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65 华新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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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42 │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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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20 │华新科技(30126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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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42 │华新科技(301265):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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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42 │华新科技(30126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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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42 │华新科技(30126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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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42 │华新科技(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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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4 │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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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2 │华新科技(30126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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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1 │华新科技(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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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0 │华新科技(301265):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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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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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新科技”)于2026年7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
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 7月 17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1 张军 45,974,306 15.17
2 沙越 31,908,157 10.53
3 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840,000 9.19
4 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200,000 6.34
5 林耀武 12,025,446 3.97
6 包如荣 11,764,706 3.88
7 张玉林 11,434,603 3.77
8 陈品旺 10,350,000 3.42
9 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6,890,000 2.27
10 孔红满 5,635,889 1.86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
(股) 份总数比例(%)
1 沙越 31,908,157 13.08
2 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840,000 11.41
3 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200,000 7.87
4 包如荣 11,764,706 4.82
5 张军 11,493,577 4.71
6 陈品旺 10,350,000 4.24
7 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6,890,000 2.82
8 孔红满 5,635,889 2.31
9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674,469 1.92
10 沙初犊 4,079,122 1.67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277d3667-2747-4daa-8888-9b81c054af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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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20│华新科技(30126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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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
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次回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6% ,
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7.75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7.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55,85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
金来源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2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ccf4348b-b6c5-4b8a-9bde-b31428945d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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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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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军先生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董事长张军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 7月 20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公司 2026 年 7 月 20 日股票收盘价(17.92 元/股),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为 35.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提议公司以
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
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回购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张军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张军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产生相关增减持安排,其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规定,
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张军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并在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中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公司董事长张军先生的提议后,对提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公司已于 2026年 7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34f470f4-3136-4338-b12c-2e0878e20d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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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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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5bdc9255-dbc7-47b7-a3e3-fb25ea5db2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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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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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1889%,占剔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9.3541%)的股东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易有业”),计
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3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3373%);其中,公
司董事长张军通过恒易有业持有公司股份19,846,000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51%,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5040%);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建明通过恒易有业持有公司股份3,499,000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7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2923%);公司董事张玉林通过恒易有业持有
公司股份500,000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66
0%);恒易有业其他合伙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5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的0.4738%)。上述股东拟于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
持(窗口期不减持)。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恒易有业出具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目前,恒易有业未减持公
司股份,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不再减持原计划额度内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易有业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1、股东名称: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恒易有业直接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 27,840,000 9.19% 9.33%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7,840,000 9.19% 9.33%
注:公司总股本为302,973,182股。剔除公司最新截至2026年1月16日回购专用账户内的5,348,938股后,总股本为297,624,244股
。
(2)恒易有业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情况:
持股人姓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占 持股数量占总股本(剔除公司 持股人在上市
名 (股) 总股本比例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比例 公司任职
张军 19,846,000 6.55% 6.65% 董事长
王建明 3,499,000 1.15% 1.17% 董事、总经理
张玉林 500,000 0.17% 0.17% 职工董事
合计 23,845,000 7.87% 7.99% -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提前终止
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f1c5c82a-c32d-40d5-aeaf-4a8a2860f8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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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42│华新科技(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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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07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07 月 20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名,实际参会董事 6名。本次
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对本次紧急会议作出说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审议事
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7 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 32.0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决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5c9215cc-6e52-4034-9df8-4c0b9c1551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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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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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新
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年
7月 3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 7月 31日下午 14:30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
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2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年 7月 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已发行有
表决权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 4 号3-9号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29日 9:00-12:00,13:3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 4 号3-9号。
4、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
函或传真须在 2026 年 7 月 29日下午 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
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仝
联系电话:010-80829768
邮件:dsh@hxepd.com
联系地址: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 4号 3-9号四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101102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b90d5d3a-0a99-4e96-bf0f-e5c2610d0a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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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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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
将于 2026年 7月 16日届满,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5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5年 6月 20 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
2、2025年 7月 16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 2,427,000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 6.1元/股,实际认购总份额为 1,480.47万份。
3、2026 年 7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
二、关于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情况
(一)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个月,所持标的股票分 2批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分别满 12个月、24个月,对应的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本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6 年 7 月16 日届满。
(二)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 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年度 1.以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 1.以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 10%; 于 8%;
2.以 2024 年度净利润为基准, 2.以 2024 年度净利润为基准,
2025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5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年度 1.以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 1.以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
2026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2026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 20%; 于 16%;
2.以 2024 年度净利润为基准, 2.以 2024 年度净利润为基准,
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20%。
注:1、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考核年度的净利润以
剔除本次及考核期间内其它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按照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挂钩,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确定方法如
下:
指标 业绩指标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 Z≥Am 100%
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An≤Z<Am Z/Am*100%
(Z) Z<An 0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6)
第 110A014797号):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 86,260.2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 5,550.37万元。以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34.54%,以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34.54%。以 2024年度扣非净利润为基准
,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 40.50%。均达到目标值。因此,本次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据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合格、不合格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具
体如下: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持有人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持有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经审核,76名持有人本期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2名持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管理委员会决定
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持有的未归属份额转让给其他具备参与资格的受让人。
综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结合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情况,符合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的共计 7
6人,对应可解锁股票数量为1,213,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005%。
三、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续安排
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
在存续期内择机出售上述已解锁公司股份,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本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五)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标的股票的情形。
在本计划存续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应当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符合《公司 2
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8d2b5032-c1d6-4285-b220-552149c06b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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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1│华新科技(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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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其中董事张玉林、周霞、余
大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张军主持召开,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保证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现金流量充足,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预计向多家合作的
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期限为
