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32 飞沃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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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5:44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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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22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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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22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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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32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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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32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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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5:42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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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40 │飞沃科技(301232):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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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40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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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06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收购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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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5:42 │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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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5:4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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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14日、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C260714GR4528083的《保证
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7月 13日至 2028年 1月 13日止的期间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飞沃柳州”)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
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0,000,000.00 元(大写:伍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
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
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3MAEC80QK6X
3、成立日期:2025年 2月 18日
4、注册地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W-12-1地块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金属
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飞沃柳州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
9、飞沃柳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柳州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8,459.03 17,986.17
总负债 25,349.09 15,134.33
净资产 3,109.95 2,851.84
资产负债率 89.07% 84.14%
科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96.93 3,019.70
利润总额 242.20 -599.85
净利润 242.20 -562.27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
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说明
飞沃柳州本次向交通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提供担保,飞沃柳州其他少数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
原因是飞沃柳州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整体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飞沃柳州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36,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25.81%。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 C260714GR452808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015a12ad-6642-45ab-a176-c952664ce9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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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2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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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14日、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北支行(以下简称“柳州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BZ260624271012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5年 4月 28日至 2029年 6月 24日止的期间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柳州”)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
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8,200,000.00 元(大写:伍仟捌佰贰拾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
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3MAEC80QK6X
3、成立日期:2025年 2月 18日
4、注册地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W-12-1地块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金属
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飞沃柳州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
9、飞沃柳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柳州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8,459.03 17,986.17
总负债 25,349.09 15,134.33
净资产 3,109.95 2,851.84
资产负债率 89.07% 84.14%
科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96.93 3,019.70
利润总额 242.20 -599.85
净利润 242.20 -562.27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北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
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说明
飞沃柳州本次向柳州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提供担保,飞沃柳州其他少数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
原因是飞沃柳州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整体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飞沃柳州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30,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21.59%。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柳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BZ26062427101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47d85ea-ecf8-40e7-b40d-203f500b34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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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7:2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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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00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赎回的情况
受托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预期年 实际 资金
方 型 (万元) /购买日 赎回日 化收益 收益 来源
率 (万
元)
民生 定期结构性 保本固 2,000.00 2026-4-17 2026-6-17 0.80% 5.45 超募
银行 存款(61天) 定利率 或 资金
型产品 1.63%
合计 - - 2,000.00 - - - 5.45 -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情况
序 受托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产品起息 产品到期日/ 预期年 资金
号 方 型 (万元) 日/购买日 赎回日 化收益 来源
率
1 民生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1,000.00 2025-6-26 2027-5-20 2.30%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2 民生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1,000.00 2025-6-26 2027-5-20 2.30%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3 中国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2,000.00 2026-2-11 2027-1-25 2.35%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4 中国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2,000.00 2026-2-12 2027-1-25 2.35%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公司审议的额度范围。
三、备查文件
本次赎回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b26b58c4-fcdf-46a8-872a-7de3926692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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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3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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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14日、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北支行(以下简称“柳州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BZ260624271012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6月 24日至 2029年 6月 24日止的期间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柳州”)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余
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0,000,000.00元(大写:肆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
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
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3MAEC80QK6X
3、成立日期:2025年 2月 18日
4、注册地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W-12-1地块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金属
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飞沃柳州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
9、飞沃柳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柳州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8,459.03 17,986.17
总负债 25,349.09 15,134.33
净资产 3,109.95 2,851.84
资产负债率 89.07% 84.14%
科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96.93 3,019.70
利润总额 242.20 -599.85
净利润 242.20 -562.27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北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
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说明
飞沃柳州本次向柳州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提供担保,飞沃柳州其他少数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
原因是飞沃柳州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整体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飞沃柳州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30,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21.59%。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柳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BZ26062427101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24960b2c-7dba-4bae-9c66-6a1ea5de17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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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8:3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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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5年 7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43.44元/股(
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 2日和 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
25-053)。
公司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
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43.4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31.0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0)。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 31.06元/股(含)调整至 180.00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 7月 1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7月
