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61 恒工精密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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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42 │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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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42 │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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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8:32 │恒工精密(30126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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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8:31 │恒工精密(30126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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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8:30 │恒工精密(30126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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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8:29 │恒工精密(301261):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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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8:29 │恒工精密(30126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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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42 │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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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 │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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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0:00 │恒工精密(301261):关于参加2024年度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半年报业绩说│
│ │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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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42│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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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a228a708-9d4d-4929-a6dc-23b6339c2a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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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42│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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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5e71219e-0fce-40de-bcd0-ca6f0d28e2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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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8:32│恒工精密(30126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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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 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
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名、注册会计师 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 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3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 6
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2023年同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审计客户 3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仲裁)人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事件 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 2014年报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辉、立信 多万,在诉讼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过程中 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 2015年重 80万元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券、银信评估、 组、2015年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立信等 报、2016年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
报 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
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
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0次,涉及从业
人员 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
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肖常和 2006年 5月 2007年 12月 2008年 5月 2024年
签字注册会 王治兰 2023年 3月 2019年 12月 2023年 3月 2024年
计师
质量控制复 许来正 2002年 11月 2007年 8月 2018年 6月 2024年
核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常和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年-2023年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年-2023年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年-2023年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年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治兰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年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组成员
2021年-2022年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组成员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许来正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年-2023年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1年-2022年 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2年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2年-2023年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年 碧沃丰生物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2年-2023年 北京御食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1年-2022年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年-2022年 河南龙兴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年-2023年 汉哲管理咨询(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年-2023年 北京嘉华汇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年-2023年 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治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来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肖常和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因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收入审计程序及函
证程序方面存在缺陷、未完整留存收入分析程序工作底稿的原因,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同时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因该项目上述原因,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警示的监管措施。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肖常和
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
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与立信初步沟通,预计 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内控费用合计金额约为45万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
审计业务约定书为准),超过上期的 20%,原因为公司资产规模增加,分子公司较多,立信调配的资源需要相应增加,因此相应提高
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内控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并对 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立信提交的 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应
聘文件,结合审计费用报价,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
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对立信进行了客观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按照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
行公司 2023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时,根据评价结果,审计委员会对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达成了一致的同意意见,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5c4ccc5d-6aef-458b-bce6-0c114de2d5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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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8:31│恒工精密(30126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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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鉴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00 在公司
二楼第四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1 月 23 日以邮件或通讯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为魏志勇、尉丽峰、翟进步、戎梅、焦健。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魏志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d0ad95ef-e9bb-4ac2-9fa2-077769b0de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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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8:30│恒工精密(30126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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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二
楼第四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以邮件或通讯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永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
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要求。董事会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fe43b35d-4540-4038-8cce-2f7dec93b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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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8:29│恒工精密(301261):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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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工精密(301261):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8/4904ca6e-bdb1-4de6-9b0a-fb714f2ca5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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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8:29│恒工精密(30126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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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工精密(30126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705e6cd5-c79f-4437-a21e-0bfb33acd2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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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42│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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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工精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
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7,890,1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972,549.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如公司总股本由
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
总额。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7,890,1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
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11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1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1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及部分无限售流通股,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72 河北杰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 08*****552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 08*****562 河北招商万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 03*****809 魏志勇
5 08*****708 中信证券-中信银行-中信证券恒工精密员工参与创业板战
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登记日:2024年 11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及董监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恒工
精密之股份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恒工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票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 36.15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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