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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58(富士莱)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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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58 富士莱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6 17:48 │富士莱(30125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06 17:48 │富士莱(301258):关于完成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07-06 17:48 │富士莱(30125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3 18:42 │富士莱(301258):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6-06-18 18:31 │富士莱(301258):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8 18:29 │富士莱(301258):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6-06-18 18:28 │富士莱(30125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8 18:27 │富士莱(301258):关于董事辞任暨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6-06-18 18:27 │富士莱(30125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6-06-18 17:40 │富士莱(301258):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 ─────────┬──────────────────────────────────────────────── 2026-07-06 17:48│富士莱(30125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就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等相关事项之合法性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而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 4、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 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9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 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 披露。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6日下午 14:30时在江苏省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 16号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钱祥 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7月 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6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6日 9:15至 15:00的任 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股东 54人,代表股份 56,755,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65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等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人,代表股份 55,98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988%。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7人,代表股份 767,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663%。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股东会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50人,代表股份 980,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0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21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人,代表股份 767,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63%。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由股东代表、见证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 的书面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或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1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2%;反对 56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36%;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541%;反对 569,587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745%;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4%。 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1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5%;反对 56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36%;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745%;反对 569,587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745%;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 根据表决结果,唐翔宇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 2项议案,各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71dae87d-d04f-4228-976e-db920270db25.PDF ─────────┬──────────────────────────────────────────────── 2026-07-06 17:48│富士莱(301258):关于完成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 事辞任暨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公司于 2026年 7月 6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唐 宇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14fe89e7-11e3-4489-8e91-a5056246e0db.PDF ─────────┬──────────────────────────────────────────────── 2026-07-06 17:48│富士莱(30125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6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7月 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年 7月 6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 16号 (三)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30日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 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决定结果为准。 (五)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祥云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4人,代表股份 56,755,2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65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资料,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 55,98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988%。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767,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6 3%。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 人,代表股份 980,7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71%。 4、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2%;反对56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36%;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541%;反对56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745%;弃权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14%。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5%;反对56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3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745%;反对56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74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孙洁、李明佳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2058d39d-ce79-4d6c-9064-b584050d0d5d.PDF ─────────┬──────────────────────────────────────────────── 2026-06-23 18:42│富士莱(301258):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卞爱进先生及董事陆建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3月 2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卞爱进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 5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0.0564%);持有公司股份 350,000 股的董事陆建刚先生计划自减持 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87,5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 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0.0988%)。 