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52 同星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2 19:26 │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2 17:56 │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2 17:56 │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00:00 │同星科技(301252):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5-20 00:00 │同星科技(301252):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6-05-11 15:44 │同星科技(30125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8 16:59 │同星科技(301252):国信证券关于同星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4-27 21:10 │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
│2026-04-27 21:10 │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7 21:10 │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
2026-06-02 19:26│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 2025年年末总股本 169,225,44
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307,052.8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9,225,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4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095 新昌县同星投资有限公司
2 08*****129 新昌县天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 00*****909 张良灿
4 02*****113 张天泓
5 02*****307 张情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本单位/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本次权益
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
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
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 889号
咨询联系人:顾姮
咨询电话:0575-86516318
传真电话:0575-86097801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确认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87c385d5-8a27-4a28-89b4-991c64126dd4.PDF
─────────┬────────────────────────────────────────────────
2026-05-22 17:56│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697号致: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天
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
加同星科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同星科技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星科技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同星科技本次股东
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同星科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同星科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指定媒体、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为:
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4.01《关于 2026年度董事长张良灿薪酬的方案》;
4.02《关于 2026年度董事张天泓薪酬的方案》;
4.03《关于 2026年度董事汪根法薪酬的方案》;
4.04《关于 2026年度董事吴兆庆薪酬的方案》;
4.05《关于 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
5、《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14:3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
889 号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0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下午 3:00。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和相关事项与通知公告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浙
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
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并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
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45人,共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2,174,392股,占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2.1962%。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 8人,共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1,97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72.0
802%;通过网络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37人,共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6,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1%。通过网络投
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同星科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
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会议审
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
出异议。本次会议议题均为普通提案。
本次股东会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情况,已就全部议题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在审议第 4项议题子议题时
已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议题均获股东会同意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同星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8765fc8-14f7-4099-91ff-06a76be049a0.PDF
─────────┬────────────────────────────────────────────────
2026-05-22 17:56│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下午14:3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良灿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122,174,392股,占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星科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9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121,97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8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7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196,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4,434,39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238,0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4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196,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61%。
(三)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2,153,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反对 19,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弃权 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13,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12%;反对 19,43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2%;弃权 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2,153,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反对 21,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13,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12%;反对 21,13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5%;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2,153,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6%;反对 21,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13,1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12%;反对 21,13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5%;弃权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长张良灿薪酬的方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411,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08%;反对 22,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02%;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11,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08%;反对 22,181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2%;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2、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张天泓薪酬的方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410,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2%;反对 23,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8%;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10,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82%;反对 23,181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8%;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3、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汪根法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2,150,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反对 23,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10,8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82%;反对 23,181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8%;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4、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吴兆庆薪酬的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2,150,9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反对 