1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5年 7月 16日至 2026年 6月 25日。在上述期间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最高成交价为 146.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41元/股,已使
用资金总额为 30,488,652.8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
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回购期限内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际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
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
条件。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友君先生控制的企业上海弗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0日至12月11日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
司股份 648,000股(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志军先生于 2026年 2月 6日至 3月 11日期间通过持股平台常德福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4,500股(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4)。
除上述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
在其他应披露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日之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一)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
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二)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三年内将全部回购股份用于前述用途,则未使
用部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将依法予以注销。
(三)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b3db5d2e-f016-4448-9b9f-97ef452ee3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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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5:4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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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5年 5月 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14日、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G001368222620260624016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6月 24日至 2029年 6月 24日止的期间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德飞沃装备制
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装备”)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金
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
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
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常德飞沃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EAAC375E
3、成立日期:2025年 2月 19日
4、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金凤街道中洲社区沅澧大道 629号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
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8、飞沃装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0%的股权。
9、飞沃装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装备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4,445.57 3,987.78
总负债 2,127.35 1,501.91
净资产 2,318.22 2,485.87
资产负债率 47.85% 37.66%
科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175.59 -342.94
净利润 -175.59 -342.94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常德飞沃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
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
、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
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
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
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
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
计算。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说明
飞沃装备本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提供担保,飞沃装备其他少数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
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原因是飞沃装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整体处于
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飞沃装备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26,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8.78%。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删除[湖南飞沃 05]: 六1 、 公 司 与 兴 业 银 行 签 署 的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 编 号 :G00136
82226026062401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8446533-4f7c-4e0a-9240-51a6cd5b5b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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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40│飞沃科技(301232):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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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5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友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计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回
购价格上限由 31.06 元/股(含)调整为 180.00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年 6月 22日起生效。除上述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e28ead3f-0a78-4644-b12d-ef959036f4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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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40│飞沃科技(301232):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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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1.06元/股(含)调整为 180.00元/股(含)。
2、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生效日期为 2026年 6月 22日。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43.4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 2日和 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3)。
公司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
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43.4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31.0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0)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3%,最
高成交价为 40.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695,423.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
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关于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
由 31.06元/股(含)调整为180.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
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年 6月 22日起生效。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后,回
购计划最晚于 2026年 6月 30日完成。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180.00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33.30万股至 47.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6
7%至 0.4489%,具体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系结合证券市场最新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
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归属股票时未能经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
回购股票无法全部归属的风险,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同时,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fe07fa8-d174-4127-9a9d-98489cf015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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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6:06│飞沃科技(301232):关于收购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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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收购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
创航”)6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西安创航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
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权收购进展
2026年 6月 16日,西安创航完成了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设立登记如下:
企业名称: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8MA6WTM9F5T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瑞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 05月 23日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办兴业五路 1号百丽物流园 B3栋三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
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西安创航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4c8904f3-a155-4c68-ba56-6eb2e0e62f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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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5:4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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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5年 5月 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14日、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ZB703220260000002
0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6月 1日至 2027年 6月 1日止的期间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飞沃新能源科
技(黄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黄石”)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
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0,000.00元(大写:贰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
全部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飞沃新能源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BUAFXQ2B
3、成立日期:2022年 8月 15日
4、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 688号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紧固件制造
;紧固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飞沃黄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9、飞沃黄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黄石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4,350.55 19,695.23
总负债 19,259.61 15,151.42
净资产 5,090.94 4,543.82
资产负债率 79.09% 76.93%
科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940.21 46,261.31
利润总额 727.52 2,355.44
净利润 545.13 1,759.72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飞沃新能源科技(黄石)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券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
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
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
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26,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8.78%。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ZB703220260000002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b91365ce-15d9-41c7-aaba-d4111b8c31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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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5:4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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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君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 质权人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如 为补 日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是,注明限 充质
