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31 荣信文化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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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6 │荣信文化(301231):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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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6 │荣信文化(301231):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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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6 │荣信文化(301231):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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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6 │荣信文化(301231):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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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5 │荣信文化(30123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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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5 │荣信文化(301231):中原证券关于荣信文化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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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5 │荣信文化(30123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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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5 │荣信文化(30123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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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5 │荣信文化(301231):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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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5 │荣信文化(301231):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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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6│荣信文化(301231):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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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文化(301231):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3c0d0730-8c9a-4178-81cb-c1dd8d2328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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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6│荣信文化(301231):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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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文化(301231):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149c5222-bf97-4e70-ab99-76aa4daf4a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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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6│荣信文化(301231):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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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文化(301231):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41f9d705-9840-4573-a4a9-4eb18dc1ce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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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6│荣信文化(301231):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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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文化(301231):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7112c60c-34e4-4db2-969b-920b7d67e7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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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5│荣信文化(30123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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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100Z0143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100Z0143 号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荣信文化公司”)2024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荣信文化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荣信文化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af178053-aa65-4869-af2a-0e8dec4b3c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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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5│荣信文化(301231):中原证券关于荣信文化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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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文化(301231):中原证券关于荣信文化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12ace674-0cec-47a4-9684-96416e9240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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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5│荣信文化(30123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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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信文化”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荣信文化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各项业务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
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银行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
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
信额度以内,并以最终合作银行实际审批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相关授权及期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
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银行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艺桦女士、闫红兵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17 条关于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艺桦和闫红兵两人为夫妻关系,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25.40%的股份和 4.56%的股份。西安乐乐趣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公
司 6.17%的股份,王艺桦为西安乐乐趣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王艺桦和闫红兵分别持有西安乐乐趣投资管理有限合
伙企业 26.16%和 20.00%的出资份额。王艺桦担任荣信文化董事长兼总经理,闫红兵担任董事、艺术总监,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
要作用。王艺桦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王艺桦和闫红兵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艺桦女士、闫红兵先生将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的部分银行授信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该担保不收取
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定价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际控制人王艺桦女士、闫红
兵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
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额
2025 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接受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无偿担保,公司除向共同实际控制人王艺桦女士和闫
红兵先生发放薪酬外,公司亦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
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银行授信额度(最
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
因公司单方面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实际控制人王艺桦女士、闫红兵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授
信融资提供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根据 2025 年度经营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银行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信
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艺桦女士、闫红兵先生将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的部分银行授
信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实际控制人
王艺桦女士、闫红兵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艺桦女士和闫红兵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公正的原则,
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
大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共同实际控制人王艺桦女士和闫红兵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99bad9c5-057c-40cd-93fc-3ada3694b9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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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5│荣信文化(30123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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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文化(30123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34a69818-2df5-4db7-aa5e-535750a0d4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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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5│荣信文化(301231):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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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文化(301231):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2c708720-fb44-4a57-bd48-c69a65345f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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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5│荣信文化(301231):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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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文化(301231):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44a760f8-fa2b-49c4-a3f3-b42eabc642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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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5│荣信文化(301231):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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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文化(301231):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3f6f5ec3-8a3e-4fe2-992f-5d1dd452e2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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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5│荣信文化(30123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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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控
股、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艺桦女士、闫红兵先生将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的部分银行授信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该担保不收取
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王
艺桦女士、闫红兵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17 条
关于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有关部门批
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各项业务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
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银行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
额度以内,并以最终合作银行实际审批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相关授权及期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
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银行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艺桦女士、闫红兵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联董事王艺桦女士、闫红兵先生及子女的配偶王一川先生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17条关于豁免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2.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际控制人王艺桦女士、闫红
兵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
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 4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
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实际控制人王
艺桦女士、闫红兵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因此,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实际控制人王艺桦女士、闫红兵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
要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艺桦女士和闫红兵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
、合理、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共同实际控制人王艺桦女士和闫红兵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五)《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9ecf7c6e-b83a-4239-9730-3f65aa4652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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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25│荣信文化(30123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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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充分防范风险,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应当是资信状况良好、财
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交易标的应当是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投资金额: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资
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在保
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加资金
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闲置
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充分防范风险,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应当是资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
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交易标的应当是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四)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程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
投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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