23,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10,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05%;反对 23,181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8%;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5、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2,150,9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反对 23,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10,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05%;反对 23,181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8%;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22,154,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 19,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14,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8%;反对 19,43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2%;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2,154,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 19,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14,5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8%;反对 19,43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2%;弃权 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童智毅、毛越
(三)见证律师认为,同星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ee3dd8a-ab02-43b8-b6f3-86acd57793a6.PDF
─────────┬────────────────────────────────────────────────
2026-05-20 00:00│同星科技(301252):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同星科技(301252):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4584c8d-7539-4b6c-977b-f0ae064a4cd3.PDF
─────────┬────────────────────────────────────────────────
2026-05-20 00:00│同星科技(301252):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同星科技(301252):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5e5a0a6-da9f-4878-b5c1-1a50e5b642db.PDF
─────────┬────────────────────────────────────────────────
2026-05-11 15:44│同星科技(30125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15:00-16:00在全景网举办 2025年度网
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301252.shtml)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
良灿先生、独立董事吕滨女士、董事会秘书顾姮女士、财务总监王丽萍女士、保荐代表人李秋实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
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af146e98-2f7d-4398-a047-8656f291adbe.PDF
─────────┬────────────────────────────────────────────────
2026-04-28 16:59│同星科技(301252):国信证券关于同星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
同星科技(301252):国信证券关于同星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66b7b62-cd88-47c8-8e8a-e477416c7b9f.PDF
─────────┬────────────────────────────────────────────────
2026-04-27 21:10│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4196d82-89dd-4edc-9318-f917a1b30694.PDF
─────────┬────────────────────────────────────────────────
2026-04-27 21:10│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cab08c-39bb-4dc8-a231-9c44100fcb43.PDF
─────────┬────────────────────────────────────────────────
2026-04-27 21:10│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9726 号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
科技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同星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同星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b70a9dc-8210-442b-903b-371f07ae7d86.PDF
─────────┬────────────────────────────────────────────────
2026-04-27 21:09│同星科技(30125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
议并参加表决。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册及编码如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议案》 的子议案数(5)
4.01 《关于2026年度董事长张良灿薪酬的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2 《关于2026年度董事张天泓薪酬的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3 《关于2026年度董事汪根法薪酬的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4 《关于2026年度董事吴兆庆薪酬的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5 《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6.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审议与披露情况
除上述议案外,公司2025年在任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相关内容将
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报告。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提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与提案4.00子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
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①股东账户卡、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③法人代表证明书、④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④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①本人股东账户卡、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
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④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2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
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人:顾姮
电话:0575-86516318
传真:0575-86097801
联系电子邮箱:guheng@zjtx.cn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三)相关议案内容见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文件。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537af6e-5d98-4efa-b27b-ed398b226861.PDF
─────────┬────────────────────────────────────────────────
2026-04-27 21:09│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滨)
─────────┴────────────────────────────────────────────────
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bcdb6c5-8f35-4d61-9261-56cb7de6af30.PDF
─────────┬────────────────────────────────────────────────
2026-04-27 21:09│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俊)
─────────┴────────────────────────────────────────────────
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b8828e-6e82-473b-adcc-d213eaba2c7e.PDF
─────────┬────────────────────────────────────────────────
2026-04-27 21:07│同星科技(30125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
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
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年度:2025年度
(二)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8,582,054.40元
,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1,695,539.99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169,554.00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合并
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04,515,106.36元,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463,764,025.45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
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63,764,025.45元。
(三)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公司拟以 2025年年末总股本 169,225,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0,307,052.8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四)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0,307,052.80元(含税),占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8.7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0,307,052.80 29,000,000.00 6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8,582,054.40 126,801,063.95 119,411,654.09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5,828,764.58 34,610,898.37 35,934,525.28
营业收入(元) 1,286,023,159.07 1,133,533,266.86 980,065,534.4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04,515,106.3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463,764,025.4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9,307,052.8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18,264,924.14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9,307,052.8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6,374,188.23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42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本预案的实施使
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次
