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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34(五洲医疗)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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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34 五洲医疗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1 16:41 │五洲医疗(301234):光大证券关于五洲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2026-05-07 16:51 │五洲医疗(301234):光大证券关于五洲医疗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 │2026-05-07 16:51 │五洲医疗(301234):光大证券关于五洲医疗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4-28 19:20 │五洲医疗(301234):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4-22 16:29 │五洲医疗(30123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2 16:29 │五洲医疗(301234):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2 16:27 │五洲医疗(30123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2 16:27 │五洲医疗(30123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6-04-22 16:27 │五洲医疗(301234):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2 16:27 │五洲医疗(301234):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 ─────────┬──────────────────────────────────────────────── 2026-05-11 16:41│五洲医疗(301234):光大证券关于五洲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光大证券”)作为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医疗 ”“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五洲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期已满。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黄腾飞、林剑云 项目联系人 黄腾飞 联系电话 021-22169999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234 股本 68,000,000.00 股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观音路 2号 主要办公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观音路 2号 法定代表人 张洪瑜 实际控制人 黄凡 联系人 潘岚岚 联系电话 0556-5129657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7月 5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调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提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 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3、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规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实施等事项,并敦促 上市公司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持续关注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4、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相关制度; 5、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是否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等事项; 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督导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7、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 8、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关整改措施 ; 10、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11、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理由 光大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何科嘉先生、林剑云 先生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并负责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7月 5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保荐代表人何科嘉先 生工作调整,光大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黄腾 飞先生接替何科嘉先生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光大证券履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代表人为林剑云先生、 黄腾飞先生。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证监局和证券 2024 年 12 月 27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五洲 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 医疗出具了《关于对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黄凡的监管函》,公司已积 极整改,后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 所的业务规则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 3、其他重大事项 无其他重大事项。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 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 机构的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开展保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相关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 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工作。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责地 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及时出具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披露资料保存完整,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格 式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五洲医疗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54a5081-5f53-41af-a27a-a2255a409cfe.PDF ─────────┬──────────────────────────────────────────────── 2026-05-07 16:51│五洲医疗(301234):光大证券关于五洲医疗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五洲医疗(301234):光大证券关于五洲医疗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c92acd08-94bc-4242-bc09-c1da8f888236.PDF ─────────┬──────────────────────────────────────────────── 2026-05-07 16:51│五洲医疗(301234):光大证券关于五洲医疗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五洲医疗(301234):光大证券关于五洲医疗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bb15abc4-2486-4b09-b7ec-e09e394efaa0.PDF ─────────┬──────────────────────────────────────────────── 2026-04-28 19:20│五洲医疗(301234):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 1、持有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08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的大股东邹爱 英女士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24,0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8%)。 2、直接持有公司 16,429,65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16%)的董事黄凡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1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邹爱英 4,080,000 6.00% 2 黄凡 16,429,650 24.16% 合计 20,509,650 30.16%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邹爱英女士、黄凡先生。 2、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股) 拟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数量占总股份 比例 1 邹爱英 4,080,000 1,224,000 1.80% 2 黄凡 16,429,650 816,000 1.20% 合计 20,509,650 2,040,000 3.00%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6、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 内进行(即 2026 年 5 月 25日至 2026 年 8月 24 日)。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二)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邹爱英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 上市后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 ,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4)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的 30%。 (5)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 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6)本人在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人在九十个自然 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人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本人转让给单个受让方的比例不 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2、黄凡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在遵守上述锁定期要求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 他规定。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 ,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4)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 上市后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 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6)本人在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人在九十个自然 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人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本人转让给单个受让方的比例不 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本次减持事项与邹爱英女士、黄凡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得到了严格履行,没有发生 股东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不得减持的情形 邹爱英女士、黄凡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 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邹爱英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尚处于质押状态,在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最 终减持数量尚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本减持计 划的实施状况。 2、黄凡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爱英女士系黄凡先生的母亲,与黄凡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全部实施完成,黄凡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仍然超过 30%,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的经营管理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 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邹爱英女士、黄凡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不存 在不得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情形。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8a08526-3074-4c12-bd87-475874c19d6d.PDF ─────────┬──────────────────────────────────────────────── 2026-04-22 16:29│五洲医疗(30123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五洲医疗(30123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3e406f4-4548-4ea1-9f60-dc52b3ba0af3.PDF ─────────┬──────────────────────────────────────────────── 2026-04-22 16:29│五洲医疗(301234):2025年年度报告 ─────────┴──────────────────────────────────────────────── 五洲医疗(30123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d8005b2-ed10-4af5-9f0e-98b86050d013.PDF ─────────┬──────────────────────────────────────────────── 2026-04-22 16:27│五洲医疗(30123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五洲医疗(30123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9dd7391-fd3b-49a8-8d14-64ab31fe9ad6.PDF ─────────┬──────────────────────────────────────────────── 2026-04-22 16:27│五洲医疗(30123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五洲医疗(30123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e2ee4f0-9cbb-403f-8d7e-c9cd1d7dbcd4.PDF ─────────┬──────────────────────────────────────────────── 2026-04-22 16:27│五洲医疗(301234):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26 年 4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 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基本情况 1、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 2026 年 4月 28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2、业绩说明会召开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加本次说明会。 二、公司出席会议人员 1、黄 凡 先生(董事长) 2、潘岚岚 女士(职工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3、王清刚 先生(独立董事) 4、季 宇 女士(财务负责人) 公司具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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