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37 和顺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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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00 │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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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7:58 │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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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6:54 │和顺科技(30123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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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37 │和顺科技(301237):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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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33 │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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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33 │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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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27 │和顺科技(301237):公司章程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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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27 │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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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27 │和顺科技(30123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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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27 │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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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8:00│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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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a42b13cf-3d3d-40a5-8375-a4f7c0cfb4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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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7:58│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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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8 月 18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月 18 日的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8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和强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9,974,90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34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9,2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2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14,9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74,90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6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6%;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 6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14,9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45%。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果
编码 称 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 股数 比
(股) (股) 例 (股) 例
1.00 《关于 总表决 29,967,002 99.9736% 7,900 0.0264% 0 0% 0 0% 通过
2026 年 情况
半年度
利润分 其中, 967,002 99.1897% 7,900 0.8103% 0 0% 0 0%
配预案 中小股
的议 东的表
案》 决情况
2.00 《关于 总表决 29,952,602 99.9256% 22,300 0.0744% 0 0% 0 0% 通过
修订< 情况
公司章 其中, 952,602 97.7126% 22,300 2.2874% 0 0% 0 0%
程>的 中小股
议案》 东的表
决情况
上述议案二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曹鑫阳、杨君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9e659df2-b7a0-46b4-b292-c867185930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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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6:54│和顺科技(30123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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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3e9952ee-b01e-49b9-a56f-f875359c35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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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37│和顺科技(301237):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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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 7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 年半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789,172.10 元,母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33,600.25 元;截至2026 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可供分配利润为-12,354,673.76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为-107,311,180.02 元。
3、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发
展情况和资金需求,结合行业发展态势以及未来长期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
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823,667 股后的 78,176,333 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31,270,533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11,270,533 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
4、自本预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即维持每 10 股
转增 4 股的比例),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三、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
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
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dbbc9203-08fe-4b87-9bf8-202c194202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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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33│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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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64176cf8-fe0c-4f65-bce4-8221b1ec5f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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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33│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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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c5d3b155-9ac4-400d-97c6-0187ea9398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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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27│和顺科技(301237):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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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 股变更为 11
1,270,533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0,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11,270,533 元,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公司
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11,127.0533 万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8,0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为 11,127.0533 万股,均为人民币
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之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504084f9-df6a-4559-9971-cfe2f75e75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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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27│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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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95657c14-4a34-4767-ba3a-05ddc5242f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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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27│和顺科技(30123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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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 股变更为 111,
270,533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0,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11,270,533元,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万元。 11,127.0533万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8,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为 11,127.0533万股,均为人民币
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之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授权代表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
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84064b53-929d-40a7-ba8e-fc7c58c609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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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27│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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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00b33f3c-3f2d-40d2-ab88-7123ae433e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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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27│和顺科技(301237):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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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8月6日(星期四)15:0
0-16:00在全景网举办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301237.shtml)参与本次业绩说明
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范和强先生,独立董事尤敏卫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吴学友先生,薄膜事业部
总经理陆宇先生,碳纤维事业部总经理修磊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6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8 月 6 日(星期四)15: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
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fd5ef994-97ad-4f79-b860-adab472852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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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26│和顺科技(30123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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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9 日在公司总部 11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17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范和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编制《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映
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33)和《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编制的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6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6 年半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
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6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789,172.10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33,600.25 元;截至 2026
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可供分配利润为-12,354,673.76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7,311,180.02 元。
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结合行业发展态势以及未来长期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更好地维护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823,66
7股后的 78,176,33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 31,270,533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11,270,533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80,000,000 股变更为 111,270,533股,注册
