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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30(泓博医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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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30 泓博医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8 19:47 │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16 19:02 │泓博医药(301230):关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 ├─────────┼──────────────────────────────────────────────┤ │2026-05-28 17:27 │泓博医药(301230):泓博医药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 │ │份上市公告 │ ├─────────┼──────────────────────────────────────────────┤ │2026-05-19 19:04 │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9 19:04 │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20:25 │泓博医药(301230):中信证券关于泓博医药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 │2026-05-18 20:25 │泓博医药(301230):中信证券关于泓博医药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5-18 20:25 │泓博医药(301230):中信证券关于泓博医药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6-05-18 20:25 │泓博医药(301230):中信证券关于泓博医药2025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5-15 15:48 │泓博医药(30123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 2026-07-08 19:47│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bfb969ea-ef04-498a-b282-7c1ec5b1768f.PDF ─────────┬──────────────────────────────────────────────── 2026-06-16 19:02│泓博医药(301230):关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购基 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3,000万元认购苏州骊宸建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骊宸建武”)份额,占出资比例的25.00%。骊宸建武总募集资金规模为1.2亿元人民币。骊宸建武已在苏州工业园 区行政审批局完成了工商备案登记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9)。 二、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骊宸建武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如下: 1、备案编码:SAQF19 2、基金名称:苏州骊宸建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管理人名称:上海骊宸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备案日期:2026年06月12日 公司将根据该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9d4c87d7-cd27-40a5-ac7b-afaa4ef6fff0.PDF ─────────┬──────────────────────────────────────────────── 2026-05-28 17:27│泓博医药(301230):泓博医药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 │市公告 ─────────┴──────────────────────────────────────────────── 泓博医药(301230):泓博医药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16cb7d0d-366b-4e5a-aeaa-0bd1b179bbd7.PDF ─────────┬──────────────────────────────────────────────── 2026-05-19 19:04│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2026年 4月 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 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 14:00在上海浦东新 区凯庆路 59号 12幢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 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和下午 13:00至 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 果,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8名,代表股份 52,746,037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 38.349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3,958.6605万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204.6200万股)。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 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 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 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表决结果。 4、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七:《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五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在审议议案二、三、四、五、七、八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计票。审议议案四时,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45a119e-f34a-475a-a3b7-2c1718c9395a.PDF ─────────┬──────────────────────────────────────────────── 2026-05-19 19:04│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方式:公告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年5月 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凯庆路 59号 12幢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Ping Chen博士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含代理人)共计 108人,代表股份 52,746,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49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37,119,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8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6人,代表股 份 15,626,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含代理人)共计 104人,代表股份 416,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4人,代表股份 416,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52,701,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9%;反对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04%;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52,711,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4%;反对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99%;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82,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140%;反对 31,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58%;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52,712,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反对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93%;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82,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861%;反对 31,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38%;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7,659,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02%;反对 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174%;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66,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731%;反对 47,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267%;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 52,679,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7%;反对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15%;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9,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122%;反对 64,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877%;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52,694,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6%;反对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37%;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52,700,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3%;反对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810%;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71,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494%;反对 42,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505%;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同意 52,711,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8%;反对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5%;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8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420%;反对 31,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78%;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卫晓旻、陈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75703a8-56dd-4e6a-9d23-d9513709cd4b.PDF ─────────┬──────────────────────────────────────────────── 2026-05-18 20:25│泓博医药(301230):中信证券关于泓博医药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对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博医药”、“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元彬龙、李嵩 (三)培训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 (四)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及线上会议 (五)培训人员:元彬龙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部分关键岗位人员 (七)培训内容:本次培训主要介绍 2025 年以来新修订法规主要修订内容,并重点介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修订内容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泓博医药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 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规范运作、董高职责履行等的相关要求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729fa45a-45ee-4e95-a76d-bb77c6380e7a.PDF ─────────┬──────────────────────────────────────────────── 2026-05-18 20:25│泓博医药(301230):中信证券关于泓博医药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PharmaResources (Shanghai) Co., Ltd. 