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65 华新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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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6 │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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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6 │华新科技(30126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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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6 │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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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6:35 │华新科技(30126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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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6:24 │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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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52 │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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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58 │华新科技(301265):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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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58 │华新科技(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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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58 │华新科技(301265):华新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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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58 │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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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6│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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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b7072875-f78b-4123-ab8b-befa1b4d1f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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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6│华新科技(30126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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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项目建
设和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金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
陵分行申请人民币 20,000万元项目贷款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或“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华新金桐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 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22MADJW7UM2T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4年5月20日
注册地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经济开发区新楼园区
法定代表人 张玉林
注册资本 45,000万元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生
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
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
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
屑加工处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
炼(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1%股权
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 华新金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2、华新金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6月 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7,630,754.43 473,746,398.26
负债总额 32,776,772.17 230,830,685.01
流动负债总额 30,405,934.03 228,495,769.80
净资产 224,853,982.26 242,915,713.25
营业收入 0.00 1,042,064.63
利润总额 -3,907,035.57 -3,471,180.61
净利润 -2,942,849.82 -2,317,043.98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其他所有必要
应付费用。
保证期限: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6%
,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aeb7b848-cf1b-430c-8cb7-3395beb940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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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6│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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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231052b4-e0c9-4507-bf59-41da34cd10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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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6:35│华新科技(30126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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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1f1e61e1-9fe6-4ec7-8f06-4b362227aa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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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6:2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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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b759e75d-01d6-4532-9277-cc64ed3cbe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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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52│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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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df0897c-d065-4f8d-a071-872719f289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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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58│华新科技(301265):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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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不包括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属期等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不存在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
助,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五、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e0413e4e-da8d-4a3f-bf9f-5caf0a30a9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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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58│华新科技(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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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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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58│华新科技(301265):华新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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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华新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b570e8f3-e4e0-489b-b276-0171447b3d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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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58│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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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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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58│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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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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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58│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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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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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58│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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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02392193-f180-4cf5-a376-28c4bb9a23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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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4│华新科技(30126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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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b48b8853-a5f0-4af6-813a-de25c7a052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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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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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12a040a1-a0eb-42ae-b1bc-717cc26fa6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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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3│华新科技(301265):关于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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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f51950f-be47-4a47-97c6-57153b0f1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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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2│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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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fadf278-80e4-4469-9898-026b7df4cf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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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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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97397131-87ea-492f-8877-79e47e0c6e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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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2│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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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45581a5-ef1e-4e31-b994-30eec2cad7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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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2│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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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04dc899-371d-483d-8b0f-963358e3fe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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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2│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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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338c810b-2a47-40e5-8f30-cecacf13ff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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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1│华新科技(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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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b694ff4d-8743-46c0-a0ff-3ab0647360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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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0│华新科技(30126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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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特别提示: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科技”或“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新金桐”)新增提供20,000万元担保额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融资与对外担保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项目建
设和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新金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项目贷款的综合授信
额度,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华新金桐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签署《抵押合同》,将华新金桐部分生产设
备抵押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除因向银行融资所需要的资产抵押外,相关设备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
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本次华新金桐以自有资产为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是为了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确
保相关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资产抵押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提高子公司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内与相关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担保
事宜,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具体担保情况如下(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是 否 关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联担保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华新科技 华新金桐 61% 48.72% 0 20,000 9.56% 否
注:(1)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公司 2025 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 2026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的数据,以数据
孰高为准;
(2)文中“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累计担保额度占公司2025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资产的比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
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 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22MADJW7UM2T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4年5月20日
注册地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经济开发区新楼园区
法定代表人 张玉林
注册资本 45,000万元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生
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
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
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
屑加工处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
炼(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1%股权
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 华新金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2)华新金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6月 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7,630,754.43 473,746,398.26
负债总额 32,776,772.17 230,830,685.01
流动负债总额 30,405,934.03 228,495,769.80
净资产 224,853,982.26 242,915,713.25
营业收入 0.00 1,042,064.63
利润总额 -3,907,035.57 -3,471,180.61
净利润 -2,942,849.82 -2,317,043.9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签订担保协议。针对尚未签订的担保协议,公司董事长将在授权期限内
与相关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必要
文件。被担保人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
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
担保额度。
担保人: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
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后三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
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
次提供担保事项有助于解决华新金桐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由于本次被
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且被担保对象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所在行业前景良好,
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6%
,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7454c3d-c066-4610-8912-b26d096140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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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0│华新科技(301265):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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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3ea295ae-39e4-425c-9f89-63aa5b8593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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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6:5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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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9bcb3161-b1cd-4c55-a841-0e3ebd5aba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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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6:00│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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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3/cc203a50-2f41-48dc-959d-645f6d426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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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18:56│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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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号3-9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王建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49,809,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16.7163%。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股份6,212,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4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56,021,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6,212,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6,212,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48%。
