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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48(杰创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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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48 杰创智能 更新日期:2025-10-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3 17:46 │杰创智能(301248):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9-19 20:30 │杰创智能(301248):国泰海通关于杰创智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5-09-16 18:40 │杰创智能(301248):关于参加2025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09-15 19:18 │杰创智能(30124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5 19:18 │杰创智能(30124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08 19:22 │杰创智能(301248):关于公司和子公司签署算力业务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 ├─────────┼──────────────────────────────────────────────┤ │2025-08-28 21:33 │杰创智能(30124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8 21:32 │杰创智能(301248):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8-28 21:32 │杰创智能(301248):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5-08-28 21:32 │杰创智能(30124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杰创智能 │ └─────────┴──────────────────────────────────────────────┘ ─────────┬──────────────────────────────────────────────── 2025-09-23 17:46│杰创智能(301248):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现有总股本 153,705,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已回购股份 480,000 股后的153,22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2 元(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153 ,225,000股×0.2元/股=3,064,500.0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 本×10=3,064,500.00 元/153,705,000股×10=0.19937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9375元/股。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过公司于 2025年 9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3,705,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80,000 股后的 153 ,22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064,500.00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80,000股后的 153,22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 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月 29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9月 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年 9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9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1、公司股票除权除息价格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 算的每 10 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064,500.00 元/153,705,000 股×10=0.199375 元(保留六位小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9375元/股。 2、其他调整事项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价格亦 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 88号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3982136 传真电话:020-8398212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15daf0b6-c368-46a8-86a1-37759ace747d.PDF ─────────┬──────────────────────────────────────────────── 2025-09-19 20:30│杰创智能(301248):国泰海通关于杰创智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杰创智能(301248):国泰海通关于杰创智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541e8ae1-c422-4681-9ceb-6604076feb4c.PDF ─────────┬──────────────────────────────────────────────── 2025-09-16 18:40│杰创智能(301248):关于参加2025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东证监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 联合举办的“向新提质 价值领航——2025 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线上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周五)15:3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孙超先生,董事、总裁龙飞先生,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赵捷先生, 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李卓屏女士,独立董事卢树华先生将在线就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 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478deb7c-763c-4a95-ac0f-d3d8a4d3f126.PDF ─────────┬──────────────────────────────────────────────── 2025-09-15 19:18│杰创智能(30124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 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 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 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88号A座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孙超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 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 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137人,代表股份57,434,190股,占 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836%(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贵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480,000股 )。 除贵公司股东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57,373,4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43%; 反对5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968%; 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9%。 (二)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2,792,2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4353%; 反对6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728%; 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19%。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郑红莲、李卓屏、谢皑霞、朱勇杰、 龙飞、孙超回避表决。(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和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议案》 同意13,602,0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361%; 反对5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098%; 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42%。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谢皑霞、龙飞、孙超回避表决。 因现场出席的股东均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本次会议由本所律师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 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 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第二项和第三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 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b721c3f3-5ecf-46cc-b776-50b8341b5850.PDF ─────────┬──────────────────────────────────────────────── 2025-09-15 19:18│杰创智能(301248):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88号A座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孙超先生。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 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7人,代表股份 57,434,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836%(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 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153,225,000股,下同)。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54,56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1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1人,代表股份 2,865,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03%。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2,865,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03%。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按照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 变更议案的情况。结果如下: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373,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 5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8%;弃权 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05,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19%;反对 55,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01%;弃权 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92,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53%;反对 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28%;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9% 。 本议案关联股东孙超、龙飞、谢皑霞、朱勇杰、李卓屏、郑红莲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 54,568,4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92,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53%;反对 68,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28%;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和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602,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1%;反对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8%;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2%。 本议案关联股东孙超、龙飞、谢皑霞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43,768,7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02,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77%;反对56,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1%;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b53fd74f-9d1a-4b50-8d58-dd5a7270e437.PDF ─────────┬──────────────────────────────────────────────── 2025-09-08 19:22│杰创智能(301248):关于公司和子公司签署算力业务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相关合同均为智算服务相关的合同,合同中约定的总金额及各方后续签订的合同,不构成业绩承诺 或业绩预测,对公司未来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情况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收入为准。 3、风险提示: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变动、各方履约能力变动、技术设备升级、市场环境变动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 险,以及突发意外事件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可能导致合同延缓履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近日,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创智能”、“公司”)与 X公司签署了《算力服务合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广州常青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常青云公司”)与 Y公司签署了《云算力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一)杰创智能与 X公司签署合同概况 近日,杰创智能与 X 公司经友好协商,签署了《算力服务合同》,杰创智能按照合同约定,以自有品牌算力设备为基础向 X 公 司提供算力服务,以满足 X公司在数据处理、科学计算、深度学习等领域的需求,相关服务分批交付,并按批次进行单独的开通、验 收和结算。合同总金额为 33,177.60 万元(含税),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 60 个月。 (二)广州常青云公司与 Y 公司签署合同概况 广州常青云公司基于双方签订的《云算力服务项目采购合同》,以自有品牌算力设备为基础,向 Y公司提供通用算力服务、智算 算力服务、存储资源服务及云平台基座资源服务。合同总金额为 2,694.72 万元(含税),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 36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X公司、Y公司的企业类型均为有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X公司、Y 公司均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X公司、Y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X公司、Y公司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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