证券代码: 301230.SZ 注册资本: 13,958.6605万元 总股本: 13,958.6605万股 法定代表人: PING CHEN 实际控制人: PING CHEN、安荣昌、蒋胜力 本次证券发行类似: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 11月 1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 7月 8日证监许可[2022] 1443号文同意注册,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泓博医药”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2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0,000,000.00 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扣除保 荐承销费 60,000,0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710,000,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公司累计支付的发行费 用 24,151,561.2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85,848,438.71元,其中计入股本 19,250,000.00元,资本溢价 666,598,438.71元计 入资本公积,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上述资金于 2022年 10月25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025号《验资报告》。 中信证担任泓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负责对泓博医药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2025年 12月 31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中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和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人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泓博医药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 证监会注册相关工作,组织泓博医药及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 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保荐人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督导公司规范 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公司合规使用与 存放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定期对公司 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和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对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配合,不 存在影响保荐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证券发行上市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 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本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公告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等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泓博医药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ecfd2586-27f7-4b88-a96a-164d26201298.PDF ─────────┬──────────────────────────────────────────────── 2026-05-18 20:25│泓博医药(301230):中信证券关于泓博医药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泓博医药(301230):中信证券关于泓博医药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86b49a53-f4b1-425f-8a82-df86b57b6740.PDF ─────────┬──────────────────────────────────────────────── 2026-05-18 20:25│泓博医药(301230):中信证券关于泓博医药2025年度跟踪报告 ─────────┴──────────────────────────────────────────────── 泓博医药(301230):中信证券关于泓博医药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9b423712-1af8-4279-b756-a795abaafe20.PDF ─────────┬──────────────────────────────────────────────── 2026-05-15 15:48│泓博医药(30123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 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15:00-16:00在全景网举行 2025年 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 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PING CHEN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蒋胜力先生、独立董事尤启冬先生、 财务总监李世成先生和董事会秘书李秋丽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4bc8229-a0d7-449d-b688-7c24282ee728.PDF ─────────┬──────────────────────────────────────────────── 2026-05-06 19:22│泓博医药(301230):关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泓博医药(301230):关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535621ff-c7fd-45c2-a838-bca1eb5606c3.PDF ─────────┬──────────────────────────────────────────────── 2026-05-06 19:22│泓博医药(301230):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要求,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上午 9:40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凯庆路5 9号 12幢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 8名,董事费征女士因公缺席。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 Ping Chen博士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泓博 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整合与投资运作优势,加快围绕主营业务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可 持续发展和综合竞争能力,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认购苏州骊宸建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骊宸建武”“基金”)份额,占出资比例的25.00%。骊宸建武总募集资金规模为1.2亿元人民币。 开原亨泰营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原亨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安荣昌先生控制的企业,拟认购骊宸建武1,000万 元基金份额,占出资比例的8.3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开原亨泰构成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同业竞争,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过半数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 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安荣昌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认购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285ecb42-1296-4237-9cb3-c8fd31247240.PDF ─────────┬──────────────────────────────────────────────── 2026-04-28 18:55│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泓博医药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泓博医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泓博医药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2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908a71e-7c6a-498a-ba98-e5712814519f.PDF ─────────┬──────────────────────────────────────────────── 2026-04-28 18:55│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497c70b-ac27-42df-8642-b2e312dc678b.PDF ─────────┬──────────────────────────────────────────────── 2026-04-28 18:55│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 我们审计了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博医药”)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2026年 4月 2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2677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泓博医药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泓博医药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泓博医药 2025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泓博医药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泓博医药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 资金占用方名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 2025年 2025年 2025 2025年 占用 占用性质 占用 称 与上市 司核算 年期 度占用 度占用 年度 期末占 形成 公司 的会计 初 累 资 偿 用资金 原 的关联 科目 占用 计发生 金的利 还累 余额 因 关系 资金 金额( 息(如有 计发 余 不含 ) 生 额 利息) 金额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 附 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 其 附属企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及 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其它关联资金 资金往来方名 往来方 上市公 2025 2025年 2025年 2025 2025年 往来 往来性质 往来 称 与上市 司核算 年期 度往来 度往来 年度 期末往 形成 (经营性 公司 的会计 初 累 资 偿 来资金 原 往来、 的关联 科目 往来 计发生 金的利 还累 余额 因 非 关系 资金 金额( 息(如有 计发 经营性往 余 不含 ) 生 来) 额 利息) 金额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 附 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 泓博智源(开原 子公司 其他应 3,567 50.00 880.0 2,737. 资金 非经营性 公司及其附属 )药业有限公司 收款 .80 0 80 往来 往来 企 成都泓博智源 子公司 其他应 10,37 550.00 10,927 资金 非经营性 业 医药技术有限 收款 7.95 .95 往来 往来 公司 上海泓博尚奕 子公司 其他应 15,08 1,900.0 100.0 16,886 资金 非经营性 药物技术有限 收款 6.44 0 0 .44 往来 往来 公司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 总计 29,03 2,500.0 980.0 30,552 - 2.19 0 0 .19 本表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获董事会批准。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707597-c460-4d62-b97a-c25ef9b001d5.PDF ─────────┬──────────────────────────────────────────────── 2026-04-28 18:54│泓博医药(301230):泓博医药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5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8、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凯庆路 59 号 12 幢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人的议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0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 04 月 29 日披露 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3、上述提案 5.