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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66(宇邦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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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66 宇邦新材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9 18:54 │宇邦新材(301266):“宇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10-19 18:54 │宇邦新材(30126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10-19 18:54 │宇邦新材(30126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10-19 18:54 │宇邦新材(301266):“宇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10-09 16:40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 │2026-10-08 16:26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 │2026-09-24 16:54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9-24 16:52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6-09-24 16:51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召开“宇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 ├─────────┼──────────────────────────────────────────────┤ │2026-09-24 16:51 │宇邦新材(30126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10-19 18:54│宇邦新材(301266):“宇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 议应当由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由于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 人或其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总数不足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会议未能有效召开。 2、本次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宇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 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宇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肖锋主持 (四)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26年 10月 19日(星期一)14:00 (五)会议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号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债权登记日:2026年 10月 12日(星期一) (八)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以公告形式发布的通知载明了届次、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及投票方式、债 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审议事项及登记方法等事宜。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9日下午 14点 00分在苏州吴 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九)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债 200张,占本次债权登记日公司可转债未 偿还债券总数的 0.01%。其中,现场方式出席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债 200张,占本次债权登记日公 司可转债未偿还债券总数的 0.01%;通讯方式出席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债 0张,占本次债权登记日公 司可转债未偿还债券总数的 0.0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的议程,本次会议应审议议案为《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出席本 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总数不足本期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总数的二分之一,不满足《持有人会议 规则》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最低要求,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黄昕律师、王新宇律师担任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因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总数不足本期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总数的二分之一,不 满足《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最低要求,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四、备查文件 1、“宇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宇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 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9/74b25710-88e6-4fa5-882b-7e4220db83a6.PDF ─────────┬──────────────────────────────────────────────── 2026-10-19 18:54│宇邦新材(30126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19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9日的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9日的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锋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0名,代表股份 83,406,6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8.3367 %。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4名,代表公司股份 83,200,0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1922%。通过网 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46名,代表公司股份 20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445%。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计 4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06,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446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 4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0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445%。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分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结果 (股) (%) (股) (%) (股) (%) (股) 1.00 《关于终止 总表决 83,390, 99.980 5,190 0.0062 10,840 0.013 0 通过 募投项目并 情况 574 8 将剩余募集 其中, 190,67 92.244 5,190 2.5109 10,840 5.2443 0 资金永久补 中小股 0 8 充流动资金 东的表 的议案》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黄昕、王新宇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9/9e4afa17-1244-4fc2-bb49-be5f396e0bcc.PDF ─────────┬──────────────────────────────────────────────── 2026-10-19 18:54│宇邦新材(30126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会议所涉事宜进行了审查,审阅了本次会议文件,对有关事宜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在前述审查、核查、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得到了公司如下的承诺及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认为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完整、 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公告材 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公告。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215021 12/F, Tower C, Suzhou Center, Suzhou Industrial Park,Jiangsu, China Tel: 86-512-62518358 Fax: 86-512-62515180 www.co-effort.com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鉴于此,本所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026 年 9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026年9月25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届次、召集人、会议时间、召开方式、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以及登记办法等事宜,公 告披露的日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 15:30 在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 董事长肖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并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 9:15 至 1 5: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 (一)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及其代理人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10 月 16日,与本次会议召开日期的间隔未超过7个工作日。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会议 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5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3,406,6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8.3367%。 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名,代表股份 83,200,004 股,占 215021 12/F, Tower C, Suzhou Center, Suzhou Industrial Park,Jiangsu, China Tel: 86-512-62518358 Fax: 86-512-62515180 www.co-effort.com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922%。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 表股份 20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45%。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47 人,代表股份 20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6%。 (三)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以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所见证律师参加了本 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列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按照会议议程,本次会议对拟审议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议案相同,未发生修改原 议案或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就《通知》 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束后,股东代表和本所见证律师共同完成了计票及监票工作。 (二)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3,390,5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8%;反对5,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62%;弃权1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215021 12/F, Tower C, Suzhou Center, Suzhou Industrial Park,Jiangsu, China Tel: 86-512-62518358 Fax: 86-512-62515180 www.co-effort.com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448%;反对5,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09%;弃权1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43%。