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32 飞沃科技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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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5:58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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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7:17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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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15:50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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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15:46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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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16:26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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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16:26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 │结果暨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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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6:00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 │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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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6:00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作废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 │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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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6:00 │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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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6:00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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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5:58│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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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公司战略发展,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6年 7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 8月 13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
票据(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不超过 5亿元
(含 5亿元)的中期票据,并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在注册额度内择机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789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年内有效,本次发行由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
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充分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
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75a530b3-a497-4e58-b72b-ad4a7ce3d5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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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7:17│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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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
期间,完成了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05,286,445 股增加至105,408,525股。
2、鉴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5,408,525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 0.998841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 10,52
8,635.65元(含税)。
本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9月 15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拟以总股本 105,286,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预计共派送现金股利 10,528,644.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发生变化,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
则对现金分红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5,408,525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在
册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 0.998841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 10,528,635.6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05,408,525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 10股
派送现金股利 0.998841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 10,528,635.65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89895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一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97
6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99884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10月 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0月 21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6年 10月 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10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521 张友君
2 02*****986 刘杰
3 08*****717 上海弗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08*****759 常德福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08*****719 常德沅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10月 12日至登记日:2026年10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减持意向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上述股票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2、根据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自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根据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前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调整并披露
,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观音桥村二组(大华工业园内)
联系电话:0736-6689769
传真:0736-6679869
联系邮箱:fwdongmiban@shfinework.cn
联系人:刘志军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0fc2a667-433f-4b7e-a60e-4b346872c5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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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 15:50│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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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14日、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寨支行(以下简称“贵阳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BZ33220260926002的《保证
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9月 26日至 2030年 9月 25日止的期间与公司控股孙公司飞沃新能源装备(丹寨)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飞沃丹寨”)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
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3,000,000.00元(大写:贰仟叁佰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
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
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飞沃新能源装备(丹寨)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36MAKCCR5B5T
3、成立日期:2026年 4月 15日
4、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金泉街道金钟经济开发区原九鼎车辆厂地块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
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金属加
工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
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
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
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飞沃丹寨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飞沃丹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飞沃新能源装备(丹寨)有限公司系近期成立,目前暂未开展生产经营。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寨支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飞沃新能源装备(丹寨)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依法应当加倍支付的利息)、违
约金、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
行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以贵阳银行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已支付和未支付费用)等。
6、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止。
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五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41,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29.36%。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贵阳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 BZ3322026092600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43fcd7da-0920-4b99-bdc1-7409662d56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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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15:46│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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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14日、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G001368222620260922028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9月 23日至 2029年 9月 23日止的期间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飞沃优联工
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优联”)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
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
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
部债权。近日,公司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行(以下简称“贵阳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BZ342120260924002 的
《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9月 24日至 2031年 9月 23日止的期间与公司控股孙公司飞沃新能源装备(贵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贵州”)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
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
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
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湖南飞沃优联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南飞沃优联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4QQQYFXK
3、成立日期:2019年 9月 5日
4、注册地址:常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洞庭生物科技园洞庭大道 369号
5、法定代表人:张友君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新能源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化工设备;通用机械设备以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安装和维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飞沃优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飞沃优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优联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0,429.28 20,516.25
总负债 13,816.46 14,790.65
净资产 6,612.81 5,725.61
资产负债率 67.63% 72.09%
科目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062.29 19,231.32
利润总额 1,172.16 1,830.26
净利润 875.27 1,411.21
(二)飞沃新能源装备(贵州)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飞沃新能源装备(贵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30MAK6AFFG0G
3、成立日期:2026年 2月 27日
4、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龙山镇龙溪工业园区杨梅树片区 9号厂房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
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特种设
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风力
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能源
原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飞沃贵州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飞沃贵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飞沃新能源装备(贵州)有限公司系近期成立,目前暂未开展生产经营。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飞沃优联在兴业银行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湖南飞沃优联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
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
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
计算。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为飞沃贵州在贵阳银行提供的《保证合同》
