556560 3、开户时间:2026 年 7月 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1a53c7ef-0484-4ad9-acfb-d742bcf6f24a.PDF ─────────┬──────────────────────────────────────────────── 2026-07-02 17:52│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朴检测”或“公司”)与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签订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本所接受实朴检测的委托,担任其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事 项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为实朴检测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言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仅就实朴检测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不对其他非法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实朴检测已向本所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者口头证言,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副本及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是一致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上 的印章与签名都是真实的;相关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文件,本所律师系基于上述保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实朴检测在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其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 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实朴检测实行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实朴检测本次激励计划所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随同其他申请材料提呈审查或公开披露。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批准和授权 (一)2026 年 6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二)2026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的议案。 (三)2026 年 6 月 12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 6月 23 日,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 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6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授予日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 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对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公告,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 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确定 2026 年 7月 2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交易日,且在 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49.7045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0. 00 元/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5.00 元/股。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授予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 ,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8115 号《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 第 00000163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 生上述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实朴检测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62f028f6-d2d7-4d87-88a9-6b610ecba1ec.PDF ─────────┬──────────────────────────────────────────────── 2026-07-02 17:52│实朴检测(301228):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6 年 7 月 2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 符合条件的 7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49.7045 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其中关联董事刘丽瑛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cd69b04f-9156-4d9d-8040-2763a5a22343.PDF ─────────┬──────────────────────────────────────────────── 2026-07-02 17:52│实朴检测(30122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一致。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四)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五)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7月2日,向 符合条件的7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49.7045万股。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7c222c35-6c18-4d2d-bfd6-383c0612ba90.PDF ─────────┬──────────────────────────────────────────────── 2026-07-02 17:52│实朴检测(301228):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实朴检测(301228):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bc58d26-160f-49d6-9cab-4c616762aa81.PDF ─────────┬──────────────────────────────────────────────── 2026-06-30 18:27│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4f3b637-5d1a-4492-b4fe-0be55cb1119a.PDF ─────────┬──────────────────────────────────────────────── 2026-06-29 18:28│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ca125fab-a3e3-46b8-b99c-0be701d97c4b.PDF ─────────┬──────────────────────────────────────────────── 2026-06-29 18:26│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4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吴耀华女士。公司董事长因公务不能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按照《公司章程》,本次会议主持人由过半数 的董事共同推举产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8人,代表股份10,78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118,161,045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下同)的9.12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名,代 表股份42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名,代表股份10,35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76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25人,代表股份15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3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 票的中小股东25人,代表股份15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7%。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7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2%;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7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同意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2%;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7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2%;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7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同意1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06%;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2%。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7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同意1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06%;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2%。 6、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0,7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 同意1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06%;反对1,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委派付梦祥律师、何旭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c819f335-931c-446d-b21e-5d2bb545d314.PDF ─────────┬──────────────────────────────────────────────── 2026-06-29 16:16│实朴检测(301228):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查询,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6月 12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结算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结算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结算公司 2026 年 6月 16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尹炳奎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202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 尹炳奎先生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计划自 202 5 年 12 月 17 日起 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200 万元。2026 年 3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截至 2026 年 3月 11 日,尹炳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248,800 股,累计增持金额9,703,489.1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70,300 股,回购行为发生时,公司尚未筹 划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系实施公司 2025 年 1月 8日、2025 年8 月 26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92),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届满。根据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30%,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 60.00 万股。