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32 飞沃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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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5:40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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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2 │飞沃科技(30123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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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2 │飞沃科技(301232):飞沃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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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42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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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5:46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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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6:20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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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6:18 │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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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5:42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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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1:46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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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1:46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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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5:40│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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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于2025 年 5 月 16 日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
,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常德财鑫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财鑫”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常财供(2025)0005 号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常德财鑫自 2025 年 5 月至 2028 年 5 月止的期间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飞沃优联工业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飞沃优联”)连续采购设备(或原材料)等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
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所确定的期间届满
之日内发生的最高额债务之资金占用费、代理费、服务费、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权的费用、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告费用、执行费用等)、因飞沃优联违约而给常德财鑫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
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具体金额在被清偿时确定。上述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C250526GR43
56044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3 日止的期间与公司全资子公
司飞沃优联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
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
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
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飞沃优联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4QQQYFXK
3、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 5 日
4、注册地址:常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洞庭生物科技园农垦大道益阳路 101 号
5、法定代表人:张友君
6、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新能源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化工设备;通用机械设备以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
装和维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飞沃优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飞沃优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优联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5,683.17 16,316.84
总负债 11,234.58 12,052.97
净资产 4,448.59 4,263.86
资产负债率 71.63% 73.87%
科目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3,582.65 16,836.15
利润总额 222.37 1,048.97
净利润 184.72 795.34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飞沃优联在常德财鑫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常德财鑫供应链有限公司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湖南飞沃优联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应向常德财鑫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违约金、滞纳金等;《委托代理协
议》中约定的买受人应向常德财鑫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费、服务费、资金占用费、违约金、滞纳金等;常德财鑫为实
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评估费、咨询费、差旅费、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
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6、保证期限:保证期限为主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为飞沃优联在交通银行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湖南飞沃优联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
)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
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7、生效条款: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证
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名;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6,000.00万元,占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94%,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
8%。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常德财鑫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常财供(2025)0005号);
2、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250526GR435604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04cf4e5e-65b3-47da-9cb8-77e12b31e1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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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2│飞沃科技(30123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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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776f1248-1217-4de0-9efd-b5bbc13953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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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42│飞沃科技(301232):飞沃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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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飞沃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9d61f668-d03a-48c6-8a36-cc3291e97a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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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4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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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
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
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2024 年 10 月24 日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共有 1 名核查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结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进程以及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
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
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c16a3bbf-64a9-4129-8985-ee06558ed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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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5:46│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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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17a60e44-1890-4f3e-b6e5-857aa2c2e0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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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6:20│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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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4 月 25 日,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及相关公告,根据《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激励对象职务变化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进展前: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性股票数量 划授予限制 草案公告日公
(万股) 性股票总数 司股本总额的
的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刘志军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4.00 2.58% 0.05%
2 张建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1.94% 0.04%
3 黎杰 中国 财务总监 3.00 1.94% 0.04%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14.00 73.55% 1.52%
(共 61 人)
(三)预留部分 31.00 20.00% 0.41%
合计 155.00 100.00% 2.06%
进展后: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性股票数量 划授予限制 草案公告日公
(万股) 性股票总数 司股本总额的
的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刘志军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4.00 2.58% 0.05%
2 潘左熠 中国 副总经理 4.00 2.58% 0.05%
3 张建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1.94% 0.04%
4 黎杰 中国 财务总监 3.00 1.94% 0.04%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10.00 70.96% 1.47%
(共 60 人)
(三)预留部分 31.00 20.00% 0.41%
合计 155.00 100.00% 2.06%
注:新聘任的副总经理潘左熠先生将遵守此次激励计划禁售期约定,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潘左熠先生原就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之内,此次职务变化并未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发生变化
,除以上进展内容之外,股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c8e6d642-95cd-4e29-a4f9-69878b889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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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6:18│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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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飞沃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湖南
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通过公告栏张贴方式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7 日至 2025年 5 月 9 日,公示期不少于 1
0 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 2025 年 5 月 9 日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激励对象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
4、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
合《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62a10871-73da-4875-82ad-8e2bb9b390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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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5:4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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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e0332bc0-9875-4218-bc79-5376d57eb9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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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1:46│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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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5,00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赎回的情况
受托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预期 实际 资金
方 型 (万 /购买日 /赎回日 年化 收益 来源
元) 收益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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