资本由人民币 80,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11,270,533元,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8月 18日(星期二)15:30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7)。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61f3dc14-a338-4a27-a777-001a922e52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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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25│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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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6614d8f1-099d-4104-b5da-4985b782fd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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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24│和顺科技(3012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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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月 18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8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办公楼 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有关公告。议案二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前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
记。
(3)有限合伙企业登记:有限合伙企业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有限合伙企业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
和股东账户复印件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达公司。
(5)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登记
。
2、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12 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 11 楼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学友、俞晓露
联系电话:0571-86318555
电子邮箱:security@hzhss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 11 楼证券部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8524403f-0551-4d08-89aa-b2e5b5ab22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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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24│和顺科技(30123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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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和《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
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应在书面承诺
上签字确认。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
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
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相关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相关事
项的提案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或者证券
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介机构有关人员;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
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外部单位人员; 参与重大事项筹
划、论证、决策、审批等环节的其他外部单位人员;
(三)由于与第(一)(二)项相关人员存在亲属关系、业务往来关系等原因而知悉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登记
第八条 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
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
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进行确认。
第九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包括:姓名或名称、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东代码、联系手机、通
讯地址、所属单位、与上市公司关系、职务、关系人、关系类型、知情日期、知情地点、知情方式、知情阶段、知情内容、登记人信
息、登记时间等信息。
知情时间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知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
子邮件等。知情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第十条 公司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的完备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第十一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
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向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第十二条 公司发
生以下重大事项时,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一)重大资产重组;
(二)高比例送转股份;
(三)导致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权益变动;
(四)要约收购;
(五)证券发行;
(六)合并、分立、分拆上市;
(七)股份回购;
(八)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九)股权激励草案、员工持股计划;
(十)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第十三条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经发生异常波动的,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
公司存在筹划或者进展中的重大事项的,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视情况分阶段披露提示性公告,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
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内容,并督促筹划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人员在
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证券交易所。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补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十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
人备案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手方、中介服务机构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第十八条 在本制度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公开披露前或者筹划过程中,公司依法需要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报送审批或者进行
其他形式的信息报送的,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及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
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
第二十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泄露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得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使用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
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
围内,重大信息文件应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并将扩大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第二十二条 内幕信息依法公
开披露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或支配地位,要求公司及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要求,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
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相关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有
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第二十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散布
虚假信息、操纵证券市场或者进行欺诈等活动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罚相关责任人或要求其承担赔偿
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修改及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3月)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07ba52fe-eda6-4e0c-a43a-e3f9eab3d4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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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2│和顺科技(301237):关于控股子公司碳纤维项目试车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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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进展概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纤维”)投资建
设的年产 350 吨 M级碳纤维项目,目前已顺利完成全生产流程(聚合、纺丝、碳化环节)试生产工作。和兴碳纤维继 HM40J(M40J
级)碳纤维产品试生产取得成功后,近期 HM46J(M46J级)碳纤维产品亦顺利完成试生产,该产品性能参数为:拉伸强度≥4600MPa
、拉伸模量≥436GPa。经国家碳纤维权威检测机构检测,HM46J 试车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标准。目前和兴碳纤维已掌握
成熟生产工艺,具备批量生产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和兴碳纤维 HM46J(M46J 级)产品顺利试车成功,体现了公司在高端碳纤维领域的技术积淀与工艺实力,为后续产品市场
化、产能释放奠定坚实基础。
三、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项目试生产产品,暂未产生销售收入,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后续推进过程
中,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5ea849f-ac97-4dec-91f8-4c48ba68ad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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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12│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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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1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和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9,836,20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16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66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4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5,4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36,20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66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53%;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75,4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4%。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830,9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2%;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0%;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0,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2%;反对 4,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0%;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关联股东范和强、张静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曹鑫阳、聂若渐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18f2dc58-38a4-408b-bf89-d6b6c9f3c3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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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10│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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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1日 15:00 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办公楼 2楼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等公告文件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
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监票计票工
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日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年 4月 23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
内容。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 15:00 在浙江省杭
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办公楼 2楼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范和强先生主持会议,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
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1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45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836,206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38.1653%,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66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37.940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8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5,4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24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4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36,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696%。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30,90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2%;反对 4,9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60%;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7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830,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2%;反对 4,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60%;弃权 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范和强、张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756365be-5552-453b-a737-9f58260b4d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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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4│和顺科技(301237):关于控股子公司碳纤维项目试车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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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进展概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纤维”)投资建
