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72 英华特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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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04 │英华特(301272):英华特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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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6 │英华特(301272):英华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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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6 │英华特(301272):英华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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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4 │英华特(30127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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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2 │英华特(301272):英华特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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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2 │英华特(301272):英华特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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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6:32 │英华特(301272):英华特关于注销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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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9 │英华特(301272):英华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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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5 │英华特(30127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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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6 │英华特(301272):英华特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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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04│英华特(301272):英华特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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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332,984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502,3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332,984 股后的 58,169,3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 4,653,545.2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且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
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0.795446 元计算(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
点后六位),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795446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4,653,545.28 元/58,502,300 股
=0.0795446 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情况下,2025 年中期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95446 元
/股。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已于2025年 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在2025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
体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502,3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332,984 股后的 58,169,316股(具体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
653,545.2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
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具体以实际
派发金额为准。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一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32,984 股后的 58,169,3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1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11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549 陈毅敏
2 03*****585 朱际翔
3 03*****668 郭华明
4 08*****897 苏州英华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3*****603 文茂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1 月 3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1 月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202
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2、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的股份不参与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公
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 股现金红利
应以 0.795446 元计算(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795446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
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4,653,545.28 元/58,502,300 股=0.0795446 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综上,在
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情况下,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95446 元/股。
3、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承诺:若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常熟市东南街道银通路 5号
2、咨询联系人:田婷、李雅楠
3、咨询电话:0512-52905993
4、传真电话:0512-52905996
八、备查文件
1、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
2、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39389379-d83a-4a3c-8e5f-284340a4d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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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6│英华特(301272):英华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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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华特(301272):英华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2987ca30-933c-49f5-a326-f4c7d3e0b4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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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6│英华特(301272):英华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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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7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陈毅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度股东会授权,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502,300 股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 332,984股后的 58,169,316 股(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653,545.2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
调整,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 2025 年第二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0bd64b72-7d26-45d5-a38b-2b11d8d80c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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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4│英华特(30127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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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华特(30127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371d085-bc89-4678-b434-8a029411ef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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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2│英华特(301272):英华特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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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502,3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 332,984 股后的 58,1
69,316 股(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653,545.2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分配。
2、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一、审议程序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5 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在 2025 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
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基准为 2025 年前三季度。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期公司未
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20,070,081.64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2,432,005.73 元。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为 196,201,343.75 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98,985,458.69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96,201,343.75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58,502,300 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 332,984 股。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可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 58,169,316 股。
3、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502,3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持有的股份 332,984 股后的 58,169,316 股(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653,545.2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4、本次利润分配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
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不超过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符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
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所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
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
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fd576556-4cb3-4ae6-91df-d55d211a7a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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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2│英华特(301272):英华特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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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文茂华先生递交的书面
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文茂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文茂华先生将继续在公
司担任其他职务。文茂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5月 17 日至 2026 年 4月 19 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文茂华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茂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3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3%),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文茂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
产生的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文茂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文茂华先生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构成人员不变,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非独立董事递交的《辞职报告》;
2、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844d5d9c-cb08-4b75-853b-26ccb63112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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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6:32│英华特(301272):英华特关于注销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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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即 2025 年 8月 11日至 2026 年 8月 10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月 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公司前期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
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鉴于公司对前述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无后续使用计划,故将相关账户予以注销,具体信息
如下: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 738300000029
州分公司 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25c3ebaf-e7a3-4756-91d3-96871f0914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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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9│英华特(301272):英华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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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华特(301272):英华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8fa31cb7-c00a-4b2c-b49f-21779c79fc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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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5│英华特(30127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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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华特(30127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f23e51ca-dc64-4a53-a51c-dc32779a22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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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06│英华特(301272):英华特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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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华特”)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协立创投”)持有公司股份5,069,200 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8.71%),协立创投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81,693 股(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1%)。
股东协立创投与公司股东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皆为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计算减持
比例时,应当合并计算。协立创投与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符合《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协立创投与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英华特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
资期限已满 60 个月,减持股份总数均不再受比例限制。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协立创投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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