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35 华康洁净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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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54 │华康洁净(301235):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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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 │华康洁净(30123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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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 │华康洁净(301235):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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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 │华康洁净(301235):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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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 │华康洁净(30123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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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5:42 │华康洁净(301235):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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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7:42 │华康洁净(301235):关于收到中选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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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1:44 │华康洁净(30123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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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1:44 │华康洁净(30123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齐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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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1:44 │华康洁净(30123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孟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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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54│华康洁净(301235):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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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20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近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柯桥未来医学中心净化系统项目”项目的中标供应商。现将中标项目的主要内容
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绍兴市柯桥城区,育才路以东,上方山大道以南区块。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整体净化系统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业主需求的施工图和技术规范要求
的全部内容,对柯桥未来医学中心项目内净化工程的深化设计及施工,完成净化范围内的机电安装、强弱电系统、精装修、医用气体
、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蒸汽系统等专业的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维护、BIM 建模等,必须做好
与总包的配合工作,如有图纸、清单不明确或缺项的内容须无条件按业主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并最终通过验收;提交相关完整的技
术资料(含操作手册)、施工技术档案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含质保期内的维保人员驻点服务、所有备品备件)等内容,具体详设计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有关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具体实施界面:详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
3、中标人: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价:175,687,785.00 元
5、工期:240 天,并不得影响总包总进度计划(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具体应与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同步,服从总包
管理),以甲方(监理人)书面排产通知日开始计算工期,按实际施工时间计算,中间暂停时间不计算。
6、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标准。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单位名称:绍兴柯桥未来之城医学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毛勇
3、注册资本:5,000.00 万人民币
4、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中银国际大厦 1幢 1902-1 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广告发布;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树木种植经营;花卉种植;城市绿化管理
;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手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7、履约能力分析: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交易对手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
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深耕洁净沃土,赋能行业发展
公司以洁净技术为核心,以全过程专业技术服务为宗旨,为公立医院、高等院校、工业电子企业等单位、机构提供洁净室建设相
关的项目咨询、项目规划、深化设计、项目管理、工程施工、系统调试、二次配工程、运营维护等全周期服务。
柯桥未来医学中心将按三级甲等大型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主要包括临床医疗、医学研究、临床教学、世界医学博物馆四大部分
,将致力打造集产学研医一体的现代化世界医疗综合体。项目建成投用后,将实行与省级医院一体化管理,在行政管理、学科设置、
医疗技术、资源配置等方面互联互通,极大优化柯桥区的医疗环境,大大提升高质量医疗的覆盖率,将带动杭州湾“金南翼”医疗服
务水平的整体跃升,形成对浙江健康产业和经济的推动效应。
2、夯实订单根基,助力业绩提升
项目预计总金额为 175,687,785.00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29%,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如
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预计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3、稳健拓展市场,支撑战略落地
本次中标项目展示了公司在洁净室领域全周期服务的专业能力,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符合公司聚焦洁净室建
设领域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助于推动公司在洁净室业务领域的持续深耕和布局。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获得中标通知书,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
合同为准。且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
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d8de5f58-061c-47f2-8de9-dbb632a9c0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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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华康洁净(30123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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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于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鄂国浩法意 GHWH221号
致: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常年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刘苑玲律师、胡云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
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1月 12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公告了《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地点、方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并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议题进行了
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投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27日(星期四)下午 14:30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718号 3栋 29
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谭平涛先生主持。
网络投票: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1月 27日上午 9:1
5至 2025年 11月 27日下午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业已达到 15日;公司本次股东会
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与会议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名,代表股份 54,64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598%;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21 名,代表股份 32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
083%。通过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
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
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谭平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4,683,34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9%。
1.02《选举谢新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4,683,35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9%。
1.03《选举谭咏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4,683,32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9%。
表决结果:谭平涛先生、谢新强先生、谭咏薇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徐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4,683,33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9%。
2.02《选举郭孟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4,683,42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0%。
2.03《选举齐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4,684,32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07%。
表决结果:徐凯先生、郭孟焕女士、齐亮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a3065d0b-a5fd-4a2a-b119-27727df24f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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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华康洁净(301235):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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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谭平涛(董事长)、谢新强、谭咏薇、陈志(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郭孟焕、齐亮、徐凯(会计专业人士)。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1)审计委员会:徐凯(召集人)、齐亮、郭孟焕;
(2)提名委员会:齐亮(召集人)、郭孟焕、谢新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孟焕(召集人)、徐凯、陈志;
(4)战略委员会:谭平涛(召集人)、谢新强、谭咏薇、陈志、郭孟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7名董事组成,任期自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比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总经理:谢新强;
副总经理:谭咏薇、王海、彭沾、王佳丽;
财务负责人:张英超;
董事会秘书:彭沾。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李心怡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
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姓名:彭沾、李心怡;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718 号 3栋;
电话:027-87267611;
传真:027-87267602;
邮箱:hksj@whhksj.com.cn。
五、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戎晋先生、独立董事余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
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离任后 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对离任董事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873b3054-1f63-4bbd-a295-0856de42e5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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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华康洁净(301235):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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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洁净(301235):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1a907f81-c031-4447-bf86-b34b4e65a5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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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48│华康洁净(30123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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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星期四)14:30
2、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718 号 3栋 29 楼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谭平涛先生主持;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4,969,8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4,370,183 股(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 52.6681%。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4,64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4,370,183 股的 52.35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2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4,370,183 股的 0.30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人,代表股份 32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30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4,370,183
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2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4,370,
183股的 0.3083%。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本次股东会无法现场出席的董事通过腾
讯会议方式参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谭平涛先生、谢新强先生、谭咏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1:审议通过了《选举谭平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4,683,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820%。
议案 1.02:审议通过了《选举谢新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4,683,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866%。
议案 1.03:审议通过了《选举谭咏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4,683,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773%。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徐凯先生、郭孟焕女士、齐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选举徐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4,683,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804%。
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选举郭孟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4,683,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078%。
议案 2.03:审议通过了《选举齐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4,684,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88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刘苑玲、胡云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b713b30c-0a7f-4da6-8f93-d2852e4cef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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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5:42│华康洁净(301235):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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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项目仍处于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获取中标通知书、签约等后续工作尚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武汉华康世纪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参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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