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上述提案 4.00 涉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上述提案 2.00、提案 3.00、提案 4.00、提案 5.00、提案 7.00 及提案 8.00 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9:00-16: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或持股凭 证、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2)。(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现场登记、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 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 须在 2026 年 05 月 15 日 16:00 前送达本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4、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凯庆路 59 号 12 幢证券事务部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秋丽 电话:021-50720100 传真:021-50720097 ext.266 电子邮件:info@pharmaresources.cn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78b70e5-dc66-4b90-a9b0-baeecb03e776.PDF ─────────┬──────────────────────────────────────────────── 2026-04-28 18:54│泓博医药(30123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泓博智源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胀水平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 因素综合确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 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符,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 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 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向股东会说明,并 予以充分披露。 第九条 公司业绩如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 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第十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与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进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并在 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第 十二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 职务领取相应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评估;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设置中长期激励收入。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 放;绩效薪酬依据薪酬方案,按考核周期完成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 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 报告予以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 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 扣减、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 。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 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 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 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培训及参 加公司 项目考察活动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 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享受年休假、培训等公司相关福利,按照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 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的薪酬水平变化;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架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者职责变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4ac47c9-398d-4873-af80-ed7461a9c32b.PDF ─────────┬──────────────────────────────────────────────── 2026-04-28 18:54│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尤启冬) ─────────┴──────────────────────────────────────────────── 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尤启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0bf550f-bed7-4ab2-8af3-057813a04a82.PDF ─────────┬──────────────────────────────────────────────── 2026-04-28 18:54│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邵春阳) ─────────┴──────────────────────────────────────────────── 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邵春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b922296-18e4-455c-8ca0-ff974a23845c.PDF ─────────┬──────────────────────────────────────────────── 2026-04-28 18:54│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立) ─────────┴──────────────────────────────────────────────── 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fb5f8af-1196-4e9e-8b9e-ddaa1217a482.PDF ─────────┬──────────────────────────────────────────────── 2026-04-28 18:54│泓博医药(30123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维护公司治理稳定,切实保障股东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泓博智源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未连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除出现本制度第四条所列情形外,自董事会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离任时间、离任的具体原因、离任的职务、离任后是否继续在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存在,说明相关保障措施)、离任事 项对公司影响等情况。 第四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第八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 过 之日自动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聘的,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任。 第九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职 工代表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聘生效。第十 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 法解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两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 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生效后向董事会移交其任职期间取得 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移交完成后,离职人员应当与公司授权 人士共同签署离职交接相关文件。 第十二条 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 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三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业绩 补偿、增持计划等),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 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章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未连任的,不得利用原 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董事辞 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两年内仍然有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其对公司商业秘密 保密的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 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 公司的股份及 其变动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 25%( 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 1,000 股的,可一 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或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 项的后 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八条 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 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审议对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 理维权费用等。 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 起 15 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适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 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20f90db-06de-4134-98bc-3494395f7644.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泓博医药(301230):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9c4f77-6af1-4098-8cc3-56bce9972a3d.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的公告 ─────────┴──────────────────────────────────────────────── 2026年4月27日,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一、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的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由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6年中期分红相关 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成果情况制定 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实施完成分红事宜; 3.办理上述未列明的其他2026年中期分红所必需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 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 2.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事项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 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369fe9-5d6d-47ad-bbe8-e43dad798195.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泓博医药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已发行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不送红股。若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139,586,60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 137,540,405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 27,508,081元(含税 ),合计转增股本 41,262,121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计算结果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 果为准。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294,767.32元,累计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09,841,333.49元。