1、债权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里支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飞沃新能源装备(贵州)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依法应当加倍支付的利息)、违
约金、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
行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以贵阳银行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已支付和未支付费用)等。
6、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止。
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五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39,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27.74%。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G001368222620260922028)
2、公司与贵阳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 BZ34212026092400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ea3fed34-7463-40ca-b460-e7976c607f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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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16:26│飞沃科技(30123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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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7118a906-2681-4653-b52d-f4bf390dbf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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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16:26│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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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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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6:00│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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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eed3a227-5ca9-49d6-b605-bb0992f7fa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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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6:00│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作废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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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披露了《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
2、2025年 4月 27日至 2025年 5月 9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张贴方式向全体员工公示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2025年 5月 9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
4、2025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 7月 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
报告。
6、2025年 9月 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二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26年 7月 27日与 2026年 7月 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并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发表了明确意见,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6年 9月 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第一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发表了明确意见,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激励对象的 2025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有 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
级”,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80%,因此上述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20股,由公司作废。
综上所述,由于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考核不达标,公司作
废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120股。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预留部分(第一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预留部分(第一批)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120股。
五、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预留部分(第一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归
属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32032f43-748c-489d-b11f-0b3bb6a98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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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6:00│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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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
批)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一、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激励对象人数为 13人,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2,080股。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作废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有1名激励对象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级”,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0%,公司对其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公司
本次作废预留部分(第一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预留部分(第一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120股。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0b4c8a4c-406e-49e6-b30e-b9d8367934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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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6:00│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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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00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赎回的情况
受托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预期 实际 资金
方 型 (万元) /购买日 /赎回日 年化 收益 来源
收益 (万
率 元)
民生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1,000.00 2025-6-26 2027-5-20 2.30% 23.64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民生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1,000.00 2025-6-26 2027-5-20 2.30% 28.18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合计 - - 2,000.00 - - - 51.82 -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情况
序 受托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产品起息 产品到期日/ 预期年 资金
号 方 型 (万元) 日/购买日 赎回日 化收益 来源
率
1 中国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2,000.00 2026-2-11 2027-1-25 2.35%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2 中国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2,000.00 2026-2-12 2027-1-25 2.35%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公司审议的额度范围。
三、备查文件
本次赎回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8c9be237-4e46-4d8d-9914-9a5d646bf2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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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6:00│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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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5c9b4cfd-424f-4ffa-8e32-ff09ac30f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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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6:00│飞沃科技(301232):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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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9月 15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友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1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2,080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董事刘志军先生、潘左熠先生、张建先生为股权
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因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的 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内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结果为“B级”,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80%,董事会同意作废该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1,120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董事刘志军先生、潘左熠先生、张建先生为股权
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a2c1ef7e-0a2f-4b5d-99d2-e6682186be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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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5:46│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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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14日、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22100120260003196的
《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9月 18日至 2027年 9月 17日止的期间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飞沃新能源科技(吉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吉林”)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
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
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
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飞沃新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882MABYAUG06X
3、成立日期:2022年 9月 8日
4、注册地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临江街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兴工路 3号)
5、法定代表人:钟猛刚
6、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紧固件制造
;紧固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8、飞沃吉林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飞沃吉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吉林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3,864.52 9,586.82
总负债 11,052.71 6,696.03
净资产 2,811.81 2,890.79
资产负债率 79.72% 69.85%
科目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7,718.19 22,389.81
利润总额 69.02 511.46
净利润 -90.91 454.51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安市支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飞沃新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
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36,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25.99%。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 2210012026000319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30e25206-11c5-4549-81ec-995875187e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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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6:44│飞沃科技(30123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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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了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事项进行核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等问题发表意见。
(三)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
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四)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
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资格、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6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
定于 2026年 9月 15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8月 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
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日、议案内容等事项。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9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在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东新路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5 日 9:15-9:25、9:30-1
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15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出席或授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90 人,代表股份51,022,2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8.4604%。
(1)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5人,代表股份 45,780,8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3.48
22%,其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
(2)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5