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注:因表决结果统计时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计算,若出 现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经本所盖章及本所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9/937e95d3-ae8c-45b0-bdaa-8a0b5ef722d2.PDF ─────────┬──────────────────────────────────────────────── 2026-10-19 18:54│宇邦新材(301266):“宇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苏州宇邦新 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宇邦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事宜进行了审查,审阅了本次会议文件,对有关事宜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在前述审查、核查、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得到了公司如下的承诺及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认为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完 整、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公告材 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公告。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鉴于此,本所就本次会议的相 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2/F, Tower C, Suzhou Center, Suzhou Industrial Park,Jiangsu, China Tel: 86-512-62518358 Fax: 86-512-62515180 www.co-effort.com2026 年 9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宇邦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2026 年 9月 25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宇邦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 的届次、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及投票方式、债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审议事项及登记方法等事宜。《通知》披露的日 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根据《通知》披露的情况,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下午 1 4 点 00 分在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 1、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2、持有人及其代理人 本次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10月 12 日,未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 10 个交易日,未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 开日期前 3 个交易日,符合《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债权登记日,“宇邦转债”未偿还债券总张数为 2,847,959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合 计为 2名,合计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 200 张,占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 0.01%。 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 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 因此,本次会议未能有效召开。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按照会议的议程,本次会议应审议议案为《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出席本 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总数不足本期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总数的二分之一,不满足《持有人会议 规则》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最低要求,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四、结论意见 12/F, Tower C, Suzhou Center, Suzhou Industrial Park,Jiangsu, China Tel: 86-512-62518358 Fax: 86-512-62515180 www.co-effort.com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 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总数不足本期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总数的二分之一,不满足《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 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最低要求,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经本所盖章及本所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9/3134c991-8af3-40c0-abd8-42463deae9e9.PDF ─────────┬──────────────────────────────────────────────── 2026-10-09 16:40│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锋先生、林敏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 记手续,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6年 9月 4日,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先生、林敏女士与受让方苏州德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德翎”)签署了 《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 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2026年 10月 8日,公司控股股东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先生、林敏女士与苏州德翎签署了《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苏州德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一: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二:肖锋 乙方三:林敏 (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合称“乙方”;甲方、乙方合称“双方”) 鉴于: 1、各方于 2026年 9月 4日签署了《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 2、各方同意调整《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 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作说明,本补充协议中的词语或简称与《股份转让协议》所定义或使用的词语具有相同含义。 各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1.1各方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第 6.2条调整为: “乙方承诺并确保,在过渡期内,目标公司不实施现金分红(上市公司已规划中的 2026 年中期分红除外),亦不实施以资本公 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等任何除权事项。若在过渡期内涉及可转债转股或强赎等非除权事项导致目标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甲乙双方 各自承担股份比例被稀释的后果,本次交易方案不作调整。” 1.2各方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第 10.4条调整为: “任何一方发生根本性违约(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协议第 9条约定的各项声明、保证与承诺)的,按以下约定处理: (1)若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前发生根本性违约的,守约方有权随时向违约方发出关于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自书面通知送达 违约方之日起,本协议即行解除。如任何一方发生本协议约定的根本性违约行为导致本协议解除的,甲方已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扣 除乙方基于主管税务部门要求应缴纳的相应税费)应于本协议解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甲方。此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根本性违约 的违约方于 5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20%(即 172,198,259 元)作为违约金,且不需以本协议解除为前提。 (2)若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发生根本性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根本性违约的违约方于 5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支付股份转让 价款的 20%(即 172,198,259元)作为违约金。 若因法律法规规定或交易所规定、监管政策调整、监管部门要求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标的股份不能完成转让的,相关方不承担相 应的支付违约金的责任,但应该依据本条的约定返还股份转让价款(扣除乙方基于主管税务部门要求应缴纳的相应税费)。” 1.3本补充协议系《股份转让协议》的组成部分,与《股份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与本补充协 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4除本补充协议调整事项外,《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其他约定不变。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 。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不存在相关主体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的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本 次交易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先生、林敏女士与苏州德翎签署的《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d32933d4-1fa9-41a6-bcb7-e3c528331788.PDF ─────────┬──────────────────────────────────────────────── 2026-10-08 16:26│宇邦新材(301266):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转股情况: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累计共有面值总额为 215,204,100元的“宇邦转债”转换成公司普通股股票,累 计转股股数为 5,824,783 股,占宇邦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 5.60075%。 2、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 2026 年 9月 30 日,尚未转股的“宇邦转债”面值总额为 284,795,900元,占“宇邦转债”发行 总量的比例为 56.9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 年 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891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9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000,000 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500,000,000元可转债已于 2023年 10月 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宇 邦转债”,债券代码“12322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9月 25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 3月 25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 9月 1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2.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28.09元/股。 1、2024年 5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宇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36.94元/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为 37.21元/股。董事会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确定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宇邦转债”转股价格为 37.21元/股。 2、2024年 5月 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 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5月 28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8日起由 37.21元/股调整为 36.94元/股。 3、2024年 12月 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但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完成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不作调整,仍为 36.94元/股。 4、2025年 5月 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999998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5月 30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股 价格自 2025年 5月 30日起由 36.94元/股调整为 36.84元/股。 5、2025 年 11月 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以 14.35 元/股的授予价格为 37 名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0,537 股办理归属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5年 11月 21日起由 36.84元/股调整为 36.82元/股。 6、2026年 5月 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99999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999985 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5月 22日。