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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61(恒工精密)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261 恒工精密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30 16:52│恒工精密(301261):2024-022 关于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已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 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 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魏志勇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东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4年 5 月 13 日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30/dcb8058e-d7c7-496a-a203-0d5e7de83c78.PDF ─────────┬──────────────────────────────────────────────── 2024-04-29 19:27│恒工精密(301261):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工精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 恒工精密(301261):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工精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9e7acfb7-402d-4a82-8f28-2d41fd4093b4.PDF ─────────┬──────────────────────────────────────────────── 2024-04-29 19:27│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第一类限制性 占授予权益总 占目前总股本 股票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刘东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6 0.69% 0.02% 、董事 袁建华 副总经理 0.6 0.26%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18.02 7.78% 0.21% 干(共105人) 预留部分 2.94 1.27% 0.03% 合计(107人) 23.16 10% 0.2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外籍人员;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 占授予权益总 占目前总股本 股票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刘东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4.4 6.22% 0.16% 、董事 袁建华 副总经理 5.4 2.33% 0.0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162.18 70.03% 1.85% 干(共105人) 预留部分 26.46 11.42% 0.3% 合计(107人) 208.44 90.00% 2.3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外籍人员;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b91781ea-59b8-498a-a4e3-48f767c9794e.PDF ─────────┬──────────────────────────────────────────────── 2024-04-29 19:27│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拟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为保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 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本办法”)。 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提高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挂钩的紧密 性,从而实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独立董事、监事)。 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包含预留)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以2023年营业收入值或净利润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 业收入比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A)或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比2023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 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考核期 考核年度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 净利润增长率(B) 增长率(A) 目标值(An) 触 目标值(Bn 触发值( 发 ) Bm) 值 ( Am ) 第一期 2024年 20% 15% 20% 15% 第二期 2025年 40% 30% 40% 30% 第三期 2026年 60% 45% 60% 45%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度 完成度对应系数(X1、X2)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A≥An X1=100% Am≤A<An X1=80% A<Am X1=0% 净利润增长率(B) B≥Bn X2=100% Bm≤B<Bn X2=80% B<Bm X2=0%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X) X=MAX(X1,X2)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 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或现金购买资产等影响净利润的行为, 因上述行为而增加的利润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不纳入业绩考核指标的计算范畴。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 报告披露后授出,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期 考核年度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 净利润增长率(B) 增长率(A) 目标值(An 触 目标值(Bn 触发值( ) 发 ) Bm) 值 ( Am ) 第一期 2025年 40% 30 40% 30% % 第二期 2026年 60% 45 60% 45% %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度 完成度对应系数(X1、 X2)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A≥An X1=100% Am≤A<An X1=80% A<Am X1=0% 净利润增长率(B) B≥Bn X2=100% Bm≤B<Bn X2=80% B<Bm X2=0%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X=MAX(X1,X2) (X)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 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或现金购买资产等影响净利润的行为, 因上述行为而增加的利润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不纳入业绩考核指标的计算范畴。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考核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则 该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完成及廉洁勤勉等综合考评结果对应不同的当期解除限售( 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比例的股份数量: 考评结果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个人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100% 80% 0% 各考核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归属)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个人 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归属)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则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 授予价格回购。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则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一)激励对象有权了解其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评价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 果通知激励对象,考核记录由公司归案保存。 (二)若激励对象对其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 自收到激励对象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开展复核工作,确定其个人最终的绩效考核结果。 (一)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 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发生变化的,适用变化后的相关规定。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正式实施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 ─────────┬──────────────────────────────────────────────── 2024-04-29 19:26│恒工精密(30126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二楼 第四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邮件或通讯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永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能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 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 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21620d05-c970-4039-84d2-86f915783bd9.PDF ─────────┬──────────────────────────────────────────────── 2024-04-29 19:26│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b9f81af9-edff-4490-b363-8adef15dc289.PDF ─────────┬──────────────────────────────────────────────── 2024-04-29 19:26│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9da66827-7806-4a9c-8710-3fce799e52cb.PDF ─────────┬──────────────────────────────────────────────── 2024-04-29 19:26│恒工精密(301261):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恒工精密(301261):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335c6956-1737-416f-be11-a51450fd79d8.PDF ─────────┬──────────────────────────────────────────────── 2024-04-27 00:00│恒工精密(301261):中信证券关于恒工精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工精密”)于2024 年 4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本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7 号)同意注册,恒工精密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21,972,549 股,发行价格为 36.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10,787,058.10 元,扣除 本次支付的含税的承销费人民币 71,333,045.37 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739,454,012.73 元,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不含税 的保荐费为人民币 849,056.6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930,143.10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720,712,532 .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出具了《河北恒工精密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232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结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可 项目 变更项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行性是 目(含 (2) (%) 否发生 部分变 (3)=(2)/(1) 重大变 更) 化 流体装备 否 35,348.00 35,348.00 17,285.66 48.90% 否 零部件制 造项目 流体装备 否 17,551.00 17,551.00 9,264.00 52.78% 否 核心部件 扩产项目 技术研发 否 6,341.00 6,341.00 0.00 0.00% 否 中心建设 项目 补充流动 否 4,820.00 3,891.25 3,891.24 100.00% 不适用 资金 偿还有息 否 8,940.00 8,940.00 8,939.98 100.00% 不适用 负债 合计 73,000.00 72,071.25 39,380.88 54.64% -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和备案时间较早,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营运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项目前期主要靠自有资金进行 投入。近年来,经济和市场环境变化较大,下游市场需求受到影响。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尽管公司已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但整体进度仍不达预期,经审慎判断,公司决定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的预计完成时间 鉴于项目实施内容和可行性均未发生改变,考虑到精密机加工产品从市场推广到打样、客户产品导入等方面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的 行业特点,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客观因素对实施进度的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含部分变更)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发生重大变化 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 否 2025 年 6 月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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