近日,公司收到卞爱进先生、陆建刚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知悉上述股东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 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完成了股份减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公司总股本比例 卞爱进 集中竞价交易 2026/6/5至 24.29 50,000 0.0564% 2026/6/22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公司总股本比例 陆建刚 集中竞价交易 2026/4/24至 25.15 87,500 0.0988% 2026/6/22 注 1:本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2:本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注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91,67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080,000股后为 88,590,000 股,上述 比例均按总股本 88,590,000 股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剔除回购股 股数(股) 占剔除回购股 份后公司总股 份后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卞爱进 合计持有股份 200,000 0.2258% 150,000 0.16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000 0.0564%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0,000 0.1693% 150,000 0.1693% 陆建刚 合计持有股份 350,000 0.3951% 262,500 0.29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7,500 0.0988%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2,500 0.2963% 262,500 0.2963% 注:本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股东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上 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并已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上述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 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卞爱进先生、陆建刚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85dc2247-17b1-4c2f-a0f7-ce7677564783.PDF ─────────┬──────────────────────────────────────────────── 2026-06-18 18:31│富士莱(301258):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上午 10 时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2日以书面、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钱祥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富士莱(山东)特色原料药及中间体 CMO/CDMO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在剩余款项结清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更好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和投资管理能力,结合行业发展方向多方位探索产业升级新机 遇,在保障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贝格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4,800万元, 与专业机构共同设立苏州龙驹东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实际核准名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沈莹娴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宇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其担任战略委 员会委员,任期自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已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辞任暨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年 7月 6日下午 14:30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 02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fa80e9f8-6d86-4d22-bc7a-e0c951fb423f.PDF ─────────┬──────────────────────────────────────────────── 2026-06-18 18:29│富士莱(301258):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富士莱(301258):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0acab715-6b7c-410a-a896-fdded8320ec8.PDF ─────────┬──────────────────────────────────────────────── 2026-06-18 18:28│富士莱(30125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7月 6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6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 1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3日,上午 8:30至 11:00,下午 13:30至 16:00。2、登记地点:证券事务部(地址:江苏省常熟新 材料产业园海旺路 16号) 3、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 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 (2)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卞爱进;联系电话:0512-52015605;传真号码:0512-52303736;电子邮箱:ir@fushilai.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9e60f708-e172-4da7-aa0c-0cf40af4c4a3.PDF ─────────┬──────────────────────────────────────────────── 2026-06-18 18:27│富士莱(301258):关于董事辞任暨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一、董事辞任情况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沈莹娴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沈莹娴女士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沈莹娴女士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8年 9月 10日,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 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沈莹娴女士将继续履职至新任董事选举产生之日止。沈莹娴女士将按照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任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管理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莹娴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沈莹娴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责 、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沈莹娴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宇翔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由其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0c2dfe12-a4a3-49bd-bbfc-424f0d8856d9.PDF ─────────┬──────────────────────────────────────────────── 2026-06-18 18:27│富士莱(30125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富士莱(30125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51d7f27e-c80a-4efd-9274-111f4082ce0d.PDF ─────────┬──────────────────────────────────────────────── 2026-06-18 17:40│富士莱(301258):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富士莱(301258):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9/148e2d02-3fe3-403c-b60a-969f4511d518.PDF ─────────┬──────────────────────────────────────────────── 2026-05-22 17:54│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为 91,670,000股,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持有 3,080,0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 为 88,59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小数点后保留六位,下同),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489,8 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根据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如下: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 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19,489,800元/91,670,000股×10股=2.126082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 2126082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67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3,080,000股后的股本 88,59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 分配现金红利 19,489,800.00 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在利润分配预 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080,000股后的 88,5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9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注】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4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70 苏州市富士莱技术服务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8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部分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 息价格调整。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价格调整至 46.42元/股。 2、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 股现金红利如下: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 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19,489,800元/91,670,000股×10股=2.126082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2126082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 16号 咨询联系人:卞爱进 电话:0512-52015605 传真:0512-52303736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1de4714-3cb2-4ee7-a769-eb31663d41fe.PDF ─────────┬──────────────────────────────────────────────── 2026-05-14 17:52│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4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 16号 (三)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8日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 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决定结果为准。 (五)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祥云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人,代表股份 57,981,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49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资料,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 2,581,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40%。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6年 5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55,40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2.5356%。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人,代表股份 2,434,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79%。 