现金分红方案具备合理性。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等财务报表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占总资产比例 2024年 12月 31日 占总资产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80,462,979.51 4.29% 134,195,678.51 7.91%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0 0 0 0
保值工具除外)
债权投资 0 0 0 0
其他债权投资 0 0 0 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2,000,000.00 0.64% 0 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 0 0 0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 0 0 0 0
扣增值税、预缴税
费、合同取得成本等
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
产除外)
合计 92,462,979.51 4.93% 134,195,678.51 7.91%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915091-1816-46e3-9a9f-a73632b510c9.PDF
─────────┬────────────────────────────────────────────────
2026-04-27 21:07│同星科技(30125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
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了公允合理的审计意见,切实履行自身的审计职责。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
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天健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2025 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 年(经审计)业 业务收入总额 29.88亿元
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含 客户数量 756家
A、B 股) 审计收费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
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578家
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年 3月 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需在
海证券、天健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5%的范围内与华
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仪电气承担连带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责任,天健已按期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履行判决)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翁伟 姜冬烽 郑耀祥
何时成为注册会 1997年 2020年 2001年
计师
何时开始从事上 1997年 2015年 1999年
市公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 1997年 2020年 2001年
执业
何时开始为本公 2025年 2025年 2022年
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沪杭甬、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安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和仁科
核上市公司审计 海亮股份、天润工业等上市 科瑞、海亮股份等上市 技、华塑科技、宏鑫科技等
报告情况 公司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天健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
格,能满足公司 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天健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其他相关要求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305af98-8936-4541-8f47-627e31ed7e3a.PDF
─────────┬────────────────────────────────────────────────
2026-04-27 21:07│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0号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31.48 元,共计募集资金 62,96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09.1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8,450.88万元,已
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 5月 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
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34.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6,016.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2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 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6,016.2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3,750.74
利息收入净额 B2 1,666.38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3,740.38
利息收入净额 C2 475.8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7,491.12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142.27
截至期末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 2,328.21[注]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18,339.2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8,339.22
差异 H=F-G 0.00
[注]公司 2025年 6月 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5年 7月 9日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热器及
智能模块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已于
2025年 7月 18日将上述项目专项账户余额 23,282,082.50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6月 1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昌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有 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525201046668885 120,238,211.72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公司新昌县支行 金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6040160000771750 63,153,979.59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绍兴新昌支行 金专户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336729483 -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682940981 - 已销户
新昌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5902533210258 - 已销户
绍兴嵊州支行
合 计 183,392,191.3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25年 6月 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年 5月 19日延期至2027年
5月 18日,并将其实施地点由新昌大道东路 889号变更为新昌大道东路 889号、新昌县羽林街道拔茅村(2023年工 6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eacf069-e8d6-4393-9ca3-d6af8dd5708f.PDF
─────────┬────────────────────────────────────────────────
2026-04-27 21:07│同星科技(30125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同星科技(30125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ef427cf-85f2-47c3-b7c0-2cfe28f44b99.PDF
─────────┬────────────────────────────────────────────────
2026-04-27 21:07│同星科技(301252):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2025 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 年(经审计)业 业务收入总额 29.88亿元
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含 客户数量 756家
A、B 股) 审计收费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
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578家
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年 3月 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需在
海证券、天健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5%的范围内与华
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仪电气承担连带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责任,天健已按期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履行判决)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6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
5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25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
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可天健关于公
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bc24dc7-3770-404c-a272-3f6077d6d9c8.PDF
─────────┬────────────────────────────────────────────────
2026-04-27 21:07│同星科技(30125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结合经营绩效确定薪酬待遇;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
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人民币 10 万元(含税)。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其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
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具体发放金额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发放办法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五、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三)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4d0de5f-6406-47e7-a62b-ff6fc2c463d7.PDF
─────────┬────────────────────────────────────────────────
2026-04-27 21:07│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beb1cc9-bac4-4469-81ad-abca53a4cce5.PDF
─────────┬────────────────────────────────────────────────
2026-04-27 21:07│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2dd0309-6bde-4e16-ab93-80103032b5c0.PDF
─────────┬────────────────────────────────────────────────
2026-04-27 21:07│同星科技(301252):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同星科技(301252):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6ef75df-b81c-4a24-97fb-9eb18a16294b.PDF
─────────┬────────────────────────────────────────────────
