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70 汉仪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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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8:06│汉仪股份(3012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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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
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
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
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5 日、2024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3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34.66 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000,000股 ,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比例为2.0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3.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1.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4,659,27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16379471-aeaf-44a4-8a91-12eba43d88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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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汉仪股份(301270):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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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仪股份(301270):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533c015e-24f4-4330-9de4-5b7878fc58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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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汉仪股份(30127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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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10 月 24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周红全、陈金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立群
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14f64184-dd5f-41ce-9507-cafb1157fb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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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汉仪股份(30127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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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仪股份(301270):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28ec8bac-5ef6-48e9-a20e-18aa92eade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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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15:42│汉仪股份(301270):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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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拟以认购及取得 WorkMagic Inc(以下简称“WM 开曼公司
”)股份并成为 WM 开曼公司股东为目的,作为本次投资的过渡性安排,先期以可转债方式向 WM 开曼公司的境内关联公司北京工作
魔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M 境内公司”)提供等值人民币 1,800 万元的借款,该等可转债借款本金后续依交易各方协议约定
的方式转化为 WM 开曼公司的相应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对外投资暨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 WM 开曼公司的股东登记册、股份证书及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1、WM开曼公司完成变更登记后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WorkMagic Inc
已发行股份总数:111,111,111股
公司类型:豁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3-212 Governors Square, 23 Lime Tree Bay Avenue, P.O. Box30746, Seven Mile Beach, Grand Cayman KY1-120
3, Cayman Islands
股权结构:
境外持股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WorkMagic YLD Limited 42,340,000 38.11%
WorkMagic E1 Limited 28,920,000 26.03%
WorkMagic E2 Limited 12,580,000 11.32%
Beijing Sinovation Ventures Zhichuang Equity 15,660,000 14.09%
Investment Partnership(L.P.)
北京创新工场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Hanyi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 11,111,111 10.00%
汉仪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WorkMagic QK Limited 500,000 0.45%
合计 111,111,111 100.00%
2、境外投资备案情况
公司已取得北京市商务局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1100202400406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
《项目备案通知书》(京发改(备)[2024]348 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通过公司的中国香港
全资子公司汉仪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Hanyi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imited)收购 WM 开曼公司 10%股权。公司将在收
到WM 境内公司还款后向 WM 开曼公司出资。
三、备查文件
1、WM 开曼公司境外发股相关文件;
2、《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3、《项目备案通知书》;
4、《业务登记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a2a44cfe-39c2-4537-a2bb-b9add8597e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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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17:22│汉仪股份(3012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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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
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
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
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5 日、2024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3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34.66 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000,000股 ,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比例为2.0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3.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1.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4,659,27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800b4164-003a-4023-94c9-a751a53f4a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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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8:00│汉仪股份(30127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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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仪股份(30127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29acb341-e7d3-4fc7-9f0c-75001927d5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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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8:00│汉仪股份(30127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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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30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2 号院五区 2 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立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83人,代表股份36,308,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49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5,938,3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677%。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80 人,代表股份 10,369,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14%。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 80 人,代表股份 10,369,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14%。其中
:通过现场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
东代表 80 人,代表股份 10,369,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14%。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6)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
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辉先生、曲新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当选独立
董事后,由刘辉先生接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由曲新女士接任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具体情况如下:
1.1 选举刘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975,6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37,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502%。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刘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 选举曲新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975,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37,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503%。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曲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91,6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6%;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353,2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09%;反对 11,5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9%;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詹越、薄思远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1a453f01-034f-4e7b-8dff-63876b101e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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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 00:00│汉仪股份(30127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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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 160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46.53亿元,收费总额 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三)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行政监管措施 18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0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9 人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育岐
吴育岐,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大
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及 2023年度审计报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
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欣
赵欣,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审计报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差错更正鉴证报告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李洪,200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9年 10月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及质量复核服务,长期负责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
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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