东及其一 售类型) 押
致行动人
张友 是 3,374,000 13.60% 3.21% 是(首发前 否 2025-06-12 2026-06-03 上海张
君 限售股) 江科技
小额贷
款股份
有限公
司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例 解除前质 解除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股) 量(股)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标记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张友 24,801,640 23.59% 6,564,000 3,190,000 12.86% 3.03% 3,190,000 100% 21,611,640 100%
君
上海 9,187,210 8.74% 0 0 0 0 0 0 8,280,010 90.13%
弗沃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合计 33,988,850 32.33% 6,564,000 3,190,000 12.86% 3.03% 3,190,000 100% 29,891,650 97.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友君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部分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a5a239bf-7ae6-4fda-9428-3e7b244a69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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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20:23│飞沃科技(301232):飞沃科技关于收购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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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飞沃科技关于收购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d2a02231-83c5-49af-bc7b-b106eec68a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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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20:23│飞沃科技(30123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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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43.44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 2日、7月 9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因公司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43.4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31.06元
/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自 2026年 5月 1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6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www.cninfo.com
.cn)的《关于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5月 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
,最高成交价为 40.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8,695,423.2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
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404ede6-04d4-4ea6-8f56-19769c88d7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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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5:42│飞沃科技(301232):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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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31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会
议由董事长张友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收购系结合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的需要展开,旨在助力公司获取商业航天相关零部件的精密机加工
能力,扩展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的产业链布局。基于上述决议,公司与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高瑞、王月风签署《湖南
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高瑞、王月风关于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京坤评报字【2026】0605号),以 2026年 4月 30日为评估基准日,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评估值为 7,402
万元,本次交易对应西安创航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7,200万元,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收购西安创航 60%股权,对应股权
转让对价为 4,32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2025年经审计净利润为 513.76万元,其净利润绝对值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超过 10%,但未超过 50%,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西安创航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备查文件
1、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41addc5-0ecb-4d5b-bef1-7332afe1b8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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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5:4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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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2026 年 5月 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及 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
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255994397053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友君
注册资本:壹亿零伍佰壹拾叁万零叁佰贰拾伍元整
成立日期:2012年 07月 20日
住所: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观音桥村二组(大华工业园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模具制造;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增材制造;3D打印服务;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金属结
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章程备案情况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完成了备案手续,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26 年 4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内容。
三、备查文件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4a0f090c-d70e-4e4b-b16c-43740c68f8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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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5:40│飞沃科技(301232):飞沃科技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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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飞沃科技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7e8746f4-355d-4a80-98fd-4352782a18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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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18│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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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3.44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06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 5月 19日(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43.44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3)(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当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42
,400股后的 74,919,947股为基数,以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 29,967,978 股
,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申请实施权益分派,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18日,除权除息日为 2
026年 5月 19日,具体详见《关于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说明
公司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
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43.4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31.06元/股(含)。
计算公式及具体测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1+转增股本率)=43.44/(1+0.3987099)=31.06元/股。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280465f-6ac4-4981-8143-0dbb5a74d1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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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8:18│飞沃科技(30123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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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5e8cb461-5c93-4df4-9ad6-640d7afbbf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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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7:28│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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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于 2025年 5月 8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万元,在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孙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14日、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或“债权人”)签署编号为 790026ZB500028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5月 29日至 2027年 8月 28日止的期间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飞沃新能源装备(柳
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柳州”)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前述主债权本
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0,000,000.00 元(大写:肆仟万元整)为限。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
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
债权。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3MAEC80QK6X
3、成立日期:2025年 2月 18日
4、注册地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W-12-1地块
5、法定代表人:刘杰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金属
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飞沃柳州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
9、飞沃柳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飞沃柳州最近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8,459.03 17,986.17
总负债 25,349.09 15,134.33
净资产 3,109.95 2,851.84
资产负债率 89.07% 84.14%
科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96.93 3,019.70
利润总额 242.20 -599.85
净利润 242.20 -562.27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2、保证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飞沃新能源装备(柳州)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
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说明
飞沃柳州本次向光大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提供担保,飞沃柳州其他少数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
原因是飞沃柳州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整体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飞沃柳州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26,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8.78%。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790026ZB500028)
2、飞沃柳州与光大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编号:7900260550002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0f864b97-3848-4a5b-97b9-b7c712d40f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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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7:28│飞沃科技(30123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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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君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的通知,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如是, 为补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注明限售类 充质
东及其一 型) 押
致行动人
张友 是 1,090,000 4.39% 1.04% 是(首发前 否 2026-5-28 办理解 北京银 融资
君 限售股) 除质押 行股份
登记之 有限公
日 司长沙