根据《 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 22日起由36.82元/股调整为 28.17元/股。 7、2026年 9月 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实施 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000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9月 21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股 价格自 2026年 9月 21日起由 28.17元/股调整为 28.09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2026年 7月 1日至 2026年 9月 30日期间,累计已有面值总额为 1,000元的“宇邦转债”转换成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 为 35股。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公司尚未转股的“宇邦转债”面值总额为 284,795,900 元,占“宇邦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5 6.96%。 三、股本变动情况 自 2026年 7月 1日至 2026年 9月 30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季度变动增减情况(股) 本次变动后 (2026 年 7 月 1 日) (2026 年 9 月 30 日) 数量(股) 比例 本季度转股变动 小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 7,342,082 5.14% 0 0 7,342,082 5.14% 件流转股 二、无限售 135,632,383 94.86% 35 35 135,632,418 94.86% 条件流转股 三、总股本 142,974,465 100.00% 35 35 142,974,500 100.00%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宇邦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23年 9月 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7680177 联系邮箱:ybdshbgs@yourbest.com.cn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宇邦新材)、《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宇邦转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8ebf3e6c-492a-4db3-b52d-7b9c1348f300.PDF ─────────┬──────────────────────────────────────────────── 2026-09-24 16:54│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0月 19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10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月 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10月 16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14:00—17:00(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 准)。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 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 戳日期为准,来信请寄: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号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15124,请注明“股东 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 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3、登记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号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敏 电话:0512-67680177 传真:0512-67680177 邮箱:ybdshbgs@yourbest.com.cn 通讯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号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5/c47cdb3e-6596-4623-a3f7-6d9afd699719.PDF ─────────┬──────────────────────────────────────────────── 2026-09-24 16:52│宇邦新材(301266):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邦新材”)于 2026年 9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安徽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光伏焊带 20,000吨生产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债券 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891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 9月 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5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088,896.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9月 25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3]B08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 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徽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就“安徽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光伏焊带 2 0,000吨生产项目”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安徽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光伏 44,173.00 35,673.00 焊带 20,000吨生产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4,327.00 14,327.00 合计 58,500.00 50,000.00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情况和终止原因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为“安徽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光伏焊带 20000吨生产项目”。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35,673万元 。截至 2026年 9月 15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8,285.45万元,投资进度为 51.26%,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8,450.5 5万元(包含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 18,000.00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年产光伏焊带 20,000吨生产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光伏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光伏焊带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公 司计划通过募投项目的建设,充分发挥技术及产品优势,扩大产能规模,增强公司的订单承接及交付能力,同时优化自身产品结构, 满足光伏行业快速发展对于高品质焊带产品的需求,项目规划符合上述时期市场需求及预期。 在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密切跟踪光伏行业市场环境及技术路线变化情况,积极推进上述项目建设。项目实施的中后期,由于光伏 行业市场端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内光伏产业链发展出现阶段性供需失衡的情况,公司光伏焊带产品盈利能力亦持续承压;叠加光伏电 池技术呈现出多路线快速迭代的状态,导致原有项目规划的产品需求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基于上述原因,公司为保障股东利益,出 于谨慎性考虑,控制了投资节奏,审慎地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以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近年来,公司持续对已有产能进行管理优化,截至目前公司产能已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继续投入“年产光伏焊带 20,000吨生产 项目”可能会导致投资回报不达预期,同时导致产能浪费。 (三)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业务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将“年产光伏焊带 20,000吨生产项目 ”的剩余募集资金 18,450.5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专 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募投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募投项目终止 后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剩余 募集资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光伏焊带 20,000吨生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尚需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宇邦新材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5/cdc9ce30-2cd4-40f5-a560-972ecec559d5.PDF ─────────┬──────────────────────────────────────────────── 2026-09-24 16:51│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召开“宇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 特别提示: 1、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 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 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9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宇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9 日召开“宇邦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宇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 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26年 10月 19日(星期一)14: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债权登记日:2026年 10月 1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宇邦转债”(债券代码:123224 )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 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①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 ②上述公司股东、公司及担保人(如有)的关联方。 确定上述公司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10月 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号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登记: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 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 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机构债券持有人登记: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 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债券持有人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 2026年 10月 16日(星期五)17:00前送达、发送或传真至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号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 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4)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 到场参会。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号 联系电话:0512-67680177 传真:0512-67680177 电子邮箱:ybdshbgs@yourbest.com.cn 邮政编码:215124 联系人:林敏 6、会议费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四、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见附件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 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 票结果。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第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邮件系统时间孰前认定。 表决票电子邮件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两者不一致,以电子邮件为准。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 次会议。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 17:00前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证券部办 公室(送达方式详见“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之“5、会议联系方式”),或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详 见“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之“5、会议联系方式”);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如债券持有人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表决票原件邮寄至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存档。 