设的年产 350 吨 M级碳纤维项目,于 2024 年 6 月开工建设,经过多阶段稳步推进,于近日顺利开展全生产流程(聚合、纺丝、碳
化环节)试生产工作。本次试生产的碳纤维产品HM40J(M40J 级),产品参数为:拉伸强度≥4400MPa、拉伸模量≥ 377GPa,经国家碳
纤维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公司试车产品 HM40J 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国际标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和兴碳纤维全生产流程的试车圆满成功,是公司在碳纤维领域布局的重要里程碑,对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强化核心竞争优
势具有积极且深远的影响,为公司在高性能碳纤维领域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项目全生产流程试生产产品,暂未产生销售收入,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后
续推进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敬请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04d1205-54df-4514-b973-aa66c73aaa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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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4│和顺科技(301237):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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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8dd409b-91d6-4c00-be98-38303dd5fc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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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1│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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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6b7ed06-d680-451b-bfbc-556e072056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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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1│和顺科技(30123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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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 日在公司总部 11楼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0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范和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充分、全面、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次增加后,公司预计的 202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总额度将从人民币5,000 万元调整至 18,000 万元。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根据市场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
,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关联董事范和强、张静回避表决,0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及《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00在公司总部 2楼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增加 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acb4bff-e77b-4ee4-ab5d-265e8ae7b1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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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0│和顺科技(301237):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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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 2026年度与关联人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祥新材料”)
的日常交易额度不超过 5,000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为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委托加工服务。关联董事范和强先生、张静女士已回避
表决。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范和强先生、张静女士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的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 关联 关联 关联交 2026 年度原预计金额 本次增 本次增
交易 人 交易 易定价 加预计 加后
类别 内容 原则 金额 2026 年
度预计
金额
向关 浙 江 采购 参考市 2,000 13,000 15,000
联人 致 祥 原材 场价格
采购 新 材 料 公允定
原材 料 有 价
料 限 公
委托 司 委托 参考市 3,000 0 3,000
关联 加工 场价格
人加 服务 公允定
工服 价
务
小计 5,000 13,000 18,000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及内容 2025 年实际发生金额 2025 年度预计金额(不
(不含税) 含税)
浙江致祥新材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3,843.52万元 4,424.78 万元
料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服务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 9月 5日
注册资本:6,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MABYDM0X94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创业大道 1号
法定代表人:何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为 37,428万元,净资产为 6,861万元,2025年 1-12月,该
公司实现业务收入 14,022万元,净利润为-3,221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致祥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和强先生直接控制的企业
,范和强先持有致祥新材料58.33%股权。因此致祥新材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
,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和原则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原材料、委托加工服务。交易双方将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
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致祥新材料从事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源自其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向
其采购约定数量的聚酯切片原材料以及委托加工主原料,属于共同达成的市场化交易行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影响公司
持续经营的事项,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
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
、公正的市场公允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
联董事范和强先生、张静女士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
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
因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9fa5090-a1ce-4901-a641-27ff68ed2f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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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00│和顺科技(30123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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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12 月 24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
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纤维”)未来 12个月内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项目贷款和综合授信额度
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 6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5 日和 2025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23 年 12 月 12 日
3、 法定代表人:范和强
4、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800 万元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8GFMNQ7P
6、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经七路 299 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
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方 股权比例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8349%
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651%
合计 100.00%
9、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68,534,504.37 704,511,250.17
负债总额 63,007,605.03 493,625,785.94
净资产 105,526,899.34 210,885,464.23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8,849.56
净利润 -2,349,892.7 -4,641,435.11
经查询,和兴碳纤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和兴碳纤维少数股东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行签订《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26MRB174、26MRB175,为和兴碳纤维提供最高额分别为不超过 3,000万的保证。
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在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发生前,
公司及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和兴碳纤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8,800 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廊坊市
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和兴碳纤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1,800 万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行
3、债务人: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
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担保范围: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
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
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
定。保证人按对债务人的持股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和相应的利息(
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其他事项:保证人按对债务人的持股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公司及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
债务人的持股比例分别为90.8349%、9.1651%,即在本合同项下承担最高债权限额分别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贰仟柒佰贰拾
伍万零肆佰柒拾元整、贰佰柒拾肆万玖仟伍佰叁拾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额度为6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14,052,447.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38.30%,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的比例为 32.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2b1ac45-fbec-4d51-b8a4-90c54980fd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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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9│和顺科技(30123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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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523ce42-723f-499c-91c3-172a1f43bf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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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9│和顺科技(301237):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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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f9ebd76-5877-4e80-b916-d08d18cb96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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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9│和顺科技(3012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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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办公楼 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额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3、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前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
记。
(3)有限合伙企业登记:有限合伙企业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有限合伙企业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复印件
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信函到公司。(5)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
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9: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 11 楼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学友、俞晓露
联系电话:0571-86318555
电子邮箱:security@hzhss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 11 楼证券部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ef7dc13-3805-42c1-b0c5-e0c8d96047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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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20:16│和顺科技(301237):东兴证券关于和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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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东兴证券关于和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8ab3c01-2be4-4b54-b2c9-6b8f883f0d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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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9│和顺科技(30123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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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2 日 15:0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4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办公楼 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开展 2026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3、议案 8.00、9.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前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
