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62 海看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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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10 │海看股份(30126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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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7:00 │海看股份(301262):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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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15 │海看股份(301262):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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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15 │海看股份(301262):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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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15 │海看股份(30126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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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14 │海看股份(30126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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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12 │海看股份(301262):关于2025年第二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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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12 │海看股份(301262):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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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11 │海看股份(30126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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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19:28 │海看股份(30126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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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10│海看股份(30126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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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看股份”或“公司”)股东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华惠新”),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份33,000,224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91%,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其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6
年1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3.60%。
2、朴华惠新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六十个月,根据《上市公
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适用创业投资基金减
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别规定,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朴华惠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朴华惠新
2、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朴华惠新 持股5%以上股东 33,000,224 7.9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朴华惠新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3.60%。
朴华惠新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对公司的投资期限已满六十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创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适用创业投资基金减持上
市公司股份的特别规定,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公司发布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7、朴华惠新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
形。
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但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保持不变。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朴华惠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一)股份限售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3、本企业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
发行人所有。
(二)股份减持承诺
1、本企业持续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2、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股票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企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本企业将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企业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发行
人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中所载有关本企业的承诺内容系本企业自愿作出,且本企业有能力履行该等承诺。
2、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
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2)向发行人及
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3)本企业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4)将
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
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
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股东、投资者的
权益。
(四)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公司及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
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进行公平操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
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
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发行人利益。
除上述承诺外,朴华惠新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朴华惠新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朴华惠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
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朴华惠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c94cf9b2-9864-44f3-96dc-14429ce0ac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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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7:00│海看股份(301262):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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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12月29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工
作尚在筹备中,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进程,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f88f6285-1569-421e-859b-f1c43a61f8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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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15│海看股份(301262):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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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看股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看股份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
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65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7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017.4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9,069.7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947.6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6月 15日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943号)。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计划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投资进展
号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海看新媒体云平台升 25,777.44 25,777.44 15,225.99 59.07%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计划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投资进展
号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级建设项目
2 版权内容采购项目 97,537.60 60,000.00 43,107.86 71.85%
合 计 123,315.04 85,777.44 58,333.85 68.0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947.69万元,其中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
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170.25万元。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及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提高资金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在不改变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前提下,决定调整版权内容采购项目的计划进度,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投资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版权内容采购项目 2026年 6月 2029年 6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对版权内容采购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进行调整,使用超募资金 31,170.25万元对该项目追加投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版权内容采购项目 97,537.60 60,000.00 128,707.85 91,170.25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的原因
版权内容采购项目的原投资计划制定于 2020 年,旨在进一步丰富公司媒资内容,通过提供优质内容提高用户留存,改善用户观
看体验,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用户规模和盈利能力的增长。鉴于近年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优质版权内容对于网络视听行
业应对市场竞争、吸引用户接入、提高用户粘性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前,公司仅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尚未有其他投资计划,募集资金未获得充分使用。为进一步采购高质量版权内容,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
,公司结合当前经营实际、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经审慎研究,决定将该项目的投资截止期限由 2026年 6月延长至 2029
年 6月,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该项目投资金额。本次调整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执行质量,支
撑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与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版权内容采购项目计划进度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本着对股东利益和
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调整有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安排与稳步实施,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和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5年 12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并使用超募资
金追加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版权内容采购项目的投资期限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c30ab1e8-4d2a-4a2d-afd4-9deae7b65b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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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15│海看股份(301262):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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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看股份(301262):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900151cf-1b7f-41b6-9ca2-3d570530cd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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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15│海看股份(30126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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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看股份(301262):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85090306-720c-46be-b434-554e626071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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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14│海看股份(30126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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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30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30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3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9777号鲁商国奥城 5号楼公司371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项目计划进度并使用超募
资金追加投入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提案 1.0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 2025年 10月 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提
案 2.0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 2025年 12月 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
内公司收到为准(须在2025年 12月 26日下午 17:00之前送达,并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
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26日 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9777号鲁商国奥城 5号楼 3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闯
联系电话:0531-81690182
传真:0531-81690182
电子邮箱:dongban01@ihicon.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9777号鲁商国奥城 5号楼 3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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