2、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3、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 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5/9daaafb5-699c-4493-86bb-ada9c32b24b1.PDF ─────────┬──────────────────────────────────────────────── 2026-09-24 16:51│宇邦新材(30126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 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9月 18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及自身经营发展战略需要,为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经谨慎研究,董事会同意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年产光伏焊带 20,000吨生产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及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年 10月 19日(星期一)15:30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6-072)。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宇邦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星期一)14:00召开“宇邦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宇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3)。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5/4714d5e2-ba2a-41c2-b93a-df4736bad2ee.PDF ─────────┬──────────────────────────────────────────────── 2026-09-24 16:50│宇邦新材(301266):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 邦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宇邦新材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891号)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9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50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088,896.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3]B08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徽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就“安徽宇邦新型材 料有限公司年产光伏焊带20,000吨生产项目”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安徽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光伏 44,173.00 35,673.00 焊带 20,000 吨生产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4,327.00 14,327.00 合计 58,500.00 50,000.00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情况和终止原因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为“安徽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光伏焊带 20000吨生产项目”。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35,673万元 。截至 2026年 9月 15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8,285.45万元,投资进度为 51.26%,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8,450.5 5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光伏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光伏焊带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公司计划通过募投项目的建设,充 分发挥技术及产品优势,扩大产能规模,增强公司的订单承接及交付能力,同时优化自身产品结构,满足光伏行业快速发展对于高品 质焊带产品的需求。公司原募投项目的规划符合上述时期市场需求及预期。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密切跟踪募投项目市场环境变化情况,积极推进上述募投项目建设。但由于光伏行业市场环境发生变 化,国内光伏产业链发展出现阶段性供需失衡的情况,公司光伏焊带产品盈利能力持续承压;叠加光伏电池技术路线快速迭代,导致 原有项目规划的产线技术方案竞争力不及预期。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出于谨慎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审慎地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 进度,以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近年来,公司持续对已有产能进行合理管理及生产优化,目前公司产能已能够满足业务需求,继续投入“年产光伏焊带 20,000 吨生产项目”可能会导致投资回报不达预期,进一步导致公司产能浪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业务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将“年产光伏焊带 20000 吨生产项目 ”的剩余募集资金 18,450.5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专 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募投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募投项目终止 后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剩余 募集资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9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光伏焊带 20000吨生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债券持有 人会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尚需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宇邦新材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5/cfd74cc0-c2ff-42f8-a3ab-7915610bfac2.PDF ─────────┬──────────────────────────────────────────────── 2026-09-24 16:50│宇邦新材(301266):中信建投关于宇邦新材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公告文件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 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证券不承担任何责 任。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邦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可 转债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可转债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宇邦转债”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 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安徽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光伏焊带 20,000 吨生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相关审议程序 宇邦新材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股东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宇邦新材及宇邦转债就上述事项发布的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受托管理人履行的职责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宇邦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 ,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 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5/2bc62d9a-069b-4021-805a-b707313409c7.PDF ─────────┬──────────────────────────────────────────────── 2026-09-23 18:06│宇邦新材(30126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会议所涉事宜进行了审查,审阅了本次会议文件,对有关事宜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在前述审查、核查、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得到了公司如下的承诺及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认为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完整、 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公告材 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公告。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215021 12/F, Tower C, Suzhou Center, Suzhou Industrial Park,Jiangsu, China Tel: 86-512-62518358 Fax: 86-512-62515180 www.co-effort.com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鉴于此,本所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2026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2026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关联董事肖锋、 林敏回避表决。 2026年 9月 7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届次、召集人、会议时间、召开方式、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以及登记办法等事宜, 公告披露的日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2026年 9月23日 15:30在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 肖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并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 (一)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及其代理人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9月 15 日,与本次会议召开日期的间隔未超过 7个工作日。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会议 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8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297,7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071%。 215021 12/F, Tower C, Suzhou Center, Suzhou Industrial Park,Jiangsu, China Tel: 86-512-62518358 Fax: 86-512-62515180 www.co-effort.com 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名,代表股份 1,530,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03%。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1 人,代 表股份 767,4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368%。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83 人,代表股份 2,258,2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95%。 (三)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以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所见证律师参加了本 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列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按照会议议程,本次会议对拟审议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议案相同,未发生修改原 议案或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就《通知》 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束后,股东代表和本所见证律师共同完成了计票及监票工作。 (二)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15021 12/F, Tower C, Suzhou Center, Suzhou Industrial Park,Jiangsu, China Tel: 86-512-62518358 Fax: 86-512-62515180 www.co-effort.com 同意2,133,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595%;反对15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5621%;弃权13,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4,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347%;反对15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68%;弃权13,2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885%。