分行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量 例 押前质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押股份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数量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冻结、标记 股份 冻结数量
数量 比例
张友君 24,801,6 23.59% 5,474,0 6,564,000 26.47% 6.24% 6,564,000 100% 18,237,640 100%
40 00
上海弗 9,187,21 8.74% 0 0 0 0 0 0 8,280,010 90.13%
沃投资 0
管理有
限公司
合计 33,988,8 32.33% 5,474,0 6,564,000 26.47% 6.24% 6,564,000 100% 26,517,650 96.69%
50 00
注 1:公司 2026年 5月 19 日实施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42,400股后的 74,919,
947股为基数,以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05,130,325股,上述股
东质押限售股作出相应调整。
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友君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部分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
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008af1b-ebd1-46ab-9241-c4cd98b56a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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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3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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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00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赎回的情况
受托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预期年 实际 资金
方 型 (万元) /购买日 赎回日 化收益 收益 来源
率 (万
元)
交通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1,000.00 2025-8-14 2026-5-9 1.61% 12.80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华夏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3,000.00 2025-8-13 2027-8-12 2.35% 53.86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合计 - - 4,000.00 - - - 66.66 -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情况
序 受托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产品起息 产品到期日/ 预期年 资金
号 方 型 (万元) 日/购买日 赎回日 化收益 来源
率
1 民生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1,000.00 2025-6-26 2027-5-20 2.30%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2 民生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1,000.00 2025-6-26 2027-5-20 2.30%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3 中国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2,000.00 2026-2-11 2027-1-25 2.35%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4 中国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2,000.00 2026-2-12 2027-1-25 2.35%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5 民生 定期结构性 保本固 2,000.00 2026-1-9 2026-4-10 1.00% 超募
银行 存款(91天) 定利率 或 资金
型产品 1.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公司审议的额度范围。
三、备查文件
本次赎回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837604f-de58-44e2-ba28-9f2483ebab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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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7│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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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42,400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公司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分派”)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42,400股后的
74,919,947股为基数,以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29,967,978股,不送红股,
不派发现金红利。
若公司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致
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即维持每 10股转增 4股的比例),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股转增股数=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29,967,978股÷75,162,347股×10股=3.987099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参考价
=除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除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0.3987099)。
公司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2026年 5月 8日,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暂以截至《关于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4)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5,162,34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242,400股的股本 74,919,947股测算)
,以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 29,967,978股后的股本,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
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5,130,325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若公司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即维持每 10股转增 4股的比例),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2、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因存在计算尾数差异,对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做
出 1股调整:合计转增股本总数由 29,967,979股变更为 29,967,978股,公司总股本变更后由原定的105,130,326股调整为 105,130,
325股,其余转增调整规则保持不变。
4、本次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距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42,400股后的 74,919,947股为基数,以公司
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 29,967,978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
本次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5,162,347股,本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 105,130,325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日
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8日;
除权日:2026年 5月 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股于 2026年 5月 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
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股) 比例 转增股份数 股份数(股) 比例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30,495,082 40.57 12,198,032 42,693,114 40.6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667,265 59.43 17,769,946 62,437,211 59.39
三、总股本 75,162,347 100.00 29,967,978 105,130,325 100.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05,130,325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 0.36 元。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股转增股数=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29,967,978股÷75,162,347股×10股=3.987099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参考价
=除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除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0.3987099)。
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公司/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减持
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东新路
咨询联系人:刘志军、陈柯臻
咨询电话:0736—6689769
传真电话:0736—667686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e280703-9c8b-4c28-acbf-b08d18580c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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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6│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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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9ec01ad1-f53f-4fc0-b24d-4af1683c0e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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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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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单飞跃先生自 2020 年 5 月 1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连续任职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单飞跃先生申请辞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
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14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26)。
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同意补选王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接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霞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次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8f57a78-db9a-4a93-9825-2afa5ed51e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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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4│飞沃科技(301232):飞沃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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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飞沃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fc40443-698d-460b-9660-77609b2b4c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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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22│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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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和 2026年 4月 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二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南 1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二批)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
,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向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二批)的公告》,并于 2026年 4月 24日通过公告栏张贴方式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日至 2026年 5月 6日,公示期不少于 10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
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8dc58395-b025-47d6-93f6-69459f9bac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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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22│飞沃科技(30123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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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43.44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7月 2日、7月 9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
,最高成交价为 40.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8,695,423.2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
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e15f1d5d-7e21-423a-8d6e-9750992e47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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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飞沃科技(30123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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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6b577b7-6657-4289-8a75-6990bd52e2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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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飞沃科技(301232):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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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bb2bf37-2926-48e7-b0bd-6458de5dd3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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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飞沃科技(301232):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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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向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ed4c4fc-bfb9-48aa-a61f-e1c9397258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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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飞沃科技(301232):飞沃科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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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