公司 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1月 5日卖出合计 60.00 万股公司股份。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10 名激励对象交易过公司股票。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 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实施的本次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 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 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综上,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激励计划的策划 、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 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d6e0c502-278b-4fa0-ac5d-ca06c516101c.PDF ─────────┬──────────────────────────────────────────────── 2026-06-23 16:46│实朴检测(30122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至 2026年 6月 22日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向全体员工公示了公司《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限不少于 10 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授予激励 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82c90b1f-2df1-429d-8b01-87fd138b7395.PDF ─────────┬──────────────────────────────────────────────── 2026-06-11 19:07│实朴检测(301228):实朴检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实朴检测(301228):实朴检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f4525735-6302-41df-8de6-7769c368287a.PDF ─────────┬──────────────────────────────────────────────── 2026-06-11 19:07│实朴检测(301228):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实朴检测(301228):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d53cc85-1785-400e-a198-564b85efe2d0.PDF ─────────┬──────────────────────────────────────────────── 2026-06-11 19:07│实朴检测(301228):实朴检测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实朴检测(301228):实朴检测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04843249-abc6-4dd5-8e0c-3f7a6a45170e.PDF ─────────┬──────────────────────────────────────────────── 2026-06-11 19:07│实朴检测(301228):实朴检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实朴检测(301228):实朴检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64aacd3-24a2-4c49-b54d-7614a9cf1480.PDF ─────────┬──────────────────────────────────────────────── 2026-06-11 19:06│实朴检测(301228):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实朴检测(301228):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6d96bf9-df09-4245-a748-e8d96496e209.PDF ─────────┬──────────────────────────────────────────────── 2026-06-11 19:06│实朴检测(301228):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 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其中关联董事刘丽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制 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其中关联董事刘丽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 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 签署授予协议等,并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对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条件及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 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等相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 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律师事务所、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 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其中关联董事刘丽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提高员工 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其中关联 董事刘丽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制定了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其中关联董事刘丽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有效。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其中关 联董事刘丽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本次会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b48dbde5-2834-405b-8489-697244fa2a3a.PDF ─────────┬──────────────────────────────────────────────── 2026-06-11 19:04│实朴检测(30122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6月 29 日(星期一)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9 日(星期一)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6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2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1288 号 34 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3A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 √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 其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 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员工 √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1.00、2.00、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 3、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提案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 续。(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邮件或 信函请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6日,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1288 号 34 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鑫 电话:021-64881367 邮箱:IR@sepchina.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1288 号 34 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5、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02da3754-49ef-48ba-aa62-7c0b349889a3.PDF ─────────┬──────────────────────────────────────────────── 2026-06-11 19:04│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ae8140ed-70d4-46aa-96ee-8e3d37a6d185.PDF ─────────┬──────────────────────────────────────────────── 2026-06-11 19:02│实朴检测(301228):实朴检测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实朴检测(301228):实朴检测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bf4c777-c49a-44ea-8649-364cd7c6de0d.PDF ─────────┬──────────────────────────────────────────────── 2026-06-11 19:02│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216d25eb-846d-4ebb-91c5-f826e4268435.PDF ─────────┬──────────────────────────────────────────────── 2026-06-11 18:50│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b3870ad5-b084-45ae-b356-11141e0ab31a.PDF ─────────┬──────────────────────────────────────────────── 2026-06-11 18:48│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97fb0cd3-38a5-46e2-b859-4ee3b30fe60b.PDF ─────────┬──────────────────────────────────────────────── 2026-05-29 18:04│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 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6年 5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5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 、会议召集人、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 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说明。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9 日下午 14:30 在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1288号 34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杨进先生因公务未能担任本次股东会主持人,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由董事吴耀华女 士主持。 2、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6年 5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有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 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2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0,37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01%。以上通过网络投 票进行表决的股东,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合计 2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0,374,6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01%。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 21 名,拥有及代表的公司股份数 17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8%。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 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内容相符,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现 场无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无现场投票环节。