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60 格力博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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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48 │格力博(301260):关于全资公司召回Kobalt品牌24V和48V园林电动工具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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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4 │格力博(30126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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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4 │格力博(30126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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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4 │格力博(301260):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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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5:52 │格力博(301260):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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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5:48 │格力博(301260):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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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5:48 │格力博(301260):关于财务负责人离任暨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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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5:48 │格力博(301260):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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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6 │格力博(301260):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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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6 │格力博(30126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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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48│格力博(301260):关于全资公司召回Kobalt品牌24V和48V园林电动工具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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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收到全资公司 Greenworks North America, LLC(简称“Greenworks
Tools”)的通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简称“CPSC”)于当地时间 2026 年 7 月 9
日发布编号为 26-611 的召回公告,Greenworks Tools 对配备 USB-C 充电接口锂离子电池的Kobalt 品牌 24V 和 48V 园林电动工
具实施召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回事项概述
2026 年 7 月 9 日,Greenworks Tools 对 2026 年 1 月至 5 月期间在美国 Lowe’s 门店及 Lowes.com 网站销售的 Kobalt
品牌 24V 和 48V的推草机、打草机、吹风机、链锯和迷你锯所配备的带 USB-C 充电接口的锂离子电池包实施召回。
本次召回的原因主要系当锂电池安装在上述园林电动工具上时,未按照说明书指示,使用 USB-C 端口为电池包充电,可能会导
致电池包 BMS 线路板短路的风险。截至 CPSC 召回公告发布之日,并未造成任何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
二、召回的相关处置措施Lowe’s和公司对产品安全高度重视,基于对用户负责任的态度,切实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没有造
成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主动发起本次召回。消费者可以根据公告的召回流程,替换原召回电池包。
在本次召回公告前,公司和 Lowe’s 已对召回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该方案得到了 CPSC 的验证和认可。截至目前,大部分完
成更新的产品已经在 Lowe’s 门店恢复销售。
三、本次召回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承担本次召回的相关费用与成本。由于本次召回公告正式发布不久,公司目前对于本次召回所涉费用暂时无法确
定,对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将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费用成本进行审慎评估并作出
相应会计处理。
此外,公司为全球范围内销售的全品类产品(包括本次召回产品)均购买了产品召回保险。最终可获得的赔付金额及赔付时间,
尚需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并经保险机构审核确定。
公司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降低本次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事件的进展,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及时做出评估,并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f5295375-2699-49b8-86b8-703a114fe2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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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4│格力博(30126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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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6年 6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寅先生召集
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44218998-d49c-41de-b86d-a3132b3188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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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4│格力博(30126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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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1e757100-426c-404c-ad4a-63ae43c1b0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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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4│格力博(301260):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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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85877491-f3e3-4f68-8abd-cd91e9c0a7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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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5:52│格力博(301260):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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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19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公司实际使用了人民币 149,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
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 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49,5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5b1cb07-cf02-43fb-ab2b-8166573131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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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5:48│格力博(301260):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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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6年 5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公司董事
陈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组成第三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陈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组成第三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陈寅、LEE LAWRENCE、徐翔,由陈寅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任海峙、肖波、LEE LAWRENCE、宋琼丽、徐翔,由任海峙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肖波、任海峙、陈寅,由肖波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翔、肖波、庄建清,由徐翔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原总经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陈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陈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原副总经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陈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庄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徐友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徐友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财务负责人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徐友涛先生辞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在公司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前,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寅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
责。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任期届满,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陈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李一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相关事务,同意聘任王青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28c715c-ba2b-4f46-bed3-5a191c04e7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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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5:48│格力博(301260):关于财务负责人离任暨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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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负责人离任的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徐友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徐友涛
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其辞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徐友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徐友涛先生已按公司相关制度办理好财务负责人职务的工作交接,
其辞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友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900 股。徐友涛先生原定任期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任职
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
责,其辞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公司对徐友涛先生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在公司聘任
新的财务负责人前,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寅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三、备查文件
1. 《辞职报告》;
2.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567f087-62d0-4f32-a3b7-0322b97c9c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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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5:48│格力博(301260):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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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2026年第四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陈寅先生(董事长)、LEE LAWRENCE先生、宋琼丽女士
2、职工代表董事:庄建清先生
3、独立董事:任海峙女士、肖波先生、徐翔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3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寅先生现任格力博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有利于缩短决策链条、提高经
