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33 盛帮股份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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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5:52 │盛帮股份(301233):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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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40 │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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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40 │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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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40 │盛帮股份(301233):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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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40 │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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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38 │盛帮股份(30123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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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38 │盛帮股份(301233):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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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12 │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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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12 │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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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46 │盛帮股份(301233):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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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5:52│盛帮股份(301233):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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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关
于更换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金证券原委派陈竞婷女士和鲁飞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
代表人,现因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鲁飞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
金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杨雪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鲁飞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履行相
关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国金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竞婷女士和杨雪女士,持
续督导期限直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鲁飞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718ffb9e-473b-4fb0-baf3-5feb2a5954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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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40│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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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8fbb2f41-5925-418f-a5c2-cf474ee90f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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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40│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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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公告日公
(万股) 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1 范德波 董事、 副总经理 7 6.48% 0.10%
2 付强 董事、 副总经理 7 6.48% 0.10%
3 张金梅 副总经理 7 6.48% 0.10%
4 黄丽 财务负责人、 董 7 6.48% 0.10%
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人员(60人) 70.8 65.56% 0.99%
预留 9.2 8.52% 0.13%
合计 108 100.00% 1.5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
3、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21d6cf1f-3a77-41e3-be2c-7d25695815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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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40│盛帮股份(301233):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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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9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2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6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6年10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
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资格,公司原拟
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相应调减。
根据本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66人调整为64人;
2、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1万股调整为98.8万股,授予预留股票由7万股调整为9.2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eb9ed733-66e9-46e7-8b92-f10c3781cd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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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40│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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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d078a414-79f5-4645-865e-275acdb53b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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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38│盛帮股份(30123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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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所列示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人员,所
有激励对象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
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
司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6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6.40元/股,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98.8万股限制性股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ea93faa4-33be-4598-a4aa-a245ce2df8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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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38│盛帮股份(301233):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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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3日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赖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
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拟定的 6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资格。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关联董事范德波、付强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
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我们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26年 10月 16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6.40元/股,向 64名激励对象授予 98.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关联董事范德波、付强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24705478-fe74-4277-b7d1-0bd0ef9ceb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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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12│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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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有
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10月 13日(星期二)召开本次股东会。2026年 9月 22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公告了《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
、会议的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等事项,说明
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二)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10月 13日(星期二)15:00在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二路 1388号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赖凯先生主持,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7 名,代表股份 42,171,959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58.7625%;其中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35人,代表股份 70,459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82%。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名,代表股份 42,105,72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58.6702%;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3名,代表股份 66,231股,占
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923%。
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
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上
述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具有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合法资格。
3.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以及网络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本次
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本所律师按照《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本次股东
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137,2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6%;反对 26,2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22%;弃权 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5,7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947%;反对 26,24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415%;弃权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38%。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就此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137,2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6%;反对 26,2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22%;弃权 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5,7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947%;反对 26,24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415%;弃权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38%。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就此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137,2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6%;反对 26,2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22%;弃权 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5,7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947%;反对 26,24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415%;弃权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38%。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就此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071712b2-90ea-495f-9e1c-6d6319299e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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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12│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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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0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
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二路1388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赖凯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42,171,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6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2,105,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7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66,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人,代表股份70,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66,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3%。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2,137,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6%;反对 2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2%;弃权 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5,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947%;反对26,24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415%;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3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2,137,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6%;反对 2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2%;弃权 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5,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947%;反对26,24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415%;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38%。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2,137,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6%;反对2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5,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947%;反对26,24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415%;弃权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3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指派孟丽君律师、陈钰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459f47e4-0248-46b6-93e5-cdf8121d13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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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46│盛帮股份(301233):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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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22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通过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即 2026年 3月20 日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
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中共有 1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主要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
