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63 泰恩康 更新日期:2025-06-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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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0 │泰恩康(30126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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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0 │泰恩康(301263):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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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0 │泰恩康(301263):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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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0 │泰恩康(30126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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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00 │泰恩康(301263):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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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00 │泰恩康(301263):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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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00 │泰恩康(301263):关于筹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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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5:40 │泰恩康(301263):关于全资孙公司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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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15:52 │泰恩康(30126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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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57 │泰恩康(301263):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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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0│泰恩康(30126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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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
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0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1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 19.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17,786.3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2,578.2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
,208.07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000026038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
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资金总需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求(万元) 额(万元)
1 生物技术药及新药研发项目 27,640.46 27,640.46
2 业务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22,335.84 22,335.84
3 补充营运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74,976.30 74,976.3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由
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差。
2、公司已成立专门从事医药推广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爱廷玖男性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廷玖公司”),“业务网
络及品牌建设项目”中的部分推广活动通过爱廷玖公司集中采购和实施能有效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更具备经济性和专业性。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支出发生频繁且零碎,如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办事处租金等,此类支出不利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
理和账户操作。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在发生此类费用时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进行归集与核算
。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款项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自有资金支付后 6 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
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按月度统计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的汇总表,财务部门需确保汇总表
中的先行支付款项均已经过相应申请和付款审批流程,并且系用于募投项目。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汇总表,将所统计的每月度发生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后,在以自
有资金先行支付后的 6 个月内,统一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公司建立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先行支付款项的台账,台账应详细记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
间、金额、账户等信息。同时,对已支付的款项明细、付款凭据等资料进行保存归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的募投项目。
4、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
定期地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
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
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
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
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d472148f-4fd3-4053-9c96-5caa607a21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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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0│泰恩康(301263):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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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恩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泰恩康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0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1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 19.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17,786.3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2,578.2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
,208.07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000026038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
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资金总需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求(万元) 额(万元)
1 生物技术药及新药研发项目 27,640.46 27,640.46
2 业务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22,335.84 22,335.84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资金总需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求(万元) 额(万元)
3 补充营运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74,976.30 74,976.3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由
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差。
2、公司已成立专门从事医药推广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爱廷玖男性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廷玖公司”),“业务网
络及品牌建设项目”中的部分推广活动通过爱廷玖公司集中采购和实施能有效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更具备经济性和专业性。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支出发生频繁且零碎,如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办事处租金等,此类支出不利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
理和账户操作。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在发生此类费用时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进行归集与核算
。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款项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自有资金支付后 6 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
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按月度统计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的汇总表,财务部门需确保汇总表
中的先行支付款项均已经过相应申请和付款审批流程,并且系用于募投项目。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汇总表,将所统计的每月度发生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后,在以自
有资金先行支付后的 6 个月内,统一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公司建立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先行支付款项的台账,台账应详细记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
间、金额、账户等信息。同时,对已支付的款项明细、付款凭据等资料进行保存归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的募投项目。
4、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
定期地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
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
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
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
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861748c4-f17a-4f4d-a8fc-467c245c4f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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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0│泰恩康(301263):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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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林姿丽女士召集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会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2bf9bbce-ccc9-4cdd-bbf7-c84ad6aef5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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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30│泰恩康(30126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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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汉
杰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
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b7d38476-5a42-4fef-ab1d-571be44ee8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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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00│泰恩康(301263):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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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4年 4月 12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
办理相关事宜。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完成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4 年
4 月 12 日、2024 年 5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已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届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 年 5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5 年 6 月 4 日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5,694,34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全部减持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减持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
根据《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完成
相关资产的清算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533ee4fe-25f1-4bb7-970c-16482f1ea7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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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00│泰恩康(301263):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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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泰恩康制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
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国家药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药品的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进行了审查,决定予以受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注册药品的基本情况
受理号:CYHS2502208
药品名称: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许可药品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4 类
规格:0.25g(以硫酸氨基葡萄糖计)或 0.314g(以氯化钠硫酸氨基葡萄糖计)
申请人:安徽泰恩康制药有限公司
审核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二、药品相关情况简介
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适用于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原研药于 1982 年在意大利获批上市,1996 年在中
国获批上市。2018 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将该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
方药。
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氨基葡萄糖 2024 年国内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城市和网上药店、城市社区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销售金额
约 33.62 亿元人民币。
三、同类药品情况
经查询国家药监局网站数据,截至目前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在国内共有 13家企业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上述药品已获得注册申请受理,报送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审评审批。上述药品获得受理通知书
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相关药品的注册批件取得时间和结果均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推进该项目进展并对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受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66a352b7-fc44-45b8-be10-5030ba55fe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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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7:00│泰恩康(301263):关于筹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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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恩康”或“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及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推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筹划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
元(含本数),以公司 2025年 6 月 20 日收盘价 33.77 元/股作为股票平均买入价格测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下限数量
约为 444.18 万股,上限数量约为 592.24 万股,不超过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 1.39%。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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