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注:因表决结果统计时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计算,若出 现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经本所盖章及本所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59959262-9917-4e0a-b3c1-b2854c2c7c30.PDF ─────────┬──────────────────────────────────────────────── 2026-09-23 18:06│宇邦新材(30126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23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9月 23日的 9:15—9:25,9:30—11:30,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23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锋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85名,代表股份 2,297,7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071% 。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4名,代表公司股份 1,530,3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703%。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81 名,代表公司股份767,4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368%。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计 8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258,2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7 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30,3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7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 7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27,9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092%。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结果 (股) (%) (股) (%) (股) (%) (股 ) 1.00 《关于豁免 总表决 2,133,654 92.8595 150,780 6.5621 13,290 0.5784 0 通过 公司实际控 情况 制 人 、 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自愿 其中, 2,094,201 92.7347 150,780 6.6768 13,290 0.5885 0 通过 性股份限售 中小股 承 诺 的 议 东的表 案》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黄昕、王新宇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3/eb34aefa-6a3d-4c0a-b38e-4b7d2530a3a9.PDF ─────────┬──────────────────────────────────────────────── 2026-09-17 16:40│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宇邦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24 债券简称:宇邦转债 2、暂停转股时间:2026年 9月 11日至 2026年 9月 18日 3、恢复转股时间:2026年 9月 21日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 代码:123224;债券简称:宇邦转债)自 2026年 9月11日(星期五)起至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月 18 日) 止暂停转股。详情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宇邦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4)。 “宇邦转债”将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9月 21日(除权除息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宇邦转 债”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ec13245d-d98e-4305-b575-8860a5ad02be.PDF ─────────┬──────────────────────────────────────────────── 2026-09-15 16:44│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宇邦转债2026年付息的公告 ─────────┴──────────────────────────────────────────────── 重要提示: 1、“宇邦转债”(债券代码:123224)将于 2026年 9月 21 日支付第三年利息,每 10张“宇邦转债”(面值 1,000元人民币 )利息为 6.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18日 3、除息日:2026年 9月 21日 4、付息日:2026 年 9月 21 日(因第三年付息日 2026 年 9月 19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26 年 9月 18日,票面利率为 0.60%。 6、“宇邦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9 月 18 日,截至 2026年 9月 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宇邦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 2026年 9月 18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 7、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1.70%。 8、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 9月 19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9月 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宇 邦转债”)将于 2026年 9月 21日支付 2025年 9月 19日至 2026年 9月 18日的利息。根据公司《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宇邦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24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0,000万元(5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0,000万元(5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年 10月 18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 年 9 月 19 日至 2029 年 9 月 18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2029 年 9 月 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 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60%、第四年为 1.70%、第五年为 2.40%、第六 年为 3.0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 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 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 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5)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13、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并于 2023年 3月20 日出具了《苏州宇邦新型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出具了 2023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于20 24 年 6 月 17 日出具了 2024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于 2025 年 6月 19 日出具了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于 2026年 6月 16日出具 了 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均为 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宇邦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5年 9月 19日至 2026年 9月 18日,当期票 面利率为 0.60%,本次付息每 10张“宇邦转债”(面值 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 6.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宇邦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 代缴,公司不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4.80元; 2、对于持有“宇邦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 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 6.00元; 3、对于持有“宇邦转债”的其他债券投资者,每 10 张派发利息 6.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 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18日 2、除息日:2026年 9月 21日 3、付息日:2026年 9月 21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 2026年 9月 18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宇邦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 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 5号)等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 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号 咨询联系人:林敏 联系电话:0512-67680177 联系邮箱:ybdshbgs@yourbest.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3522f76a-144c-4386-8be3-f0efad08bca5.PDF ─────────┬──────────────────────────────────────────────── 2026-09-11 18:12│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801d75a6-b336-4d0f-96bc-b6c170998422.PDF ─────────┬──────────────────────────────────────────────── 2026-09-11 18:12│宇邦新材(301266):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1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 东会授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中期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1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案》,并于 2026年 8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具体分配 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142,974,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800000元人民币(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 金 11,437,9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宇邦转债;债券代码:123224)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符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相关要求,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142,97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0000元(含 税;扣税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720000 元;A 股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9月 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9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9月 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9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宇邦转债;债券代 码:123224)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宇邦转债”转股价格为 28.17元/股,调整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为 28.09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9月 2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 688号 咨询联系人:林敏 联系电话:0512-67680177 联系邮箱:ybdshbgs@yourbest.com.cn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45ba852b-5c0c-43d5-86db-40c38d191f8b.PDF ─────────┬──────────────────────────────────────────────── 2026-09-09 18:36│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宇邦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宇邦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99def07f-cbef-4002-ad14-4c98aa4e874f.PDF ─────────┬──────────────────────────────────────────────── 2026-09-06 15:36│宇邦新材(301266):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bd4ce305-79cb-49f5-8003-c73934d22d26.PDF ─────────┬──────────────────────────────────────────────── 2026-09-06 15:36│宇邦新材(30126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宇邦新材(30126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c3ac303f-0bee-4de4-92bf-dc9816e400d8.PDF ─────────┬──────────────────────────────────────────────── 2026-09-06 15:36│宇邦新材(301266):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 宇邦新材(301266):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9110c895-1e49-47e9-9ce0-a6ca2dabe225.PDF ─────────┬──────────────────────────────────────────────── 2026-09-06 15:36│宇邦新材(30126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9月 3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同意豁 免通知时限。