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筹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
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
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
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ecf73b98-025e-4401-b5a0-b01c7d65c4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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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44│盛帮股份(30123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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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9 月 22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盛帮密封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
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成都盛帮密封
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并于 2026年 9月 23
日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公示时间为 2026年 9月 23日至 2026 年 10月 2日,公示期共计 10天。
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2、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人员,均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上述所有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fa32d0e4-ff76-4e1d-8f0c-e47641f60f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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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9:51│盛帮股份(30123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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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9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18日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赖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
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付强、范德波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付强、范德波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时,按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
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预留授予事项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
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
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
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权益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调整;
(15)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
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
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于 2026年 10月 13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cd172a38-dc7f-400a-8198-bbf59033f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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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9:49│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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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6059d388-12ca-4a05-8639-b6f8e553c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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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9:47│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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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ad36f537-7f21-41ca-a57c-3782e5a0ab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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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9:47│盛帮股份(30123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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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本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不包括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公告栏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54aa709c-ba9c-47b3-9776-40dd891f26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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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9:47│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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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
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
作用,全面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为员工晋级、升迁、奖惩等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成长,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
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
1、首次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 2026年 以 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考核营业收入实现增长
售期 10%;或以 2023年-2025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准,2026年
考核净利润实现增长 8%
第二个解除限 2027年 以 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考核营业收入实现增长
售期 15%;或以 2023年-2025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准,2027年
考核净利润实现增长 18%
第三个解除限 2028年 以 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考核营业收入实现增长
售期 20%;或以 2023年-2025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准,2028年
考核净利润实现增长 28%
注:2023年-2025年净利润平均值为 2023年-2025 年的经审计的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考核期 2026年-20
28年“考核净利润”指考核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剔除公司考核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
用。
2、预留授予部分
若在 2026年 9月 30日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7-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
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解除限售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考核年度考核净利润(注)增长率目标值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考核营业收入实现
增长 15%;或以 2023 年-2025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准,
2027 年考核净利润实现增长 18%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8年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考核营业收入实现
增长 20%;或以 2023 年-2025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准,
2028 年考核净利润实现增长 28%
注:2023年-2025年净利润平均值为 2023年-2025 年的经审计的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考核期 2027年-20
28年“考核净利润”指考核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剔除公司考核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
用。
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率对应解锁比例
考核净利润增 M≥100% 95%≤M<100% 90%≤M<95% 85%≤M<90% M<85%
长率达成率
解锁比例 100% M%(注 2) 80% 60% 0%
注:上表中解除限售比例为 M 处,以最终实际计算得出的总百分比进行解除限售。各解除限售期内,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
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
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4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类限制性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股票 绩效评定 A B C D
解锁比例 100.00% 80.00% 0.00%
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则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考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间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公司每年年底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公司领导和相
关部门参加,根据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保密责任履行、工作质量以及工作贡献等因素进行考核,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
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各部门通过
考核及时对考核成绩较差人员提出改进方向、意见,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应限制性
股票处置安排。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中心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人力资源
中心申诉,人力资源中心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070e87a7-c445-4005-9ee5-250d275d3d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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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9:47│盛帮股份(301233):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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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4fff5d85-5117-4c9e-a2c9-e0a0b0edb7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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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9:47│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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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3d60cf76-c05e-4d43-b2e8-d9823b4ea7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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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9:47│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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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238b0aa2-ffaf-41d3-abdf-ad70031e1d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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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7│盛帮股份(301233):上市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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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上市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13c02ff6-dbcd-487e-9a42-114ef8d982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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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6│盛帮股份(301233):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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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0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赖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
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
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89b0ed34-5c18-48bc-a6fa-c19e13c4c7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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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3│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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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167d2286-01fb-449a-9d20-144ec79925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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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3│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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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8b4323ba-e516-4b7e-b294-cc40b0f04f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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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2│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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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fe9a9656-a7d6-426e-a052-a05b95e93b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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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5:42│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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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动子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盛帮核盾新材料有限公
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今日,上述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具体事项
具体变更内容对照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名称 成都盛帮核盾新材料有限 成都盛帮安辐特科技有限责
公司 任公司
经营范围 特种橡胶材料及辅料、防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
火耐腐蚀及绝缘材料、防 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
核辐射产品研发、生产、 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密封
销售及技术服务;核防护 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模具制
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依 造;模具销售;合成材料制造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
营活动) 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铁路
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
车辆配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
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
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
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石
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
素制品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
工程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
发;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加工
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
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
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
安全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
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二)更新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盛帮安辐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343050990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二路 1388号
法定代表人:范德波
注册资本:壹仟壹佰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5年 6月 2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模具
制造;模具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
及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
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成都盛帮安辐特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5b429545-a2e5-4452-a63a-b503203044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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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36│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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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有
