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59 艾布鲁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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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8:48 │艾布鲁(301259):西部证券关于艾布鲁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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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31 │艾布鲁(3012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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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31 │艾布鲁(3012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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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3 │艾布鲁(30125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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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3 │艾布鲁(30125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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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 │艾布鲁(30125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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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 │艾布鲁(30125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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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 │艾布鲁(30125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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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1 │艾布鲁(301259):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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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0 │艾布鲁(301259):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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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8:48│艾布鲁(301259):西部证券关于艾布鲁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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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301259):西部证券关于艾布鲁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50b16c75-ef9d-421c-93fe-25052ca01c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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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31│艾布鲁(3012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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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日下午(星期一)14:30
2、会议召开形式:公司在现场会议的基础上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979 号天城商业广场 8栋 17层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儒波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2 人,代表股份 82,220,4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0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1,631,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2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8 人,代表股份 588,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8 人,代表股份 588,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8 人,代表股份 588,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72%。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本议案总表决情况,赵桂林先生、邓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01《补选赵桂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81,668,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27%。
表决结果:赵桂林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补选邓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81,660,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8,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75%。
表决结果:邓洁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及子公司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170,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4%;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 2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8,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377%;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40%;弃权 2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738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4,00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8%;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6%;弃权 2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8,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377%;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40%;弃权 2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7384%。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袁慧芬、周晶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5672dab7-fde1-42a9-ab22-331ab38d54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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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31│艾布鲁(3012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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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出席了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
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
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
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等媒体的与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
info.com.cn/)等媒体上分别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议案内容、股权登
记办法等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日 14:30 时在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979 号天城商业广场 8 栋 17 层湖南艾布
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钟儒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全体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所的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现场会议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 81,631,9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
股份总数的 52.3282%。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现任在职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本所律师,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2、网络投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68 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588,49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377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3、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和监票。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该等议
案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公司监事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在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
况和结果。
2、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
3、表决结果
在本所律师的见证下,公司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一起,在合并统计相关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相
关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补选赵桂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668,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9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6,914股。
1.2《补选邓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81,660,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8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174股.
(2)《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及子公司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17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4%;反对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8,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377%;反对27
,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40%;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8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00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8%;反对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6%;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8,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377%;反对27
,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40%;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84%。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415e832e-95b0-44e3-aff3-fcc315384d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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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3│艾布鲁(30125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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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30125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1404d13a-1e10-4372-8ec1-e0e2c8a462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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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3│艾布鲁(301259):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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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301259):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1f66de5a-bf0c-4e98-9102-4f2be998d9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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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艾布鲁(30125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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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301259):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4dc7e340-ac6b-44ba-aaf3-bf642b672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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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艾布鲁(30125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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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30125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fbd10dea-b524-43c7-81cf-8a65dd93ca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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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2│艾布鲁(30125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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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2025 年 6月 30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
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 2025 年半年度各项减值损失合计人民币-29,323,627.1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本报告期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
失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6,554,077.0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710,732.50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940.80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4,543.60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485,766.98
合计 29,323,627.17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
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包括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债务人部分丧失清偿能力、已开始相关诉讼程序的应
收账款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账龄组合) 除单项计提及组合 2 之外的应收款项
组合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关联方的
款项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
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组合 1(账龄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 1(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年) 5
1-2 年(含 2 年) 10
2-3 年(含 3 年) 20
3-4 年(含 4 年) 50
4-5 年(含 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组合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合并范围内关
联方组合,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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