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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78(快可电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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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78 快可电子 更新日期:2025-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6 20:21 │快可电子(3012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6-10 16:37 │快可电子(30127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26 16:22 │快可电子(30127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5-05-22 19:20 │快可电子(30127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2 19:20 │快可电子(30127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05-22 19:20 │快可电子(30127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2 19:20 │快可电子(30127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2 19:20 │快可电子(30127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5-05-22 19:20 │快可电子(30127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09 16:10 │快可电子(301278):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 2025-06-16 20:21│快可电子(30127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成都富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5,1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74%)的股东成都富恩德星 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富恩德星羽”)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95,6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在本减持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实施,减持实施期间为2025年 7月 8日至 2025年 10月 7日,减持股数 不超过总股本的 1.00%,即不超过 897,801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本减持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实施,减持实 施期间为 2025年 7月 8日至 2025年 10月 7日,减持股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1.00%,即不超过 897,801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成都富恩德星羽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总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1 成都富恩德星羽 5,157,000 5.74% 合计 5,157,000 5.74% 注 1:上述股份不存在冻结及质押情况。 注 2:上数据如存在尾数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基金到期及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减持方式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数量(股) 1 成都富恩德星羽 897,801 不超过 1.00% 集中竞价交易 897,801 不超过 1.00% 大宗交易 (1)股东成都富恩德星羽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795,6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00%。成都富恩德星羽已完成向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适用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并已申请成功且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根据创投 减持特别规定,成都富恩德星羽作为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期限已满 60 个月及以上(公司在发行申请材料受 理日之前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 (2)若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则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本减持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减持实施期间为 2025 年 7 月 8 日至 2025 年 10 月 7 日,减持股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1.00%,即不超过 897,801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本减持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实施,减持实施期间为 2025 年 7 月 8 日至 2025年 10月 7日,减持股数不超过总股本的 1.00%,即不超过 897,80 1 股。 5、减持价格:按照实施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减持股份的股东为成都富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据《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公告书》等文件中做 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公司股东成都富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 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本公司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 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申请减持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减持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2、在减持期间,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及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严格 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故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成都富恩德星羽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7fdd5255-dc22-4ea6-bae6-4861d875c447.PDF ─────────┬──────────────────────────────────────────────── 2025-06-10 16:37│快可电子(30127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8,336.1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 10股派发现金 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584.8572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 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公布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17日)期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6,419,103 股,公司总股本由 83,361,040 股增加至 89,780,143 股,公司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45,848,572 元/89,780,143 股*10=5.106760 元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510676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510676 元/股。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4年 12 月 31日的总股本 8,336.1040 万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 10股派发现金 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584.8572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 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公布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月 17日)期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6,419,103 股,公司总股本由 83,361,040股增加至 89,780,143 股,公司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45,848,572元/89,780,143股*10=5.106760 元(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510676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510676元/股。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9,780,1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10676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4.59608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2135 2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10676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6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 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1*****612 段正刚 2 03*****259 王新林 3 08*****561 成都富恩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富 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月 3日至登记日:2025年 6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4 5,848,572元/89,780,143股*10=5.10676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510676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0.510676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 31 号 咨询联系人:嵇华风 咨询电话:0512-62603393 八、备查文件 1、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406fac99-2a79-4e35-9aae-f78eaf21800b.PDF ─────────┬──────────────────────────────────────────────── 2025-05-26 16:22│快可电子(30127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 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34.8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7,4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2,337,363.21 元(不含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102,636.7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00001 号《验资报告》。 二、 募投资金项目投资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 13,176.15 13,176.1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963.08 10,963.08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33,139.23 33,139.23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苏州快可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512903384810105 光伏组件智能保护 伏电子股份 分行 及连接系统扩产 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325060700013000885 研发中心建设 科技支行 11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6242043 补充流动资金 苏州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75280122000152017 超募资金 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二)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 体、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将“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新增一个实施主体和 一个实施地点。即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实施主体南通快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快可”),新增南通市作为实施地点, 并同意根据项目调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南通快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及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 南通快可新能源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13905974010508 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 技有限公司 公司南通通州支行 连接系统扩产项目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并确认对“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 构进行调整及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 2024年 8月 2024年 12月 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4年 8月 2025年 5月 (四)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结项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利息及理 累计已投入 结余募 财收益 募集资金金 集资金 额 金额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963.08 452.35 11,415.43 0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号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苏州快可光伏电 交通银行股份 3250607000130008851 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苏州 19 科技支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上 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除已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专户处于正常使用状 态。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使用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 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0,符合上述豁免条件。 六、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46186d77-3718-41fb-abd1-d53a6c6b2cd8.PDF ─────────┬──────────────────────────────────────────────── 2025-05-22 19:20│快可电子(30127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5 月 22日上午 10时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月 15日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5人,实际参加董事 5人,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段正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的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19,103 股,每股发行价 29.00元,募集资金总额 186,153,987.00 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2,306,746.03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83,847,240.97元已于 2025年 4月 24 日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4月 25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 环验字(2025)030000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的投资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3)。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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