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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79(金道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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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79 金道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20 15:54│金道科技(30127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赎回的进展公告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20, 000.00 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近日,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已赎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 购买 受托方 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息日 赎回日 预计年化 收益(元) 号 主体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1 公司 信银理财有 固定收 信银理财日 3,500 2024 年 2024年11 3.0% 45,677.29 限责任公司 益类 盈象天天利 10月31日 月19日 165号现金管 /2024年 理型理财产 11月1日 品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签署对象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 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序 受托方 产品 理财产品名称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 是否赎回 号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1 浦银理财有限责 固定收益 浦银理财天添利现 4,600 2024 年 无固定期 2.8%-3.0% 是 任公司 类 金宝39号 5月17日 限 2 信银理财有限责 固定收益 信银理财日盈象天 2,000 2024年 无固定期 3.0% 是 任公司 类 天利165号现金管 10月31 限 理型理财产品 日 3 信银理财有限责 固定收益 信银理财日盈象天 1,500 2024年 无固定期 3.0% 是 任公司 类 天利165号现金管 11月1日 限 理型理财产品 4 浦银理财有限责 固定收益 浦银理财天添盈增 5,000 2024 年 无固定期 3.29% 否 任公司 类 利24号现金管理产 11月13 限 品 日 5 光大理财有限责 固定收益 阳光碧乐活65号 3,000 2024 年 无固定期 3.32% 否 任公司 类,非保 11月13 限 本浮动收 日 益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金额共计 8,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1、《银行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8d9d7b90-6e7d-474e-bdcd-f77a8d34b0e1.PDF ─────────┬──────────────────────────────────────────────── 2024-11-14 16:26│金道科技(301279):金道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 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金道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 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 予以公告,首次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4 点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步锦路 689 号如期召开。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持有公司股份 数 69,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00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取得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2 人,持有公司股份数267,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676%。据此,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7 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69,267,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2676%。以上股东均为截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的内容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 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按《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予以计票、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平台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取得了网络表决结果。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249,4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37%;反对 5,8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12 ,4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49, 400 股,反对 5,800 股,弃权12,400 股。 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15d52363-52f3-4e27-bbd7-304a8b8f80a2.PDF ─────────┬──────────────────────────────────────────────── 2024-11-14 16:26│金道科技(30127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 11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上午9:15-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步锦路 689号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言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69,26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专 用账户持股数量,下同)的69.65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69,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9.39 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26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26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26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26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267,6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269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24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7%;反对 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 弃权 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988%;反对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674% ;弃权 1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338%。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晓剑、李璧均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eeac030e-2785-4159-9d9b-c3a191ba88a3.PDF ─────────┬──────────────────────────────────────────────── 2024-11-13 16:58│金道科技(30127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 金道科技(30127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bbe8783b-a2fb-4f0e-a4c5-8b156c43afc8.PDF ─────────┬──────────────────────────────────────────────── 2024-11-01 16:50│金道科技(30127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25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 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2日、2024 年 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报告书,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调整为不 超过人民币 24.70 元/股。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 月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62,8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56%,最高成交价为 16.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2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902,888.47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a0540aec-7591-44f8-a71b-c50269e6e0a5.PDF ─────────┬──────────────────────────────────────────────── 2024-11-01 16:50│金道科技(30127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20, 000.00 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序 购买 受托方 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 资金来源 号 主体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1 公司 信银理财有限 固定收 信银理财日 2,000 2024 年 无固定 3.0% 自有资金 责任公司 益类 盈象天天利 10月31 期限 165号现金管 日 理型理财产 品 2 公司 信银理财有限 固定收 信银理财日 1,500 2024 年 无固定 3.0% 自有资金 责任公司 益类 盈象天天利 11月1日 期限 165号现金管 理型理财产 品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签署对象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 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 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 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序 受托方 产品 理财产品名称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 是否赎回 号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1 浦银理财有限责 固定收益 浦银理财天添利现 4,600 2024 年 无固定期 2.8%-3.0% 是 任公司 类 金宝39号 5月17日 限 2 信银理财有限责 固定收益 信银理财日盈象天 2,000 2024年 无固定期 3.0% 否 任公司 类 天利165号现金管 10月31 限 理型理财产品 日 3 信银理财有限责 固定收益 信银理财日盈象天 1,500 2024年 无固定期 3.0% 否 任公司 类 天利165号现金管 11月1日 限 理型理财产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金额共计 3,5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1、《信银理财日盈象天天利165号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说明书》; 2、《银行理财购买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c6b0447f-2384-4fd7-a3c2-865803a5aa88.PDF ─────────┬──────────────────────────────────────────────── 2024-10-30 15:56│金道科技(30127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赎回的进展公告 ─────────┴────────────────────────────────────────────────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20, 000.00 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近日,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赎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序 购买 受托方 产品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息日 赎回日 预计年化 收益(元) 号 主体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1 公司 浦银理财有 固定收 浦银理财天 1,600 2024 年 2024年10 2.8%- 167,313.82 限责任公司 益类 添利现金宝 5月17日 月29日 3.0% 39号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签署对象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 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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