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60 格力博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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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5:40 │格力博(30126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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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28 │格力博(30126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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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28 │格力博(30126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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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06 │格力博(301260):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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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03 │格力博(30126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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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02 │格力博(301260):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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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02 │格力博(301260):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增加增持主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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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9:16 │格力博(30126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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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8:48 │格力博(30126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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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8:48 │格力博(301260):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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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5:40│格力博(30126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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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基金概述
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情况,结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助力公司新业务发展,公司
参与投资由音波迭代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音波迭代”)管理的上海音波迭代硅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12,42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500.00万
元,认缴比例为4.02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
同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产业基金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音波迭代的通知,产业基金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并已经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信息变更登记。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该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f35a74eb-decb-49d6-9fc9-0c08ee7b48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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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28│格力博(30126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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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
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格力博(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网站的《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网站的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
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 年 3 月 21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网站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7 日 13:30 在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 65-3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陈寅先生主持。
3.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
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4,725,7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6.841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1
,714,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760%。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156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93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6%。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15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6,440,7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173%。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所
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
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
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增加增持主体的议案》
同意 91,651,07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7%;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4%;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6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85
4%;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14%;弃权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3%。
就本议案的审议,陈寅、GLOBE HOLD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eefdca90-c329-473b-a58c-14d0fddc7d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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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28│格力博(30126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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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13:30 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7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
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7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 65-3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寅先生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格
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9 人,代表股份 366,440,7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1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74,725,7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4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6 人,代表股份 91,714,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760%。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6 人,代表股份 93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5 人,代表股份 92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2%。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增加增持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1,651,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7%;反对 6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854%;反对 66,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1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33%。
关联股东陈寅、 GLOBE HOLDINGS (HONG KONG) CO.,LIMITED 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 274,718,798 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陈复安、祁慧
3、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b9718622-5c84-4de7-aa57-5b9c6253e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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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06│格力博(301260):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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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3月 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
召开。公司于 2026年 3月 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增加增持主体的议案》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3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其中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拟自 2025年 11月 3 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1,000.00 万元(含)。
现拟增加陈寅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GLOBE HOLDINGS (HONG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GHHK”)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主体
,GHHK 通过其 100%出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平证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外币资金结汇增持公司股份,其他与本次增
持股份计划相关的事项无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6 票同意,占无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陈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提请于 2026 年 4 月 7 日
(星期二)在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 65-3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5fbf35c6-7dfa-4f6d-826e-5ea2f2a2c5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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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03│格力博(30126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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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d1271ba9-79af-4001-b60b-d9bf8311ca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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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02│格力博(301260):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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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3月21日任期届满。鉴于相关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
相应顺延。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c61478d5-d324-49f8-bc42-b1ff00d3e8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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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02│格力博(301260):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增加增持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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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增加增持主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f0299440-d126-40b3-bc9a-d4a34b51f0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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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9:16│格力博(30126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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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cecd3270-d7a3-4924-b414-fb6235972a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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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18:48│格力博(30126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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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HONGKONG SUN RISE 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HKSR”)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或
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HKSR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作
为保证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属于股东会
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审议的担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
方 股比例 新一期资产 保额度 保方的担保余额 保方的担保余额
负债率
公司 HONGKONG 100% 108.34% 50,000 0 10,000
SUN 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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