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2026年 6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
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星期四)召开本次股东会。2026年 6月 29日,公司董事
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的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联
系电话和联系人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
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二)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7月 16日(星期四)15:00在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二路 13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16日 9:15至 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赖凯先生主持,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4 名,代表股份 45,001,68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63.3480%;其中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49人,代表股份 1,814,13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2.5537%。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名,代表股份 43,358,15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61.034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44名,代表股份 1,643,531股,
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2.3136%。
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
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上
述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具有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合法资格。
3.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以及网络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本次
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本所律师按照《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本次股东
会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433,0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44%;反对1,566,7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4815%;弃权1,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45,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344%;反对 1,566,72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620%;弃权 1,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b4ca3233-49df-4858-b668-f37ddd8eb7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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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36│盛帮股份(30123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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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二路1388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赖凯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54人,代表股份45,001,68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63.3480%(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43,358,1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
0345%。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共44人,代表股份1,643,53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13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49人,代表股份1
,814,13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537%。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70,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402%。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44人,代表股份1,643,53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136%。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3,433,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44%;反对 1,56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15%;弃权 1,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45,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44%;反对1,56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620%;弃权1,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3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指派孟丽君律师、陈钰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48e78181-5d73-4f0c-9ec8-6c5f383764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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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14│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公司入围国家工信部揭榜挂帅揭榜单位名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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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入围揭榜单位名单的通知》,成
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入围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揭榜单位
名单。
二、对公司的影响
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次公布的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入围单位,是工信部为加快推动精细化工产业补短板、锻长
板,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产生的国家级创新主体。入围单位聚焦关键基础材料攻关,研发实力突出,是保障产业链供应
链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
公司本次成功入选该名单,体现了相关主管部门对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产业化水平及市场竞争优势的充分认可。此次入围有利于
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在相关领域的业务拓展及业绩增长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耕主业,坚持创新驱动,严格按照揭榜任务要求推进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不断提升在橡胶高分子材
料领域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力争高质量完成揭榜任务,为产业链自主可控贡献力量。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入围揭榜挂帅单位名单,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入围揭榜单位名单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b35dde9e-2917-452e-a3c7-5f1031a34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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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20:10│盛帮股份(30123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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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728,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47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728,000股后可享有分红权股数50,742,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6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50,742,000股×6.06元/10股=30,749,652.00元(含税)
,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实际转增股本总额=50,742,000股×4股/10股=20,296,
800股,转增后总股本合计为71,766,800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
0股=30,749,652.00元/51,470,000股×10股=5.974286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5974286元;按公
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转增股本比例=转增总股数/总股本×10股=20,296,800股/51,470,000股×10=3.943423股(保留
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为0.3943423股。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1+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974286元/股)/(1+0.3943423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51,47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 728,000股后可享有分红权股数 50,742,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6.06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749,652.0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实际转增股本总额=50,742,000 股×4 股/10 股=20,296,800股,转增后总股本合计为 71,766,80
0 股。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
增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28,000 股后的 50,74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6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
0股派 5.45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212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6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
总股本为 51,470,000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增至71,766,8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 2026年 6月 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年 6月 18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本(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3,136,187 44.95 9,254,475 32,390,662 45.1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333,813 55.05 11,042,325 39,376,138 54.87
三、总股本 51,470,000 100.00 20,296,800 71,766,800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变动后的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30,749,652.00 元/51,470,000股×10股=5.974286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5974286元;按公司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转增股本比例=转增总股数/总股本×10股=20,296,800股/51,470,000股×10=3.943423股(保留
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每股转增股本比例为 0.3943423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1+按公司总股
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974286元/股)/(1+0.3943423股)。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
为的,则上述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1.52 元/股。经公司实施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39.8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经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上述股
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8.0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3、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71,766,800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1.21 元/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二路 1388号
咨询联系人:黄丽
咨询电话:028-85772585
传真电话:028-85775674
十、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9d6a1a9-f51c-4013-804d-6439307f40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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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42│盛帮股份(30123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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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5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
董事长赖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协商,双方未能就
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交易细节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各方及公司股东利益,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金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9f033643-243c-46cf-a2d9-d0acfd1e47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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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42│盛帮股份(30123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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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金梅女士(简
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金梅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惩戒或其他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e00e48e5-086b-42c4-b860-2755e3ea33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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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42│盛帮股份(301233):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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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收购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无锡沃可发动机降噪部
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0%股权,从而为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完善全球化布局注入强劲动力。鉴于交易各方未
能就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交易细节达成一致,未能达成最终方案和正式协议。经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与 WOCO.F.J. Wolf Holding GmbH(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了《收购框架协议》,公司拟
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6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
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二、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反复协
商、论证及完善。在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中对
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2025年 11 月 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收购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9);2026年 5月 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三、关于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
估等工作,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协商,双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交易细节达成一致。为切实维
护各方及公司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6年 6月 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认为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了
多次协商,双方未能就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交易细节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各方及公司股东利益,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
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鉴于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此前尚未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正式实施,故终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终止本次交易是公司与各方经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和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各
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018ffcd4-78c9-45b9-b261-caf87de1c3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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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32│盛帮股份(30123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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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二路1388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赖凯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52人,代表股份31,093,07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61.2768%(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30,985,5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1.