营效率,保障战略制定与执行高度一致,在公司快速发展阶段具备合理性。为保持公司独立性,通过完善公司章程、明确职权划分、
强化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 “五独立”、规范关联交易、健全内控与信息披露
制度等措施,形成有效制衡,防范权力集中带来的治理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委员:肖波(主任委员)、任海峙、陈寅
2、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海峙(主任委员)、肖波、LEELAWRENCE 、宋琼丽、徐翔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翔(主任委员)、肖波、庄建清
4、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寅(主任委员)、LEE LAWRENCE、徐翔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海峙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
情况如下:
1、总经理:陈寅先生
2、副总经理:庄建清先生
3、财务负责人(代行):陈寅先生
4、董事会秘书:李一睿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王青女士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证券事务代表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
识,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情况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徐友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徐友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其辞
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在公司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前,由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陈寅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财务
负责人离任暨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一睿、王青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6号车事业部
电话:0519-89805880
传真:0519-89800520
邮箱:ir@globetools.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fe3ceee-70a5-4d4d-a088-5967d9bb26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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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6│格力博(301260):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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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dc78542-5792-4846-b735-2c436931d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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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6│格力博(30126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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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ffca2ee-4f2c-47f0-9146-99015cfb9f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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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11│格力博(301260):中信建投关于格力博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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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中信建投关于格力博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884eedd5-c0e7-45bb-baae-b899d67c5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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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7│格力博(301260):中信建投关于格力博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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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中信建投关于格力博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acf533c2-a5ec-4103-9878-c2df2eb257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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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7│格力博(301260):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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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a3cef018-f378-4733-9c96-9c4f6b92bd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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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7│格力博(301260):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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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增持主体拟自2025年11月3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50.00万元(含)。公司于2026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增加增持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增加陈寅先生的一致行动人GLOBE HOLDINGS (HONG K
ONG) CO.,LIMITED(以下简称“GHHK”)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主体,GHHK通过其100%出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平证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客户资金-外币资金结汇(以下简称“平证资管QFII”)增持公司股份。
2.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增持计划期间,陈寅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187,700股,增持金额为270.2880万元;GHHK通过出资设立的
资产管理产品平证资管QFII,已增持公司股份453,900股,增持金额为731.3784万元;陈寅先生和平证资管QFII合计增持641,600股,
合计增持金额为1,001.6664万元。LEE LAWRENCE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65,000股,增持金额为100.5150万元。徐友涛先生已增持公司股
份32,900股,增持金额为50.731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近日,公司收到GHHK及陈寅先生,LEE LAWRENCE先生,徐友涛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及增持前的持股情况:
增持主体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寅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18,932,632 3.92
GHHK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255,598,466 52.98
平证资管QFII GHHK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 961,500 0.20
LEE LAWRENCE 董事 200,000 0.04
徐友涛 财务总监 - -
注1:徐友涛先生因个人工作重心调整,于2026年2月9日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仍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注2:上表持股比例系以
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2025年11月3日的总股本482,457,074股为计算依据。
2.计划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
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主体拟合计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50.00万元(含)。
增持主体 职务 增持金额
陈寅、GHHK、平证资管QFII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公 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
司控股股东;由控股股东设立的
资产管理计划
LEE LAWRENCE 董事 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徐友涛 财务总监 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
3.增持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增持主体拟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3
日起至2026年5月2日,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增持主体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资金安排:增持资金来源为增持主体GHHK、陈寅先生、LEE LAWRENCE先生、徐友涛先生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拟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承诺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间
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10. GHHK承诺,对于GHHK以及平证资管QFII通过本次增持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将比照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寅先生履行如下减持承诺
:
(1)在陈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GHHK通过平证资管QFII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
5%。
(2)在陈寅先生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规定
:(a)GHHK通过平证资管QFII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b)离职后半年内,GHHK不通过平证资管QFII转
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3)根据公司2023年4月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及2023年9月披露的《关于实际控
制人和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GHHK自愿将本次通过平证资管QFII增持的股份锁定至2027年
2月7日。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寅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187,700股,增持金额为270.2880万元;GHHK通过出资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平证资
管QFII,已增持公司股份453,900股,增持金额为731.3784万元;陈寅先生和平证资管QFII合计增持641,600股,合计增持金额为1,00
1.6664万元。LEE LAWRENCE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65,000股,增持金额为100.5150万元。徐友涛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32,900股,增持金
额为50.731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计划前 已增持公司股 本次增持计划后
持股数量 占当时总股本 票数量(股) 持股数量 占目前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陈寅 18,932,632 3.92 187,700 19,120,332 3.96
GHHK 255,598,466 52.98 - 255,598,466 52.88
平证资管QFII 961,500 0.20 453,900 1,415,400 0.29
合计 275,492,598 57.10 641,600 276,134,198 57.13
LEE 200,000 0.04 65,000 265,000 0.05
LAWRENCE
徐友涛 - - 32,900 32,900 0.01
注1:上表计算本次增持计划前“占当时总股本比例”系以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2025年11月3日的总股本482,457,074股为计算依
据;计算本次增持计划后“占目前总股本比例”系以2026年4月30日总股本483,355,474股为计算依据。
注2:以上数据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律师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d7b3fdb8-c9be-4796-a5b8-e89f850b8b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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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7│格力博(301260):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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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
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将召开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
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召开时间
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5:30-16:30 举办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召开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
绩说明会。
二、参会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寅先生,财务总监徐友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李一睿先生,独立董事肖波