2025年度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51,585,853.89 元,减去按照净利润 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158,585.3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5,107,376.30 元,减去 2025年度对股东实施的权益分派的金额 68,770,202.5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92,7 64,442.3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2,764,442.30元。 3、根据公司股利政策及战略发展规划,从公司实际出发并考虑股东长期利益,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 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已发行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不送红股。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9,586,60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 137,540,405 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 27,508,081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 41,262,121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80,848,726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结果为准)。 4、公司 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9,627,828.35元,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总额 13,754,040.50元,2025年度拟现金分 红总额为 27,508,081元,总计 50,889,949.85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 148.39%。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交易行为。 (二)方案调整原则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 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 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0,889,949.85 59,142,374.15 35,160,333.7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294,767.32 17,083,154.83 37,619,249.09 研发投入(元) 37,148,768.17 47,260,968.85 37,336,023.31 营业收入(元) 688,350,863.65 544,471,262.04 489,717,074.8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09,841,333.4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2,764,442.3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45,192,657.7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9,665,723.74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145,192,657.7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21,745,760.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7.07%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 □是?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超过 3,000万元,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数据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所处行业特点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 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过 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2e69bdf-6be7-4623-bc6a-5e525c70e268.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上 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程立、邵春阳、尤启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程立、邵春阳、尤启冬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独立董事程立、邵春阳、尤启冬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程立、邵春阳、尤启冬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87e1d42-db29-47fd-bbd3-e89937fac8db.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一、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上海泓博智源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报表范围内 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并于 2026年第一季度对已于以前年度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并于本期收回款项的项目进行转回。 (二)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各项资产整体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共计 49.94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543.45万元,合计计提 493.5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项目 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 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合计 -52.02 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2.02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合计 2.0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合计 0.00 小计 -49.94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543.45 合计 493.51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转回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转回及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转回及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确定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要求规定处理。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 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 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 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各类金融工具信用减值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除了依据“(一)金融工具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 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2、应收账款 除了依据“(一)金融工具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 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3、其他应收款 除了依据“(一)金融工具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 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 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 为基础确定。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 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 、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公允 、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相关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四、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493.51 万元,将导致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减少 493.51万元,并相应 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净资产,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公司本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 充分,转回及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反映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fc34143-788f-4d06-9a42-e9cc2be0dc1c.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d299605-50bf-42c4-bd71-6da95ed45dba.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 │股票... ─────────┴──────────────────────────────────────────────── 泓博医药(30123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02230b9-1915-4849-aad9-8d3da52d9bff.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658987a-7466-4f36-bc30-1661b9d789f7.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费征女士的辞职报告。 费征女士原定任期至2028年3月19日,因个人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 事会运行,费征女士的辞职自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费征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费征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费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 公司对费征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工作及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泽萍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对刘泽萍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 认真审核,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95cb738-1406-4972-9878-a9da264fe320.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提名委员会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泓博智源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泽萍女士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等条件要求。刘泽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刘泽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6cd14fe-7753-417c-b6e5-c04ea028eb4d.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根据公司《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2.02元/股调整为 11.85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 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出具了《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2024年 11 月 1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程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8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 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七)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1.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11 月7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9,586,60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2,046,200股后的137,540,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39,586,605股-2,046,200股 )*0.07=9,627,828.35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额/A股除 权前总股本*10=9,627,828.35/139,586,605*10=0.68973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为0. 