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67 华厦眼科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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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5:52 │华厦眼科(301267):中金公司关于华厦眼科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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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06 │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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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6:14 │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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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6:14 │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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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38 │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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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华厦眼科(301267):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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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华厦眼科(301267):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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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华厦眼科(301267):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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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华厦眼科(301267):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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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8:48 │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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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5:52│华厦眼科(301267):中金公司关于华厦眼科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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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中金公司关于华厦眼科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42764d66-4788-4aec-af3e-fddd4443b9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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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06│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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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 亿元且不超过 2.5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50.93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9 日、2024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50.93 元/股调整为
50.82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截至 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
2、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进展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527,84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90%,最高成交价为30.9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99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 20,100.2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的相关规定,与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
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
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的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以截至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股份结构为基数,预计公司股份
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511,171,125 60.85% 518,698,965 61.75%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328,828,875 39.15% 321,301,035 38.25%
股份总数 840,000,000 100.00% 840,000,000 100.00%
注:上述计算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
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
,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未来发生公司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等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
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3e1cd824-9595-4256-a059-3377e28daf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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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6:14│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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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 亿元且不超过 2.5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50.93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9 日、2024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50.93 元/股调整为
50.82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452,54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0.89%,最高成交价为 30.9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38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 19,963.3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的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6164c5f9-a87f-45da-8c6f-e754df308c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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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6:14│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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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1656675f-0aad-4ed5-bb66-3989d54fa9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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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38│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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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 亿元且不超过 2.5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50.93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9 日、2024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50.93 元/股调整为
50.82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581,44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0.78%,最高成交价为 30.9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38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 18,130.2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的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1fc74249-9679-41fb-8cbc-d68ba9696d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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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华厦眼科(301267):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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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04bb5ef2-122e-48be-86c2-b6ec9b6144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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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华厦眼科(301267):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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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b0b26da7-8240-47e6-95fe-3171e58a5d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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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华厦眼科(301267):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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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d771711a-9b89-4409-ba00-e7ae585497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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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华厦眼科(301267):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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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324af64e-ebd9-486a-92a8-550548e878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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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8:48│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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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 亿元且不超过 2.5 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50.93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9 日、2024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50.93 元/股调整为
50.82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581,44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0.78%,最高成交价为30.9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38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 18,130.2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的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51a8e480-f058-41e6-b50b-4cf91e51dd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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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17:36│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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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5/ba218140-604b-4d98-8f49-1c8758ad5b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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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17:56│华厦眼科(301267):中金公司关于华厦眼科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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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中金公司关于华厦眼科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0/3cf5da5a-98a3-46f6-8e9b-eaf4d0bc12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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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2 16:58│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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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2/4173cb90-5cb6-4abc-bcdc-5ef372097c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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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华厦眼科(301267):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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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上午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黄妮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2024-039)。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相一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4-04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58b65502-4492-4ff1-b505-dbee317b34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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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华厦眼科(301267):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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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8a2848af-eb96-4e9a-a234-c393fb5a9c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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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华厦眼科(301267):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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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2d2ea2fe-a3d7-400d-90b0-ec44ec8ecb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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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华厦眼科(301267):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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