先生,保荐代表人刘新浩先生。如遇特殊或临时情况,公司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 资者 可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星 期 一) 17:00 前 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进行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efdb1a3c-2e96-43b2-b557-039f4255e5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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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格力博(30126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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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2262850-aa28-45a4-b31e-888bbc9b1d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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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格力博(30126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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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6da1f8-f91e-479c-8aea-030fb5dd20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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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格力博(30126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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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f77c5f8-dea4-4698-a16a-8276966cf9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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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格力博(30126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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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
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薪酬与岗位价值、担当责任相结合,薪酬水平要充分体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
2.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相挂钩,实现与企业经营成果共享、责任共担;
3.综合考虑普通职工薪酬水平,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
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六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
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确有必要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制
定相关职务津贴标准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后执行。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参照本条第(三)项执行;
(二)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独
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薪酬制度发放
;绩效薪酬需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
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
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九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独立董事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
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绩效考核结果并根据公司绩效
考核制度予以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等,按程序不定期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标准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所在地区、同行业薪酬数据水平情况: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所在地区、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
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公司盈利状况;
(三)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四)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四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追溯至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2641728-96a9-4f11-9a6e-cb1a95ea55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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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格力博(3012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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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翔)。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201f108-37cc-49f9-ab04-5101a53b2e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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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格力博(3012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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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b1c406-2f73-4d99-8dcd-1f06b235c3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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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格力博(301260):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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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2aee461-4e9b-4d01-a5e1-5c984ffb91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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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格力博(3012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海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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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海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5da6e4-da06-4369-b84e-42cb6a6e7f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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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2025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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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衍
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3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
交易额度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24)。
二、2025 年度衍生品交易的总体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开展证券投资,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衍生品 初始投 期初金 本期公允 计入权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售 期末金 期末投
投 资金额 额 价值变动 益的累 购 出金额 额 资金额
资类型 损益 计公允 入金额 占公司
价值变 报告期
动 末净资
产比例
外 汇 4,124.11 4,124.1 -4,892.9 0 269,905.9 219,537.54 -768.79 -0.18%
合 1 0 2
约、外
汇
期权及
利
率互换
合
约
合计 4,124.11 4,124.1 -4,892.9 0 269,905.9 219,537.54 -768.79 -0.18%
1 0 2
报告期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合计-1,394.98 万元。
实
际损益
情
况的说
明
套期保 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各国货币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在增强,而
值 当汇率
效果的 出现较大波动幅度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
说 营业绩
明 的影响,公司开展了与日常经营联系密切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未达到预期效果。
三、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中仍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
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外汇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6、境外衍生品交易风险:公司和 HONGKONG SUN RISETRADING LIMITED 在境内或香港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当地政治、经济和法
律风险较小,且为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交易对手均为具有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金融机构,
公司已充分评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以及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和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7、其他可能的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
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
易损失。
四、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授权、风险管
理、办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
免汇兑损失。
3、充分了解办理外汇衍生品的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
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应急机制:当发生突发事件导致市场急剧变化,对交易合约发生重大影响,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如果交易合约市值损失迅
速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或发生追加保证金、交易对手违约或破产等其他风险事件,资金组应立即向管理层报告,讨论应急方案并做
出应急决策。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2025 年度,公司实施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经审议,审
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3f2e580-fcea-4145-bc43-3a3caa675a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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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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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翔)。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4d7bc8a-8569-4d64-bd13-2a9316a57b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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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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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及信用减值进行了计提(以下
简称为“本次计提”)。本次计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对 2025 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8,368.48万元,主要是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影响。公司定期对存货可变
现净值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的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对 2025 年度利润总额的 备注
影响
资产减值 8,368.48 主要是存货跌价准备
合计 8,368.48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若后期存货市场价值回升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将冲回或部分冲回。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对 2025 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8,368.48 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8,368.48 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金额合计 8,368.48万元,对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年度末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均减少 7,136.11 万元。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5979336-117b-4f42-9f8b-1348c9922e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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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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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
二、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董事会提名陈寅先生、LEEL
AWRENCE先生、宋琼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一。