2026-04-27 21:07│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8f564cc-f63c-444e-90a8-b5491266d217.PDF
─────────┬────────────────────────────────────────────────
2026-04-27 21:06│同星科技(30125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同星科技(30125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635eee-bd18-468b-9d04-2d0116a84999.PDF
─────────┬────────────────────────────────────────────────
2026-04-27 21:06│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年度报告
─────────┴────────────────────────────────────────────────
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669122e-74a5-4e36-8d0a-1e71802fa596.PDF
─────────┬────────────────────────────────────────────────
2026-04-27 21:06│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4f92e0c-cb0f-4a2d-a4a1-142361258a74.PDF
─────────┬────────────────────────────────────────────────
2026-04-27 21:06│同星科技(301252):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同星科技(301252):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a852570-ed71-4457-9ddc-21ac275b0dee.PDF
─────────┬────────────────────────────────────────────────
2026-04-27 21:05│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9727 号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同星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同星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同星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同星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同星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
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同星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同星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同星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e77600f-1114-4211-85ee-2d45b1b78431.PDF
─────────┬────────────────────────────────────────────────
2026-04-27 21:05│同星科技(301252):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 2026 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5.00亿元,最终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
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
证、票据池、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与
授信有关的协议及文件。
授信期限为本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确保
其资金流畅,同时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重庆同星聚创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同星”)、浙江
汉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汉亚”)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4,500.00 万元。
担保期限为本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有效。为提高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授权期限内与相关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担保
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
(二)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占 是否关联
股比例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上市公司 担保
资产负债 (万元) (万元) 最近一期
率 净资产比
例
同星科技 重庆同星 100% 95.61% 1,000.00 3,000.00 2.22% 否
同星科技 浙江汉亚 100% 64.26% 500.00 1,500.00 1.11% 否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重庆同星聚创机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重庆同星聚创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铜梁区工业园区铜合大道 505号 E幢(工业园区内)
注册资本 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梁路芳
成立日期 2012年 5月 14日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制冷设备零部件、机械产品及配件、纺织机械设备、电器、电子产品
(不含电子出版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与上市公司的 同星科技持有重庆同星 100%的股权,其为同星科技全资子公司。
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44.13 7,014.15
负债总额 6,065.61 6,585.07
净资产 278.52 429.08
项 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55.49 16,733.02
利润总额 -155.17 339.41
净利润 -155.17 276.09
经查询,重庆同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汉亚机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汉亚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经济开发区新槽路 1号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汪根法
成立日期 2017年 12月 25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
加工;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农业机械制
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纺织专用设备
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
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喷涂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 同星科技持有浙江汉亚 100%的股权,其为同星科技全资子公司。
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07.28 4,815.81
负债总额 3,024.95 3,318.94
净资产 1,682.32 1,496.87
项 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02.64 4,631.29
利润总额 214.28 535.27
净利润 214.28 537.50
经查询,浙江汉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有效期内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其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
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3%,均系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事项。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系出于经营需要,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银行信贷提供担保,
能够满足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上述相关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aa165ab-47ba-4db1-808d-668b57ec680e.PDF
─────────┬────────────────────────────────────────────────
2026-04-27 21:04│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绍志)
─────────┴────────────────────────────────────────────────
同星科技(30125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绍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8ebb7d8-9122-40b3-8a0e-b73dc04e276a.PDF
─────────┬────────────────────────────────────────────────
2026-04-27 19:55│同星科技(30125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星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同星科技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0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1.4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2,96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943.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016.2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27,084.3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5月 19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 2023 年 5月 19 日出
具了(天健验〔2023〕22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
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计划运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建设期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
1 同星科技 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 2年 13,789.23 13,789.23
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
化项目
2 同星科技 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 2年 10,284.06 10,284.06
产业化项目
3 同星科技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年 4,858.66 4,858.66
合计 28,931.95 28,931.95
其中,“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25年度完成投入并结项,公司已于
2025 年 7月 18日将上述项目专项账户余额 23,282,082.50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目前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产业化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
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亿元,自有资金
不超过 2亿元。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的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和自有资金不超
过 2亿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保本
型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
(四)实施方式
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
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进行,不会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
失,甚至影响保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运行,进而影响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因此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对投资的产品进行严格的筛选和风险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