0649%。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共41人,代表股份107,5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11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47人,代表股份2
44,8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825%。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37,3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70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41人,代表股份107,5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119%。
3、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1,074,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反对 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26,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210%;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8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1,074,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反对 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26,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210%;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8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1,074,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反对 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26,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210%;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8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1,074,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反对 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26,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210%;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8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1,074,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5%;反对 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26,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210%;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8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31,061,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4%;反对 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415%。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13,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927%;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82%;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
691%。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321,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1.0626%;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89%;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85%。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13,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927%;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82%;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
691%。
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赖喜隆、赖凯、付强、范德波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指派陈虹律师、孟丽君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1e57e76-55c5-461a-84b7-1f39b8ffb3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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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32│盛帮股份(3012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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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736c49f-5595-4455-91f7-269dde54da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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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00│盛帮股份(30123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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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帮股份”或“公司”)于 2025年11月18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收
购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WOCO.F.J. Wolf Holding GmbH持有的无锡沃可发动机
降噪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实施,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进展
自披露提示性公告以来,公司及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聘请了证券服务机构就本次交易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受聘各机构正在持续对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历史沿革、业
务技术、经营模式、财务状况以及估值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同时公司正与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方案、交易对价、相关协议条款
等事项持续进行磋商工作,目前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能披露本次重组预案的原因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公司未能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后六个月
届满时披露重组预案。
四、筹划本次重组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筹划本次重组事项的必要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显著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盈利能力。盛帮股份与标的公司将释放
显著的协同效应,构筑“产品互补+市场协同”的双赢格局。
盛帮股份与标的公司的产品均应用于汽车领域且形成良好互补。盛帮股份汽车领域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车桥
以及新能源汽车电池包、电机、电控系统等;标的公司产品则覆盖汽车内饰外饰橡塑产品、发动机以及电驱电机相关总成件等关键品
类,形成较为明显的产品互补;同时,双方的客户群体也存在差异,标的公司的欧美系整车客户及其合资品牌的收入占比较高,盛帮
股份则在国内主流自主品牌中拥有扎实的市场基础。本次收购完成后,盛帮股份与标的公司可以借助彼此成熟的销售渠道和产品实力
,加强与彼此客户之间的黏性,有望实现经营业绩的快速提升。
同时,标的公司及其管理层拥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并在长期经营中积累了成熟的海外运营经验和优质的资源,本次收购亦有望为
盛帮股份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完善全球化布局注入强劲动力。
(二)筹划本次重组事项的可行性
1、本次交易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具备可行性。
2、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
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规。
五、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审慎的态
度综合考虑、统筹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按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程序,将交易方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表决。
同时,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针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及其他调查程序尚未履行完毕,目前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
,尚需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f7486a7-5d9f-4386-8ff2-dd0df7bd6c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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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18│盛帮股份(301233):国金证券关于盛帮股份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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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国金证券关于盛帮股份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73c5ac74-d584-4019-903f-ca89bc5cff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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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5│盛帮股份(301233):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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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帮股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原则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用于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
司资金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可投资的理财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品种:
1、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2、券商、基金管理公司的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基金产品等;
3、债券投资:国债、高等级公司债、央企企业债、债券质押式回购;
4、其他:其他经公司进行严格的筛选,被评估为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为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此类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
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需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公司所投资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检查。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为作业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通过将公司短期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dfef4b4-cb7d-4850-823e-88b8b0afc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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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5│盛帮股份(30123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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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帮股份”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8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7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
1.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4,362,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0,169,108.52元。上述募集
资金于 2022年 6月 28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1710008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司变更后的募
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密封(绝缘)制品制造系统改扩建项目 22,516.00 22,516.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302.00 8,302.00
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1,085.02 1,085.02
合计 31,903.02 31,903.02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44,016.9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25,338.63 万元。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
要一定的周期且存在超募资金,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且存在超募资金,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
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拟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
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该授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
026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性低、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
、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
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
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80baa24-f713-4653-9c6a-e2c4cc7d01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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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2│盛帮股份(30123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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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59cdd81-306f-4233-9eb6-430fdfa310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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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盛帮股份(30123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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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原则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用于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资
金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可投资的理财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品种:
1、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2、券商、基金管理公司的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基金产品等;
3、债券投资:国债、高等级公司债、央企企业债、债券质押式回购;
4、其他:其他经公司进行严格的筛选,被评估为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此类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
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需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公司所投资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检查。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为作业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通过将公司短期闲置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fc52051-d1a2-4d12-8a72-c42f949ebc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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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4│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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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1014490-77ff-425d-a01b-41538be266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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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2│盛帮股份(30123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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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2日,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55,553,553.89 元,加上 2025 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315,809,912.5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元,扣除已支付普通股股利 26,182,872.00元,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345,180,594
.46元;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43,983,596.7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345,180,594.46元。