性股票数量 划已授出的 草案公告日公
(万股) 全部限制性 司股本总额的
股票总数的 比例
比例
(一)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9.00 5.81% 0.12%
(共 10 人)
合计 9.00 5.81% 0.1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二、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孙*鹏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2 孙*龙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3 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 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5 董*强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6 童*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7 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8 梅*杰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9 姜*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0 张*达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a138edd-9d46-42b9-a0e4-893dc90806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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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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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对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
2、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6年 4月 2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名激励对象授予 9.00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二批)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3.73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5c6f175-41f1-4f06-898e-0e4beabe15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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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飞沃科技(301232):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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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合并报表内各类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各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
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报告期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150,416.97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计提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存货跌价准备 -3,191,038.6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697,076.67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280,341.8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8,040.14
合 计 -9,150,416.97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
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等金融工具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的计提,采用简化方法,按照单项认定及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方式,以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减值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涉诉及有充分证据证明不会发生或已发生预计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 5.00
1-2年 20.00
2-3年 50.00
3年以上 100.00
(2)其他应收款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应收融资保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证金组合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合并 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
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
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9,150,416.97元,对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9,150,416.97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应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
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6年 3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1a876e3-35e5-48c3-8ef1-0fc7b8e7dd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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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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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bb96936-2a11-43ee-8093-03a2ae382d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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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10│飞沃科技(30123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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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 10日、4月 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
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并继续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的情况
受托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预期年 实际 资金
方 型 (万元) /购买日 赎回日 化收益 收益 来源
率 (万
元)
民生 定期结构性 保本固 2,000.00 2026-1-9 2026-4-10 1.00% 8.63 超募
银行 存款(91天) 定利率 或 资金
型产品 1.73%
合计 - - 2,000.00 - - - 8.63 -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受托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产品起息 产品到期日/ 预期年 资金
方 型 (万元) 日/购买日 赎回日 化收益 来源
率
民生 定期结构性 保本固 2,000.00 2026-4-17 2026-6-17 0.80% 超募
银行 存款(61天) 定利率 或 资金
型产品 1.63%
合计 - - 2,000.00 - - - -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相关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情况
序 受托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产品起息 产品到期日/ 预期年 资金
号 方 型 (万元) 日/购买日 赎回日 化收益 来源
率
1 交通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1,000.00 2025-8-14 2026-5-9 1.61%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2 华夏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3,000.00 2025-8-13 2027-8-12 2.35%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3 民生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1,000.00 2025-6-26 2027-5-20 2.30%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4 民生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1,000.00 2025-6-26 2027-5-20 2.30%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5 中国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2,000.00 2026-2-11 2027-1-25 2.35%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6 中国 对公大额存 保本固 2,000.00 2026-2-12 2027-1-25 2.35% 超募
银行 单(3年) 定利率 (可转让) 资金
型产品
7 民生 定期结构性 保本固 2,000.00 2026-4-17 2026-6-17 0.80% 超募
银行 存款(61天) 定利率 或 资金
型产品 1.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公司审议的额度范围。
三、备查文件
1、本次赎回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凭证;
2、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认购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681c4bc-17ad-41f1-990c-ff54f21617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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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20│飞沃科技(301232):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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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99227517-8aac-49c0-b24a-884cddbdcb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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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20│飞沃科技(301232):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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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cea3f23-6632-4402-a362-0186e9ad8a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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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9│飞沃科技(30123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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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授权会的授权下,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考评,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提供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
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并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董事津贴。
(二)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具体参
照本制度第八条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八条 公司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于年终或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期间,
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制定激励方案。第十条 公司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作为
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发放时间根据公司内部工资发放制度确定。
第十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上市公
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公司发展战
略或组织结构调整等方面。第六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确定。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案,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方法
。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239f9d7a-28c1-40ff-b2cc-f6f0000e2d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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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9│飞沃科技(30123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单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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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单飞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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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9│飞沃科技(301232):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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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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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9│飞沃科技(30123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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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推选了独立董事单飞跃先生担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并主
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
、严谨、负责的态度,就本次会议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实际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
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需回避本事项表决。