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
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控管理制度,对投
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把风险降到最低。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和自有资
金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经核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
币 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5a4a4b8-a951-4d14-a0a8-468746ed81b8.PDF
─────────┬────────────────────────────────────────────────
2026-04-27 19:52│同星科技(30125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
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持续推动
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制订“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坚持“创造美好 传递价值”的价值理念,以热管理技术的深度研究与创新应用为基石,专注深耕制冷零部件、汽车空调系
统零部件等核心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致力于为轻商制冷领域提供高效、节能的热管理解决方案,产品矩阵已全面覆盖轻商制冷设备、
家用制冷设备、热泵干衣机、数据中心等多元化应用场景。未来,公司将继续强化主业,在换热器产品领域持续深耕细作。通过加大
研发投入,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换热效率与可靠性,以技术创新驱动产品品质和性能的持续升级。同时,公司将积极拓展市场份
额,把握全球热管理市场行业风向。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将推进精细化运营,优化生产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构建高效协同的组织
体系,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最终实现企业价值与客户价值的双赢。
二、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截至 2025年末,公司拥有各类专利近 200项,其中发明专利 13项,技术创新实力持续增强。公司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将创新作为不断发展前行的核心驱动力,目前已拥有包括国家级 CNAS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省
级企业研究院、外国专家工作站等在内的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为技术研发提供了坚实支撑。未来,公司将依托现有创新平台优势,
深化与外部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的战略合作,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速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化进程。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
客户协同创新,持续推进管理、研发和生产等环节的智能化、一体化升级,构建更加敏捷高效的客户需求响应机制,不断提升核心竞
争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
由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及其职能部门构成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具备相对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结构。公司管理层将恪尽职守,
全力贯彻落实董事会确立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化经营管理效能、增强盈利水平,全方位推进公司实
现高质量发展。同时,不定期组织董事会、管理层及关键岗位人员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规要求培训,不断强化全员合规意识,切
实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分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将投资者利益置于核心地位,高度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自 2023年 5月登陆创业板以来,公司已先后实施两次年度
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累计派发现金红利8,900万元(含税),并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累计转增 8,820万股。展望
未来,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在统筹考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长远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致力于构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
报机制。通过建立制度化的利润分配安排,确保分红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让广大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红利。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
本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与透明度。未来,公司将在合规披露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工作,着力提升信
息的实用性与关键性,有效传递公司价值,为股东决策提供更高质量的信息支持。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接
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召开业绩说明会和股东会,以及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元化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让投资者
充分认知公司所处的行业信息、业务与财务状况,使其更直观、更全面地了解公司核心价值。
公司将持续履行上市公司责任,聚焦主业、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提升内在价值,推动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多种方式维护投
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实现“质量回报双提升”,为市场信心和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f3df807-4fba-49d7-aa2f-4bee12437f91.PDF
─────────┬────────────────────────────────────────────────
2026-04-27 19:52│同星科技(30125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星科技”)于 2026年 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0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31.4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2,96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943.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016.2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27,084.3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
23年 5月 19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 2023年 5月 19日出具
了(天健验〔2023〕22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运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建设期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
1 同星科技 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 2年 13,789.23 13,789.23
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
化项目
2 同星科技 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 2年 10,284.06 10,284.06
产业化项目
3 同星科技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年 4,858.66 4,858.66
合计 28,931.95 28,931.95
其中,“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25年度完成投入并结项,公司已于
2025年 7月 18日将上述项目专项账户余额23,282,082.50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目前
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产业化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亿元,自有资金
不超过 2亿元。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的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和自有资金不超
过 2亿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保本
型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
(四)实施方式
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
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进行,不会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
失,甚至影响保本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运行,进而影响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因此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对投资的产品进行严格的筛选和风险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
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
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控管理制度,对投
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把风险降到最低。
六、相关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和自有资
金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经核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
币 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d620e05-d6a7-47d3-8fed-1d0a133c3846.PDF
─────────┬────────────────────────────────────────────────
2026-03-19 15:42│同星科技(30125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 2月 11日召
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办理上述
事 宜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手续,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
如下:
1、名称: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张良灿
4、注册资本:壹亿陆仟玖佰贰拾贰万伍仟肆佰肆拾元
5、成立日期:2001年 01月 09日
6、住所:浙江省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 889号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7265987348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及研发:制冷产品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压力管道元件、阀门、电子电器及控制系统;经
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未取得国家规定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备查文件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a97e14f3-2981-4a35-98a4-bce644bbea38.PDF
─────────┬────────────────────────────────────────────────
2026-02-25 16:18│同星科技(301252):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慕华金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
