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60 格力博 更新日期:2025-06-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06 15:54 │格力博(301260):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5-05-29 18:20 │格力博(301260):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5-05-23 18:42 │格力博(30126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05-19 20:00 │格力博(30126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05-19 20:00 │格力博(30126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9 19:58 │格力博(30126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2 16:56 │格力博(301260):中信建投关于格力博2024年度跟踪报告 │
├─────────┼──────────────────────────────────────────────┤
│2025-05-07 15:42 │格力博(301260):中信建投关于格力博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5-05-06 17:04 │格力博(30126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4-29 11:52 │格力博(30126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2025-06-06 15:54│格力博(301260):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8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12,154.00万股,每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4,950.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511.24万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439.6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31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或“专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1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45
7418_B01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3)。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GREENWORKS (THAI BINH) C
OMPANYLIMITED(其中公司为甲方1,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为甲方2,以下统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
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协议名称 甲方1 甲方2 乙方 丙方
《募集资金三 格力博(江苏) GREENWORKS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方监管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 (THAI BINH) 有限公司-河内市 有限公司
COMPANY LIMITED 分行
《募集资金三 格力博(江苏) GREENWORKS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方监管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 (THAI BINH) 有限公司-河内市 有限公司
COMPANY LIMITED 分行
《募集资金三 格力博(江苏) GREENWORKS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方监管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 (THAI BINH) 有限公司-河内市 有限公司
COMPANY LIMITED 分行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账户类型
GREENWORKS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0127000100001650516 0.00 美元结算户
(THAI BINH) 有限公司-河内市
COMPANY 分行
LIMITED
GREENWORKS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0127000101000026727 0.00 美元资本金账户
(THAI BINH) 有限公司-河内市
COMPANY 分行
LIMITED
GREENWORKS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0127000100001650489 0.00 越 南 盾结算户
(THAI BINH) 有限公司-河内市
COMPANY 分行
LIMITED
合计 0.00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
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
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以及越南相关的法律、法规。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
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新浩、黄建飞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开户与登记相关服务申请书》或《企业客户信息变更申请书》填写的甲方和丙方邮件地址按月(每月5
日之前)提供电子对账单。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人民币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354,439.66万元的20%之间确定,按支取当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计算)的,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如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乙方应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通
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
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
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
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c456e131-517f-426e-9894-5fdf5516aa59.PDF
─────────┬────────────────────────────────────────────────
2025-05-29 18:20│格力博(301260):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7,835,100 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49
0,292,174 股的 1.60%,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0,292,174 股变更为 482,457,074 股。
2.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7,835,100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3. 本 次 回 购 股 份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GLOBEHOLD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GHHK
”)及其通过出资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平证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外币资金结汇”和实际控制人陈寅先生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6.19%被动增加至 57.10%。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年 5月 23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人民币 18.00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555,556 股至 11,111,111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489,259,543 股
的比例为 1.14%至 2.2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以及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43)。
截至 2025年 5月 22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835,1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
90,292,174 股的 1.60%,最高成交价为 15.0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3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02,336,952.0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回购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7,835,100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
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90,292,174 股变更为482,457,074 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78,021,304 56.71 278,021,304 57.6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2,270,870 43.29 204,435,770 42.37
三、总股本 490,292,174 100.00 482,457,074 100.00
四、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股东权益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 GHHK 及其通过出资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平证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外币资金结汇”和实际控制人陈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6.19%被动增加至 57.10%。
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GLOBE HOLDINGS (HONG 255,598,466 52.13 2 5 5 , 598,466 52.98
KONG) CO., LIMITED
平证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961,500 0.20 9 61,500 0.20
司-客户资金-外币资金结汇
陈寅 18,932,632 3.86 1 8 , 9 32,632 3.92
合计 275,492,598 56.19 2 7 5 , 492,598 57.10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导致股本减少,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
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14cc71f5-c674-404c-81eb-71a6f2232b0a.PDF
─────────┬────────────────────────────────────────────────
2025-05-23 18:42│格力博(30126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
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8.00 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555,556 股
至 11,111,111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489,259,543 股的比例为 1.14%至 2.2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以及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3)。
截至 2025年 5月 22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 7月 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回购期限内每月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
3.截至 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835,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490,292,174 股的 1.60%,最高成交价为 15.0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3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02,336,952.05 元(不含
交易费用)。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4 年 7 月 4 日至 2025 年 4 月 8 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且已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高于回
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
股份方案。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
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此期间股份变动的情况如下:
1.《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市,公司董事 LEELAW
RENCE 先生行权 60,000 股。
2.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控股股东 GLOBEHOLD
INGS (HONG KONG) CO., LIMITED 通过出资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平证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外币资金结汇”,增持
公司股份 961,500 股,增持金额为 1,441.94 万元;实际控制人陈寅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700,000 股,增持金额为 1,081.50 万元。
上述增持主体合计增持 1,661,500 股,合计增持金额为 2,523.44 万元。
上述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行权、增持计划一致,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7,835,100股,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后,
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78,021,304 56.71 278,021,304 57.6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2,270,870 43.29 204,435,770 42.37
三、总股本 490,292,174 100.00 482,457,074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股东权益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 GLOBE HOLDINGS(HONG KONG) CO., LIMITED 及其通过出资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平证
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外币资金结汇”和实际控制人陈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由 56.19%被动增加至 57.10%。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GLOBE HOLDINGS (HONG 255,598,466 52.13 2 5 5 ,598,466 52.98
KONG) CO., LIMITED
平证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961,500 0.20 9 61,500 0.20
司-客户资金-外币资金结汇
陈寅 18,932,632 3.86 1 8 , 932,632 3.92
合计 275,492,598 56.19 2 7 5 ,492,598 57.10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导致股本减少,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
份注销手续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d3ff32df-b9d3-4311-8055-29226b19a48e.PDF
─────────┬────────────────────────────────────────────────
2025-05-19 20:00│格力博(30126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格力博,证券代码:301260)于 2025 年 5
月 15日、2025年 5月 16日及 2025年 5月 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核查,并通过通讯、书面问询等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
管理层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生产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或者重大风险事项。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