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65 华新环保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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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5:44 │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辞职暨指定董事兼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
│ │监职责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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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5:42 │华新环保(301265):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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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5:42 │华新环保(30126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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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5:42 │华新环保(301265):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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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5:42 │华新环保(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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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6:04 │华新环保(30126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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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9:36 │华新环保(301265):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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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9:36 │华新环保(301265):华新环保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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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9:36 │华新环保(30126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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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9:36 │华新环保(301265):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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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5:44│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辞职暨指定董事兼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
│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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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时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刘时权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时权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
刘时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职务的原定任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时权先生通过股东“北京恒易伟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49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48%,除此以外,刘时权先生及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刘时权先生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也将继续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
相关承诺。刘时权先生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良好交接,其辞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亦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时权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时权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指定董事兼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责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运作等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总监前,指定董事兼总经理王建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尽快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
监,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兼总经理王建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0829768
传真:010-80829769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 4 号 3-9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26c7588c-5f3f-4422-9e4d-ae4cd40fcb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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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5:42│华新环保(301265):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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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85616e00-2528-45b0-9e23-1fd9c8ad01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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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5:42│华新环保(30126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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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26cc367b-20b0-49be-9233-386322a758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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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5:42│华新环保(301265):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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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c6485b55-22d5-4bb2-8f69-c2720521dd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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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5:42│华新环保(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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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b3d2bd4f-06a9-40e6-8d35-7665a7bbc1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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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6:04│华新环保(30126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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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披露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经事后核查,发现以下内容需要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更正内容加粗显示):
更正前:
3.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679,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9.7361%;反对3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6.6361%;弃权8,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064%。更正后:
3.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6,679,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9.7361%;反对32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2575%;弃权8,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064%。
除以上更正的内容外,《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
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cdfd686b-6067-4b8f-969f-86d982e39a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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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9:36│华新环保(301265):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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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监事
会换届选举工作。并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张军先生
非独立董事:张军先生、王建明先生、张喜林先生、张玉林先生
独立董事:周霞女士、余大洪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两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
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的附件内容。
2、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
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由张军先生、王建明先生、张喜林先生组成,由张军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周霞女士、余大洪先生、张玉林先生组成,由周霞女士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张军先生、余大洪先生、周霞女士组成,由余大洪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建明先生、周霞女士、余大洪先生组成,由周霞女士担任召集人;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会计专
业人士周霞女士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巴雅尔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巴雅尔先生、余乐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刘洋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
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上述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的附件内容。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总经理:王建明先生
副总经理:张喜林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林耀武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时权先生
财务负责人:刘时权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李仝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
员中王建明先生、张喜林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的附件内容,林耀武先生、刘时权先生、李仝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
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刘时权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李仝先生均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
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时权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李仝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号3-9号
邮编:101102
电话号码:010-80829768
电子邮箱:dsh@hxepd.com
三、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林耀武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红女士、郑俊果女士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六年,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耀武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票 12,000,446 股,通过北京恒易伟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500,000 股。林耀武先生将继续严格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届
满离任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8262f75f-99d4-44c0-8a4b-5b0c1e83cd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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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9:36│华新环保(301265):华新环保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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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华新环保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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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9:36│华新环保(30126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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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bc0f61df-784f-463a-9bee-e252d9cc79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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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9:36│华新环保(301265):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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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名,其中监事余乐以
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的监事巴雅尔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选举巴雅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49f99d03-b82b-4e4f-85ea-f93f8e31d8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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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9:36│华新环保(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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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7e408884-bbd8-45c2-b7f4-c2bdb94bb1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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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59│华新环保(30126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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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新绿源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年 11 月 1
4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 11 月 14日下午 14:30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
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月 8 日下午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已发行有表决权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 4号 3-
9号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4.00-6.00为等额选举)
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4)
案》 人
4.01 《选举张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王建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张喜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张玉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
人
5.01 《选举周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02 《选举余大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应选人数(2)
的议案》 人
6.01 《选举巴雅尔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6.02 《选举余乐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提案 1.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提案 4.00-6.00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 5.00为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证
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若提案 1.00 未获通过,公司将尽快补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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