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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58(富士莱)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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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58 富士莱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3 00:00│富士莱(301258):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月 15 日 9:15-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 16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8.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 √ 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 8 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 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上午 8:30 至 11:00,下午 13:30 至16:00。 (二)登记地点:证券事务部(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 16号) (三)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 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 2、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卞爱进;联系电话:0512-52015605;传真号码:0512-52303736;电子邮箱:ir@fushilai.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65306c5d-fb82-4828-abff-22256388a832.PDF ─────────┬──────────────────────────────────────────────── 2024-04-23 00:00│富士莱(301258):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富士莱(301258):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66535a43-e3b4-4b9c-bc93-eaf17a8fbb9b.PDF ─────────┬──────────────────────────────────────────────── 2024-04-23 00:00│富士莱(301258):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1 号 )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3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9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为48.3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703.6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390.10 万元后*1,实际募 集资金金额为 100,313.5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 年 3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 诚验字 [2022]230Z004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2 年 3月 31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 项目累计已投入 23,508.91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553.91 万元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203.82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203.82 万元;(2)2 023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82.3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6,567.00 万元,其中: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6,667.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900.00 万元;(3)2023 年度,公司使用募投项目结余补 充流动资金 2,963.85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募投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 2,980.70 万元;(4)2023 年度,公 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 14,000.00 万元;(5)2023年度,公司收到 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169.63 万元。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895.38 万元,手续费支出 0.03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39,522.6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0,703.60 减:支付部分发行费用*1 10,770.87 减: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22,757.72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6,567.00 其中:募投项目投入资金 26,667.00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900.00 减:累计募集资金结余补充流动资金 2,980.70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1,895.38 减:手续费 0.0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9,522.65 其中: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14,000.00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25,522.65 注*1: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与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差异主要系前期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及进项税差异。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 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 年 3 月,公司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6012200052899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811200101360064760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43800001098)、上海浦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熟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89090078801500010514)。2023 年 6 月 ,公司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0240000142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75060122000528996 — 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8112001013600647608 — 已注销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51243800001098 —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090078801500010514 23,998.74 — 常熟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51002400001421 1,523.92 — 合 计 25,522.65 — 注:因四舍五入导致各项目金额之和存在尾差。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预期年化 号 收益率 1 苏州银行股份 2023 年第 3,000.00 保本浮动收 2023-12-18 2024-3-22 1.7%或 有限公司常熟 2137 益型产品 2.45%或 支行 期标准化结构性 2.55% 存款 2 苏州银行股份 单位结构性存款 11,000.00 保本浮动收 2023-12-18 2024-1-29 1.55%或 有限公司常熟 7 天周期滚存型 益型产品 2.35%或 支行 2 号 2.45% 合计 14,000.00 三、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9,120.91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 况详见附表 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8d036a8a-e870-467a-84ca-1f7fe3cbe877.PDF ─────────┬──────────────────────────────────────────────── 2024-04-23 00:00│富士莱(301258):监事会决议公告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下午 3 时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和《2023 年年度 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 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 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 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 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真实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 完成各项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考虑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 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全体监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该议案未在本次会议上作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1a3d0e22-f986-483d-8f8f-d443fd812a0b.PDF ─────────┬──────────────────────────────────────────────── 2024-04-23 00:00│富士莱(30125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富士莱(30125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5136ed59-b439-4cbd-adac-717d443f6eeb.PDF ─────────┬──────────────────────────────────────────────── 2024-04-23 00:00│富士莱(301258):2024年一季度报告 ─────────┴──────────────────────────────────────────────── 富士莱(301258):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c7771b90-346f-491a-99fa-d8db02f42c6d.PDF ─────────┬──────────────────────────────────────────────── 2024-04-23 00:00│富士莱(301258):董事会决议公告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 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祥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层认真尽责,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同时,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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