0689738元/股。 2.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2026 年1月7日披露了《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9,586,605股扣除回 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046,200股后的137,540,4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39,586,605股-2,046 ,200股)*0.1=13,754,040.50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额/A股除 权前总股本*10=13,754,040.50/139,586,605*10=0.985341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为0 .0985341元/股。 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以及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授予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P0-V=12.02-0.0689738-0.0985341≈11.85元/股( 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2.02元/股调整为11.85元/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 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75e87a0-8aab-43b2-b7cc-5f14fbbd1871.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 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 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 记。 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 7 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服务的行业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医药制造业等,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结果 人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 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金亚科技、周旭辉、 投资者 2014年报 尚余 500万元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 立信 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告; 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 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 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 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 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 2015年重组、 保千里、东北证券、 年 12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 投资者 2015年报、2016 1,096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 年报 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 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 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 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 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 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时间 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罗丹 2014年 2011年 2014年 2023年签字注册会计师 丁文静 2018年 2020年 2022年 2022年质量控制复核人 朱育 勤 2000年 1997年 2000年 2024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罗丹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年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年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2025年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2025年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2025年 好买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北京阅微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年-2025年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年-2025年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2025年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 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文静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4年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育勤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年-2025年 2021年-2025年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4年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2025年 2024年-2025年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2024年-2025年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2025年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2025年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9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 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将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 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对境内公司 年审业务有较丰富的审计经验,可以满足中国大陆监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授权管理层落实聘用条款。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cb8c988-a7e8-4c9d-8f1a-56322176cd62.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泓博医药(301230):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1c7c5f8-a2f1-45bd-b991-59d864730864.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1db39f8-7eae-48a7-b00f-52db157007b0.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001c81f-4732-4f99-ab0f-63faf5e4277e.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或“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 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 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事务所 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服务的行业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医药制造业等,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15 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 5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事务所对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立信针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16日,审计委员会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年审工作沟通会。会议 就2025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审计事宜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明确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人员安排及重点审计领域等事项。 (三)2026年3月6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年审沟通会议,就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初步审计意见及需管理层关注的重点问题等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 告、财务决算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8127f3a-3ffc-4e2c-b876-eeb63ba32292.PDF ─────────┬──────────────────────────────────────────────── 2026-04-28 18:52│泓博医药(301230):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 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 年 11月 1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程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8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 11月 1日至 2024年 11月 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12 日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 11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年 1月 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 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5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七)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70,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170,000股, 预留授予部分有0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0股。 (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根据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首次授予的 24 名激励对象中,有 1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有 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前述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00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共计作废 174,00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66477b-5ece-4254-bf8c-03074d0cc239.PDF ─────────┬──────────────────────────────────────────────── 2026-04-28 18:51│泓博医药(30123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泓博医药(30123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3fec329-776d-4130-a65b-101733668aa5.PDF ─────────┬──────────────────────────────────────────────── 2026-04-28 18:51│泓博医药(30123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 2026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 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 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 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 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需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 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 ,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 、认购比例、募集资金用途;审议通过与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 