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61 恒工精密 更新日期:2025-08-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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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56 │恒工精密(301261):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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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5:44 │恒工精密(30126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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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0 │恒工精密(301261):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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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0 │恒工精密(301261):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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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0 │恒工精密(30126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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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0 │恒工精密(30126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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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57 │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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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12 │恒工精密(301261):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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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12 │恒工精密(301261):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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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12 │恒工精密(30126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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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56│恒工精密(301261):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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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股份 7,910,11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00%
)的股东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津冀基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36,7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878
,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57,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股份来源
(股) 股本比例
1 京津冀基金 7,910,118 9.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京津冀基金的减持计划具体如下:
序 股东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价 减持方 拟减持数 拟减持 减持原
号 名称 格 式 量(股) 比例 因
1 京津 首次公开 自本公告 根据减 集中竞 2,636,704 3.00% 自身资
冀基 发行前已 披露之日 持时的 价和/ 金需求
金 发行的股 起 15个交 二级市 或大宗
份 易日后的 场价格 交易
3 个月内 及交易
(即 2025 方式确
年 8月 30 定
日-2025
年 11月29
日,窗口期
不减持)
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总
股本的比例不变。
(二)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
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京津冀基金。
(一)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股东京津冀基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如下: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
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可根据需要减持股票,并将配合发行
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减持计划。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将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约束。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减持发行人
股份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二)截至本公告日,股东京津冀基金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四)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
有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京津冀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1818863a-08fb-4ee9-80e8-0a99e076b5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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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5:44│恒工精密(30126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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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结项,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21,972,549 股,发行价格为 36.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0,787,058.10 元,扣
除本次支付的含税的承销费人民币 71,333,045.37 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739,454,012.73 元,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支
付不含税的保荐费为人民币 849,056.6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1,930,143.10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720,712,532.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 年 7 月3 日出具了《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232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工装备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工科技”)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复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营业部没有独
立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分别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石 家 庄 分 行 代 为 签 署 ; 账 号 1
3050164790800002162 和13050164790800002174 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公司、恒工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安支行没有独立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由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代为签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述监管协议约定行使权利
和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
目投资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为了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用途 账户状态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13050164790800002162 流体装备零部件制 本次注销
有限公司成安支行 造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01934341331 流体装备核心部件 已注销
公司成安支行 扩产项目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134663000013000174109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存续
公司邯郸复兴支行 项目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1801011601105239 偿还有息负债 已注销
公司邯郸分行营业
部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用途 账户状态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16901204010555 补充流动资金 已注销
公司石家庄分行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01214565713 - 已注销
公司成安支行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13050164790800002174 流体装备零部件制 本次注销
有限公司成安支行 造项目
注:序号 7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主体为恒工科技;序号 6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用途为计划存储超募资金,实际并未启用。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已结项,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序号 1、7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销户手续
,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入流动资金账户。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为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
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银行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9b7ded0f-7d16-49e5-a572-2c53391e9f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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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0│恒工精密(301261):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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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工精密”)于2024 公年 司9 月 1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9,290.97 万元增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和“流体装备核心部件扩产项目”投资额并调整其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
现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
目”投资额增加至 42,936.29 万元,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4.1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
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7
号)同意注册,恒工精密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21,972,549 股,发行价格为 36.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10,787,058.10 元,扣除
本次支付的含税的承销费人民币 71,333,045.37 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739,454,012.73 元,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不含税
的保荐费为人民币 849,056.6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930,143.10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720,712,532
.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出具了《河北恒工精密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232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
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投资预算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
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 39,429.39 35,348.00
流体装备核心部件扩产项目 22,762.44 17,551.00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341.03 6,341.00
补充流动资金 4,820.00 3,891.25
偿还有息负债 8,940.00 8,940.00
合计 82,292.86 72,071.25
二、本次拟增加投资额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拟增加投资额的募集资金已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25日,本次拟调整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已投入募集资金 原投资总 拟调整后投资
总额 总额 额 总额
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 35,348.00 35,821.49 39,429.3 42,936.29
项目 9
(二)本次拟增加投资额的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对“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进行追加投资,追加投资后,“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投资总额由 39,429.39 万元
调整为 42,936.29 万元。拟增加投资额后的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预算 原投资金额 拟调整的投资金额
1 建设投资 31,722.25 35,802.71 39,309.61
1.1 土地购置费 2,370.15 2,375.97 2,375.97
1.2 土建工程费 15,334.14 12,337.75 11,356.27
1.3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2,159.50 19,230.53 23,718.91
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60.74 460.74 460.74
1.5 预备费 1,397.72 1,397.72 1,397.72
2 铺底流动资金 3,626.68 3,626.68 3,626.68
项目总投资 35,348.93 39,429.39 42,936.29
(三)本次拟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原因
前期公司对项目成本费用进行严格把控,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较计划投资少,原计划的场地容积率较小,因此新增生产线及机器
设备等,更好的发挥公司产品优势和技术优势,增强公司项目营运和持续盈利能力,进一步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率。
(四)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原因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募投项目“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在 202
5 年 6 月 30 日之前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募集 截至期末累 累计收 募集资金专
资项目 更项目(含 诺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总 计投入金额 益(3) 户金额(1)
部分变更) 额(1) (2) -(2)+(3)
流体装 是 35,348.00 35,348.00 35,821.49 507.65 34.16
备零部
件制造
项目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增加募投项目总投资的情况下主要使
用自有资金追加,同时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收益,导致募集资金节余。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情况以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决定,
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公司根据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及业务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作出合理适当的调整,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的战略需求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是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进行追加
投资并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和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及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76a4b319-e3b1-452c-b82d-da953db911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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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0│恒工精密(301261):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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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工精密”)于 2025年 6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投资额增加至 42,936.29 万元,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4.16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
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增加部分募投项
目投资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7
号)同意注册,恒工精密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21,972,549 股,发行价格为 36.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10,787,058.10 元,扣除
本次支付的含税的承销费人民币 71,333,045.37 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739,454,012.73 元,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不含税
的保荐费为人民币 849,056.6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930,143.10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720,712,532
.5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出具了《河北恒工精密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232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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