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80 珠城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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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16 │珠城科技(301280):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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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56 │珠城科技(30128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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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56 │珠城科技(30128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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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6:46 │珠城科技(301280):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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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6 │珠城科技(30128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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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 │珠城科技(301280):关于拟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签署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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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6 │珠城科技(30128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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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8 │珠城科技(30128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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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8 │珠城科技(30128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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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6 │珠城科技(301280):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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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16│珠城科技(301280):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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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珠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珠城”)为实现股东
的投资收益,经其股东会审议决定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持有温州珠城100%的股份。温州珠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基准向公司派发现金分红950万元,截至
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现金分红款。
温州珠城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2026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6年度
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2026年度整体经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dce73fcc-5269-408a-b80b-bf1c16e573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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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56│珠城科技(30128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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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
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22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日、2026 年 4月
15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和《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2)。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85.22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60.73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4月 3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3,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
,最高成交价为 42.6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2.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39,02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b13dcd1a-3c92-4ed4-b222-1748a9c4fc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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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56│珠城科技(30128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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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
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22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日、2026 年 4月
15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和《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2)。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85.22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60.73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
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
金额。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 2026 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3,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最高成交价为 42.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2.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39,02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cd0bf904-d7e1-42e4-8054-f86e2926f5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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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6:46│珠城科技(301280):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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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5.22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0.73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 4 月 30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
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22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日、2026 年 4月
15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和《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2)。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6 年 3月 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
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0股。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36,780,1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27,356,028.00 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共计转增 54,712,056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91,492,196 股(最终转增股数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为:2026 年 4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月 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
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85.22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60.73 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
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分红)/(1+每股转增股数)=(85.22 元/股-0.2 元/股)/(1+0.4 股)≈60.73 元/股(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4月 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b77e7f3-7782-4c68-9f5f-312da26ca1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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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6│珠城科技(30128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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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30128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79bf7f0-eb9c-49d4-9372-0943a2084b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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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6│珠城科技(301280):关于拟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暨签署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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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振华”)出售所持有
参股子公司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权。2026 年 4月 24日,公司与无锡振华、目标公司
及其全体股东签订《收购意向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
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仅为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的收购意向,不作为股权收购的依据,交易各方需要根据尽调、审计、评估等结果
进一步协商。最终交易方案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交易事项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缪蔚翰,男,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持有目标公司 44%股权,现任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姚翔,男,住所:上海市,持有目标公司 28%股权;
3、王燕,女,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持有目标公司 8%股权,现任目标公司监事;
4、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司(具体见下述“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5、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 188 号
(3)法定代表人:钱犇
(4)注册资本:35,008.6216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250066467M
(6)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紧固件、电子仪器的制造、加工、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其中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25.53%股权、钱犇持有其 22.37%股权、钱金祥持有其 11.70%
股权。
(8)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锡振华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无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经公司自查,无锡振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无锡振华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5年 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5,306.74 551,288.95
所有者权益 243,611.25 261,446.67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3,073.03 199,608.83
净利润 37,786.48 31,847.76
三、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20BDBQ9A
4、成立日期:2019 年 11月 1日
5、注册地址:江阴市港城大道 988 号 6号楼
6、注册资本:600 万元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缪蔚翰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车
载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
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储能技
术服务;电线、电缆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
目标公司专注于汽车高频高速连接器的研发与制造,主营产品包括 Fakra、HFM、HSD、H-MTD 四类高频高速连接器,主要应用于
智能驾驶系统、智能座舱系统、车载信息娱乐系统等。
(三)主要股东
缪蔚翰持有目标公司 44%股权、姚翔持有目标公司 28%股权、公司持有目标公司 20%股权、王燕持有目标公司 8%股权。
四、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受让方”)乙方一:缪蔚翰;乙方二:姚翔;乙方三:浙江珠
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四:王燕
(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合称“乙方”或“原股东”)目标公司:德维嘉汽车电子系统(无锡)有限公司
2、协议具体内容
第一条 收购意向
1.1 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购目标公司控股权(“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价款以现金方式支付。
1.2 各方确认,本协议仅为初步意向约定,本次交易涉及的收购股权比例、交易价格等事项,尚需在甲方完成尽职调查及审计评
估工作后由各方签署正式协议确定。
第二条 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拟设置业绩承诺及补偿机制,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年,具体业绩承诺金额及补偿安排由各方结合本次交易审
计、评估结果以及交易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
第三条期间损益
本次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目标公司盈利的,所产生盈利归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东享有;目标公司亏损的,由股权
转让方在目标公司完成期间损益审计后的 30日内按股转比例以现金方式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 公司治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设立董事会,甲方有权提名过半数董事;同时目标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的管理标准建立、完善相应的
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制度。
第五条 尽职调查
甲方将聘请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开展法律、业务、财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乙方及目标公司应积极配合前述尽
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并承诺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口头说明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对本次交易存在重大影响的
隐瞒、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六条 排他性条款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80】日(“排他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目标公司及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方就目标公
司股权出售、控制权转让等事宜进行接触、谈判或签署任何协议。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各方应对本协议内容、谈判过程及期间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等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
方披露、泄露或允许他人使用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除外;甲方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需要,
可按监管要求披露本协议主要内容。
7.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若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各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0.3 本协议一式六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系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现状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与
对外投资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契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长远发展利益。
公司在坚持内生式稳健增长的同时,将持续保持对外投资与外延扩张战略不变。后续公司将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发展战略,审慎遴
选同行业及上下游优质标的,适时开展收购、兼并、战略合作等外延式发展举措,持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强化自主研发实力、丰富
产品矩阵、提升市场份额、完善产业链布局、优化成本管控,全面推动主营业务持续做大做强。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仅为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的收购意向,不作为股权收购的依据,各方需要根据尽调、审计、评估等结果进一
步协商。最终交易方案由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调整或市场环境变化以及洽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判断,而使
投资决策方案变更或推进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收购意向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9caa09f-5efe-4090-a29c-56ec3bb7b8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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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6│珠城科技(30128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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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月 21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36,780,14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7,356,028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转增 4股,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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