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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51(威尔高)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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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51 威尔高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24 18:08 │威尔高(301251):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 │2025-04-21 18:29 │威尔高(301251):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4-21 18:29 │威尔高(301251):威尔高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木勇 │ ├─────────┼──────────────────────────────────────────────┤ │2025-04-21 18:29 │威尔高(301251):威尔高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唐艳玲 │ ├─────────┼──────────────────────────────────────────────┤ │2025-04-21 18:27 │威尔高(30125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5-04-21 18:27 │威尔高(30125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5-04-21 18:27 │威尔高(301251):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04-21 18:27 │威尔高(301251):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5-04-21 18:27 │威尔高(301251):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5-04-21 18:27 │威尔高(30125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 2025-04-24 18:08│威尔高(301251):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威尔高(301251):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b8110e36-aba8-4f8f-8acd-1ff1ad74cc71.PDF ─────────┬──────────────────────────────────────────────── 2025-04-21 18:29│威尔高(301251):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威尔高(301251):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7a2362d5-b301-4a7e-b768-48f117115c4d.PDF ─────────┬──────────────────────────────────────────────── 2025-04-21 18:29│威尔高(301251):威尔高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木勇 ─────────┴──────────────────────────────────────────────── 作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年度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刘木勇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 7月至 2007年 6月任宁波飞扬 音响技术有限公司财务;2007年 11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宁波高新区轩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0 年10 月至今,历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合伙人;2022年 6月至今,任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2年 11月至 2024年 4月,任肇庆创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本年应参加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唐艳玲 8 8 0 0 4 刘木勇 8 8 0 0 4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在参加每次会议前,本人对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客观 地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三)日常职责履行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以及执业经验,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 ,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意见。2024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人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 (四)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机,以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和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掌握公司 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本人同时保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 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 要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履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现场履职时间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个工作 日。 三、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变更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并购重组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经核查,本人认为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薪酬标准合理。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绩效考核标准,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未有违反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4年 7月 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 2 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人认为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能有效的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 (七)聘任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八)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决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 2023 年 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462.17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8,039,315.84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九)回购股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实施回购股份,不存在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披露了定期报告及临时公 告等一系列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 的规章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独立董事的履历及专长,本人分别在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或委员。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召集和参加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 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0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 4次、战略委员会 1次、提名委员会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积极参与讨论和审议相关议案。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赋予的职 责,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797099a8-9df7-4d9a-8737-a3790290eb13.PDF ─────────┬──────────────────────────────────────────────── 2025-04-21 18:29│威尔高(301251):威尔高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唐艳玲 ─────────┴──────────────────────────────────────────────── 威尔高(301251):威尔高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唐艳玲。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dedf6f19-4462-49ad-af1c-c29b9549ebd1.PDF ─────────┬──────────────────────────────────────────────── 2025-04-21 18:27│威尔高(30125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威尔高(30125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bb99c761-1dcb-4ef1-a7b6-ab1291e1f901.PDF ─────────┬──────────────────────────────────────────────── 2025-04-21 18:27│威尔高(30125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 和发展,根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 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5年 1月 1 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三、 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 7.2万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 领取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 发放办法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予以统一安排。 五、 其他规定 1. 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 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2.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dc80f949-1ef3-4eeb-ad35-a2b225c69962.PDF ─────────┬──────────────────────────────────────────────── 2025-04-21 18:27│威尔高(301251):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威尔高(301251):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7c44b6cb-5ca1-4f18-b6ec-ddc75eca0ec1.PDF ─────────┬──────────────────────────────────────────────── 2025-04-21 18:27│威尔高(301251):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 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控制环境、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 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内部控制风险。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环境、资金活动、投资管理风险、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成本费用控制等。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规定和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事项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营业总收入的 2% 错报<营业总收 错报≥营业总收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营业总收 入的 1%。 入的 2%; 入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 目标。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事项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500万元>直接财 1000 万元>直接 直接财产损失金 直接财产损失 产损失金额≥100 财产损失金额≥ 额≥1000 万元 万元 5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2)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3)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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