董事会提名任海峙女士、肖波先生、徐翔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见附件二。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
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海峙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三、选举方式说明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
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即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
履行董事职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72a930-6204-4dcc-84f8-41294f3302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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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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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翔)。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177e53d-c4f8-4812-b6f5-bfc9bdfcda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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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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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业绩实现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区域及同行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照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不另外发放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完整年度每人每年 15 万元人民币(含税),非完整年度的以月份按比例折减。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及为公司工作的实际支出费用由公司承担。
(3)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报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以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照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
3.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为固定工资,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奖金和年度绩
效奖金,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绩效考核结果并根据公司绩效考
核制度予以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
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29b8516-b31c-487f-bd0d-a3e40e8d82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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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关于拟为公司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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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 月 26 日、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拟为公司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全
体委员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二、投保方案主要内容
1、投保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任一赔偿请求以及所有赔偿请求累计,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 10 万美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三、其他说明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权限内办理公司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
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
公司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70a48ec-d912-41c3-b311-49b6c617ba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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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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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一般经营项目增加“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电动工具、手工具、园林工具、空压机、清洗机、发电机组、非道路用车、家用电器配件的制造,销售自产
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
;智能机器人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广告发布;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发电技
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以工商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原章程内容修订后章程内容 原章程内容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
动工具、手工具、园林工具、空压机、清洗 动工具、手工具、园林工具、空压机、清洗
机、发电机组、非道路用车、家用电器配件 机、发电机组、非道路用车、家用电器配件
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
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 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
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电 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电
子元器件制造;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 子元器件制造;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
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 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
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站用加氢及
储氢设施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
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最终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b7b20e5-0328-435c-891e-254feaf04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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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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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
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
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安
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
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
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业惩戒 1 次和纪律
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飞先生,于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
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9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贸易与零
售、化工等。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梁琼琼女士,于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
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制造业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汪阳女士,于 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
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教育、零售业。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安永华明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3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36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安永华明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财务
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
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28c438-ec7a-493f-88a2-da3355ed22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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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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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二、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降
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期限,则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
止时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
关协议及文件,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
3、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等产品或前述产品的组合。
4、交易对手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境内外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从事国际
业务,拟在境内及香港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
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降
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适度开展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提高公
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
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具有可行性。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中仍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
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外汇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6、境外衍生品交易风险: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及香港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当地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较小,且为外汇市场
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的地区,交易对手均为具有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金融机构,公司已充分评估交易对手信
用风险,以及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和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7、其他可能的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
汇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
易损失。
五、公司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授权、风险管
理、办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
免汇兑损失。
3、充分了解办理外汇衍生品的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
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应急机制:当发生突发事件导致市场急剧变化,对交易合约发生重大影响,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如果交易合约市值损失迅
速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或发生追加保证金、交易对手违约或破产等其他风险事件,资金组应立即向管理层报告,讨论应急方案并做
出应急决策。
六、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利率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管理控制措施也是可行的。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一定程
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121bff-c468-4848-a78e-baccbe3335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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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任海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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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任海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6aaf320-2a9b-4b11-a79d-c1cc2e40c1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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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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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2c569f-e1e8-4a76-80ad-03c976b159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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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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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57,631,691.63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483,132,064.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格