《共青城慕智合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共青城慕智合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规模为人民币2.9亿元,首次关闭规模为人民币7,25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
资金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的份额。公司本次投资不存在对合伙企业实施控制或共同控制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合伙企业产
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投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如下:
1、基金名称:共青城慕智合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上海慕华金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托管人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日期:2026年2月24日
5、备案编码:SBSB21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df4500d4-9a2d-4e9a-b20e-166d16270351.PDF
─────────┬────────────────────────────────────────────────
2026-02-11 18:20│同星科技(3012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178号致: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天
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
加同星科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同星科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星科技本次股东会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同星科技本次股东
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同星科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同星科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于 2026年 1月 26日在指定媒体、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为:
1、《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2月 11日(星期三)14:3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
889 号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 2026年 2月 11日上午 09:15,结束时间为 2026年 2月 11日下午 3:00。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和相关事项与通知公告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浙
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2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
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并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
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116人,共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3,300,556股,占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2.8617%。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 7人,共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2,883,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72.6
151%;通过网络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109人,共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7,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通过网络投
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同星科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
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会议审
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
出异议。本次会议的第 2项议题为特别决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情况,已就全部议题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议题均获股
东会同意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同星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9adcd294-172c-4401-9588-99fca550e2ba.PDF
─────────┬────────────────────────────────────────────────
2026-02-11 18:20│同星科技(3012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6年2月11日下午14:3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良灿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123,300,556股,
占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星科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6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122,883,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1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9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417,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5,560,55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143,24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9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0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417,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466%。
(三)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79,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1%;反对 12,161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 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39,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48%;反对 12,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77,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2%;反对 12,161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 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37,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5%;反对 12,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276,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 12,161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弃权 12,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其中,中小
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36,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50%;反对 12,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弃权 12,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周剑峰、童智毅
(三)见证律师认为,同星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da18edc5-4eea-4d05-957a-ae7bbde8b296.PDF
─────────┬────────────────────────────────────────────────
2026-02-04 19:01│同星科技(301252):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
同星科技(301252):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3581ea5b-2be0-481f-90d9-8b9cc57f803e.PDF
─────────┬────────────────────────────────────────────────
2026-01-25 16:55│同星科技(301252):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
同星科技(301252):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773080f2-e824-4ff3-813d-89c5f3600852.PDF
─────────┬────────────────────────────────────────────────
2026-01-25 16:54│同星科技(301252):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
议并参加表决。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册及编码如下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审议与披露情况
提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
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①股东账户卡、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③法人代表证明书、④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④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①本人股东账户卡、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
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④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2月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至
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人:顾姮
电话:0575-86516318
传真:0575-86097801
联系电子邮箱:guheng@zjtx.cn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三)相关议案内容见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文件。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639637cf-591b-47da-b66f-59418b94551a.PDF
─────────┬────────────────────────────────────────────────
2026-01-25 16:54│同星科技(301252):同星科技章程(2026年1月)
─────────┴────────────────────────────────────────────────
同星科技(301252):同星科技章程(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cc131b28-0fa9-47f7-9b45-47148a94d4ce.PDF
─────────┬────────────────────────────────────────────────
2026-01-25 16:54│同星科技(301252):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1月)
─────────┴────────────────────────────────────────────────
同星科技(301252):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75412f0e-eb6f-4660-aca7-9778e2091012.PDF
─────────┬────────────────────────────────────────────────
2026-01-25 16:54│同星科技(30125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同星科技(30125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e78f21d8-73c7-4d37-b20e-b9f2dd4eb185.PDF
─────────┬────────────────────────────────────────────────
