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73 瑞晨环保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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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8:27 │瑞晨环保(30127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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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3 │瑞晨环保(301273):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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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8:10 │瑞晨环保(30127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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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8:10 │瑞晨环保(30127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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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42 │瑞晨环保(30127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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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41 │瑞晨环保(30127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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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40 │瑞晨环保(301273):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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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40 │瑞晨环保(301273):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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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39 │瑞晨环保(30127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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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7:07 │瑞晨环保(301273):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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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8:27│瑞晨环保(30127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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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30127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129b3aec-6298-4c7b-8396-8e5c776b23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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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43│瑞晨环保(301273):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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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301273):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70d945a3-0b90-47e0-99c8-7711ee9a8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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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8:10│瑞晨环保(30127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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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30127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fd0b586c-5ccf-4e29-8de6-9954f9861c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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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8:10│瑞晨环保(30127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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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
: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97号国正中心1号楼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万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37,074,900股,占上海瑞晨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641,792股的51.75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7,01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641,792股的51.66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641,792股的0.087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2,4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641,792股的0.08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641,792股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2,4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641,792股的0.0871%。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列席了
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06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1%;反对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5449%;反对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538%;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01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张利敏律师、徐鉴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结论意见为: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ed4ada9b-59ab-4a0d-834d-eea4246f0b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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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42│瑞晨环保(30127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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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30127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8/631b3762-02f5-4913-a87f-db613405f6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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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41│瑞晨环保(30127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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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30127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8/e3a9120a-7c25-437b-ae5b-ca99374191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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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40│瑞晨环保(301273):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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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晨环保”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瑞晨环保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3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910,448股,发行价格为37.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8,626,874.72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74,046,309.4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4,580,565.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3日全部到位
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2]第ZA15961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的项目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元) 项目备案文号
1 高效节能风机产业化 298,970,144.94 2021-330522-04-01-216403
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00.00 ——
合计 448,970,144.94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目前,公司的募投项目“高效节能风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4年12月26
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已使用募 扣除手续费的 募集资金余额
投资额(A) 集资金总额(B) 银行利息及理 (D=A-B+C)
财收入净额(C)
高效节能风机产 29,897.01 24,036.99 762.92 6,622.94
业化建设项目
注:“募集资金余额”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使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金额中,包括未使用的铺底流动资金,以及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为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
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2、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从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
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
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
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高效节能风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
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资金 6,622.94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效节能风机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制度的要求。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8/8ee29fb7-6421-4977-a3db-f0e7e7482d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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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40│瑞晨环保(301273):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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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鹏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
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效节能风机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8/252c52c0-4990-4ec9-b0c1-0be9c316d8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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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39│瑞晨环保(30127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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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3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
参加表决。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97号国正中心1号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普通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
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
印件,以便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需在2025年1月9日17:00前送达公司,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月9日9:00-12: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97号国正中心1号楼11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程原、闻娅
联系电话:021-55789678
传真:021-35072711
电子邮箱:bodoffice@richenenergy.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97号国正中心1号楼11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433
(五)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
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
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8/509bb1a7-dbca-4fed-a580-a70a16004f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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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7:07│瑞晨环保(301273):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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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已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现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97 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97
号国正中心1号楼3楼 号国正中心1号楼11楼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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