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37 和顺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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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2 │和顺科技(301237):关于控股子公司碳纤维项目试车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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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12 │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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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10 │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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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4 │和顺科技(301237):关于控股子公司碳纤维项目试车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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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4 │和顺科技(301237):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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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1 │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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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1 │和顺科技(30123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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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0 │和顺科技(301237):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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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0 │和顺科技(30123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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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9 │和顺科技(30123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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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2│和顺科技(301237):关于控股子公司碳纤维项目试车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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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进展概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纤维”)投资建
设的年产 350 吨 M级碳纤维项目,目前已顺利完成全生产流程(聚合、纺丝、碳化环节)试生产工作。和兴碳纤维继 HM40J(M40J
级)碳纤维产品试生产取得成功后,近期 HM46J(M46J级)碳纤维产品亦顺利完成试生产,该产品性能参数为:拉伸强度≥4600MPa
、拉伸模量≥436GPa。经国家碳纤维权威检测机构检测,HM46J 试车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标准。目前和兴碳纤维已掌握
成熟生产工艺,具备批量生产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和兴碳纤维 HM46J(M46J 级)产品顺利试车成功,体现了公司在高端碳纤维领域的技术积淀与工艺实力,为后续产品市场
化、产能释放奠定坚实基础。
三、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项目试生产产品,暂未产生销售收入,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后续推进过程
中,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5ea849f-ac97-4dec-91f8-4c48ba68ad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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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12│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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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1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和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9,836,20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16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66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4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5,4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36,20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6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53%;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5,4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4%。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30,9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2%;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0%;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0,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2%;反对 4,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0%;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关联股东范和强、张静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曹鑫阳、聂若渐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18f2dc58-38a4-408b-bf89-d6b6c9f3c3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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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10│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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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1日 15:00 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办公楼 2楼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等公告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
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监票计票工
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日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年 4月 23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
内容。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 15:00 在浙江省杭
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办公楼 2楼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范和强先生主持会议,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
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1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4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836,206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38.1653%,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66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37.940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8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5,4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24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4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36,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696%。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30,90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2%;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60%;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7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830,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2%;反对 4,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0%;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范和强、张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756365be-5552-453b-a737-9f58260b4d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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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4│和顺科技(301237):关于控股子公司碳纤维项目试车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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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进展概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纤维”)投资建
设的年产 350 吨 M级碳纤维项目,于 2024 年 6 月开工建设,经过多阶段稳步推进,于近日顺利开展全生产流程(聚合、纺丝、碳
化环节)试生产工作。本次试生产的碳纤维产品HM40J(M40J 级),产品参数为:拉伸强度≥4400MPa、拉伸模量≥ 377GPa,经国家碳
纤维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公司试车产品 HM40J 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国际标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和兴碳纤维全生产流程的试车圆满成功,是公司在碳纤维领域布局的重要里程碑,对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强化核心竞争优
势具有积极且深远的影响,为公司在高性能碳纤维领域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项目全生产流程试生产产品,暂未产生销售收入,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后
续推进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敬请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04d1205-54df-4514-b973-aa66c73aaa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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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4│和顺科技(301237):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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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8dd409b-91d6-4c00-be98-38303dd5fc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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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1│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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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6b7ed06-d680-451b-bfbc-556e072056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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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1│和顺科技(30123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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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 日在公司总部 11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0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范和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充分、全面、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次增加后,公司预计的 202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总额度将从人民币5,000 万元调整至 18,000 万元。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根据市场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关联董事范和强、张静回避表决,0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及《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00在公司总部 2楼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增加 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acb4bff-e77b-4ee4-ab5d-265e8ae7b1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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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0│和顺科技(301237):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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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 2026年度与关联人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祥新材料”)
的日常交易额度不超过 5,000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为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委托加工服务。关联董事范和强先生、张静女士已回避
表决。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范和强先生、张静女士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的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 关联 关联 关联交 2026 年度原预计金额 本次增 本次增
交易 人 交易 易定价 加预计 加后
类别 内容 原则 金额 2026 年
度预计
金额
向关 浙 江 采购 参考市 2,000 13,000 15,000
联人 致 祥 原材 场价格
采购 新 材 料 公允定
原材 料 有 价
料 限 公
委托 司 委托 参考市 3,000 0 3,000
关联 加工 场价格
人加 服务 公允定
工服 价
务
小计 5,000 13,000 18,000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及内容 2025 年实际发生金额 2025 年度预计金额(不
(不含税) 含税)
浙江致祥新材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3,843.52万元 4,424.78 万元
料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服务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 9月 5日
注册资本:6,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MABYDM0X94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创业大道 1号
法定代表人:何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为 37,428万元,净资产为 6,861万元,2025年 1-12月,该
公司实现业务收入 14,022万元,净利润为-3,221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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