2026-01-25 16:52│同星科技(30125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定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公司已完成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102.544万股的归属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168,200,000
股增加至 169,225,440 股,注册资本由168,200,000元增加至 169,225,440元。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
有关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82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922.544万元。
2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68,200,000 股,均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69,225,440股,均
为人民币普通股。 为人民币普通股。
三、本次制定制度情况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是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3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制定 否
四、具体实施授权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方可实施。此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在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后代表公司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的情况为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 后的 《公 司章 程》全 文及 其他 相关 制度同
日披 露于 巨潮 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f2755718-9cd6-4c07-ac68-72de11b8957f.PDF
─────────┬────────────────────────────────────────────────
2026-01-25 16:52│同星科技(301252):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梁路芳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个人工作原因,梁路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 2026 年 8月 22
日),其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路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 2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1%;通过新昌县天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441,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09%。梁路芳女士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不低于
发行价;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辞去公司董事会
秘书后,梁路芳女士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梁路芳女士在董事会
秘书岗位任职期间积极主动、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合规运行、投资者关系、监管沟通及公司健康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
对梁路芳女士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为保障公
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情怡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顾姮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顾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顾姮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5-86516318
传真:0575-86097801
电子邮箱:guheng@zjtx.cn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 889号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616cdfca-d0e1-48ac-b6e9-7b38d4ffaf22.PDF
─────────┬────────────────────────────────────────────────
2026-01-25 16:51│同星科技(301252):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 1月 24日(星期六)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 1月 13日通过书面文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良灿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张天泓、吕滨、徐俊、张绍志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和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合计 12,023.82万元投资综合楼建设项目及板式换热器项目,是依据市场需求
、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整体发展战略等因素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合计12,023.82万元投资综合楼建设项目及板式换热器项目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 102.54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公司总股
本由 168,200,000股增加至 169,225,440股,注册资本由 168,200,000元增加至 169,225,440元。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
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工作人员全权负责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代表公司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
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
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现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
制度的公告》。
其中,《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个人工作原因,梁路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梁路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将
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情怡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顾姮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顾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
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年 2月 11日 14:30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1d8ae961-4b44-4bd9-a620-eb0627c7dbbe.PDF
─────────┬────────────────────────────────────────────────
2026-01-25 16:50│同星科技(301252):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
同星科技(301252):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b0f89415-467e-4b6b-81c8-b413595b8829.PDF
─────────┬────────────────────────────────────────────────
2026-01-25 16:49│同星科技(30125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1月)
─────────┴────────────────────────────────────────────────
同星科技(30125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f06fe0e7-3f17-45ec-95a6-28010b51497b.PDF
─────────┬────────────────────────────────────────────────
2025-12-23 18:32│同星科技(301252):国信证券关于同星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同星科技(301252):国信证券关于同星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140dd545-1cbe-4b0d-9538-0458a82c6e08.PDF
─────────┬────────────────────────────────────────────────
2025-12-23 18:32│同星科技(301252):国信证券关于同星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挂牌交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李秋实、傅毅清
担任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的期间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2026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及督导项目组人员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 2025 年度培训,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 年 12 月 16 日
二、培训地点: 同星科技会议室
三、参加培训人员和方式
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四、培训主题
本次培训的主题为《上市公司再融资与股东减持相关情况介绍》,主要内容涉及可转债及不同再融资方式对比分析、询价转让及
不同减持方式对比分析。
五、主讲人: 国信证券 保荐代表人 李秋实
六、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得到同星科技的积极配合,通过培训,同星科技主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更加全面、细致地了解了上市
公司再融资的主要方式和差异点、优缺点;并且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减持方式及特点和要求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以此为基础更好地为后
续的规划做准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12b6deec-ff4a-4cdb-b011-e6f91f21ddab.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同星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5706.PDF
─────────┬────────────────────────────────────────────────
2026-04-28│同星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5714.PDF
─────────┬────────────────────────────────────────────────
2025-10-23│同星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4546.PDF
─────────┬────────────────────────────────────────────────
2025-08-28│同星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7850.PDF
─────────┬────────────────────────────────────────────────
2025-04-29│同星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8192.PDF
─────────┬────────────────────────────────────────────────
2025-04-22│同星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0631.PDF
─────────┬────────────────────────────────────────────────
2024-10-25│同星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3969.PDF
─────────┬────────────────────────────────────────────────
2024-08-15│同星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5/1220870496.PDF
─────────┬────────────────────────────────────────────────
2024-04-25│同星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921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