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一) 宏观环境影响
受外部经济与贸易政策波动影响,公司经营持续承压。美国高通胀和高利率水平抑制终端消费需求增长,导致采购意愿下降;中
美关税政策频繁变动,公司为保障稳定交付增加美国本地备货、仓储及人员投入,推高海外运营成本;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升值,对以
境外收入为主的公司业绩造成汇兑损益影响。
(二) 企业自身的战略性投入
为构建长期核心竞争力,公司在品牌、研发、渠道与全球化制造方面开展大规模前瞻性投入,短期费用显著增加。2025 年持续
加大海外品牌推广、扩充商用销售与售后团队,销售费用大幅上升;加码新产品等前沿研发,投入尚未及时转化为收益;推进中越美
三大制造基地协同与供应链数字化升级,相应增加管理费用支出。
上述各项因素压缩了本期公司的盈利空间,进而扩大了期末未弥补亏损。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深化提质增效举措,通过精细化费用管理、提高组织人效、推进产品降本等举措提升经营效率。同时,公司将大力推进Gr
eenworks Power 产品生态战略,深化与核心客户的战略合作,持续扩大全球市场销售规模,以切实举措努力实现扭亏为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3af485e-3bf3-468e-b472-ab845035e7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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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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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
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
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
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解释第 19 号》,公司自 2026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dc09c47-b8b6-4c21-a825-f8121bceae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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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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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海峙、肖波、徐翔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根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海峙、肖波、徐翔提供的相关资料,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中,仅任海峙于 2023 年 8 月,曾受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通报批评,不影响其任职资格,除此之外,各独立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纪律处分,不
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任海峙、肖波、徐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任海峙、肖波、徐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
、职业素养等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任海峙、肖波、徐翔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任
海峙、肖波、徐翔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任海峙、肖波、徐翔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
事会审议。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d2cb4ec-e93a-46be-989b-b76558aa4f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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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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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291f505-8e80-4188-8c0a-acce073ddb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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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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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勤勉忠实地履行各
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认真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科学决策,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055,731,043.6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5,095,599.8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2,956,780.43 元,截至 202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0,336,475,253.76 元。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7 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
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能根据其议事规则行使职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积极参与公司重要事项的决策过程,就涉及的融资授信、担保事项、
财务报告等议案充分研究、审慎决策。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提请召开了 2 次股东会,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
等事宜,均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按股东会的审议结果执行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
挥其专业职能,在《公司章程》和相关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
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
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2025 年 4 月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 1.《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与 2025
26 日 立董事专门会议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 年 10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 1.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月 29 日 立董事专门会议 议案》
(五)重点工作情况
1、积极推出股份回购方案,提振市场信心
报告期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
值合理回归,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已
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 2025年 5月 22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835,1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
90,292,174 股的 1.60%,最高成交价为 15.0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3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02,336,952.05 元(不含交易费
用),此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于 2025年 5月 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7,835,1
00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490,292,174 股变更为 482,457,074 股。
2、推进股权激励,吸纳留存优质人才
公司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持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实施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15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24.4949 万份。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已行权数量为 674,990 股,公司总股本由 482,45
7,074 股变更为 483,132,064 股。
三、2026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 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要求,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履职的独立性与运作的规范性,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
。董事会将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有效监督的基本原则,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一)加强战略引导作用
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宏观环境与市场动态,结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在职责范围内对经营管理层的战略执行情况给予必要指导与支
持。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审议重大经营事项等方式,促进公司发展方向与既定目标保持一致。
(二)持续优化治理机制
董事会将不断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强化各专门委员会职能发挥,促进治理结构规范运行。持续关注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通过履职监督推动相关机制不断完善,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同时,适时开展履职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履职能力和规范意识,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将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稳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将支持公司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依法合规开展投资者沟通工作,
保持与各类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在沟通过程中注重传递公司长期价值理念,回应合理关切,增进市场认同,塑造规范、透明、负责任
的上市公司形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62a3493-a3f6-4e3f-a8b2-799a703573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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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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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肖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d1e0bd2-5b26-493f-9d74-fcdbf78d32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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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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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
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
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
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
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业惩戒 1 次和纪律
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5年 4月 26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
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公司相关人员与安永华明召开沟通会议,听取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对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会上听取安永华明汇报 2025年审计
结果。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
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766b338-39d4-4e56-96f8-acfb31584f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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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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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68faa3-3afb-47ee-afc2-1d0b836a05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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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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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
我们审计了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
(2026)审字第70044280_B0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披露要求,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
与我们审计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
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
务
报表一并阅读。
二、备查文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f3c0b62-07c2-45b0-b27e-eca3e5c82e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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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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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