人,代表股份 5,241,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978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网络投票
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负责验证。
3、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现任在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均具有相应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二)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
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投票
进行了单独计票,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937,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9%;反对 84,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9%;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77,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43%;反对 84,14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47%;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公司和本所各留存一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a73e5241-33e0-432b-8e19-8ab08a1e4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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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6:44│飞沃科技(30123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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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15日(星期二)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15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东新路飞沃科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友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0名,代表股份共计 51,022,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604%。其中中小
投资者共 87名,代表股份共计9,961,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1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代表股份共计 45,780,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82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5人,代表股份 5,241,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82%。
4、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0,937,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9%;反对 84,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9%;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9,877,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43%;反对 84,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47%;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
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ff2f9732-e339-4fc4-b6ee-dbdd56196e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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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5:5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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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5cfb801a-ddca-44b7-973f-b8f2d01d71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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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0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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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cd596fbc-b3a5-43f7-824d-f8fe9ad0b1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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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3│飞沃科技(30123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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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9月 15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9月 15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
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15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10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9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东新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文件。
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
(1)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④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③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④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
确认。邮件或信函须在 2026年 9月 14日下午 17:00点前送达、发送邮件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
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
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1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东新路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志军
电话:0736-6689769
邮箱:fwdongmiban@shfinework.cn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东新路飞沃科技公司
(五)本次股东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8261e82f-7237-4c0f-b6d4-9148448b2b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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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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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3c192781-6ae0-469f-8e50-9208146cdf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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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2│飞沃科技(30123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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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211eef45-8293-4274-a154-4803e9e26a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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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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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e37bed9-bb2a-418e-a90c-4c6a51908e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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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参加2026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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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参加2026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591a078d-c5fc-45d7-ad7c-166ba96658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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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2│飞沃科技(30123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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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077dbdf8-a929-4e4c-b7f1-22fef915ac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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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2│飞沃科技(301232):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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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f779811f-d1bf-4ee4-b385-9e40813ccc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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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1│飞沃科技(301232):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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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8月 16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友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6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
具体内容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
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9月 1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61596b1-ad31-4866-9121-3ff2ed401f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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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0│飞沃科技(301232):国联民生关于飞沃科技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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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国联民生关于飞沃科技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cc36987a-0c0e-4787-ab14-9f5e27db56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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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6:54│飞沃科技(30123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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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3/33958f3b-18a1-406f-955b-075f5b32a1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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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6:54│飞沃科技(30123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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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3/f4b79514-878e-4de4-8ca9-b6ab7d344c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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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47│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回购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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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回购股份)。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eae58fac-d68d-4068-a7b6-d3596d9202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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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6:50│飞沃科技(30123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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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君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的通知,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如是, 为补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注明限售类 充质
东及其一 型) 押
致行动人
张友 是 2,000,000 8.06% 1.90% 是(首发前 否 2026-8-6 办理解 国通信 融资
君 限售股) 除质押 托有限
登记之 责任公
日 司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量 例 押前质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押股份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数量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冻结、标记 股份 冻结数量
数量 比例
张友君 24,801,6 23.56% 3,190,0 5,190,000 20.93% 4.93% 5,190,000 100% 19,611,640 100%
40 00
上海弗 9,187,21 8.73% 0 0 0 0 0 0 8,280,010 90.13%
沃投资 0
管理有
限公司
合计 33,988,8 32.29% 3,190,0 5,190,000 15.27% 4.93% 5,190,000 100% 27,891,650 96.85%
50 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友君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部分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a81bd7cf-ecc6-4725-ac83-a8e48c8943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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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8:16│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定向
│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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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定向增发)。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e8e62acd-dc8d-4f2c-9ed1-a9ff22fb94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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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39│飞沃科技(30123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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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8月 13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8月 13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8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