1年,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拟对募投项目“13.5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1万吨/年乳
化液及2.5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进行变更,拟变更为“13.5万吨/年废矿物油加氢精制和1万吨/年乳化液处置利用项目
”,项目在原项目的基础上减少了2.5万吨/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用项目生产线投入,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32,432.68万元,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为原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6,747.89万元,实施主体仍为云南润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结合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情况,符合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的共计
76人,对应可解锁股票数量为1,213,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05%。
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符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建明、张玉林、张喜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c7f30ad8-79d0-4bb1-9eac-e7447d77b9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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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0│华新科技(301265):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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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18b295c-381a-409d-9a06-e4c3b9dfa5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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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0│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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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将议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现金流量充足,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预计向多家
合作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
期限为1年,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为信用担保方式,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担保。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前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在获得授信后,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不超出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事
宜。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军先生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负责办理申请银行授信及后续融资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授信期限届满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04ab92a7-15d3-4e77-998d-8e105e7125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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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50│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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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2abd06db-806a-4684-b033-f16c53e468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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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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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e730979f-c90a-4f6e-8f8f-96b2306a2f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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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0│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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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
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安排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
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含子公司)拟实施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交易金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
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5、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6、资金来源: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开展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与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
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并同步修订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完
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具有可行性。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主要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
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
成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建立全方位的风险控制体系,采取以下具体防控措施,确保套期保值业务安全、有序开展: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等做出了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
兑损失。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公司将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
,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
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五、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
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
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3ca3ad7d-1fe1-4a7e-937e-62fbe66dea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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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0│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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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交易金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
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6、风险提示: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
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 年7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为便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
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
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及子公司拟实施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交易金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
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5、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6、资金来源: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
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
成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控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等做出了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
兑损失。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公司将慎重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
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
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7月2日,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
司内部已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
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内部已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与经监管机构
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
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
品等。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
保证金等)不超过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6年7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1fc5617f-a60a-453c-97f6-c449567995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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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0│华新科技(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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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其中董事张玉林、周霞、余大
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张军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6年7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
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及子公司拟实施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陈婕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罗嵩先生为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1156089a-3c0b-40e1-90f3-060ed9aba0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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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48│华新科技(301265):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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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08d2eee6-79e4-4dda-966e-eba934aff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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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9:26│华新科技(30126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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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9baa046-8915-4ea2-9d19-224e0c6a40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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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42│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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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号3-9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王建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49,709,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16.7021%。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人,代表股份44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50,151,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人,代表股份44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人,代表股份44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5%。
(3)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部分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29,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7%;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66%;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85%;反对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4%;弃权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51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事务所关于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f599f80b-4bc5-447e-ae76-fa4a706ff1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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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42│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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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
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3.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4.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
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4日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兼总经理王建明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4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4 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49,709,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16.7021%。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0 人
,代表股份 44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5%。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3人,代表股份 50,151,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506%。其中,通过现
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0人,代表股份 44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5%。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与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提案一致,未对提案进行修改。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 1以特别决议审议并
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参与计票、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
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
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29,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7%;反对 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弃权 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785%;反对 3,3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64%;弃权 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51%。
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d408afea-8f07-487e-8780-028a9a0c82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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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7: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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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6e6c75ff-bca0-4879-9ad2-421a4c5fca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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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2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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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3a543823-412c-48c7-ac8e-ed2db4617f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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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22│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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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 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事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44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
.4469万股。该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不能归属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b827efc3-30b6-4c75-9e3b-1fd7062bdc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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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22│华新科技(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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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其中董事张玉林、周霞、余
大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张军主持召开,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由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建明、张玉林、张喜林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39)。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4469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建明、张玉林、张喜林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4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80b4ebb3-5955-4875-8b3c-8b15988eb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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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22│华新科技(301265):华新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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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华新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18dbd575-ccd5-49b0-93d9-17428e5637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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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2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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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 5月 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5年 6月 3日至 2025年 6月 1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 6月 13日,公司披露了《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3、2025年 6月 20日,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