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
记。
(3)有限合伙企业登记:有限合伙企业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有限合伙企业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复印件
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信函到公司。(5)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
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1 日(星期二)9: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 11 楼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学友、俞晓露
联系电话:0571-86318555
电子邮箱:security@hzhss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 16 号 11 楼证券部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016dfb9-30b5-4e8b-8741-7f1732e26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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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5│和顺科技(301237):东兴证券关于和顺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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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东兴证券关于和顺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f8ee746-49ac-4d75-9912-b0055c7154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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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5│和顺科技(301237):东兴证券关于和顺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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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东兴证券关于和顺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734d72e-f265-47f8-8d9a-fb2bc4ea1f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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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5│和顺科技(30123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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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454b4a3-4ff5-4a34-8c9e-4778f13e1c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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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4│和顺科技(30123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鲍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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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鲍丽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a855df4-d5ea-4d85-8d30-556043c6f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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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4│和顺科技(301237):和顺科技章程(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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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和顺科技章程(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bab9981-a802-4e79-aba4-3713125427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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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4│和顺科技(30123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罕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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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罕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d0eb548-5679-4f82-ae6a-eb9293b780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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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4│和顺科技(3012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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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a29e53d-33f5-4072-b19a-539b917664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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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4│和顺科技(30123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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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10f30ed-7eb4-44af-ac97-0c3e685667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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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4│和顺科技(301237):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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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6〕3662 号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和顺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
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和顺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和顺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顺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和顺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和顺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和顺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和顺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项 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
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收入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
务所产生的收入
小 计 898.31 1,175.60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
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
生的收入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
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
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
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
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
务产生的收入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
入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
产生的收入
小 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其他收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fa09909-c0a3-44eb-b618-e48cf6e219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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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4│和顺科技(30123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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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3659 号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
科技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和顺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和顺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889c885-898b-4b3a-a670-ae2555986f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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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4│和顺科技(30123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尤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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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尤敏卫)。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352d9c8-2535-4a34-b347-a26a47a317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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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4│和顺科技(301237):东兴证券关于和顺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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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东兴证券关于和顺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f263513-83e9-40b5-a029-d2637cc1ba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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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2│和顺科技(301237):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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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3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731,759.58 元,母公司
实现的净利润为-123,424,538.95 元;截至 2025年末,公司合并口径可供分配利润为-20,143,845.86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
07,077,579.77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经董事会研究提议不进行利润分配,即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7,817,633.30 7,987,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81,731,759.58 -47,143,549.82 14,639,377.28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3,503,133.15 20,480,559.10 19,330,067.53
营业收入(元) 595,407,296.77 503,092,855.79 421,502,393.6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0,143,845.86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07,077,579.77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5,804,633.30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76,291,769.80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5,804,633.3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63,313,759.78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17%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15,804,633.3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原
则是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现金分
红的条件是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或不影响拟进行的重大资本性支出。鉴于 202
5 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同时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
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
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d12e8f1-07e0-4d84-bc4a-ef209a02b8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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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2│和顺科技(301237):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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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概述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披露《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拟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宜兴市新立织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新立”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
并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原文。
二、进展情况
自上述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公司积极与合作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磋商,并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由
于在该项目推进过程中,各方对主要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鉴于此,经审慎考虑并与标的公司协商一致,于近日签署了《股权收购
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仅为各方意向合作的框架性约定,各方并未就本次合作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件。本次《终止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围绕既
定战略,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1、《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1471532-8a6e-4c0c-87cc-3c33285fd3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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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2│和顺科技(30123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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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3660 号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和顺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和顺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和顺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顺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和顺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
