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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66(宇邦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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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66 宇邦新材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3-17 16:47 │宇邦新材(301266):中信建投关于宇邦新材不提前赎回“宇邦转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6-03-11 18:18 │宇邦新材(301266):不提前赎回“宇邦转债”的核查意见 │ ├─────────┼──────────────────────────────────────────────┤ │2026-03-11 18:18 │宇邦新材(30126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3-11 18:18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不提前赎回宇邦转债的公告 │ ├─────────┼──────────────────────────────────────────────┤ │2026-03-04 16:12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宇邦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3-02 18:26 │宇邦新材(301266):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6-03-02 18:26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3-02 18:26 │宇邦新材(30126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3-02 18:26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1-05 17:08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 ─────────┬──────────────────────────────────────────────── 2026-03-17 16:47│宇邦新材(301266):中信建投关于宇邦新材不提前赎回“宇邦转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宇邦新材(301266):中信建投关于宇邦新材不提前赎回“宇邦转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86e91ac7-3f49-4968-a8dc-c57d8dd0a1ac.PDF ─────────┬──────────────────────────────────────────────── 2026-03-11 18:18│宇邦新材(301266):不提前赎回“宇邦转债”的核查意见 ─────────┴──────────────────────────────────────────────── 宇邦新材(301266):不提前赎回“宇邦转债”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e49c316c-fe29-43d7-8678-a0420904149d.PDF ─────────┬──────────────────────────────────────────────── 2026-03-11 18:18│宇邦新材(30126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3月 11日通过口头及通讯 方式送达,经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于 2026年 3月 1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其中肖锋先生、林敏女士、吕成英女士、李德成先生、黄诗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肖锋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宇邦转债”的议案》 自 2026年 1月 30日至 2026年 3月 11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宇邦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宇邦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时从维护广大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经审慎考虑,公司董 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宇邦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宇邦转债”,且在未来 3个月内(即 2026年 3月 12 日至 2026 年 6月 11日),如再次触发“宇邦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年 6月 11日后首个交易日 重新计算,若“宇邦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宇邦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宇邦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accf2145-a49f-4db3-8450-30c249e45d33.PDF ─────────┬──────────────────────────────────────────────── 2026-03-11 18:18│宇邦新材(301266):关于不提前赎回宇邦转债的公告 ─────────┴────────────────────────────────────────────────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不提前赎回宇邦转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eda90cb5-f3f7-4e40-af07-3024a3a79d7a.PDF ─────────┬──────────────────────────────────────────────── 2026-03-04 16:12│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宇邦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6年1月 30日至 2026年 3月 4日,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宇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6.82元/股)的 130%(即 47.866元/股)。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将会触发“宇邦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若在未来触发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891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9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000,000 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500,000,000元可转债已于 2023年 10月 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宇 邦转债”,债券代码“12322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9月 25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3月 25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 9月 1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2.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36.82元/股。 1、2024年 5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宇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36.94元/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为 37.21元/股。董事会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确定本次 向下修正后的“宇邦转债”转股价格为 37.21元/股。 2、2024 年 5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5月 28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股价 格自 2024年 5月 28日起由 37.21元/股调整为 36.94元/股。 3、2024年 12月 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价格的公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但鉴于本次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股份归属完成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不作调整,仍为 36.94元/股。 4、2025 年 5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999998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5月 30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 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由 36.94 元/股调整为36.84元/股。 5、2025年 11月 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以 14.35元/股的授予价格为 37 名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 0,537股办理归属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1 月 21 日起由 36.84 元/股调整为 36.82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宇邦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宇邦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6年 1月 30日至 2026年 3月 4日,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宇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6.82元/股)的 130 %(即 47.866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宇邦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宇邦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于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赎回 “宇邦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ea188e80-0ee3-4bf0-9d02-5f51f9b2ba55.PDF ─────────┬──────────────────────────────────────────────── 2026-03-02 18:26│宇邦新材(301266):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 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宇邦新材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8,36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1,988,162.8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苏公 W[2022]B061 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光伏焊带 13,500 吨建设项目 30,689.68 28,057.6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674.87 5,674.87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 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2,929.50 2,929.5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9,294.05 46,661.98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14,536.84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使用 13,05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闲置超募资金 1,486.84 万元(未含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350.00万元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350.00 万元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350.00 万元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 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相关 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 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元。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 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 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 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首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905d551a-aeed-4e86-a848-041fe4854c16.PDF ─────────┬──────────────────────────────────────────────── 2026-03-02 18:26│宇邦新材(30126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邦新材”)于2026 年 3月 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 超过 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 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 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及期限: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 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 3、投资品种: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 产品。 4、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具体实施事宜。 5、资金来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8、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相关情况予以披露。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 3月 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 状况变化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2、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资金不能按需变现。 3、信用风险:在进行理财资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如果所投资的金融产品的发行主体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将对产 品的收益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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