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 等手续,以及签署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及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 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 7、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及时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 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须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 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82ca279-f1f8-4fdc-9f72-55f704eaeb8c.PDF ─────────┬──────────────────────────────────────────────── 2026-04-28 18:51│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年度报告 ─────────┴──────────────────────────────────────────────── 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40438a8-f263-494d-ab1b-d59be55dee49.PDF ─────────┬──────────────────────────────────────────────── 2026-04-28 18:51│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泓博医药(30123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61d109d-29c9-4421-b530-109294107c6f.PDF ─────────┬──────────────────────────────────────────────── 2026-04-28 18:51│泓博医药(301230):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泓博医药(301230):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ca6b35f-fa3a-4303-8114-4a32a04c0b90.PDF ─────────┬──────────────────────────────────────────────── 2026-04-28 18:51│泓博医药(30123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23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23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应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80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c150cdc-ea1c-4544-8c8e-4c2c6cba04c9.PDF ─────────┬──────────────────────────────────────────────── 2026-04-28 18:51│泓博医药(301230):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公司因本次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部分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作废该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 174,000 股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93cb56e-ffca-4bf3-8e9d-131b16d953c1.PDF ─────────┬──────────────────────────────────────────────── 2026-04-10 17:30│泓博医药(30123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泓博医药” )于2026年4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张蕾先生和何晓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蕾先生和何晓晶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张蕾先生和何晓晶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1554909-ccb6-49db-8f4d-789d584084d2.PDF ─────────┬──────────────────────────────────────────────── 2026-03-03 17:08│泓博医药(301230):关于预计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 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概况 为满足公司 2026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 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Ping Chen(陈平)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 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申请综合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 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79d68d4d-4521-4bc1-8709-be15c5f2bb75.PDF ─────────┬──────────────────────────────────────────────── 2026-03-03 17:08│泓博医药(301230):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泓博医药”)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安荣昌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过 半数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 预计发生 截至披露日 2025年发生 易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 唯久生物 技术开 市场公允 1,900.00 0.00 7.76 人提供 技术(苏 发服务 价格 劳务 州) 有限公司 浙江昂利 技术开 市场公允 100.00 2.96 9.94 泰制药 发服务 价格 有限公司 合计 2,000.00 2.96 17.70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 2025年 预计 实际发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 易类别 易内容 实际发 金额 生额占 与预计金额 期及索 生金额 同类业 差异(%) 引 务比例 (%) 向关联 唯久生 技术开 7.76 1,900.00 0.02 -99.59 2025年3 人提供 物技术 发服务 月5日披 劳务 (苏州) 露的《关 有限公 于预计 司 2025年 浙江昂 技术开 9.94 100.00 0.02 -90.06 度日常 利泰制 发服务 性关联 药有限 交易的 公司 公告》 合计 17.70 2,000.00 0.04 -99.12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1、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实际关联交易根据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业务规划等适时调整,因此预计 大差异的说明 金额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2、以上数据为2025年1-12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最终执行情况及全年实际发生金 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 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 较大差异的说明 则,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 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唯久生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HONGJIAN ZHANG 注册资本:2,6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21年1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A4楼207单元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提供 该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2. 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方南平 注册资本:5,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3月16日 经营范围:α-酮酸原材料的生产、销售和研发。甲醇、甲基叔丁基醚、氨水、甘氨酸、硫酸钠、工业盐的批发。(以上涉及许 可证的凭证经营) 住所: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58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资产总额 187,645,243.76元,净资产109,295,903.59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36,699 ,754.86元,净利润8,506,087.63元。该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关联关系 1. 唯久生物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HONGJIAN ZHANG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从严认定其为关联自然人。 2.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安荣昌先生同时担任浙江昂利泰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原则,定价依据系参照其他可比客户的报价机制由双方根据研发项目进度及研发难度等整体情 况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 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及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使 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实际发生数额 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 司独立性。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充分合理利用关联方所 有的资源,使公司经营平稳运行。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体现 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2497b0e4-ce6b-43ca-9055-f83a177c1329.PDF ─────────┬──────────────────────────────────────────────── 2026-03-03 17:08│泓博医药(301230):关于为子公司开原泓博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泓博医药(301230):关于为子公司开原泓博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357371f9-29e2-451f-bb33-39c585e0df58.PDF ─────────┬──────────────────────────────────────────────── 2026-03-03 17:08│泓博医药(30123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泓博医药(30123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2c26b1d2-f6d4-4cc3-a5f2-b74c848f04f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泓博医药: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1809.PDF ─────────┬──────────────────────────────────────────────── 2026-04-29│泓博医药: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1816.PDF ─────────┬──────────────────────────────────────────────── 2025-10-30│泓博医药: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658.PDF ─────────┬──────────────────────────────────────────────── 2025-08-28│泓博医药: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9533.PDF ─────────┬──────────────────────────────────────────────── 2025-04-29│泓博医药: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9242.PDF ─────────┬──────────────────────────────────────────────── 2025-04-24│泓博医药: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8071.PDF ─────────┬──────────────────────────────────────────────── 2024-10-28│泓博医药: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5217.PDF ─────────┬──────────────────────────────────────────────── 2024-08-28│泓博医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3148.PDF ─────────┬──────────────────────────────────────────────── 2024-04-26│泓博医药: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565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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