4、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4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9%;反对1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075%;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2%;反对1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18%;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10%。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4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9%;反对1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075%;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2%;反对1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18%;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10%。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4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9%;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083%;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2%;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23%;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805%。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4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0%;反对1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092%;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367%;反对1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28%;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805%。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4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2%;反对1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971%;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37%;反对1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53%;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10%。 6、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2%;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9623%;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2%;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23%;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805%。 本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苏州市富士莱技术服务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钱祥云、卞爱进、陆建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2%;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9623%;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2%;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23%;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805%。 本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苏州市富士莱技术服务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钱祥云、卞爱进、陆建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4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9%;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083%;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2%;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23%;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80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孙洁、李明佳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6d9b2d1-fa19-4013-bc07-5822cf694735.PDF ─────────┬──────────────────────────────────────────────── 2026-05-14 17:52│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b7b66ca-9a09-4b9f-bff6-ec1d974ec3f1.PDF ─────────┬──────────────────────────────────────────────── 2026-04-23 00:36│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ffa97d0-ba4a-45d3-bbe7-a8af1292ed7a.PDF ─────────┬──────────────────────────────────────────────── 2026-04-22 18:56│富士莱(3012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294,560.52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681,000,731.46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717,368,842.96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 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681,000,731.46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次的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67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3,080,000股后的股本 88,59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9,489,800.00元人民币(含税),其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9,489,80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3 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9,489,800.00 8,261,890.00 54,996,000.2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294,560.52 16,406,148.23 112,181,787.31 (元) 研发投入(元) 35,804,343.65 40,620,178.08 40,702,734.10 营业收入(元) 432,732,134.28 429,468,011.82 489,292,586.9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681,000,731.46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717,368,842.96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82,747,690.23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64,294,165.353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82,747,690.23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117,127,255.83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8.67%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是 ?否 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82,747,690.23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 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公司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1%。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4年年末、2025年年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12,810.83 万元和 89,926.52 万元,分别占 2024年年末、2025年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54.03%和 42.42%。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2684989-b3ef-4677-b811-d78cfb42e5eb.PDF ─────────┬──────────────────────────────────────────────── 2026-04-22 18:55│富士莱(301258):东方证券关于富士莱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莱、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对富士莱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本次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实施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前,东方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供给富士莱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要求其提前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东方证券围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股份增减持、募集资金使用等角度,对相关人员展开培训。公司相关培训人员通过现场的形式 参加了培训。 现场培训后,东方证券向富士莱提供了培训讲义以供自学。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围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核心规则,重点介 绍了短线交易、敏感期买卖、减持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内容。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促使富士莱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培训对象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培训对象进一步理解上市公司工作规范和信息披露要求。