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吕成英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锋先生 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承诺豁免事项有利于积极推动和加快控制权转让交易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豁免事项并同 意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肖锋、林敏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年 9月 23日(星期三)15:30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275e4346-2fbd-4eef-9f43-2da94d94ae9f.PDF ─────────┬──────────────────────────────────────────────── 2026-09-06 15:36│宇邦新材(30126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宇邦新材(30126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00790745-d980-4367-83e5-8fff6399fab1.PDF ─────────┬──────────────────────────────────────────────── 2026-09-06 15:36│宇邦新材(301266):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a437369b-e8ff-4ff7-877b-cd039dab0f94.PDF ─────────┬──────────────────────────────────────────────── 2026-09-06 15:36│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宇邦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宇邦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a4b9e73f-2f5b-430c-a683-56f7c289ff9d.PDF ─────────┬──────────────────────────────────────────────── 2026-09-06 15:35│宇邦新材(301266):广发证券关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专项财务顾问意见 ─────────┴──────────────────────────────────────────────── 宇邦新材(301266):广发证券关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专项财务顾问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e8872ef0-5fda-4160-b277-c197a818d579.PDF ─────────┬──────────────────────────────────────────────── 2026-09-06 15:35│宇邦新材(30126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宇邦新材(30126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a11adeb8-3b6a-41de-8863-325d9c22df58.PDF ─────────┬──────────────────────────────────────────────── 2026-09-06 15:34│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685298e3-046e-4e21-ada8-1ef4e9ea83e1.PDF ─────────┬──────────────────────────────────────────────── 2026-09-06 15:32│宇邦新材(301266):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67087eec-371f-4425-a32a-d8c9eda878bc.PDF ─────────┬──────────────────────────────────────────────── 2026-09-06 15:32│宇邦新材(301266):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3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本次承诺豁免事项有利于股份转让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162dad51-9852-486f-98d5-97995bb021cd.PDF ─────────┬──────────────────────────────────────────────── 2026-09-06 15:32│宇邦新材(301266):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肖锋先生与林敏女士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其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 2、本次申请豁免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 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是否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年 9月 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 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锋先生、林敏女士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其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 限售承诺,关联董事肖锋、林敏已回避表决。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 董事同意,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事项的内容 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锋先生、林敏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自愿性 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锋先生、林敏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豁免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肖锋先生、林敏女士拟申请豁免自愿性承 诺内容为:“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次申请豁免涉及的股份仅限于在本次控制权转让中协议转让及接受部分要约的股份,即肖锋、林敏通过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信源”)间接持有公司29.99%的股份以及聚信源拟申报预受要约的公司3.00%的股份,在本次控制权转让完成 后所持剩余股份将继续履行每年间接转让不超过25%股份的承诺。除上述申请豁免的自愿性承诺内容外,肖锋先生、林敏女士其它承 诺内容维持不变。 四、申请豁免承诺的原因及依据 2026年9月4日,苏州德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德翎“)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林敏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苏州德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聚信源持有的上市公司42,878,05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 9%),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08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860,991,304元。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以上市公司29.99%股份完成交割过户为前提,苏州德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除苏州德翎以 外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不可撤销的部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7,148,7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5.00%),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08元。聚信源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承诺,聚信源应在要约收购期限起始之日后5日内以其持 有的上市公司4,289,23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申报预受要约,未经苏州德翎书面同意,以上预受要约为不可撤 回且预受要约股份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置,聚信源将配合上市公司及苏州德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保管手 续。 上述情况详见2026年9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6-059)。本次股份转让及要约收购事项受肖锋先生、林敏女士自愿性限售承诺限制,本次申请豁免事项是完成上述交易的 前提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规定,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为自愿性承诺,不存在该指引第十 二条规定不得豁免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本次豁免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豁免相关自愿性承诺有利于积极推动上市公司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 出于自身情况及支持上市公司长远发展考虑,通过本次控制权转让为上市公司引入新的具有管理能力、行业资源与资金实力的产业方 股东,拟推动上市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本次承诺豁免事项有利于股份转让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 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承诺豁免事项有利于积极推动和加快控制权转让交易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豁免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 议,股东会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766aeccb-d2fd-4b25-a6ec-3105fda8d5f9.PDF ─────────┬──────────────────────────────────────────────── 2026-09-04 11:44│宇邦新材(301266):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宇邦新材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公告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邦新材”或“公司”)发行的“宇邦转债”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作。 近日,公司发布《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肖锋先生、林敏女士通知,其正在筹划有关公司控制权变更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更。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披露关于此次交易的其他细节。