(三)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董事会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现有总股本 51,470,000股剔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728,000 股后的总股本 50,742,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现金股利 6.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0,749,65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共计转增
20,296,8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 2025 年年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1,766,800 股(最
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四)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 30,749,652.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5.29%。
(五)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
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749,652.00 26,182,872.00 22,427,964.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7,135,503.62 87,003,152.82 64,030,090.67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0,528,321.82 29,851,855.26 32,592,174.49
营业收入(元) 440,822,135.15 404,446,240.13 340,010,695.4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443,983,596.75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45,180,594.46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79,360,488.0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79,389,582.37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79,360,488.0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92,972,351.57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7.84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4条第(八)项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为 79,360,488.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
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及合规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809900f-baab-4050-a1b6-7834ea4e7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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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2│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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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
的实现,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制定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薪酬制,2026 年度薪酬标准为 8万元人民币/年(含税);
2、未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固定薪酬,薪酬标准为 5万元人民币/年(含税);
3、公司内部董事薪酬为 5万元人民币/年(含税)含固定薪酬以及履职考核薪酬两部份,其中履职考核薪酬占比遵循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低于薪酬总额的 50%。固定薪酬部分按月平均发放,履职考核薪酬部分依据考核结果于次年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年薪(含:固定薪酬、履职考核薪
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履职考核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占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 50%
。其中:
1、基本年薪: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并根据其在公司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按照公司的工资体系确定不
同的薪酬标准,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等。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绩效表现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基本年薪中,固定薪酬部分按月发放,履职考核薪酬部分不低于基本薪酬的40%,年度终了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由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组织人力资源及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开展绩效考核,依据绩效考核结果于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计算公司年终奖金包,并依据年终奖金分配标准及惯例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
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调整
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情况、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的调整等;同行业薪资水平、通胀水平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22f6936-cf7c-42bc-9b62-5f5b4b1d62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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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2│盛帮股份(301233):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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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行 2
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信息及参与方式
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6:00至 17:00举办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
明会。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
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二、会议出席人员
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赖凯先生,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黄丽女士,独立董事钟洪明先生,独立董
事吴孟强先生,独立董事李越冬女士,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6f99d5a-f8a1-4927-ad3e-70d575dc33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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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2│盛帮股份(301233):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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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
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
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
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
。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次,4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人次、纪律
处分 12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时应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丹,2019年 10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 11月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 10月起开始在中
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雷小兵,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
业。最近 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雷小兵、项目合伙人时应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丹最近 3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时应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丹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雷小兵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4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9万元,审计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49万元(不
含代垫费用和相关税费)。本次审计费用系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
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
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
制情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服务团队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9406e01-3470-43aa-bda3-fea88296f2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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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2│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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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d10a7b1-ffe2-4b85-9c64-c78984e3dc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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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2│盛帮股份(30123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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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
监督职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成立于1987年,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
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
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 237人、注册会计师数
量 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40万元(不
含代垫费用和相关税费)。本次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
。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
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在 2025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就审计工作计划、具体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等进行了充分交流并最终
确定了上述事项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
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之后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同意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 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
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
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议情况
在公司完成财务报告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 1-12月财务报表、关于 2025年 1-6月财务报表、
关于 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及关于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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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2│盛帮股份(30123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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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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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2│盛帮股份(30123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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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7b51107-9a16-47ed-9a86-2009cc30cd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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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2│盛帮股份(301233):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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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帮股份(301233):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c55fc77-ab74-476d-850d-bd3eff13ace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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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盛帮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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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4/12254883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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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盛帮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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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5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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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盛帮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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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5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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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盛帮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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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07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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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盛帮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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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3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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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盛帮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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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60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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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盛帮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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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6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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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盛帮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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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39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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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盛帮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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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07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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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盛帮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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