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70 汉仪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20:52 │汉仪股份(30127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23 20:52 │汉仪股份(301270):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6-04-23 20:52 │汉仪股份(30127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
│ │票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
├─────────┼──────────────────────────────────────────────┤
│2026-04-23 20:52 │汉仪股份(301270):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4-23 20:52 │汉仪股份(30127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3 20:52 │汉仪股份(30127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
│2026-04-23 20:52 │汉仪股份(30127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
│2026-04-23 20:52 │汉仪股份(30127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6-04-23 20:52 │汉仪股份(301270):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4-23 20:52 │汉仪股份(30127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2026-04-23 20:52│汉仪股份(30127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228,553.84 元,母公
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27,024,233.01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702,423.30 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146,939,021.03 元,合并报表
可分配利润为 138,014,354.48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
8,014,354.48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为持续回报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
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 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2 元(含税),预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996,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
额)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9,996,000.00 元(含税),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为 70.2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996,000.00 9,996,000.00 34,369,12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4,228,553.84 8,808,427.30 41,432,957.18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6,603,651.57 42,450,038.63 40,628,924.21
营业收入(元) 190,640,921.31 190,717,373.26 217,146,303.3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38,014,354.48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46,939,021.03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4,361,125.00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0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21,489,979.44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4,361,125.0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19,682,614.41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0.00%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54,361,125.00 元,超过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有
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公司 2025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9,645.68万元、50,560.1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72%、41.65%。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e657577-2a26-419f-a571-66716d4487fd.PDF
─────────┬────────────────────────────────────────────────
2026-04-23 20:52│汉仪股份(301270):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北
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年发起
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大信 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收
入 15.75亿元,为超过 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亿元,收费总额 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20家。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 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90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
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审计委员会在 2025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
,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
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之后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2、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并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
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 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
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
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议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完成财务报告后,召开会议对公司财务部门提交的 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半年度
财务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表、2025年第三季度报表进行了审议并认为:公司财务部提交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faebc2a-6ff2-459a-a80e-3ddf73a3bf31.PDF
─────────┬────────────────────────────────────────────────
2026-04-23 20:52│汉仪股份(30127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的审议意见
─────────┴────────────────────────────────────────────────
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由于首次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本
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2.95 万股。
本次作废事项符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上述事项。
委员:刘辉、谢立群、曲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05d4493-fb23-41c9-8412-f9fd5a2fe922.PDF
─────────┬────────────────────────────────────────────────
2026-04-23 20:52│汉仪股份(301270):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52.9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3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3月 19 日至 2024 年 3月 28 日,公司已在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 2024年 3月
28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 3月 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4月 3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
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4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年 4月 23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63名激励对象166.50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
5、2025年 4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及 2024年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0.45万股
,同时预留部分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3.50万股自动作废失效。
6、2026年 4月 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及2025年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2.95万股。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6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合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 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56人变更为 50人。
2、因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作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0,000万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公司拟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7.70万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作废的原因、本次作
废的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
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7ec95ff-c478-46be-8a56-17b7f64dfec9.PDF
─────────┬────────────────────────────────────────────────
2026-04-23 20:52│汉仪股份(30127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汉仪股份(30127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f323286-97e3-48d3-a62a-9267d810c416.PDF
─────────┬────────────────────────────────────────────────
2026-04-23 20:52│汉仪股份(30127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年,2012 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年发起
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大信 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收
入 15.75亿元,为超过 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亿元,收费总额 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20家。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 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90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
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
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
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0150c90-526f-4a9a-b95b-88655907b067.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