中诚信国际认为,目前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尚在筹划过程中,相关 重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暂未对公司经营及信用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上述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及时评估并 披露相关事项对其未来公司治理、业务发展战略及经营成果、债务接续及整体信用状况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4501869d-2a8f-4766-9095-a5ad9db60c90.PDF ─────────┬──────────────────────────────────────────────── 2026-09-01 18:56│宇邦新材(301266):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1f506ff9-1693-42aa-9428-028122aec0fb.PDF ─────────┬──────────────────────────────────────────────── 2026-08-28 18:35│宇邦新材(30126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宇邦新材(30126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31224ee6-a458-4cfa-add9-1890c29cc5dd.PDF ─────────┬──────────────────────────────────────────────── 2026-08-28 18:35│宇邦新材(30126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宇邦新材(30126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5db66195-0e9b-4b6a-8e5e-505799e3b9bb.PDF ─────────┬──────────────────────────────────────────────── 2026-08-28 18:32│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caaff821-b48e-41b2-9931-a873e75d1733.PDF ─────────┬──────────────────────────────────────────────── 2026-08-28 18:32│宇邦新材(30126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宇邦新材(30126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73eecf2c-f6c9-4698-b196-1c0a9c8d00f5.PDF ─────────┬──────────────────────────────────────────────── 2026-08-28 18:32│宇邦新材(30126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宇邦新材(30126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511aad3b-2438-4feb-bf25-068dcfd16198.PDF ─────────┬──────────────────────────────────────────────── 2026-08-28 18:32│宇邦新材(301266):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 6月 30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 2026 年半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经测算,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 2,483.2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半年度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2,192.60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18.13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970.9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51 资产减值损失 290.69 其中: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90.69 合 计 2,483.29 二、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 2026年半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 1,970.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期末账面余额(万元) 170,308.90 资产可收回金额(万元) 154,775.02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对信用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按照其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 备; 对于除个别计提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按照信用风险特 征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本期计提金额(万元) 1,970.96 累计计提金额(万元) 15,533.88 计提原因 公司按单项及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率计提。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与方法 (一)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与计提方法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 大,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 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各组合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 下: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依据 坏账准备计提的 名称 方法 组合一(账龄组合)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组合二、 根据预计存续期和预 组合三中的应收款项以外的应收款项。以历 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史年度按账龄段划分的相同或类似信用风险 特征的应收款项确定为账龄组合。 组合二(信用风险极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测算,信用风险极低的应 根据预计存续期和预 低组合) 收款项(如: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等) 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组合三(合并范围内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 根据预计存续期和预 关联方组合) 项,此类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极小。 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应收款项的账龄均基于有关应收款项的入账日期分析确定。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与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与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 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 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净利润2,483.29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符 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a6bb9cac-8ecb-4c33-91ad-3bb419fef94a.PDF ─────────┬──────────────────────────────────────────────── 2026-08-28 18:31│宇邦新材(301266):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 ─────────┴────────────────────────────────────────────────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6cfcaded-aa73-45af-8599-1eecf5543f26.PDF ─────────┬──────────────────────────────────────────────── 2026-08-28 18:31│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宇邦转债停牌及暂停转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24 2、债券简称:宇邦转债 3、转股起止日期:2024年3月25日至2029年9月18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1日。 5、预计恢复转股日期:2026年9月2日。 6、可转债停牌时间: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891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000,00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500,000,0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0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宇邦转债 ”,债券代码“123224”。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4年3月25日至2029年9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债券停牌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肖锋先生、林敏女士通知,获悉其正在筹划有关 公司控制权变更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 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宇邦转债,债券代码:123224 )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其可转债 同时停复牌并暂停或者恢复转股”。因此“宇邦转债”停牌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宇邦转债”暂停转股,敬请公司可转债持有 人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 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复牌和恢复转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65f8bcf-8f34-4432-9cd4-729f07cac428.PDF ─────────┬──────────────────────────────────────────────── 2026-08-28 18:31│宇邦新材(30126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宇邦新材(30126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cde3ed43-b012-47b9-89ec-eea8114dea7b.PDF ─────────┬──────────────────────────────────────────────── 2026-08-18 16:08│宇邦新材(301266):关于缴纳税款的公告 ─────────┴────────────────────────────────────────────────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缴纳税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d8481b4b-532c-4c99-b0be-ecc74f853179.PDF ─────────┬──────────────────────────────────────────────── 2026-08-03 18:24│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3/9c4948ab-89f5-4056-821d-eeef1bdddb5b.PDF ─────────┬──────────────────────────────────────────────── 2026-07-27 17:28│宇邦新材(301266):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订单 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保理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不为本次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具体保理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保理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业务主要内容 (一)业务概述 公司作为销货方将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所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含下属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该机构 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二)合作机构 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含下属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 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 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交易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业务期限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申请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 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的存续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 约定期限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 述业务的相关手续。 (四)保理方式 交易对方根据公司申请,受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款项,由保理交易对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无 追索权保理服务。 (五)保理融资额度 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保理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六)业务相关费用 根据单笔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国内商业银行(含下属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具体内容以双方协 商、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国内商业银行(含下属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加速资金周转,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c46b0ccc-e89c-4ee8-bbd9-730508b29713.PDF ─────────┬──────────────────────────────────────────────── 2026-07-27 17:26│宇邦新材(30126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 7月 23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8人,实 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吕成英女士、黄诗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订单保理业务,融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保理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78996442-e67f-4d29-a53d-a9d77ee183a6.PDF ─────────┬──────────────────────────────────────────────── 2026-07-14 17:50│宇邦新材(301266):关于不向下修正“宇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重要提示: 1、截至 2026年 7月 14日,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宇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2、2026 年 7月 1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宇邦转债”转股价格,同 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6年 7月 15日至 2027年 1月 14 日),若再次触发“宇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 下修正方案。