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和顺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和顺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和顺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16fba73-cd34-407e-9d65-66ed40e618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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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2│和顺科技(301237):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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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09e7dfd-589b-489f-b3d6-c0644271e5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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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2│和顺科技(301237):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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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
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参考公司发展、所处地域、行业薪酬水平
以及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
,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公司非独
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二)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 10 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发放。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或依法律法规规定缴付;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ced3dbf-ee4e-4341-a344-24ff0d594a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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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2│和顺科技(30123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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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2a4d907-1aac-4b94-b18c-22b961574d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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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2│和顺科技(30123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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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 16,766.46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 14.94万
元,资产减值损失 16,751.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2025 年度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63.4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78.34
小计 -14.94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 -4,407.91
值损失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249.15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2,094.46
小计 -16,751.52
合计 -16,766.4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准备计提说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
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
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
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
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内或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14.94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4,407.91万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
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
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并将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12,094.46 万元。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
迹象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249.15 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 16,766.46 万元,计入公司 2025年度损益,预计将减少 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
额 16,766.4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后,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888a136-2b75-499c-a619-d01f4d5fa0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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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2│和顺科技(30123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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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日期:2011年 7月 18日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为 29.69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 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4.65亿元。2025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756家,收费总额 7.35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9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
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
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
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5年 4月 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
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2026年 3月 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6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 3月 31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7436c15-9d4e-471e-809f-3f0aeac778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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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2│和顺科技(301237):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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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
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截止2025年2月末,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剩余金额为13,55
7.44元,该专户后续已无资金存储、支付及监管需求。为精简账户管理流程、降低运营管理成本,优化资金管理体系,实现募集资金
管理闭环,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内余额转入控股子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 1月 28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2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6.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3,3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572.51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807.49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3月 18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2年 3月 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9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三
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相应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07.49万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0,328.73万元。
(一)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4.80%。同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资
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把握石墨纤维全球
市场发展机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100.00万元与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
有限公司,从事M级石墨纤维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占控股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75.00%。
(三)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4.80%。
(四)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建设碳纤维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子公司建设高性能碳纤维项目。
(五)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募集资金7,228.73万元,及相应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2,649.
04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拟注销的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100万元与廊坊
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
月1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024年1月,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建设碳纤维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
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子公司建设高性能碳纤维项目。
五、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截止2025年2月末,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剩余金额为13,557.44元,该专户后续已无
资金存储、支付及监管需求。为精简账户管理流程、降低运营管理成本,优化资金管理体系,实现募集资金管理闭环,现拟将该募集
资金专户内余额转入控股子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该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相关四方监管协议将
随专户注销同步终止。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dc7bb60-33fc-4605-91da-7ea82042efd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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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和顺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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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7-31/12254477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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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和顺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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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6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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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和顺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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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27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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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和顺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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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91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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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和顺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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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60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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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和顺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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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13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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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和顺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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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56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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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和顺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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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2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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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和顺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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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97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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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和顺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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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106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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