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 下: 表决情况:同意 10,33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1%;反对 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4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32%;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3%;弃权 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5.4296%。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根据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f0244de4-5323-478f-b1ba-0829ad7dc7bf.PDF ─────────┬──────────────────────────────────────────────── 2026-05-29 18:04│实朴检测(30122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4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吴耀华女士。公司董事长因公务不能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按照《公司章程》,本次会议主持人由过半数 的董事共同推举产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2人,代表股份10,37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118,161,045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下同)的8.78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名,代 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名,代表股份10,37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 78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21人,代表股份17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4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人,代表股份17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0,3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1%;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132%;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5.42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委派付梦祥律师、潘远彬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bc19fe4-9582-4b44-b668-739cde4defe9.PDF ─────────┬──────────────────────────────────────────────── 2026-05-13 19:04│实朴检测(301228):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实朴检测(301228):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048e4559-516d-47cc-a7e0-26a8ae76545e.PDF ─────────┬──────────────────────────────────────────────── 2026-05-13 19:03│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f9371c1-9c1e-4e6e-89fc-5f9568b49507.PDF ─────────┬──────────────────────────────────────────────── 2026-05-13 19:03│实朴检测(30122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5月 29 日(星期五)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9 日(星期五)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1288 号 34 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3A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 议案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 续。(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邮件或 信函请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7 日,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1288 号 34 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鑫 电话:021-64881367 邮箱:IR@sepchina.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1288 号 34 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5、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0ab2678-2286-482a-b56d-67dda3c0654c.PDF ─────────┬──────────────────────────────────────────────── 2026-05-13 19:03│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4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吴耀华女士。公司董事长因公务不能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主持人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产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40,334,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下同)的 34.13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40,261,7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4.07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7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人,代表股份 7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7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3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1%;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3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1%;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3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1%;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3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1%;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3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1%;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3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1%;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3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1%;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3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1%;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3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1%;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0,33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1%;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委派付梦祥律师、姚芳苹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edb63d1-edfb-4265-a7c7-2a2b42958615.PDF ─────────┬──────────────────────────────────────────────── 2026-05-13 19:01│实朴检测(301228):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10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现场出席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 公司 2025 年度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同意对本次 25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90.8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其中关联董事杨进、吴耀华、刘丽瑛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本次会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db29094-2144-44e2-9b85-6a510e695511.PDF ─────────┬──────────────────────────────────────────────── 2026-05-13 18:46│实朴检测(301228):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朴检测”)于 2026 年 5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4月 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 年 4月 8日至 2023 年 4月 17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4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4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4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因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 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5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向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 6、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7、2024 年 7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 年 7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并作废了 103.1 万股限制性股票。 9、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10、2025 年 5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1、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并作废了 17.5555万股限制性股票。 12、2026 年 5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3、2026 年 5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下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环比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 2023 150% 100% 第二个 2024 50% 25% 第三个 2025 50% 25%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净利润环比增长率(A) A≥Am X=1 An≤A0 Y=1 B≤0 Y=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每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Y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36.44 万元(剔除 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29.90%,未达到上述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同意对本次 25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90.8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公司 2025 年度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次 25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90.