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46 宏源药业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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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6:00 │宏源药业(3012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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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7:52 │宏源药业(3012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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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7:52 │宏源药业(30124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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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6:22 │宏源药业(30124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源药业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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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6:22 │宏源药业(30124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源药业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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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38 │宏源药业(3012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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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02 │宏源药业(301246):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宏源药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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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02 │宏源药业(30124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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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6:46 │宏源药业(3012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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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 │宏源药业(30124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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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6:00│宏源药业(3012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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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92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31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3,200,000股(含)—1,600,000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0%—0.4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实施
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
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5日、2024 年 3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相应变化。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 2024 年 7 月 9日(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30.95元/股(含
),公司的回购总资金金额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904.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1 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23,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73%,最高成交价为 17.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2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3,200,87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
、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6/1f69af2b-7821-4b2c-9f9d-526b4c1e44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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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7:52│宏源药业(3012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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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92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
份的价格不超过 31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3,200,000股(含)—1,600,000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0%—0.4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实施期
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5日、2024年 3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相应变化。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 2024 年 7 月 9日(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30.95元/股(含
),公司的回购总资金金额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904.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20,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53%,最高成交价为17.9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2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2,792,10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
、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b3250320-bd5e-4573-b234-622036e42d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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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7:52│宏源药业(30124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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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阎晓辉先生的通知,获悉
阎晓辉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东及其一致行 比例 比例
动人
阎晓辉 是 13,470,000 15.21% 3.37% 2024年 9月 2024年 12 深圳市高新
24日 月 31日 投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限售和冻结 质押
冻结、标 股份 数量(股) 股份
记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阎晓辉 88,585,200 22.15% 0 0 0 0 0 88,585,200 100%
尹国平 64,155,000 16.04% 0 0 0 0 0 64,155,000 100%
廖利萍 26,397,000 6.60% 0 0 0 0 0 26,397,000 100%
合计 179,137,200 44.78% 0 - - 0 - 179,137,200 100%
注:上表中比例数据均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后结果。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5cf80133-e1bb-412a-8a74-9a96d97f4f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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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6:22│宏源药业(30124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源药业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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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30124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源药业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7e457170-e3f4-4e47-9b46-8a7c6f7ae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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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6:22│宏源药业(30124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源药业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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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30124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源药业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feeb2dc5-f809-4fc0-8b52-347d373dd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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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6:38│宏源药业(3012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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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92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31元/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3,200,000股(含)—1,600,000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0%—0.4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实施
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
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5日、2024 年 3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相应变化。鉴于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 2024 年 7月 9日(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30.95 元/股
(含),公司的回购总资金金额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904.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20,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51%,最高成交价为17.9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2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1,401,69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
、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1d078dbd-58fe-4cce-b985-7c25d2dd81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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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02│宏源药业(301246):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宏源药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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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301246):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宏源药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abcc7c48-c68c-47d1-a705-86bb037b87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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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02│宏源药业(30124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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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1日(星期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宏源路 6 号公司会议中心 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国平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78 名,持有公司股份247,522,838股(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400,006,800股
,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2,020,2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为
397,986,600 股,下同。),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193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45,36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52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36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154,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
5%。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36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684,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
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2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55%
。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36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54,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5%
。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 247,522,838 股,同意 246,364,228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5319%;反对 1,079,21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360%;弃权 7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
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3,52
5,4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75.2647%;反对 1,079,2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
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23.0402%;弃权 79,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1.695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鹏律师、徐青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bcd99a99-3cdf-47e4-a38f-a311363e82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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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6:46│宏源药业(3012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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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3012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23ffcb48-66c7-4f5b-8f8e-12fc7a2ef2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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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宏源药业(30124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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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拟于 2024 年 11 月 11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月 11 日(星期一)9:15-15:00 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 月 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宏源路 6 号公司会议中心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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