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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70(汉仪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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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70 汉仪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00:00│汉仪股份(301270):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汉仪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 汉仪股份(301270):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汉仪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f3d60234-6030-41b6-8925-9315bb0d62f2.PDF ─────────┬──────────────────────────────────────────────── 2024-04-24 00:00│汉仪股份(301270):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 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静静女士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均 为公司在职员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谢立群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除此之外,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激励对象相符。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 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 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23日,授予价格以16.14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3名激励对 象授予166.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23842e87-2e6f-47d3-8f8a-a4c4001ca82d.PDF ─────────┬──────────────────────────────────────────────── 2024-04-24 00:00│汉仪股份(30127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 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15时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邬曦、李永林、周东生、戴祖勉、苗丁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 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立群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4 年 4 月 2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6.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16.14 元。 公司董事谢立群、周红全、马忆原、陈金娣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实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5dc6ce9b-2c2b-46bf-9e80-d77eea9b2a0c.PDF ─────────┬──────────────────────────────────────────────── 2024-04-24 00:00│汉仪股份(30127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 ─────────┴────────────────────────────────────────────────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计划首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授予日公司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谢立群 中国 董事长兼总经理 18.00 10.00% 0.18% 2 周红全 中国 董事兼副总经理 14.00 7.78% 0.14% 3 马忆原 中国 董事兼副总经理 8.00 4.44% 0.08% 4 陈金娣 中国 董事兼副总经理 8.00 4.44% 0.08% 5 陈晓力 中国 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 8.00 4.44% 0.08% 6 练源 中国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8.00 4.44% 0.08% 7 张弛 中国 副总经理 8.00 4.44% 0.08%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56 人) 94.50 52.50% 0.95% 预留部分 13.50 7.50% 0.14% 合计 180.00 100.00% 1.8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 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激励对象中,谢立群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 董事、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 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胡达胜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2 马德光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3 冷怀晶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 郑智展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5 邵龙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6 李佳炜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7 张一路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8 邱献虎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9 章伟希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10 夏天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11 商军英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12 岳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13 付英男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14 刘溪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15 张啸宇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16 汪新宏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17 朱建中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18 孙诗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19 张旺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20 肖斌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21 李毅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22 何督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23 朱亚斌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24 于乐华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25 唐亚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26 张彬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27 张妮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28 王丹丹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29 梁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30 康晓燕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31 姜江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32 郑乃玉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33 陶一泓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34 张延辉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35 罗梦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36 王伟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37 卢鑫亚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38 陈颖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39 蒋一帆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0 马加丽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1 孙吉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2 叶曦宇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3 程坤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4 解潇斌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5 史书敏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6 梁家硕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7 刘桂森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8 产琳玲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49 卫巍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50 杜立平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51 黄丽洁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52 樊耀凯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53 赵蕾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54 李旭霞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55 左艳秦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56 陈滨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37202d16-12c3-4230-8a81-7ee83610037f.PDF ─────────┬──────────────────────────────────────────────── 2024-04-24 00:00│汉仪股份(301270):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截至首次授 │予日) ─────────┴────────────────────────────────────────────────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和《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均 为公司在职员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谢立群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除此之外,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激励对象相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a2029b37-f8cd-4f0a-a522-208bb1a329d3.PDF ─────────┬──────────────────────────────────────────────── 2024-04-24 00:00│汉仪股份(301270):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汉仪股份(301270):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e2bac2c6-e423-46c2-93eb-f65d595fb1f1.PDF ─────────┬──────────────────────────────────────────────── 2024-04-24 00:00│汉仪股份(301270):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汉仪股份(301270):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e0dc0eff-2caf-43bb-a68e-d966085129fb.PDF ─────────┬──────────────────────────────────────────────── 2024-04-23 00:00│汉仪股份(301270):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为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董事会拟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成员,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马忆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保障公司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选 举董事周东生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戴祖勉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苗丁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戴祖勉(主任委员)、苗丁、马忆原; 调整后:戴祖勉(主任委员)、苗丁、周东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c3bb80a7-3049-40fe-bf2a-0b73ca1f0a8a.PDF ─────────┬──────────────────────────────────────────────── 2024-04-23 00:00│汉仪股份(30127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1,432,957.18 元,母公 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37,189,595.17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3,718,959.52 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148,125,688.59 元,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164, 140,104.7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8,125,688.59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 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拟订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3.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 额)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 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 202 3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f985195a-2041-4cd8-a0f1-3dba39a98a57.PDF ─────────┬──────────────────────────────────────────────── 2024-04-23 00:00│汉仪股份(301270):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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