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90.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实朴检测已就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关于本次作废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实 朴检测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 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b35477e-1ca0-4289-ae72-7b87d65a0c1c.PDF ─────────┬──────────────────────────────────────────────── 2026-05-11 16:50│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实朴检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根据风险导向原则确定评价范围。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重要控股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业务事项包含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控五个主要要素和高风险领域。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但不超过 5%,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不超过 1.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 产总额 1.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 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监事会取消前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 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 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一般缺陷:未构 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 潜在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500万元(含)以上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重要缺陷 50万元(含)-500万元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面影响;被媒体曝光且产生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50万元以下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 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 失效;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一 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较广,在部分地区为公司声誉带来较大的损害。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经营行为轻度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评价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 制信息。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监事会取消前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交流;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取消前)、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 施,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国泰海通证券认为: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于 2025年 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实朴检测技 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0b3de002-9cf7-484f-a505-634fdb2a4146.PDF ─────────┬──────────────────────────────────────────────── 2026-05-11 16:50│实朴检测(301228):国泰海通关于实朴检测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实朴检测(301228):国泰海通关于实朴检测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3126d034-c868-4965-8e4f-cc6bb677c2c3.PDF ─────────┬──────────────────────────────────────────────── 2026-05-11 16:50│实朴检测(301228):国泰海通关于实朴检测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实朴检测(301228):国泰海通关于实朴检测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a29f5d72-1d79-4a04-b9b5-98216c1b6397.PDF ─────────┬──────────────────────────────────────────────── 2026-05-11 16:50│实朴检测(301228):国泰海通关于实朴检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实朴检测(301228):国泰海通关于实朴检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0db7f86b-a416-453b-b28a-d98c851be2dd.PDF ─────────┬──────────────────────────────────────────────── 2026-04-27 15:44│实朴检测(301228):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谱(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为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宜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 一致行动人杨进、吴耀华,上海子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朴检测”)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谱(上海)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谱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向上海子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子呈-鑫科锐进 5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STP716)(以下简称“子呈基金”)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谱投资于 2026 年 2月 9日和子呈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实谱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子呈基金合计 转让公司股份 10,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0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8.6323%)。 根据实朴检测截至 2026 年 2 月 6 日股票交易情况,本次股份转让的最终价格为人民币 33.24 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总价为人 民币 339,048,000.00 元,子呈基金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二、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合计过户股份数量 10,200, 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方实谱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为丽、上海宜实、杨进先生、吴耀华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736,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4470%,实谱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受让方子呈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10,2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5000%,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交易各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占剔除公 股数(股) 占总股 占剔除公司 本比例 司回购专 本比例 回购专用账 (%) 用账户股 (%) 户股份数量 份数量后 后总股本比 总股本比 例(%) 例(%) 转让方 实谱投资 45,365,997 37.8050 38.3934 35,165,997 29.3050 29.7611 上海为丽 5,095,532 4.2463 4.3124 5,095,532 4.2463 4.3124 上海宜实 3,045,491 2.5379 2.5774 3,045,491 2.5379 2.5774 杨进 378,700 0.3156 0.3205 378,700 0.3156 0.3205 吴耀华 50,700 0.0423 0.0429 50,700 0.0423 0.0429 合计 53,936,420 44.9470 45.6466 43,736,420 36.4471 37.0143 受让方 子呈基金 0 0.00 0.00 10,200,000 8.5000 8.6323 注:若上表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受让方子呈基金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受让方子呈基金亦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除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外,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形式的附加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股份 回购、对赌协议、委托持股、利益输送、合作经营、投票协议、融资支持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判断的协议或安排。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aea6200-c24b-44c6-9984-77b59ac9ce47.PDF ─────────┬──────────────────────────────────────────────── 2026-04-23 18:20│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 朴检测”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实朴检测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41号文《关于同意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2,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 币 76,066,531.3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6,333,468.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22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602,400,000.00 减:发行费 76,066,531.36 加: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注) 367,182.31 减:截止 2025 年 12月 31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452,540,480.21 项目 金额 减: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5,126,090.2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20,965,919.46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 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活期存款余额 - 注: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主要系未及时置换的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后续将不再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实朴检测技术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实朴检测 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于 2022年 2月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097.6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 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409.6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规范募集资金 专户的管理,公司于 2024 年 12月对“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和“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2025年 12 月,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了相关专户。