此次培训 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152dc08-df70-4ac1-a962-af1d20afd296.PDF ─────────┬──────────────────────────────────────────────── 2026-04-22 18:55│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30Z0862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30Z0862号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士莱公司)2025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富士莱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富士莱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f6eb767-ac95-40bd-83b1-cacd3b3a5651.PDF ─────────┬──────────────────────────────────────────────── 2026-04-22 18:55│富士莱(301258):东方证券关于富士莱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富士莱(301258):东方证券关于富士莱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82e4e01-e445-45bf-95b2-43660a641b30.PDF ─────────┬──────────────────────────────────────────────── 2026-04-22 18:55│富士莱(301258):东方证券关于富士莱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富士莱(301258):东方证券关于富士莱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9e7ff35-cb39-485f-b916-56efad17a3af.PDF ─────────┬──────────────────────────────────────────────── 2026-04-22 18:55│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莱”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富士莱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情况 1、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2025年 2月 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3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金额累计 不超过 1亿美金,期限自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 2025年 2月 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 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含拟质押证券资产 )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 二、2025 年度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情况 1、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交易类型 币种 审批额度 报告期内单日 期末占用额度 是否超过获批 最高余额 金额 额度 远期结售汇及 美元 10,000.00 200.00 - 否 外汇掉期等 合计 10,000.00 200.00 -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公司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以降低公司持续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汇保值为宗旨,达到了锁定业务合同利润的目 标。 2、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证券账户持仓股票、基金等的期末市值为 3,059.43万元,证券账户总资产为 6,360.31万元。公司对报告期内证券投资损益 情况进行了确认,报告期内确认投资收益 939.56 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720.65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金融衍生品持仓合约金额 5,797.84 万元,持仓合约市值 5,667.19万元。 三、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 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 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 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2、证券投资风险分析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财政及货币政策、经济走势、利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市场 和政策波动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 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其他风险:相关工作人员在证券投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潜在操作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 ,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3)公司成立了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交易事务。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 业人员。 (4)该工作小组成员应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 (5)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2、证券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配备负责证券投资的专业人员,并已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 任人、证券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将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及时分析和跟踪证券投资的进展情况及资金投向、资本市场表现等,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为证券投资业务的监督部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开展情况进行重点审计 和监督,并向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证券投资事项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f223be4-5ffc-44c0-a24c-1b1d7e15c1a5.PDF ─────────┬──────────────────────────────────────────────── 2026-04-22 18:55│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3f7861a-1f64-4ae2-b508-bfd0fdb00ccc.PDF ─────────┬──────────────────────────────────────────────── 2026-04-22 18:55│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年度证券与 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情况 1、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2025年 2月 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3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金额累计 不超过 1亿美金,期限自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 2025年 2月 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 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含拟质押证券资产 )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 二、2025 年度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情况 1、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衍生品投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交易类型 币种 审批额度 报告期内单 期末占用额 是否超过获 日最高余额 度金额 批额度 远期结售汇及 美元 10,000.00 200.00 0 否 外汇掉期等 合计 10,000.00 200.00 0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公司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以降低公司持续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汇保值为宗旨,达到了锁定业务合同利润的目 标。 2、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证券账户持仓股票、基金等的期末市值为 3,059.43万元,证券账户总资产为 6,360.31万元。公司对报告期内证券投资损益 情况进行了确认,报告期内确认投资收益 939.56 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720.65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金融衍生品持仓合约金额 5,797.84 万元,持仓合约市值 5,667.19万元。 三、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 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 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 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2、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风险分析 (1)收益不确定性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财政及货币政策、经济走势、利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市场 和政策波动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 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其他风险:相关工作人员在证券投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潜在操作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 规定,以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投资风险。 (3)公司成立了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交易事务。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 业人员。 (4)该工作小组成员应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 (5)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2、证券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配备负责证券投资的专业人员,并已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范围、原则、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投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公司将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业务的进展情况及资金投向、资本市场表现等,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为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监督部门,至少每半年进行检查,对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和 监督,并向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2e03cfa-0b3d-4dc3-9344-2a90254ab390.PDF ─────────┬──────────────────────────────────────────────── 2026-04-22 18:55│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df4fbe2-2800-4b46-b993-45d09fa09b09.PDF ─────────┬──────────────────────────────────────────────── 2026-04-22 18:55│富士莱(301258):东方证券关于富士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莱、公司”)于 2022 年 3月 29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富士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富士莱上市后的持续督导 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5年 12 月 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周磊 保荐代表人 王宽、张仲 联系电话 021-23153888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258 注册资本 9,167 万元 住所 江苏省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 钱祥云 实际控制人 钱祥云 联系人 卞爱进 联系电话 0512-52015605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 3月 29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2年度报告于 2023年 4月 18 日披露,2023年 度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披露,2024 年度报告 于 2025年 4月 22 日披露,2025年度报告于 2026 年 4月 23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 富士莱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富 士莱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中 国证监会的批复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股票上市相关文件,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 工作: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4、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5、定期对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7、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3年 10月 10日,公司原保荐代表人卞加振先生因工 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 有序进行,东方投行指定王宽先生接替卞加振先生担任公 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 2024年 1月 2日,公司原保荐代表人葛绍政先生因工作 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有 序进行,东方投行指定张仲先生接替葛绍政先生担任公司 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不适用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等工作 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 相关文件,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 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时间符合相关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义务。 