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8月 13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8月 7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8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东新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文件。
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
(1)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④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③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④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
确认。邮件或信函须在 2026年 8月 12日下午 17:00点前送达、发送邮件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
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
投票。
(二)登记时间:2026年 8月 1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东新路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志军
电话:0736-6689769
邮箱:fwdongmiban@shfinework.cn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东新路飞沃科技公司
(五)本次股东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5152755d-7608-4fc2-bdbe-78b8a39c64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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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39│飞沃科技(301232):飞沃科技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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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飞沃科技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dbb2443a-dd2e-4c49-a3af-da4d90a5d0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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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38│飞沃科技(301232):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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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公司战略发展,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6年 7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拟以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
发行主体,发行额度预计不超过 5亿元的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册中期票据额度的目的
1、发行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降低融资风险,使公司负债结构更加合理。
二、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预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的规模不超过5亿元,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
况,可选择一次或分期发行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
2、发行期限:本次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5年。
3、发行利率:发行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的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并购重组(含参股型)、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
以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5、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事宜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
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聘请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的相
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项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c5f96aed-adff-4872-88e6-dd7bd5c84f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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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37│飞沃科技(301232):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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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披露了《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
2、2025年 4月 27日至 2025年 5月 9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张贴方式向全体员工公示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2025年 5月 9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
4、2025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 7月 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
报告。
6、2025年 9月 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二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26年 7月 27日与 2026年 7月 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并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发表了明确意见,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情况
1、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的 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54,000股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根据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2025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有2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级”,个人
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80%;有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级”,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60%,因此上述 27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7,280股,由公司作废。
综上所述,由于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公司作废其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1,280股。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3
1,280股。
五、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本次调整激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归属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82067fe1-44f5-402f-ab8d-54a2db2cb0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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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37│飞沃科技(301232):关于调整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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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
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由 155万股调整为 217万股
,授予价格由 13.73元/股调整为 9.81元/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披露了《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
2、2025年 4月 27日至 2025年 5月 9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张贴方式向全体员工公示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2025年 5月 9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
4、2025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 7月 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
报告。
6、2025年 9月 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二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26年 7月 27日与 2026年 7月 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并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符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发表了明确意见,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42,400股后的 74,919,947股为基数,以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
合计转增 29,967,978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5,130,325股。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披露了
《关于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18日,除权日为 2026年 5月 19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章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
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
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本激励计划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55万股,根据公式计算,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5×(1+0.4)=217万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原授予价格为 13.73元/股,根据公式计算,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3.73/(1+0.4)=9.81元/股。
三、关于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155万股调
整至217万股,授予价格有13.73元/股调整至9.81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本次调整激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归属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226563f4-dcad-47e7-9a8e-eecfb7eee5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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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37│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授予人数并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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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授予人数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20d8248b-431b-41fc-a3f5-28ba221095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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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36│飞沃科技(301232):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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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25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友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经审议,为支持公司战略发展,同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
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 5亿元)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该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8月 13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 2026年 5月 19日实施完毕,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42,400股后的 74,919,94
7股为基数,以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5,130,325股,不送
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 2025年股权
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155万股调整至 217万股,授予价格有 13.73元/股调整至 9.81
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董事刘志军先生、潘左熠先生、张建先生为股权
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54,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此外,根据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2025年度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有 2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级”,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80%;有 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结果为“C级”,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60%,上述 2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7,280股,由
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 231,280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董事刘志军先生、潘左熠先生、张建先生为股权
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
归属资格的 58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55,520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董事刘志军先生、潘左熠先生、张建先生为股权
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d2607ae7-99cd-4349-9aab-395dbaa8e9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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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3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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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b15395d7-23fd-4ff2-a25b-c9b260d160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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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32│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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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湖
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155万股调整至 217万股,授予价格有 13.73元/股调整至 9.8
1元/股。。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以及根据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有2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级”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0%;有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级”,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60%,公司对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31,280
股。
三、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