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状 余额 态 实朴检测技术(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8740078801300003714 已注销 - 海)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930524210502 已注销 - 上海宝山支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04802771 已注销 - 上海莘庄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001715029005103290 已注销 - 公司上海市梅陇支行 合计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 2月 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960.41 万元及 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17.05 万元,共计2,377.4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529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年 2月 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公司自筹资金支付的 36.72万元发行费未在募集资金到账户 6个月内进行置换,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不再置换。 公司 2025年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 金及自筹资金收购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剩余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 1,100.00万元收购尹炳奎先生、邹艳萍女士、上海洁泾合计持有的上海洁壤 53.9007%股权。根据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 司实际支付超募资金 5,217.00万元和自有资金 5,883.00万元,原计划用于收购项目的结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直接持有上海洁壤的股权将由 46.0993%增至 100.00%。2025 年 12 月 10 日,上海洁壤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并取得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0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进行结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97560fc-bd00-4437-bc2d-063cdf1c0cf9.PDF ─────────┬──────────────────────────────────────────────── 2026-04-22 17:58│实朴检测(301228):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nnDLfB9jX2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 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15:00-17:00 在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杨进;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周慧清;独立董事程志国;(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者 可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 (星 期一 ) 15:00-17:00 通 过网址https://eseb.cn/1nnDLfB9jX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 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1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 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实朴检测董秘办 电话:021-64881367 传真:021-64880132 邮箱:IR@sepchina.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6c78bb0-eb77-43bd-b2be-73f32e1e8a57.PDF ─────────┬──────────────────────────────────────────────── 2026-04-22 17:58│实朴检测(30122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认为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的要求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25b9b2e-65e7-4ac3-bcd7-4284d1b3556a.PDF ─────────┬──────────────────────────────────────────────── 2026-04-22 17:58│实朴检测(301228):关于四川中环联蜀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以现金方式收购四川中环联蜀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环联蜀”)8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相关规定,现将中环联蜀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中环联蜀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81%股权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5,265.00万元收购成都众智泰鼎环保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智泰鼎”)持有的中环 联蜀81%的股权。 2025年6月27日,中环联蜀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登记完成后,中环联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四川中环联 蜀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8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收购四川中环联蜀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81%股权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业绩承诺情况 甲方(受让方):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成都众智泰鼎环保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标的企业):四川中环联蜀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1、业绩承诺及补偿 乙方承诺,标的企业 2025、2026 和 2027 三个会计年度(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分别达到 450、550 和 650 万元。 业绩承诺期内,单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的实现额低于承诺额的,由乙方在标的企业该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甲方 “业绩差额补偿”(不计入标的企业完成的业绩),业绩差额补偿额=(该会计年度净利润承诺额-实现额)×81%;(甲方直接自应 付乙方当期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相应金额)。 承诺期三年到期平均净利润的实现额低于承诺额的,乙方在标的企业 2027年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计算 公式确认并予以甲方“估值调整补偿”。(甲方直接自应付乙方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不足扣除的部分乙方应另行筹 集资金并在标的企业 2027 年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估值调整补偿额=(承诺期三年承诺净利润合计值÷3 -三年平均净利润实际值)×(标的企业全部股权整体估值÷三年平均净利润承诺值)×81%。 标的企业业绩承诺期内超额完成承诺业绩的,或者业绩承诺期满或提前终止后超额完成预算业绩的,超额部分提取 50%,作为对 管理团队的奖励,由总经理决定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环联蜀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中兴华报字(2026)第 0 0000474 号),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5,071,457.68 元,2025 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为 4,500, 000.00 元,中环联蜀已完成 2025 年度业绩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c6c1082-ba5f-4b33-bb51-72b86d322183.PDF ─────────┬──────────────────────────────────────────────── 2026-04-22 17:58│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1d0561e-0435-4666-b7f7-c22417feaa9a.PDF ─────────┬──────────────────────────────────────────────── 2026-04-22 17:58│实朴检测(30122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 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 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 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末,中兴华合伙人数量 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中兴华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 计)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为本公司相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客户家数为 5家。 二、聘任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 2 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兴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 可中兴华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 中兴华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1月 13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 听取了中兴华关于 2025年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关注的重大事项、后续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时间安排等内容,并重点强调了审 计项目组的独立性要求。 (三)2026年 3月 2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网络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听取了中 兴华关于现场审计工作情况、进度情况、现场审计中是否遇到问题与困难及后续年审工作安排等事项,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 4月 21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兴华关于 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的的主要数据情况、总体审计结论等内容 ,并以现场会议形式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328fffa-02ba-4774-a323-baca40498534.PDF ─────────┬──────────────────────────────────────────────── 2026-04-22 17:58│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 格式规定,将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年 12月 21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21]4041号”文《关于同意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每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2,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066,531.36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6,333,468.64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2 年 1月 2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22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602,400,000.00 减:发行费 76,066,531.36 