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 6月 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披露了《关于 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6、2026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一个归属期可
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分别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5年 7
月 1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
除已回购股份 1,348,938股后的 301,624,244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6年 6月 9
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6年4月21日
总股本302,973,182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5,348,938股后股本297,624,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762,42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方案已于 2026年 6月 16日
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
2、调整结果
因此,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6.1- 0.0398219- 0.0982345≈人民币 5.96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因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而相应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同意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
次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归属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
整及本次归属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b6ea42dd-6191-4dc7-9fbd-227a41296c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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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46│华新科技(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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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6 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 6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名,其中董事张玉林、周霞、
余大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张军主持召开,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及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对商事登记的规范性要求,对公司经营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章程》《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星期三)14:30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23ad80c-1811-4d58-8b06-3913795519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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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4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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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新
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年
6月 24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 6月 24日下午 14:30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
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已发行有
表决权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 4 号3-9号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2日 9:00-12:00,13:3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 4 号3-9号。
4、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
函或传真须在 2026 年 6 月 22日下午 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
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仝
联系电话:010-80829768
邮件:dsh@hxepd.com
联系地址: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 4号 3-9号四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101102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8f8ca50-4a72-4975-a38d-88a268f3a9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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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44│华新科技(301265):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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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4e91d72-fc2b-4d74-bb5d-83f5bcdade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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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42│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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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新科技”)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5,348,938股
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6年4月21日总股本302,973,182股扣除回购专户持
有股份5,348,938股后股本297,624,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9,762,42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而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 29,762,4
24.4元/302,973,182股*10股=0.98234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2345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5 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截至2026年4月21日总股本302,973,182股扣
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5,348,938股后股本297,624,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29,762,42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348,938股后的297,624,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
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说明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每股派发现金
,即29,762,424.4 元=297,624,244股×0.1元/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而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 29,762,424.4
元/302,973,182股*10股=0.98234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234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号3-9号咨询联系人:李洪伟、李仝
咨询电话:010-80829768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af0f24e-b4d9-4a4e-8793-cbe6e51f52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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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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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匹配公司战略发展规
划,顺应市场发展态势,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拓展经营领域,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6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的规范性要求,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技术进出口;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旧货
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货物进出口;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
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前述拟变更经
营范围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
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固体
展;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 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术转让、技术推 广;以自有资金 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
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技 部管理;技术进出口;资源再生利用技
术进出口;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
;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 金属);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旧货
属);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旧 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货物进出口;非
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货物进出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性废旧
口;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金属回收;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
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 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化工产品生产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链条及
险废物经营;废 弃电器电子产品 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
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售;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化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 危险废物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
项目的经营活动。)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公司章程》。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与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修订事
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报备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9a79ffc-ec99-47ff-b838-4f34657faf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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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4│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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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号3-9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兼总经理王建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49,709,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16.7021%。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6,396,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56,105,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512%。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6,396,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6,396,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1%。
(4)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98,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46%;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89,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1%;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
2%。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00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75,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8%;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33%;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65,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7%;反对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8%;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705%。
表决结果:通过
3.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9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4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88,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5%;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
9%。
表决结果:通过
4.00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8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96%;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7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1%;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4%;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705%。
表决结果:通过
5.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095,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9%;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9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85,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7%;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4%;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
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事务所关于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7018637-d24f-4fb7-9429-da869f0d4f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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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24│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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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
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3.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1日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兼总经理王建明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 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49,709,4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16.7021%。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6人,
代表股份 6,396,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91%。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人,代表股份 56,105,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12%。其中,通过现
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6人,代表股份 6,396,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9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3.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开展 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与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提案一致,未对提案进行修改。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全部议案对中小股东单独
计票。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述职。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参与计票、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
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
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098,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89,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1%;反对 2,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2%。
2.00《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075,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8%;反对 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弃权 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65,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47%;反对 13,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8%;弃权 1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5%。
3.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09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88,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5%;反对 2,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9%。
4.00《关于开展 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08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 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73,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51%;反对 5,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4%;弃权 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5%。
5.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095,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9%;反对 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85,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7%;反对 5,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4%;弃权 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9%。
