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65 华新环保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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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31 │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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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31 │华新环保(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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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30 │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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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30 │华新环保(30126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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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29 │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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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5:56 │华新环保(301265):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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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5:42 │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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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22 │华新环保(30126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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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22 │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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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20:32 │华新环保(301265):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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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31│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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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环保”、“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资概述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绿源(内蒙古)”)进行减资,华新绿源(内
蒙古)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减少至 10,000万元。减资后公司对华新绿源(内蒙古)的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25,000万元减至 10,000
万元,减资前后公司对华新绿源(内蒙古)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为其唯一股东,持有100%的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
生变化。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减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810539415250
成立时间:2012年 10月 30日
法定代表人:许恒睿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氟化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家用电器销售;数字创意
产品展览展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
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
备销售;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华新绿源(内蒙古)2024年度(经审计)及2025年6月(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1 资产总额 80,213.25 83,306.95
2 负债总额 26,104.90 27,729.53
3 净资产 54,108.35 55,577.42
4 营业收入 17,826.29 9,731.10
5 净利润 1,961.63 1,376.90
3、本次减资完成前后,华新绿源(内蒙古)股权结构如下:
减资前 减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 (万元) (%) (万元)
1 华新环保 100 25,000 100 10,000
合计 100 25,000 100 10,000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华新绿源(内蒙古)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本次减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华新绿源(内蒙古)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终止而减少相应的注册资本。本次减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2c0b732b-b260-4412-80b5-64eed3f1b6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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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31│华新环保(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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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 11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1月 25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名,实际参会董事 6名。其
中董事张玉林、独立董事周霞、独立董事余大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张军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冰箱线物理拆解、分类收集改扩建项目”及“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到
新募集资金项目及剩余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投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减资,华新绿源(内蒙古)注册资本由 25,000 万元减少至
10,000 万元。减资前后公司对华新绿源(内蒙古)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为其唯一股东,持有 100%的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日 14:30 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16473943-494c-4a98-ba49-ebbad8e27b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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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30│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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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93cbc35d-3eb1-4db4-adfb-c54ad3064c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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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30│华新环保(30126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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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4cb98b8a-b709-49f0-9277-22836cfbb9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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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8:29│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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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44e64c0f-aceb-47c2-b275-a87ddd419e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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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5:56│华新环保(301265):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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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 9月 30日、 2025年 10月 10日、 2025年 11月 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042)《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截至2025年11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11月1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2,100股,成
交的最高价格为11.7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1.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77,35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回购期
间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截至2025年 11月 2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03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00 %,最高成交
价为 11.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5,743,50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
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2、截至2025年11月26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1.3202%,最高成交价为11.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7,224,22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6日。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
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和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
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0股,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公司总股本302,973,
182股为基数,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型 股份变动前 股份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3,176,029 43.96 137,176,029 45.2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9,797,153 56.04 165,797,153 54.72
总股本 302,973,182 100 302,973,182 1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
关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后续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
股份,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d71b96d7-48b1-4e5e-b692-71bad8b511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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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5:42│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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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32f7b202-6038-4c8d-ad06-2efa3e74e1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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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22│华新环保(30126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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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2)《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2,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06% ,成交的
最低价格为11.74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7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77,35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
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7.24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4fa377b4-ab0c-425b-b1ab-d2346cae53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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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22│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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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并于 2025年 5月 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底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韩瑞红、郭锐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瑞红女士
工作调整,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慎研究决定,将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李红霞、郭锐。
二、本次变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红霞,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4月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3份。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红霞、郭锐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其他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2.本次变更的新任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册会计师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7017e8ec-571b-449d-a941-5d956df9fb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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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20:32│华新环保(301265):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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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4a7e595b-ed15-4e56-97cf-27e913986e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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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54│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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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775afce1-798c-4abc-a448-3d7262b5b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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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19:52│华新环保(30126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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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9868c6d-d7b4-45ad-bb01-b678a13f04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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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华新环保(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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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 10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其中董事张玉林、独立董事周霞、独立董事余大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张军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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