从 2027年 1月 15日起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宇邦转 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91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 9月 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00.00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5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0月 1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宇邦转债”,债券代码:“123224”,转股期限为 2024年 3月 25日至 2029年 9 月 18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2.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28.17元/股。 1、2024年 5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宇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36.94元/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为 37.21元/股。董事会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相关条款,确定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宇邦转债”转股价格为 37.21 元/股。 2、2024 年 5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因公司实施 2023 年 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5月 28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8日起由 37.21元/股调整为 36.94元/股。 3、2024年 12月 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但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完成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不作调整,仍为 36.94元/股。 4、2025 年 5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999998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5月 30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 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由 36.94 元/股调整为36.84元/股。 5、2025年 11月 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以 14.35 元/股的授予价格为 37名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 0,537股办理归属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1 月 21 日起由 36.84 元/股调整为 36.82元/股。 6、2026 年 5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99999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2.999985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5月 22日。根据《募 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 22日起由 36.82元/股调整为 28.17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6年 7月 14日,“宇邦转债”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 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 定本次不行使“宇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6年 7月 15日至 2027年 1月 14日),若再次 触发“宇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7 年 1月 15日起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 次触发,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宇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ba72e0fc-f330-4fe7-b15e-02c88e4b12b0.PDF ─────────┬──────────────────────────────────────────────── 2026-07-14 17:50│宇邦新材(30126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14日以通讯方式(口头、微信)送达,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应出 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肖锋先生、林敏女士、吕成英女士、李德成先生、黄诗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 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宇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 2026年 6月 24日起至 2026年 7月 14日下午收市,公司股票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宇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8.17 元/股的 85%(即 23.94 元/股)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已触发“宇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宇邦转债” 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6年 7月 15日至 2027年 1月 14日),若再次触发“宇邦转债”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7年 1月 15日起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 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宇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宇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8c789089-44b7-460e-a092-c709fb2c2983.PDF ─────────┬──────────────────────────────────────────────── 2026-07-07 16:22│宇邦新材(301266):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1266 证券简称:宇邦新材 2、债券代码:123224 债券简称:宇邦转债 3、转股价格:28.17元/股 4、转股期限:2024年 3月 25日至 2029年 9月 18日 5、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 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026年 6月 24日至 2026年 7月 7日,公司股票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3.94元/股),预计 可能触发“宇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891号)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50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088,896.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3]B082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宇邦转债”,债券代 码“12322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9月 25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2024年 3月 25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 9月 1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2.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28.17元/股。 1、2024年 5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宇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36.94元/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为 37.21元/股。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确定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宇邦转债”转股价格为 37.21元/股。 2、2024 年 5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因公司实施 2023 年 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5月 28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8日起由 37.21元/股调整为 36.94元/股。 3、2024年 12月 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但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完成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不作调整,仍为 36.94元/股。 4、2025 年 5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999998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5月 30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 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由 36.94 元/股调整为36.84元/股。 5、2025年 11月 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因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以 14.35元/股的授予价格为 37 名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 0,537股办理归属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1 月 21 日起由 36.84 元/股调整为 36.82元/股。 6、2026 年 5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99999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2.999985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5月 22日。根据《募 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 22日起由 36.82元/股调整为 28.17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 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 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2026年 6月 24日至 2026年 7月 7日,公司股票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3.94元/股),预计 可能触发“宇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应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 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 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 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宇邦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 2023年 9月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2168bc70-69d2-40a8-8c0f-75e18b1281d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9│宇邦新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28736.PDF ─────────┬──────────────────────────────────────────────── 2026-04-24│宇邦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554.PDF ─────────┬──────────────────────────────────────────────── 2026-04-17│宇邦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1725.PDF ─────────┬──────────────────────────────────────────────── 2025-10-29│宇邦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3646.PDF ─────────┬──────────────────────────────────────────────── 2025-08-28│宇邦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5752.PDF ─────────┬──────────────────────────────────────────────── 2025-04-29│宇邦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4381.PDF ─────────┬──────────────────────────────────────────────── 2025-04-21│宇邦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9277.PDF ─────────┬──────────────────────────────────────────────── 2024-10-23│宇邦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3966.PDF ─────────┬──────────────────────────────────────────────── 2024-08-28│宇邦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5945.PDF ─────────┬──────────────────────────────────────────────── 2024-04-19│宇邦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9/121966982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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