独立董事:单飞跃、张雷、谭光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1efdc738-d13f-4a1c-980b-526c5c7945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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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9│飞沃科技(30123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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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823d092-daa1-49d7-8882-613828423d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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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9│飞沃科技(301232):飞沃科技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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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飞沃科技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b511ab78-892e-4185-a237-7381503335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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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9│飞沃科技(30123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谭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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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 2025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
出席公司 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审议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并提出合理
的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献言献策,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现将 2025年度(2025年 9月17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谭光荣,1963 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2022 年 3月至今,任湖南省预算
绩效管理研究会副会长;2021年 11月至 2024年 11月,任长沙市税务学会副会长;2021年 12月至 2024年 12月,任全国税务专业学
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2023年 1月至今,任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7月至今,任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月至今,任山河星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10月至今,任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
院教学科研岗“教授”工作;2025年 9月至今,任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
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
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
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应参加 3次,并亲自出席 3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
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
决。本人认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
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
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支持监督作用,主持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审阅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提交给
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并积极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了解行业专业人才趋势,收集相关专业人才信息,为公
司做好人才储备。
2025年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2025年 9月 17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向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年 10月 18 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议
2025年 11月 13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2025年年报审计方案>的议案》
会第三次会议
2025年 9月 17日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第一次会议
2025年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2025年 12月 9日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5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
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
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
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内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
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
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总经办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2026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谭光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0fdd0842-e6fa-4fad-9672-7ec76ff46b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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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9│飞沃科技(30123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夏劲松—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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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夏劲松—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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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9│飞沃科技(30123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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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24025c6-9706-472c-9c58-b9d4341b3a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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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8│飞沃科技(30123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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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2446e06-4873-4179-b4ce-4e7da22a5c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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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7│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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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4a2eabb1-3e54-42b8-b7d3-2956b7f27a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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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7│飞沃科技(301232):国联民生关于飞沃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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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沃科技(301232):国联民生关于飞沃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4903e940-109b-49a7-b7ce-f3a476cde9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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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1:17│飞沃科技(30123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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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飞沃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飞沃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58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4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7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657.50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150.61万元。本次募集资
金于2023年6月12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同日
出具了天健验[2023]2-1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的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投资金
1 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32,016.39 32,016.39
2 非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11,694.40 11,694.40
3 购买厂房 7,031.08 7,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55,741.87 55,710.79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
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大额存单13,00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560.48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流动性好,且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
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投资品种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定,也不
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且上述投
资产品不得质押。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
2、闲置自有资金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当通过
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
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自有资金所获收益将优先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
所需的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所获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及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00万元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的规定,同时该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078733df-b34f-48a4-8cea-5a7fc09005d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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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飞沃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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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飞沃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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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4/1225100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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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飞沃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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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2/1224722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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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飞沃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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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08/12244257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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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飞沃科技: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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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飞沃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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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飞沃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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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飞沃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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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飞沃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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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飞沃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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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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