602,400,000.00 加: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注) 367,182.31 76,066,531.36 减:截止 2025年 12 月 31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367,182.31 452,540,480.21 452,540,480.21 募集资金总额 减:发行费 加: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注) 602,400,000.00 76,066,531.36 367,182.31 减:截止 2025年 12 月 31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452,540,480.21 项 目 金 额 减: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活期存款余额 95,126,090.20 20,965,919.46 - - 注: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主要系未及时置换的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后续将不再置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实朴检测技术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实朴检测 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于 2022年 2月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了 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097.6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 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409.6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规范募集资金 专户的管理,公司于 2024 年 12月对“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和“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2025年12 月,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超募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了相关专户。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状态 余额 实 朴 上海浦东发展银 98740078801300003714 已注销 - 检 测 行股份有限公司 技 术 奉贤支行 ( 上 招商银行股份有 121930524210502 已注销 - 海)股 限公司上海宝山 份 有 支行 限 公 上海银行股份有 03004802771 已注销 - 司 限公司上海莘庄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1001715029005103290 已注销 - 份有限公司上海 市梅陇支行 合计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 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2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960.41万元 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17.05万元,共计 2,377.4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5294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 05)。 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公司自筹资金支付的 36.72 万元发行费未在募集资金到账户 6个月内进行置换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不再置换。公司 2025年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及自筹资金收购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剩余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1, 100.00万元收购尹炳奎先生、邹艳萍女士、上海洁泾合计持有的上海洁壤 53.9007%股权。根据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 实际支付超募资金 5,217.00万元和自有资金 5,883.00万元,原计划用于收购项目的结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直接持有上海洁壤的股权将由 46.0993%增至 100.00%。2025年 12月 10日,上海洁壤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并取 得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0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了 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进行结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7152c99-03ab-426c-87c7-d6772f ─────────┬──────────────────────────────────────────────── 2026-04-22 17:58│实朴检测(301228):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的公告 ─────────┴──────────────────────────────────────────────── 实朴检测(301228):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f626e4e-8aed-4ec2-ba67-377e0687b7ca.PDF ─────────┬──────────────────────────────────────────────── 2026-04-22 17:58│实朴检测(301228):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 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 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 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末,中兴华合伙人数量 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中兴华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 计)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为本公司相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客户家数为 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 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43名 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人次、纪律处分 6人次。 二、聘任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 2 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闻国胜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99年开始从事注 册会计师业务,从业经历:自 200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2007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年来为宏盛股份(603090)、中天科技(600522)、五洋自控(300420)、磁谷科技(688448)、维维股份(600300)、 实朴检测(301228)中裕科技(871694)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晓银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于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来为磁谷科技(688448)、维维股份( 600300)、实朴检测(301228)、华冶科技(839759)等上市和挂牌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江飞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于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9年起参与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业务,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来为磁谷科技(688448)、实 朴检测(301228)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施兴凤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于 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9年起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于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年来为哈森股份(603958)、力 源科技(688565)、麦澜德(688273)、中裕科技(871694)等上市和挂牌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兴华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关于公司或相关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 了审核意见、关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扣除出具了专项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中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 公司 2025年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97f0427-160f-4d14-9fac-402c53bcc9d0.PDF ─────────┬──────────────────────────────────────────────── 2026-04-22 17:58│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0a8a2c5-ead6-4f60-acb2-7702df1cc15f.PDF ─────────┬──────────────────────────────────────────────── 2026-04-22 17:58│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实朴检测(30122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150d845-15e6-4915-b4b3-d466b0f25fa9.PDF ─────────┬──────────────────────────────────────────────── 2026-04-22 17:58│实朴检测(30122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实朴检测(30122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315e36f-fea0-499d-a27f-74689ffe374b.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实朴检测: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5778.PDF ─────────┬──────────────────────────────────────────────── 2026-04-23│实朴检测: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5790.PDF ─────────┬──────────────────────────────────────────────── 2025-10-28│实朴检测: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2676.PDF ─────────┬──────────────────────────────────────────────── 2025-08-28│实朴检测: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9035.PDF ─────────┬──────────────────────────────────────────────── 2025-04-24│实朴检测: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2391.PDF ─────────┬──────────────────────────────────────────────── 2025-04-24│实朴检测: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2372.PDF ─────────┬──────────────────────────────────────────────── 2024-10-25│实朴检测: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4013.PDF ─────────┬──────────────────────────────────────────────── 2024-08-29│实朴检测: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2722.PDF ─────────┬──────────────────────────────────────────────── 2024-04-29│实朴检测: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396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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