以上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890e9a7-83e0-4128-88bd-7f874bdc74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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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5│华新科技(301265):华新科技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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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华新科技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59f16f1-65e5-4afc-9c24-2215e4ebf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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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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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0,144,479.54元,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94,430,284.44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43,028.4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70,0
92,419.50元,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914,424.87元。
基于2025年度公司整体盈利状况,为回报各位股东,以公司截至2026年4月21日总股本302,973,182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5,34
8,938股后股本297,624,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762,424
.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
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9,762,424.4元(含税),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将在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金额(元) 29,762,424.40 12,064,969.76 0
回购注销总金额(元) 0 0 0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144,479.54 47,243,489.87 88,628,176.14
(元)
研发投入(元) 18,067,184.73 16,630,670.55 17,766,842.27
营业收入(元) 862,602,021.18 641,168,129.97 730,028,428.3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670,092,419.50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364,914,424.87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41,827,394.16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65,338,715.18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41,827,394.16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52,464,697.55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2.35%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是√否
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当前发展
实际,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与公司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
综上所述,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具备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0faeed4-2df5-4dab-9310-4086b33a88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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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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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2c942c9-e85c-4a79-981f-9bf3944bb2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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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华新科技(30126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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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周霞女士和余大洪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
责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
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57b186a-8c7d-4814-9447-7e72c0c99e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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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华新科技(30126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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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华新绿源资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存放与使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
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1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情况,如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
取了致同会计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1c66658-fe70-480a-8406-ef4f1c4331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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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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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各项减值准备1258.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万元)
一、资产减值损失 186.37
存货跌价损失 186.37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二、信用减值损失 1072.19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8.8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01.9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455.31
合计 1258.5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一)资产减值损失
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
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
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二)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
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1258.56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时、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fa0ea05-1fbd-4cde-a0c6-c694ccb0ca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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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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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efca936-cea2-4a96-9557-e1cb42894f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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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华新科技(301265):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控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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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控自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84c792c-9c67-4996-8398-c47148b8a3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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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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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每年7万元(含税),由公司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或担任管理职务的,根据所任职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不额外
领取董事津贴。
在股东会批准上述薪酬方案前提下,进一步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及决定具体薪酬发放事宜。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所任管理岗位、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按照公司相关薪酬、
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及决定具体薪酬发放事宜。
四、其他
(一)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上述薪酬方案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五)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9c6f2b7-6159-4713-a9ee-e98560e4f7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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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华新科技开展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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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关于华新科技开展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a7a95cb-a655-45b6-a4d8-0e50d4871e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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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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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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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1│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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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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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1│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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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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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1│华新科技(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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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04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04月 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6名,实际参
会董事 6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军主持召开。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张军先生就 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了 2025年公司整体发展经营情况,并就 2026年董事会发展
提出新的规划和目标。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王建明先生对公司 2025年度整体经营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 2026年发展经营做出全面规
划。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以公司截至 2026年 4月 21日总股本 302,973,182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5,348,938 股后股本 297,624,244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9,762,424.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 2025年
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自评,并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6年一季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
定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
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
意公司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追认 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从事铂、钯、铑等贵金属的资源再生业务。为有效减少年初以来贵金属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冲击,在控制
风险的情况下,华新贵金使用自有资金实施了套期保值为目的金属钯期货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关于追认套期保值业务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贵金属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核心业务成本与预期利润,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提升财务状况稳健性,聚焦主业发展,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
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追认套期保值业务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可行
性研究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 14:30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e9c7a38-8cc5-4772-bf1b-542a8e8dc0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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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1│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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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b871c7f-3058-4dda-942b-4194b01fb7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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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0│华新科技(301265):东兴证券关于华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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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东兴证券关于华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8f6c998-cab5-4be3-a0d6-4238b829e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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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0│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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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科技(3012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3a9c93b-075a-4237-a5d8-6641a50208c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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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华新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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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华新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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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12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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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华新环保: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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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38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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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华新环保: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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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76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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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华新环保: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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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57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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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华新环保: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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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57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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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华新环保: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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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70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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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华新环保: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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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2/12209373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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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华新环保: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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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43516.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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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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