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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48(杰创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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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48 杰创智能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3 00:00│杰创智能(301248):2024-040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月 7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5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 88 号 A座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 √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第 5、6、7、8、9、10 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 公开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提案 6.00 和提案 10.00 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也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4 年 5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7:00 之前以 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9: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 88 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捷 联系电话:020-83982316 传真号码:020-83982123 电子邮箱:jcir@nexwise.com.cn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 8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535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59e17879-b48a-4748-a817-80c4a7a5bc9e.PDF ─────────┬──────────────────────────────────────────────── 2024-04-23 00:00│杰创智能(3012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杰创智能(30124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31995c02-7b63-4a3e-9508-069954c4c693.PDF ─────────┬──────────────────────────────────────────────── 2024-04-23 00:00│杰创智能(301248):2023年年度报告 ─────────┴──────────────────────────────────────────────── 杰创智能(301248):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bb6d88b0-1b51-4c18-b16e-fe0b9989b0c0.PDF ─────────┬──────────────────────────────────────────────── 2024-04-23 00:00│杰创智能(30124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杰创智能(30124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d5fdf694-1443-48ee-9154-9b89ca35c454.PDF ─────────┬──────────────────────────────────────────────── 2024-04-23 00:00│杰创智能(301248):2024年一季度报告 ─────────┴──────────────────────────────────────────────── 杰创智能(301248):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4d3f88d0-f0fd-4a76-a22a-bb1287699710.PDF ─────────┬──────────────────────────────────────────────── 2024-04-23 00:00│杰创智能(301248):董事会决议公告 ─────────┴──────────────────────────────────────────────── 杰创智能(301248):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34132162-a650-4743-a31c-f2b897f56a4c.PDF ─────────┬──────────────────────────────────────────────── 2024-04-23 00:00│杰创智能(301248):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杰创智能(301248):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4eec5fea-b600-475a-a263-169473b627c1.PDF ─────────┬──────────────────────────────────────────────── 2024-04-23 00:00│杰创智能(301248):关于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 万元,并同意公司关联方对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和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 公司和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 万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将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额度内办理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函等有关业务,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意授权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或子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 任由公司和子公司承担。 二、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关联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超先生、谢皑霞女士、龙飞先生拟 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约定的金额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为无偿担保,也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以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0.00 万元。 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其他部门批准。 (二)提供担保的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孙超先生、谢皑霞女士、龙飞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中孙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持有公司股份 21,418,500 股,持 股比例为 13.93%;谢皑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持有公司股份 9,204,000 股,持股比例为 5.99%;龙飞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裁 职务,持有公司股份 12,403,500 股,持股比例为 8.07%。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孙超先生、谢皑霞女士、龙飞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综合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事项属于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和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 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 万元,同意授 权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或子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孙超先生、谢皑霞女士、龙飞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增 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公司和子公司业务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孙超先生、谢皑霞女士、龙飞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相 关授信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关联方提 供担保事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落实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 际控制人孙超先生、谢皑霞女士、龙飞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公司和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 的办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宜。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和子公司业务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8b21bce7-cd18-4f50-b429-8af0406da191.PDF ─────────┬──────────────────────────────────────────────── 2024-04-23 00:00│杰创智能(301248):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和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重大事项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的议案 1 2023年 4月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4日 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和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议案》 《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 2023年 8月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8日 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3 2023年 10月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报告>的议案》 25日 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4 2023年 12月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日 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部分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3年,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合规运作、财务会计、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对 2023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3年,全体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充分了解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重大事项决 策依据充分、讨论充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健全内控体系建设,提升企业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 (二)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 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 反应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认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愿、 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经认真核查,监事会未发现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公司仅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且相关担保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 发生其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能 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 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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