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78 快可电子 更新日期:2025-08-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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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快可电子(30127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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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快可电子(301278):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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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1 │快可电子(30127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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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1 │快可电子(301278):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一│
│ │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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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0 │快可电子(301278):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一类限│
│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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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0 │快可电子(301278):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一类限│
│ │制性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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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0 │快可电子(30127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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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0 │快可电子(301278):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一类限│
│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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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6:59 │快可电子(3012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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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1 │快可电子(3012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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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快可电子(30127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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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9,7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2214%;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9,925,5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55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8月 4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7号)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00,000 股,
并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8,000,000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64,00
0,000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以总股本64,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转增19,2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3,200,000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本次转增派
生股份。
2023年 10月 10日,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公司以定向发行的形式向激励对象
授予 122,800股,公司总股本数量由 83,200,000 股增加至 83,322,800 股。
2024年 9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归属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以上股权激励授予、归属和注销事项,公司股份总数由 83,322,800 股变更为83,
361,04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7
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19,103 股。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完成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83,361,040股变更为 89,780,143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1 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段正刚先生。根据《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
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3年2月4日,非交易日顺
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除上述锁定期限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在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并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累计减持的股份
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免除或放弃履行。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
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段正刚先生,已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该股
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8月4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9,7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214%;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9,925,5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1.055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本次实际可上市
份数量 售股份数量 流通股份数量 流通股份比例
1 段正刚 39,726,000 39,702,000 9,925,500 11.0553%
合计 39,726,000 39,702,000 9,925,500 11.0553%
注1:上述股份不存在冻结及质押情况。
注2:股东段正刚所持限售股份数量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差额24,000股为: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已行权股票形成的
高管锁定股4,800股及第二期、第三期未行权限售股19,200股。
注3:股东段正刚担任公司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段正
刚先生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9,702,000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9,925,500股。
注4:上数据如存在尾数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 54,722,782 60.9520 29,776,500 39,702,000 44,797,282 49.8966
流通股
其中:首 39,702,000 44.2214 - 39,702,000 - -
发前限售股
高 管 锁 8,529,679 9.5006 29,776,500 - 38,306,179 42.6666
定股
首 发 后 6,419,103 7.1498 - - 6,419,103 7.1498
限售股
股 权 激 72,000 0.0802 - - 72,000 0.0802
励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 35,057,361 39.0480 9,925,500 - 44,982,861 50.1034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89,780,143 100.0000 39,702,000 39,702,000 89,780,143 100.00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
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ac8126c8-bc74-4933-86a0-1bf76f7ce6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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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快可电子(301278):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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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可
电子”或“公司”)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快可电子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7
号)批准,快可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
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8,000,000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64,000,000 股。
2、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以总股本64,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转增19,2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3,200,000 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本次转增
派生股份。
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公司以定向发行的形式向激励
对象授予 122,800 股,公司总股本数量由 83,200,000 股增加至 83,322,800 股。
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归属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以上股权激励授予、归属和注销事项,公司股份总数由 83,322,800 股变更
为83,361,040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
7 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19,103股。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
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完成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83,361,040 股变更为 89,780,143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1 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段正刚先生。根据《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2 月 4 日
,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除上述锁定期限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在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累计减持的股
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免除或放弃履行。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
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2、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段正刚先生,已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该股
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8 月 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9,70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2214%;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9,92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55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数量 股份数量 流通股份数量
1 段正刚 39,726,000 39,702,000 9,925,500 11.0553%
合计 39,726,000 39,702,000 9,925,500 11.0553%
注 1:上述股份不存在冻结及质押情况。
注 2:股东段正刚所持限售股份数量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差额 24,000股为: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已行权股票形成
的高管锁定股 4,800 股及第二期、第三期未行权限售股 19,200股。
注 3:股东段正刚担任公司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段
正刚先生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9,702,000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9,925,500 股。
注 4:上数据如存在尾数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 54,722,782 60.9520 29,776,500 39,702,000 44,797,282 49.8966
流通股
其中:首发前 39,702,000 44.2214 - 39,702,000 - -
限售股
高管锁 8,529,679 9.5006 29,776,500 - 38,306,179 42.6666
定股
首发后 6,419,103 7.1498 - - 6,419,103 7.1498
限售股
股权激 72,000 0.0802 - - 72,000 0.0802
励限售
股
二、无限售条 35,057,361 39.0480 9,925,500 - 44,982,861 50.1034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89,780,143 100.0000 39,702,000 39,702,000 89,780,143 100.00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
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983cc263-4fb6-4db0-9e47-6f4af5f747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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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1│快可电子(30127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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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段正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的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
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预计后续年度无法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约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不能满足公司层
面解除限售及归属条件,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
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并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与回
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及由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
作废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董事段正刚、侯艳丽、王新林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 2 名董事参加表决。
由于非关联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一半,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5-042)。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94c1da98-9ea4-4956-b35c-5d345dafdb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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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1│快可电子(301278):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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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301278):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499326e8-3942-4cd1-b007-036ed28023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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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00│快可电子(301278):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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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终止实施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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