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任海峙女士
、肖波先生及徐翔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任海峙女士、肖波先生及徐翔先生提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94ce83-3258-423d-b66b-b0afdf27a9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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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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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格力
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
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
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八)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
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
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
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
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人(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
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
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
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11.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12.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
13.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项,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
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989c7a-5dd8-4970-852d-1ada838cb1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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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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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cfee03f-493e-42f5-b806-0754cff7b4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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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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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
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坚持“以
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
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2025 年 4 月 29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报告>的议案》,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进
展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业,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公司自 2007 年起开始从事新能源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是全球新能源园林机械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产品
覆盖割草机、打草机、清洗机、吹风机、修枝机、链锯、智能割草机器人、智能坐骑式割草车等多个品类,公司通过为千万家庭和专
业人士提供环保的、智能的、先进的新能源园林机械,让生活更美好,让世界更绿色。
2025 年,公司持续深化“技术引领、品牌驱动”的发展战略,坚持长期主义,通过加大产品创新投入、完善品牌与渠道建设、
深化全球化布局、提升智能制造能力和供应链水平,以及前瞻性地布局智能领域等等一系列举措,持续提升自有品牌的全球影响力,
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全球锂电 OPE 行业的领先地位。
在产品研发与创新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构建了涵盖从家庭到商用、从园林设备到电动工具的新能源工具产品体系,形成Greenwor
ks Power 的产品生态战略,即以“一电多用的电池”为核心,构建起覆盖 1500+SKU、服务全球 5000万+用户、贯通“家庭消费级工
具、高端家用工具、高端商用设备”的新能源工具生态体系,公司原有的 5 大电池平台逐步转向以 24V、48V(24V×2)、60V-82V
为主的标准化电池平台体系,同平台产品电池共享通用,满足全场景作业需求。公司在研发方面的布局,重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未
来三年内新产品销售占比将突破 80%,进一步巩固技术领先地位,为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提供持续动力。
二、 规范运营管理,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并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内部管
理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和债权人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公司为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
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及其他 23 个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 3 个新制度。
公司将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管理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
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公司在推动自身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员工福利、公益事业等,提升公
司的社会形象。
三、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有关经营活动与重大事项,注
重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畅通投资者的信息获取渠道,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热线、投资者关
系邮箱等多元化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向投资者传达公司经营发展新动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保障投资者与公司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和良性互动。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权益分派的相关规定,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
发展规划,坚持执行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通过现金分红、回购增持等方式积极回报投资者,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经营发展
成果,积极构建与投资者的和谐关系。
(一)积极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实施利润分配。公司于 2023 年 2
月8日上市,2023年 6月实施了上市后的首次分红,以公司当时总股本486,161,9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61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9,996,193.43 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1.28%。
(二)主动回购,彰显公司未来发展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
,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
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 2025年 5月 22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835,1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
90,292,174 股的 1.60%,最高成交价为 15.0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3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02,336,952.05 元(不含交易费
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7,835,100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认可公司内在价值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
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增持主体拟自 2025 年 11月 3日起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1,150.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2026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
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
份计划增加增持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后续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根据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与广大股东共享公
司发展成果,共赢未来,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执行到位,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8e70f34-0389-44cc-ae20-fab9e2048c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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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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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a3b67e1-0aee-4313-8c08-20293c3ebc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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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格力博(30126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任海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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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30126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任海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0837996-80ce-466e-840d-471892cc95f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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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格力博: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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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格力博: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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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格力博: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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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格力博: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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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4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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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格力博: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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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格力博: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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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格力博: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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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3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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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格力博: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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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98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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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格力博: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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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7423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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