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1229(纽泰格)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229 纽泰格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9 18:58 │纽泰格(30122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5-02-19 18:58 │纽泰格(30122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 │2025-01-24 19:06 │纽泰格(301229):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 │2025-01-20 17:58 │纽泰格(30122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1-20 17:58 │纽泰格(30122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20 17:58 │纽泰格(301229):关于聘任董事长助理及变更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5-01-20 17:58 │纽泰格(301229):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1-03 16:22 │纽泰格(30122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01-03 16:19 │纽泰格(30122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1-03 16:19 │纽泰格(301229):内审制度 │ └─────────┴──────────────────────────────────────────────┘ ─────────┬──────────────────────────────────────────────── 2025-02-19 18:58│纽泰格(30122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纽泰格(30122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5f96f1f7-06ea-4421-9b11-40bf35e0f116.PDF ─────────┬──────────────────────────────────────────────── 2025-02-19 18:58│纽泰格(30122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纽泰格(30122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14413185-0c12-4a2c-b4fc-9e3e61ea1ced.PDF ─────────┬──────────────────────────────────────────────── 2025-01-24 19:06│纽泰格(301229):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健”)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情况 天健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原委派刘洁作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工 作调整,现委派龙琦接替刘洁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龙琦。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琦,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近三年签署 过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有金徽股份、三利谱、世运电路、秋田微、燕麦科技、法本信息。 (二)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 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bf7c4f74-d9f2-4cf4-92ec-3e82dd07659c.PDF ─────────┬──────────────────────────────────────────────── 2025-01-20 17:58│纽泰格(30122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夏慧君 律师、郑旭超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 已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 整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4SH7200149/EZXC/cj/cm/D15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5年 1月 4日公告的《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统 称“会议通知”),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会议召开 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列明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 会议于 2025年 1月 20日14:30在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 2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 9:15至 9:25, 9:30至 11:30、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 025年 1月 20日 9:15至 15:00。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均符合会议通知的内容。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及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统计结果,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6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69,857,76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01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24SH7200149/EZXC/cj/cm/D15 2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 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现场投票进行计票、监票。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 计数据。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69,841,28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4%; 反对 15,68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24%; 弃权 800股, 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 : 同意 69,840,680 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5%; 反对15,68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弃权 1,4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 : 同意 69,838,880 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0%; 反对15,68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弃权 3,2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6%。(3)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4SH7200149/EZXC/cj/cm/D15 3 表决情况 : 同意 69,833,780 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7%; 反对22,48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弃权 1,5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1%。(4) 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 : 同意 69,839,380 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7%; 反对14,48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弃权 3,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6%。(5) 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 : 同意 69,803,580 股 ,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4%; 反对21,88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弃权 32,3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462%。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涉及特别 决议事项的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公布。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4SH7200149/EZXC/cj/cm/D15 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ca3a7ae8-c869-449a-96d6-c0c48c5d9af3.PDF ─────────┬──────────────────────────────────────────────── 2025-01-20 17:58│纽泰格(30122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戈浩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4名,通讯出席董事 3名,董事杨勤法、朱西产、熊守春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 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长助理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履职 能力。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汤传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汤传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与证券事务代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 履职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5d799fff-38e1-4587-aa12-f6605198753b.PDF ─────────┬──────────────────────────────────────────────── 2025-01-20 17:58│纽泰格(301229):关于聘任董事长助理及变更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沈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沈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但仍在公司 担任财务总监职位。沈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自书面辞职报告递交至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杰先生通过 公司股权激励获得限制性股票 21 万股,其中 2024 年10 月 15 日归属上市流通 6.30 万股。沈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 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沈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健康发展所做 出的贡献和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证券事务代表辞去职务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马丽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马丽娟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但 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自书面辞职报告递交至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马丽娟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三、关于聘任董事长助理及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 事长助理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与董事会秘书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履职 能力,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 情形。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7-84997388 传真:0517-84991388 电子邮箱:ntg-bd@jsntg.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 299号 四、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汤传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汤传建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9c47d00c-0586-445a-af3e-60f201f9add5.PDF ─────────┬──────────────────────────────────────────────── 2025-01-20 17:58│纽泰格(301229):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纽泰格(301229):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d1a76d94-a148-4ead-ac5a-a97f08f0b069.PDF ─────────┬──────────────────────────────────────────────── 2025-01-03 16:22│纽泰格(30122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纽泰格(30122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4/092423c7-56a8-4856-9fb8-be079067a85e.PDF ─────────┬──────────────────────────────────────────────── 2025-01-03 16:19│纽泰格(30122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纽泰格(30122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a16683ab-8867-4a98-8e98-5f609ca19198.PDF ─────────┬──────────────────────────────────────────────── 2025-01-03 16:19│纽泰格(301229):内审制度 ─────────┴──────────────────────────────────────────────── 纽泰格(301229):内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5e23c969-e4a7-4a82-84b9-f2eb0968ebd6.PDF ─────────┬──────────────────────────────────────────────── 2025-01-03 16:19│纽泰格(301229):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 第一条 为确保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的作出合法、合理、科学、高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投资、交易决策中,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 裁各自的权限均得到有效发挥,做到权责分明,保证公司运作效率。 第三条 除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股东大会决议另有规定或要求,公司关于投资、交易(以下简称“交易”)等重大经营事项 决策的权限划分根据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 对公司经营管理影响较大的其他交易。 公司的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事项: (一)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二)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三)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5,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1,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1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除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本制度、公司章程或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另有规定事项外,公司进行第四条规定的同一类别且标 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已按照第五条或者第六条履行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八条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本制度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以外各项中方向相反的两个交易时,应当按照 其中单个方向的交易涉及指标中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适用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 第九条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适用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 第十条 公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