对象人数为 58人,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5,520股。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
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规定为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4d61560a-adae-48f9-b103-cbe2e86ebd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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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5:4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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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14日、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C260714GR4528083的《保证
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7月 13日至 2028年 1月 13日止的期间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飞沃柳州”)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
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0,000,000.00 元(大写:伍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
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
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3MAEC80QK6X
3、成立日期:2025年 2月 18日
4、注册地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W-12-1地块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金属
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飞沃柳州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
9、飞沃柳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柳州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8,459.03 17,986.17
总负债 25,349.09 15,134.33
净资产 3,109.95 2,851.84
资产负债率 89.07% 84.14%
科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96.93 3,019.70
利润总额 242.20 -599.85
净利润 242.20 -562.27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
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说明
飞沃柳州本次向交通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提供担保,飞沃柳州其他少数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
原因是飞沃柳州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整体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飞沃柳州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36,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25.81%。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 C260714GR452808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015a12ad-6642-45ab-a176-c952664ce9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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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2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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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14日、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北支行(以下简称“柳州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BZ260624271012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5年 4月 28日至 2029年 6月 24日止的期间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柳州”)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
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8,200,000.00 元(大写:伍仟捌佰贰拾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
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3MAEC80QK6X
3、成立日期:2025年 2月 18日
4、注册地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W-12-1地块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金属
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飞沃柳州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
9、飞沃柳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柳州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8,459.03 17,986.17
总负债 25,349.09 15,134.33
净资产 3,109.95 2,851.84
资产负债率 89.07% 84.14%
科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96.93 3,019.70
利润总额 242.20 -599.85
净利润 242.20 -562.27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北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
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说明
飞沃柳州本次向柳州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提供担保,飞沃柳州其他少数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
原因是飞沃柳州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整体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飞沃柳州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30,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21.59%。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柳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BZ26062427101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47d85ea-ecf8-40e7-b40d-203f500b34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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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2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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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00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赎回的情况
受托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预期年 实际 资金
方 型 (万元) /购买日 赎回日 化收益 收益 来源
率 (万
元)
民生 定期结构性 保本固 2,000.00 2026-4-17 2026-6-17 0.80% 5.45 超募
银行 存款(61天) 定利率 或 资金
型产品 1.63%
合计 - - 2,000.00 - - - 5.45 -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情况
序 受托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产品起息 产品到期日/ 预期年 资金
号 方 型 (万元) 日/购买日 赎回日 化收益 来源
率
1 民生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1,000.00 2025-6-26 2027-5-20 2.30%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2 民生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1,000.00 2025-6-26 2027-5-20 2.30%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3 中国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2,000.00 2026-2-11 2027-1-25 2.35%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4 中国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2,000.00 2026-2-12 2027-1-25 2.35%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公司审议的额度范围。
三、备查文件
本次赎回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b26b58c4-fcdf-46a8-872a-7de3926692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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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3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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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14日、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北支行(以下简称“柳州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BZ260624271012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6月 24日至 2029年 6月 24日止的期间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柳州”)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
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0,000,000.00元(大写:肆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
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
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3MAEC80QK6X
3、成立日期:2025年 2月 18日
4、注册地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W-12-1地块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金属
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飞沃柳州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
9、飞沃柳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柳州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8,459.03 17,986.17
总负债 25,349.09 15,134.33
净资产 3,109.95 2,851.84
资产负债率 89.07% 84.14%
科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96.93 3,019.70
利润总额 242.20 -599.85
净利润 242.20 -562.27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北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
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说明
飞沃柳州本次向柳州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提供担保,飞沃柳州其他少数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
原因是飞沃柳州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整体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飞沃柳州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30,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21.59%。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柳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BZ26062427101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24960b2c-7dba-4bae-9c66-6a1ea5de17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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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3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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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5年 7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43.44元/股(
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 2日和 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
25-053)。
公司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
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43.4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31.0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0)。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 31.06元/股(含)调整至 180.00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 7月 1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7月
1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5年 7月 16日至 2026年 6月 25日。在上述期间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最高成交价为 146.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41元/股,已使
用资金总额为 30,488,652.8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
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回购期限内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际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
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
条件。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友君先生控制的企业上海弗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0日至12月11日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
司股份 648,000股(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志军先生于 2026年 2月 6日至 3月 11日期间通过持股平台常德福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4,500股(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
除上述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
在其他应披露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日之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一)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
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二)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三年内将全部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则未使
用部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将依法予以注销。
(三)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b3db5d2e-f016-4448-9b9f-97ef452ee3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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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5:4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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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5年 5月 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14日、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G001368222620260624016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6月 24日至 2029年 6月 24日止的期间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德飞沃装备制
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装备”)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
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
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
