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32 飞沃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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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5:42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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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02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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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02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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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5:42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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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5:40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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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2 │飞沃科技(30123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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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2 │飞沃科技(301232):飞沃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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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42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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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5:46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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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6:20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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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5:4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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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a1f5c12b-8fc0-4deb-af95-b09c41561c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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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0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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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于2025 年 5 月 16 日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
,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ZB703220250000000
7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5 年 5 月 31 日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止的期间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飞沃
新能源科技(黄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黄石”)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
,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大写:贰千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
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
)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飞沃新能源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BUAFXQ2B
3、成立日期:2022 年 8 月 15 日
4、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88 号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紧固件制造
;紧固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8、飞沃黄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飞沃黄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黄石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总资产 18,843.87 15,962.63
总负债 15,900.24 13,195.38
净资产 2,943.64 2,767.25
资产负债率 84.38% 82.66%
科目 2025年 1-3月(未经审计) 2024年 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9,099.16 52,132.63
利润总额 232.54 1,258.31
净利润 176.39 932.16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飞沃新能源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务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
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
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 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
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8,1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86%。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03220250000000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6a0a45bf-55ca-40ae-89f9-d8b85641c3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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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0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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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君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的通知,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如是, 为补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注明限售类 充质
东及其一 型) 押
致行动人
张友 是 2,410,000 13.60% 3.21% 是(首发前 否 2025-06-12 办理解 上海张 融资
君 限售股) 除质押 江科技
登记之 小额贷
日 款股份
有限公
司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量 例 质押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前质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押股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份数 冻结、标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量 记数量 比例 比例
张友 17,715, 23.57% 3,332 5,742,000 32.41% 7.64% 5,742,000 100% 11,973,457 100%
君 457 ,000
上海 5,914,2 7.87% 0 0 0 0 0 0 5,914,293.0 100%
弗沃 93.00 0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合计 23,629, 31.44% 3,332 5,742,000 32.41% 7.64% 5,742,000 100% 17,887,750 100%
750 ,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友君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部分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672b815c-ea81-405a-8c7e-e4c22f819a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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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5:4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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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于2025 年 5 月 16 日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
,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 年 6 月 7 日,公司与湖北大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保 DCQ20250
52901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5 年 6 月 7 日至 2030 年 6 月 7 日止的期间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飞
沃新能源科技(黄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黄石”)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
),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00.00元(大写:壹千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
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
)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飞沃新能源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BUAFXQ2B
3、成立日期:2022 年 8 月 15 日
4、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88 号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紧固件制造
;紧固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8、飞沃黄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飞沃黄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黄石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总资产 18,843.87 15,962.63
总负债 15,900.24 13,195.38
净资产 2,943.64 2,767.25
资产负债率 84.38% 82.66%
科目 2025年 1-3月(未经审计) 2024年 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9,099.16 52,132.63
利润总额 232.54 1,258.31
净利润 176.39 932.16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湖北大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飞沃新能源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6、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借款展期后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农商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农商行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农商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7,1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15%。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农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保 DCQ202505290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f444671d-25a1-4a47-86f9-6edcc5c824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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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5:40│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于2025 年 5 月 16 日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
,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常德财鑫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财鑫”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常财供(2025)0005 号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常德财鑫自 2025 年 5 月至 2028 年 5 月止的期间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飞沃优联工业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飞沃优联”)连续采购设备(或原材料)等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
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所确定的期间届满
之日内发生的最高额债务之资金占用费、代理费、服务费、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权的费用、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告费用、执行费用等)、因飞沃优联违约而给常德财鑫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
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具体金额在被清偿时确定。上述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C250526GR43
56044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3 日止的期间与公司全资子公
司飞沃优联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
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
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
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飞沃优联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4QQQYFXK
3、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 5 日
4、注册地址:常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洞庭生物科技园农垦大道益阳路 101 号
5、法定代表人:张友君
6、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新能源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化工设备;通用机械设备以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
装和维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飞沃优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飞沃优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优联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5,683.17 16,316.84
总负债 11,234.58 12,052.97
净资产 4,448.59 4,263.86
资产负债率 71.63% 73.87%
科目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3,582.65 16,836.15
利润总额 222.37 1,048.97
净利润 184.72 795.34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飞沃优联在常德财鑫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常德财鑫供应链有限公司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湖南飞沃优联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应向常德财鑫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违约金、滞纳金等;《委托代理协
议》中约定的买受人应向常德财鑫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费、服务费、资金占用费、违约金、滞纳金等;常德财鑫为实
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评估费、咨询费、差旅费、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
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6、保证期限:保证期限为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为飞沃优联在交通银行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湖南飞沃优联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
)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
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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