十、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100aa0c-830b-45d1-b226-dbc4de930729.PDF ─────────┬──────────────────────────────────────────────── 2026-04-22 18:55│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6418c14-92c4-4f47-b891-c0f730bc1b8e.PDF ─────────┬──────────────────────────────────────────────── 2026-04-22 18:54│富士莱(301258):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富士莱(301258):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4c7cb76-9802-4cdf-9aa0-aaee05c75231.PDF ─────────┬──────────────────────────────────────────────── 2026-04-22 18:54│富士莱(3012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总体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二)薪酬水平与岗位职责、履职情况相对应;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四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 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如下: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具体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三)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管理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执行。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但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 发放。 第五章 止付追索与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五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六条 参考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所在地区薪酬水平、通胀水平、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职位、职责变化等,公司可在必要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追溯至 2026 年 1 月 1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9a799e4-648e-4108-91cd-231a2db5a35d.PDF ─────────┬──────────────────────────────────────────────── 2026-04-22 18:54│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春卿)已离任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金春卿自 2022年 9月 9日起担任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5年 3月 14日离 任。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忠实履行职责,通过出席相关会议及多渠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 2022年 9月 9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个人工作履历、 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1965 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 7月至 1999 年 2月历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助教 、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上海 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苏州西交利物浦大学校外导师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涉外民商法和知识产权外部专家。1999 年 7月至今 任方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人已于 2025年 3月 14日辞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025 年 1月 1 日至 2025 年 3月 14 日,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1次、股东会会议 1次。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并得 到及时反馈。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 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的相关规定,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情况。 (三)专门委员会参会及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阅专门委 员会的材料。本人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 1次。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未有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情形。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 1次。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基本情况,积极推动 公司持续发展和核心团队建设,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资料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积极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实地现场考察、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 和执行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战略发展、规范经营、信息披露等事项提出合理建议。 (七)培训及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 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 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3月 14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多项重要议案的审议工作, 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等。本人始终秉持着勤勉、审慎的态度,从公司战略发展、资金运用合理性、风险管控以 及股东权益维护等多个角度出发,对每一项议案进行深入思考与权衡,力求为公司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其他说明 2025 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 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对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已于 2025年 3月 14 日离任,在此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表示诚挚的感谢 ,并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恪守规范治理的原则,实现更加稳健的发展势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19f1ade-d1c4-48b5-bd79-d00494efaf49.PDF ─────────┬──────────────────────────────────────────────── 2026-04-22 18:54│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传兴) ─────────┴──────────────────────────────────────────────── 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传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a8568af-70c9-4731-97ec-8969badfb3a2.PDF ─────────┬──────────────────────────────────────────────── 2026-04-22 18:54│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忠) ─────────┴──────────────────────────────────────────────── 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忠)。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d76d762-b0b2-4a81-bd4b-86390a46bb0f.PDF ─────────┬──────────────────────────────────────────────── 2026-04-22 18:54│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炳和) ─────────┴──────────────────────────────────────────────── 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炳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12dd75d-702b-47fc-b2bf-2a59ea24c84c.PDF ─────────┬──────────────────────────────────────────────── 2026-04-22 18:52│富士莱(301258):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故全体董 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1、投保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以及所有赔偿请求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2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在公司股东会批准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前提下,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高 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及处理与投保相关 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及意见 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关联 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58e2d37-0739-48db-af42-af091fa1076d.PDF ─────────┬──────────────────────────────────────────────── 2026-04-22 18:52│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 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2025年 2024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3年 营业收入(元) 432,732,134.28 429,468,011.82 0.76% 489,292,586.