(3)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93,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34%;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4,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41%;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2%;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547%。
提案2.0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92,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9%;反对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44%;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3,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6%;反对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596%。
上述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事务所关于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6ca4ec23-78b8-4ab3-9386-320ef0f1b7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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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18:56│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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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
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3.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4.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
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31日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兼总经理王建明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31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月 31 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49,809,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16.7163%。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0人,
代表股份 6,212,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48%。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3人,代表股份 56,021,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012%。其中,通过现
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0人,代表股份 6,212,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4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与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提案一致,未对提案进行修改。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全部议案对中小股东单独
计票。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参与计票、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
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
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5,993,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反对 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84,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41%;反对 24,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2%;弃权 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7%。
2.0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5,992,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9%;反对 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4%;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83,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96%;反对 24,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8%;弃权 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
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8a4a5884-7b31-4d32-85bf-0baf307ece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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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16:26│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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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均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750,000股,约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1.24%;按回购金额下限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2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875,000 股,约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0.6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
4、贷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5、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 1年。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
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放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融资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金额以实际为准。公司后
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31624bb5-d2f8-4998-a20e-03c7c556e3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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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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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新科技”)于2026年7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
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 7月 17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1 张军 45,974,306 15.17
2 沙越 31,908,157 10.53
3 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840,000 9.19
4 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200,000 6.34
5 林耀武 12,025,446 3.97
6 包如荣 11,764,706 3.88
7 张玉林 11,434,603 3.77
8 陈品旺 10,350,000 3.42
9 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6,890,000 2.27
10 孔红满 5,635,889 1.86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
(股) 份总数比例(%)
1 沙越 31,908,157 13.08
2 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840,000 11.41
3 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200,000 7.87
4 包如荣 11,764,706 4.82
5 张军 11,493,577 4.71
6 陈品旺 10,350,000 4.24
7 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6,890,000 2.82
8 孔红满 5,635,889 2.31
9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674,469 1.92
10 沙初犊 4,079,122 1.67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277d3667-2747-4daa-8888-9b81c054af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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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20│华新科技(30126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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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
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6% ,
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7.75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7.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55,85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
金来源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2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ccf4348b-b6c5-4b8a-9bde-b31428945d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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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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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军先生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董事长张军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 7月 20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公司 2026 年 7 月 20 日股票收盘价(17.92 元/股),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为 35.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提议公司以
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
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回购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张军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张军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产生相关增减持安排,其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规定,
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张军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并在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中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公司董事长张军先生的提议后,对提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公司已于 2026年 7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34f470f4-3136-4338-b12c-2e0878e20d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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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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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5bdc9255-dbc7-47b7-a3e3-fb25ea5db2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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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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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1889%,占剔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9.3541%)的股东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易有业”),计
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3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3373%);其中,公
司董事长张军通过恒易有业持有公司股份19,846,000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51%,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5040%);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建明通过恒易有业持有公司股份3,499,000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7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2923%);公司董事张玉林通过恒易有业持有
公司股份500,000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66
0%);恒易有业其他合伙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5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的0.4738%)。上述股东拟于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
持(窗口期不减持)。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恒易有业出具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目前,恒易有业未减持公
司股份,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不再减持原计划额度内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易有业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1、股东名称: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恒易有业直接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 27,840,000 9.19% 9.33%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7,840,000 9.19% 9.33%
注:公司总股本为302,973,182股。剔除公司最新截至2026年1月16日回购专用账户内的5,348,938股后,总股本为297,624,244股
。
(2)恒易有业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情况:
持股人姓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占 持股数量占总股本(剔除公司 持股人在上市
名 (股) 总股本比例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比例 公司任职
张军 19,846,000 6.55% 6.65% 董事长
王建明 3,499,000 1.15% 1.17% 董事、总经理
张玉林 500,000 0.17% 0.17% 职工董事
合计 23,845,000 7.87% 7.99% -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提前终止
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f1c5c82a-c32d-40d5-aeaf-4a8a2860f8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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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42│华新科技(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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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07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07 月 20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名,实际参会董事 6名。本次
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对本次紧急会议作出说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审议事
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7 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32.0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决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5c9215cc-6e52-4034-9df8-4c0b9c1551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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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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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新
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年
7月 3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 7月 31日下午 14:30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
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年 7月 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已发行有
表决权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 4 号3-9号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29日 9:00-12:00,13:3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 4 号3-9号。
4、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
函或传真须在 2026 年 7 月 29日下午 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
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仝
联系电话:010-80829768
邮件:dsh@hxepd.com
联系地址: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 4号 3-9号四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101102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b90d5d3a-0a99-4e96-bf0f-e5c2610d0a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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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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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
将于 2026年 7月 16日届满,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5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5年 6月 20 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
2、2025年 7月 16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 2,427,000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 6.1元/股,实际认购总份额为 1,480.47万份。
3、2026 年 7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
二、关于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情况
(一)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个月,所持标的股票分 2批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分别满 12个月、24个月,对应的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本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6 年 7 月16 日届满。
(二)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 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年度 1.以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 1.以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 10%; 于 8%;
2.以 2024 年度净利润为基准, 2.以 2024 年度净利润为基准,
2025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5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年度 1.以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 1.以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
2026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2026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 20%; 于 16%;
2.以 2024 年度净利润为基准, 2.以 2024 年度净利润为基准,
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20%。
注:1、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考核年度的净利润以
剔除本次及考核期间内其它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确定方法如
下:
指标 业绩指标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 Z≥Am 100%
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An≤Z<Am Z/Am*100%
(Z) Z<An 0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
第 110A014797号):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 86,260.2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 5,550.37万元。以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34.54%,以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34.54%。以 2024年度扣非净利润为基准
,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 40.50%。均达到目标值。因此,本次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据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合格、不合格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具
