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80 珠城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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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珠城科技(301280):国金证券关于珠城科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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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301280):国金证券关于珠城科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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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珠城科技(301280):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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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301280):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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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珠城科技(301280):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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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5: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
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月 15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月 15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
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月 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五路 201 号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号楼 4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应选人数
选人的议案》 (6)人
1.01 《提名张建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2 《提名张建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3 《提名施士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4 《提名施乐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5 《提名戚程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6 《提名杨旭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应选人数
人的议案》 (3)人
2.01 《提名王光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2 《提名余劲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03 《提名陈云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应选人数
事候选人的议案》 (2)人
3.01 《提名张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3.02 《提名陈琴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1.上述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 6人、独立董事 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乘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对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 2024 年 4月 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0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五路201号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4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卓莎莎
联系电话:0577-62830070
传 真:0577-62830070
电子邮箱:zckj@zuch.cn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五路 201 号证券部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1、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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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珠城科技(301280):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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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 年 10月 7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
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审议并同意提名张丰先生、陈琴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
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0997df66-b0fd-43ba-bd67-2d09ada699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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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珠城科技(30128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陈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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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城科技(30128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陈云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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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珠城科技(30128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承诺(王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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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光昌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3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
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 期:2024-04-2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2a8003ef-8093-43d3-80d6-06c7804d0f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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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珠城科技(30128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承诺(余劲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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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余劲国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3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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