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4,294,560.52 16,406,148.23 291.89% 112,181,787.31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269,213.09 -8,924,873.45 63.37% 89,606,898.67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6,601,899.08 47,068,013.45 41.50% 94,768,588.39 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0.18 294.44% 1.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18 294.44% 1.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3.39% 0.85% 2.54% 5.85% 率 2025年末 2024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3年末 资产总额(元) 2,119,905,534.83 2,087,754,088.26 1.54% 2,116,079,866.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864,573,789.92 1,886,913,269.90 -1.18% 1,945,625,202.37 的净资产(元) 二、公司财务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5年末 2025年初 比重增减 重大变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动说明 货币资金 361,683,577.89 17.06% 224,726,769.21 10.76% 6.30% 应收账款 59,329,661.80 2.80% 87,511,380.56 4.19% -1.39% 存货 132,448,383.47 6.25% 154,827,314.83 7.42% -1.17% 投资性房地产 1,568,425.00 0.07% 1,817,341.60 0.09% -0.02% 固定资产 324,326,847.54 15.30% 359,099,047.99 17.20% -1.90% 在建工程 199,377,689.36 9.41% 38,150,115.63 1.83% 7.58% 使用权资产 1,017,984.56 0.05% 1,660,922.24 0.08% -0.03% 合同负债 2,262,075.19 0.11% 1,421,994.76 0.07% 0.04% 租赁负债 303,567.11 0.01% 1,010,139.34 0.05% -0.04% (2)产销量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25年 2024年 同比增减 硫辛酸系列产品 销售量 吨 1,041.74 962.25 8.26% 生产量 吨 2,009.00 2,363.63 -15.00% 库存量 吨 378.81 577.05 -34.35% 肌肽系列产品 销售量 吨 68.48 42.84 59.87% 生产量 吨 65.96 47.72 38.23% 库存量 吨 14.51 20.71 -29.95% 磷脂酰胆碱系列 销售量 吨 82.75 58.48 41.50% 产品 生产量 吨 91.40 63.70 43.49% 库存量 吨 16.98 11.72 44.89% 艾瑞昔布 销售量 吨 19.64 21.17 -7.21% 生产量 吨 22.99 14.68 56.61% 库存量 吨 3.35 0.00 - (3)收入、成本、毛利率状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医药主营业务 427,178,070.88 354,475,715.05 17.02% 0.27% 4.10% -3.05% 分产品 硫辛酸系列产 270,662,636.17 230,086,228.96 14.99% -2.10% 1.56% -3.06% 品 肌肽系列产品 61,006,415.46 45,475,202.80 25.46% 34.22% 37.81% -1.94% 磷脂酰胆碱系 42,704,670.59 37,301,387.30 12.65% 3.92% 48.94% -26.40% 列产品 艾瑞昔布 52,804,348.66 41,612,895.99 21.19% -16.15% -25.60% 10.00% 分地区 国外 198,432,856.48 162,205,527.63 18.26% -6.06% 4.76% -8.44% 国内 234,299,277.80 198,314,652.75 15.36% 7.36% 4.20% 2.57% 分销售模式 直销 126,253,813.33 95,588,747.88 24.29% -21.04% -22.78% 1.71% 经销 300,924,257.55 258,886,967.17 13.97% 13.08% 19.44% -4.58% (4)费用状况 单位:元 2025年 2024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4,995,860.07 5,260,331.56 -5.03% 管理费用 39,522,956.51 41,322,036.88 -4.35% 财务费用 -2,659,024.22 -10,289,285.29 -74.16% 主要系本期汇兑净损 失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 35,804,343.65 40,620,178.08 -11.86% (5)现金流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3,303,383.68 426,576,757.54 8.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6,701,484.60 379,508,744.09 4.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601,899.08 47,068,013.45 41.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60,317,535.20 3,583,588,021.12 -20.1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98,496,925.79 3,682,706,333.92 -26.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820,609.41 -99,118,312.80 263.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389,619.57 75,830,891.18 15.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389,619.57 -75,830,891.18 -15.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6,956,808.68 -125,008,328.76 209.56%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aa62bb2-2ab7-4870-9476-a5d3e4cb390e.PDF ─────────┬──────────────────────────────────────────────── 2026-04-22 18:52│富士莱(30125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陈忠、CAO CHUANXING(曹传兴)、董炳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忠、CAO CHUANXING(曹传兴)、董炳和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324d555-110d-45d7-92d4-66fc24d2daf7.PDF ─────────┬──────────────────────────────────────────────── 2026-04-22 18:52│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苏 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涉及的业务和事项。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资金运营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资产运营管理、生产与仓储管理、研究开 发管理、工程项目、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印章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运营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生产仓储管理、研究开发管理、资产管理 、工程项目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潜在错报金 营业收入总额的1.5%≤ 营业收入总额的1%≤潜在错报金 额 潜在错报金额 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5% 一般缺陷 在错报金额<营业收 总额的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资产 资产总额1%≤损失金额<资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1% 总额1.5% 产总额1.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 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 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公司存在个别一般缺陷,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由相关部门及负责人进行整改落实,该缺陷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管 理水平,通过加强财务报告领域风险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与事后监督,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存在个别一般缺陷,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由相关部门及负责人进行整改落实,该缺陷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 目标的实现。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3.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2025年度公司内控体系运行良好。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公 司内部控制目标。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根据行业及公司发展实际,不断完善风险评估机制, 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强化内控监督检查及改进,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管理的效率效果,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钱祥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6d20bbf-0b9b-4d40-a327-de84395d646c.PDF ─────────┬──────────────────────────────────────────────── 2026-04-22 18:52│富士莱(301258):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于 2026 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 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股东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 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雪,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 022 年开始为富士莱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晶方科技、富士莱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富士莱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富士莱、五洲医疗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能康,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富士莱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富士莱、苏州双祺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晶晶,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皖天然气、国盾量子、皖仪科技、晶合集成、浩淼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雪、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孙能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晶晶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6年度审计费用总额拟定为人民币 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0万元,与上年度 审计费用相比持平,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 协商情况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材料, 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该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专业务 实、勤勉尽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1a47ae0-0903-4d41-bf55-227b7c4ffd72.PDF ─────────┬──────────────────────────────────────────────── 2026-04-22 18:52│富士莱(301258):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 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关 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钱祥云、卞爱进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如下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 总额(万元) 钱祥云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 现任 90.25 人员 卞爱进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现任 108.49 理、财务总监 陆建刚 职工代表董事 现任 60.45 沈莹娴 董事 现任 0.00 陈忠 独立董事 现任 10.00 CAOCHUANXING 独立董事 现任 10.00 (曹传兴) 金春卿 独立董事 离任 2.08 董炳和 独立董事 现任 7.92 合计 289.19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董事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 10万元/年(税前), 按月发放。