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常德飞沃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EAAC375E
3、成立日期:2025年 2月 19日
4、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金凤街道中洲社区沅澧大道 629号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
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8、飞沃装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0%的股权。
9、飞沃装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装备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4,445.57 3,987.78
总负债 2,127.35 1,501.91
净资产 2,318.22 2,485.87
资产负债率 47.85% 37.66%
科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175.59 -342.94
净利润 -175.59 -342.94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常德飞沃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
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
、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
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
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
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
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
计算。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说明
飞沃装备本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提供担保,飞沃装备其他少数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
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原因是飞沃装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整体处于
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飞沃装备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26,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8.78%。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删除[湖南飞沃 05]: 六1 、 公 司 与 兴 业 银 行 签 署 的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 编 号 :G00136
82226026062401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8446533-4f7c-4e0a-9240-51a6cd5b5b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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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40│飞沃科技(301232):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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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5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友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计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回
购价格上限由 31.06 元/股(含)调整为 180.00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年 6月 22日起生效。除上述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e28ead3f-0a78-4644-b12d-ef959036f4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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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40│飞沃科技(301232):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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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1.06元/股(含)调整为 180.00元/股(含)。
2、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生效日期为 2026年 6月 22日。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43.4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 2日和 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3)。
公司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
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43.4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31.0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0)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3%,最
高成交价为 40.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695,423.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
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于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
由 31.06元/股(含)调整为180.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
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年 6月 22日起生效。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后,回
购计划最晚于 2026年 6月 30日完成。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180.00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33.30万股至 47.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6
7%至 0.4489%,具体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系结合证券市场最新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
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归属股票时未能经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
回购股票无法全部归属的风险,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同时,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fe07fa8-d174-4127-9a9d-98489cf015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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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06│飞沃科技(301232):关于收购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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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收购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
创航”)6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西安创航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
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权收购进展
2026年 6月 16日,西安创航完成了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设立登记如下:
企业名称: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8MA6WTM9F5T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瑞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 05月 23日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办兴业五路 1号百丽物流园 B3栋三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
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西安创航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4c8904f3-a155-4c68-ba56-6eb2e0e62f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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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5:4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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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5年 5月 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14日、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ZB703220260000002
0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6月 1日至 2027年 6月 1日止的期间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飞沃新能源科
技(黄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黄石”)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
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0,000.00元(大写:贰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
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飞沃新能源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BUAFXQ2B
3、成立日期:2022年 8月 15日
4、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88号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紧固件制造
;紧固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飞沃黄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飞沃黄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黄石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4,350.55 19,695.23
总负债 19,259.61 15,151.42
净资产 5,090.94 4,543.82
资产负债率 79.09% 76.93%
科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940.21 46,261.31
利润总额 727.52 2,355.44
净利润 545.13 1,759.72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飞沃新能源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券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
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
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
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26,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8.78%。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ZB703220260000002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b91365ce-15d9-41c7-aaba-d4111b8c318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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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飞沃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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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8/12255189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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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飞沃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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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36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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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飞沃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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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4/1225100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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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飞沃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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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2/1224722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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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飞沃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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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08/12244257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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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飞沃科技: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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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08/12244257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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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飞沃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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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41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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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飞沃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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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41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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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飞沃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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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2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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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飞沃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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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26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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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飞沃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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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603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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