体如下: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持有人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持有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经审核,76名持有人本期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2名持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管理委员会决定
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持有的未归属份额转让给其他具备参与资格的受让人。
综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结合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情况,符合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的共计 7
6人,对应可解锁股票数量为1,213,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005%。
三、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续安排
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
在存续期内择机出售上述已解锁公司股份,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本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五)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标的股票的情形。
在本计划存续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应当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符合《公司 2
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8d2b5032-c1d6-4285-b220-552149c06b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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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1│华新科技(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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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其中董事张玉林、周霞、余
大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张军主持召开,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保证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现金流量充足,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预计向多家合作的
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期限为
1年,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拟对募投项目“13.5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万吨/年乳
化液及2.5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进行变更,拟变更为“13.5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和1万吨/年乳化液处置利用项目
”,项目在原项目的基础上减少了2.5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生产线投入,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32,432.68万元,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为原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6,747.89万元,实施主体仍为云南润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结合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情况,符合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的共计
76人,对应可解锁股票数量为1,213,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05%。
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符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建明、张玉林、张喜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c7f30ad8-79d0-4bb1-9eac-e7447d77b9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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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0│华新科技(301265):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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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18b295c-381a-409d-9a06-e4c3b9dfa5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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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0│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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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将议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现金流量充足,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预计向多家
合作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
期限为1年,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为信用担保方式,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担保。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前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在获得授信后,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不超出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事
宜。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军先生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负责办理申请银行授信及后续融资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授信期限届满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04ab92a7-15d3-4e77-998d-8e105e7125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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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0│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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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2abd06db-806a-4684-b033-f16c53e468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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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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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e730979f-c90a-4f6e-8f8f-96b2306a2f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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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0│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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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
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安排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
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含子公司)拟实施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交易金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
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5、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6、资金来源: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开展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与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
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并同步修订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完
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具有可行性。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主要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
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
成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建立全方位的风险控制体系,采取以下具体防控措施,确保套期保值业务安全、有序开展: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等做出了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
兑损失。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公司将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
,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
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五、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
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
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3ca3ad7d-1fe1-4a7e-937e-62fbe66dea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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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0│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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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交易金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
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6、风险提示: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
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 年7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为便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
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
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及子公司拟实施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交易金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
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5、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6、资金来源: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
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
成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控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等做出了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
兑损失。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公司将慎重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
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
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7月2日,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
司内部已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
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内部已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与经监管机构
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
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
品等。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
保证金等)不超过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6年7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1fc5617f-a60a-453c-97f6-c449567995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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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0│华新科技(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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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其中董事张玉林、周霞、余大
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张军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6年7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
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及子公司拟实施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陈婕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罗嵩先生为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1156089a-3c0b-40e1-90f3-060ed9aba0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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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48│华新科技(301265):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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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08d2eee6-79e4-4dda-966e-eba934aff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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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9:26│华新科技(30126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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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9baa046-8915-4ea2-9d19-224e0c6a40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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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42│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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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号3-9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王建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49,709,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16.7021%。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44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50,151,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人,代表股份44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人,代表股份44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5%。
(3)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部分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29,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7%;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66%;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85%;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4%;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51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事务所关于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f599f80b-4bc5-447e-ae76-fa4a706ff1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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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42│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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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
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3.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4.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
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4日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兼总经理王建明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4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4 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49,709,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16.7021%。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0 人
,代表股份 44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5%。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3人,代表股份 50,151,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506%。其中,通过现
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0人,代表股份 44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5%。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与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提案一致,未对提案进行修改。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 1以特别决议审议并
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参与计票、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
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
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29,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7%;反对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弃权 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785%;反对 3,3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64%;弃权 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51%。
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d408afea-8f07-487e-8780-028a9a0c82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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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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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6e6c75ff-bca0-4879-9ad2-421a4c5fca0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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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华新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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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华新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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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1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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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华新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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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华新环保: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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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华新环保: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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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76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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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华新环保: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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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华新环保: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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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华新环保: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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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华新环保: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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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华新环保: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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