公司独立董事出席公司会议及其他合理费用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 标准,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以及社会保险及福利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以及社会保险及福利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 之五十。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e91e35e-d40c-4c70-aca6-811285fa7088.PDF ─────────┬──────────────────────────────────────────────── 2026-04-22 18:52│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5990181-98a8-4eb5-922b-a924752b9974.PDF ─────────┬──────────────────────────────────────────────── 2026-04-22 18:52│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a4672ab-7a91-4e10-a06c-5fb53aa71068.PDF ─────────┬──────────────────────────────────────────────── 2026-04-22 18:52│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b2f4d54-0cdd-4fbe-ae18-76e72f416b44.PDF ─────────┬──────────────────────────────────────────────── 2026-04-22 18:52│富士莱(301258):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 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15:00-1 6:30在“富士莱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 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富士莱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 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钱祥云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卞爱进先生、独立董事陈忠先生。(如有特 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 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富士莱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富士莱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f875c20-a49c-4b80-9120-c8800682d4b9.PDF ─────────┬──────────────────────────────────────────────── 2026-04-22 18:52│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30Z0391号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莱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30Z0863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富士莱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苏州富士莱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 真实、准确、完整是富士莱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富士莱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 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富士莱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富士莱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 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富士莱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efbabac-885d-4bc2-8f77-b8648489f967.PDF ─────────┬──────────────────────────────────────────────── 2026-04-22 18:52│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 -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30Z0392号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士莱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富士莱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富士莱公司年度报告 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富士莱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富士莱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富士莱公司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富士莱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260ed4c-989f-404a-85d1-84284c4bf0b1.PDF ─────────┬──────────────────────────────────────────────── 2026-04-22 18:52│富士莱(30125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1号 )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年 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9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为48. 3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703.6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390.10万元后*1,实际募集资金 金额为 100,313.5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 3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 22]230Z004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 目累计已投入 23,508.91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553.91 万元;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203.82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203.82 万元;(2)2025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342.47 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3,832.41万元,其中:直接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 43,932.41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900.00万元;(3)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投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 0 .00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累计募投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 2,980.70万元;(4)2025年度,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 18,600.00万元;(5)2025年度,公司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利息收入 540.39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3,212.41 万元, 手续费支出 0.62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3,573.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0,703.60 减:支付部分发行费用*1 10,770.87 减: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22,757.72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3,832.41 其中:募投项目投入资金 43,932.41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900.00 减:累计募集资金结余补充流动资金 2,980.70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3,212.41 减:手续费 0.62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3,573.68 其中: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18,600.00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4,973.68 注*1: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与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差异主要系前期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及进项税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 3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6012200052899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3600 64760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4380000109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 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90078801500010514)。2023 年 6月,公司和保荐机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02400001421)。2024年 2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富士莱(山东)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050164630800002307)。2024年 3月,公司 和保荐机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51399600001626)。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75060122000528996 — 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8112001013600647608 — 已注销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51243800001098 —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090078801500010514 — 已注销 常熟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51002400001421 1,252.4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 37050164630800002307 3,657.88 — 峄城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51399600001626 63.38 — 合 计 4,973.68 — 注:因四舍五入导致各项目金额之和存在尾差。