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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68(铭利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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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68 铭利达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7 15:42 │铭利达(301268):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铭利达(301268):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铭利达(301268):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铭利达(30126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8 17:42 │铭利达(301268):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10-28 17:42 │铭利达(30126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10-27 19:14 │铭利达(30126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10-24 19:14 │铭利达(301268):铭利达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 │2025-10-24 19:14 │铭利达(301268):铭利达章程 │ ├─────────┼──────────────────────────────────────────────┤ │2025-10-24 19:14 │铭利达(301268):铭利达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 └─────────┴──────────────────────────────────────────────┘ ─────────┬──────────────────────────────────────────────── 2025-11-07 15:42│铭利达(301268):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和中证中小 投资者服务中心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周四)14: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 围内,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 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acb8f57b-e455-40c6-81ec-713d159afe9c.PDF ─────────┬──────────────────────────────────────────────── 2025-10-30 00:00│铭利达(301268):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杨德诚先生列席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娜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2ddafc2-a1c6-4df7-99c6-5dad75913e12.PDF ─────────┬──────────────────────────────────────────────── 2025-10-30 00:00│铭利达(301268):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铭利达(301268):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2b225d7f-060a-423c-80cf-bf6d1d79406f.PDF ─────────┬──────────────────────────────────────────────── 2025-10-30 00:00│铭利达(30126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铭利达(30126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a0491a94-2de7-405c-9026-ed12d39dc3b0.PDF ─────────┬──────────────────────────────────────────────── 2025-10-28 17:42│铭利达(301268):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40.31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1.74%。请广大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介绍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铭利达”)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不超过人民币60.00亿元(具体融资类型、金额、期限、利率等 以上述机构最终审批为准),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金额不超 过60.00亿元。上述授信事项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在 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授信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由公司财务中心实施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铭利达”)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 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 限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及相关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上述担保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4年7月27日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F栋3202 3、法定代表人:陶诚 4、注册资本:40,039.6802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塑胶模具、合金压铸模具、压铸产品、铝型材、五金制品、塑胶产品(不含注塑工艺)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塑胶模具、合金压铸模具、压铸产品、铝型材 、五金制品、塑胶产品(不含注塑工艺)的生产、加工(具体范围凭环保批复经营);普通货运;压铸件、塑胶件、线缆、电子产品的 装配组装业务。 6、被担保人与担保人的控制关系:担保人广东铭利达为被担保人铭利达的全资子公司 7、公司资信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8、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12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37,810,130.50 6,103,624,853.82 流动负债 3,294,522,374.89 2,963,799,007.29 银行借款 1,645,198,602.39 1,858,303,516.13 净资产 1,823,474,881.64 1,903,770,995.31 营业收入 1,525,725,668.12 2,558,887,640.94 利润总额 -27,165,468.30 -475,890,550.77 净利润 -31,735,404.43 -469,337,283.61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名称: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授信业务发生期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6日 5、担保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 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 、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担保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7、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403,1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211.74%。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97,980.9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103.99%。上述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公司或者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 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 六、备查文件 广东铭利达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1469046-016a-4e0f-9c0c-0f909085a051.PDF ─────────┬──────────────────────────────────────────────── 2025-10-28 17:42│铭利达(30126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达磊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达磊投资”)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银行”)就其持有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可转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数量(张) 可转债比 债余额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例(%) (%) 达磊投资 是 480,000 100.00 5.61 2024-10-25 2025-10-27 澳门银行 注:上述股东占公司可转债比例以2025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计算所得。 2、股东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次可转债质押解除之日,上述股东所持可转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 持有可转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剩余质押可 剩余质押可 (张) 债占公司 押前质押可 押后质押可 转债占其所 转债占公司 可转债余 转债数量 转债数量 持可转债比 可转债余额 额比例 (张) (张) 例(%) 比例(%) (%) 达磊投资 480,000 5.61 480,000 0 0 0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848987be-4a59-4858-9fb6-7543e4d44c50.PDF ─────────┬──────────────────────────────────────────────── 2025-10-27 19:14│铭利达(30126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泰安赛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赛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泰安赛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以下简称“泰安赛 2 晖”,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6,079,480股,持股比例为6.66%)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赛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泰安赛跃”,持有公司股份总数9,377,280股,持股比例为2.39%) 3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泰安赛晖计划在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910,000股(持股比例为0.74%);泰安赛跃计划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持股比例为0.26%)。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泰安赛晖和泰安赛跃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宿迁赛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更名为泰安赛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取得营业 执照。 2截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为 400,396,854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8,642,143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后的总股本为 391,754,711 股。该持股比例系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同。 3宿迁赛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更名为泰安赛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取得营业 执照。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比例(%) 1 泰安赛晖 26,079,480 6.66 2 泰安赛跃 9,377,280 2.39 合计 35,456,760 9.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泰安赛晖和泰安赛跃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比例(%) 1 泰安赛晖 2,910,000 0.74 2 泰安赛跃 1,000,000 0.26 合计 3,910,000 1.00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1月18日至2026年2月17日)进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进 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泰安赛晖、泰安赛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如下:“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 股份,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 式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全 部或部分公司股票,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 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 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 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安赛晖、泰安赛跃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泰安赛晖 、泰安赛跃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持股 意向、做出的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实际控制人 陶诚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第1项所述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以下同)。” 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先生存在通过泰安赛晖和泰安赛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因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触发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其间接持有的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延长锁 定期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5)。本次减持事项不涉及实际控制人陶诚先生通过泰安赛晖和泰安赛跃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前后陶诚先生通 过泰安赛晖和泰安赛跃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会发生变化,陶诚先生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安赛晖、泰安赛跃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泰安赛晖、泰安赛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泰安赛晖、泰安赛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四)在泰安赛晖、泰安赛跃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泰安赛晖、泰安赛跃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d3d428f5-8b2d-43d3-94f5-1ef9ee3af668.PDF ─────────┬──────────────────────────────────────────────── 2025-10-24 19:14│铭利达(301268):铭利达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铭利达(301268):铭利达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68e92e5d-bc92-4ebb-9692-2e78cd195eaf.PDF ─────────┬──────────────────────────────────────────────── 2025-10-24 19:14│铭利达(301268):铭利达章程 ─────────┴──────────────────────────────────────────────── 铭利达(301268):铭利达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c6444846-726a-4a1d-922e-a92d64aa745e.PDF ─────────┬──────────────────────────────────────────────── 2025-10-24 19:14│铭利达(301268):铭利达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 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其管理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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