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年 2月 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3,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预期年化 号 收益率 1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山 6,000.00 保本浮动收 2025/12/2 2026/1/26 0.65%-2.00% 股份有限公司 东省分行单位人 益型 枣庄峄城支行 民币定制型结构 性存款 2 苏州银行股份 2025年第 882期 3,000.00 保本浮动收 2025/11/10 2026/2/10 0.7%或 有限公司常熟 定制结构性存款 益型 1.90%或 支行 2.10% 3 苏州银行股份 2025年第 319期 6,500.00 保本浮动收 2025/11/28 2026/2/27 1.00%或 有限公司常熟 标准化结构性存 益型 1.95%或 支行 款 2.15% 4 苏州银行股份 2025年第 996期 3,100.00 保本浮动收 2025/12/31 2026/4/1 0.7%或 有限公司常熟 定制结构性存款 益型 1.90%或 支行 2.10% 合计 18,600.00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6,386.32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 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6a7d483-351b-4c95-9160-d00297bfbd7d.PDF ─────────┬──────────────────────────────────────────────── 2026-04-22 18:52│富士莱(30125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富士莱(30125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92a2eda-7a6e-4984-accb-3e67b4974887.PDF ─────────┬──────────────────────────────────────────────── 2026-04-22 18:51│富士莱(30125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富士莱(30125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86a591c-5ade-43ea-a6f9-1ab07cbd8857.PDF ─────────┬──────────────────────────────────────────────── 2026-04-22 18:51│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报告 ─────────┴──────────────────────────────────────────────── 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ca5af9a-9e73-4892-97d9-e6ad80eff0ce.PDF ─────────┬──────────────────────────────────────────────── 2026-04-22 18:51│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富士莱(3012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bd55543-e87e-4e6d-a5c5-9e2cd7231841.PDF ─────────┬──────────────────────────────────────────────── 2026-04-22 18:51│富士莱(301258):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1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0日以书面、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祥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层认真尽责,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同时,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 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91,67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3,080,000 股后的股本 88,59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9,489,80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专业务实、勤勉尽责,公司拟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 机构协商确定最终的 2026年度审计费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的水平 ,同意制定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予以 确认,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的水平,同意制定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已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取得了两名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委员卞爱进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钱祥云、卞爱进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责 任方面的发展实践和主要成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已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 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 ─────────┬──────────────────────────────────────────────── 2026-03-25 19:24│富士莱(301258):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卞爱进先生及董事陆建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股份 20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 例 0.2258%)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卞爱进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 5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0.0564%)。 持有公司股份 35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3951%)的董事陆建刚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87,5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0.0988%) 。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卞爱进先生及董事陆建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数量(股)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 总股本比例 1 卞爱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0,000 0.2258% 2 陆建刚 职工代表董事 350,000 0.3951% 注: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080,0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卞爱进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 5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0.0564%。 (2)陆建刚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 87,5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0.0988%。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年 4月 17日至 2026年 7月 16 日)。在上述减持期 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卞爱进先生、陆建刚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卞爱进先生、陆建刚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卞爱进先生 、陆建刚先生的相关承诺如下: 承诺类型 承诺人 承诺内容 股东关于股 卞爱进、陆建刚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份锁定的承 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诺 份。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通过苏州市富士莱技术服务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 4、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 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条为附生效条件的承诺事项,截至 2022 年 5 月 25 日,发行 人股价存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价的情形,触发了该条关于股份锁定延期的生效条件,鉴于此,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由原来的 12 个月自动延长至 18个月(2023 年 9月 28日)。】 5、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的 其他相关规定。 7、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股东持股及 卞爱进、陆建刚 1、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 减持意向承 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安排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 诺 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将严 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 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 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 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主体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减持主体后续将继续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卞爱进先生、陆建刚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c731e64f-2037-4e44-a190-b810866dfc8f.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富士莱: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6858.PDF ─────────┬──────────────────────────────────────────────── 2026-04-23│富士莱: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6870.PDF ─────────┬──────────────────────────────────────────────── 2025-10-24│富士莱: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7568.PDF ─────────┬──────────────────────────────────────────────── 2025-08-22│富士莱: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4723.PDF ─────────┬──────────────────────────────────────────────── 2025-04-22│富士莱: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1721.PDF ─────────┬──────────────────────────────────────────────── 2025-04-22│富士莱: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1707.PDF ─────────┬──────────────────────────────────────────────── 2024-10-23│富士莱: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3067.PDF ─────────┬──────────────────────────────────────────────── 2024-08-23│富士莱: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2978.PDF ─────────┬──────────────────────────────────────────────── 2024-04-23│富士莱: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4464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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