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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80(珠城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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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80 珠城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6 17:46 │珠城科技(30128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23 15:46 │珠城科技(301280):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3 15:46 │珠城科技(30128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6-16 16:04 │珠城科技(301280):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5-05-23 19:46 │珠城科技(3012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 │2025-05-08 21:08 │珠城科技(3012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4-25 16:36 │珠城科技(30128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2 21:30 │珠城科技(30128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4-18 19:16 │珠城科技(30128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4-18 19:16 │珠城科技(30128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2025-06-26 17:46│珠城科技(30128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投资建设佛山连接器生产基地需要,2025 年 6 月 26 日,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本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珠城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佛山珠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佛山珠城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 15,575 万 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佛山珠 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575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佛山珠城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DG1HA27L 3. 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常教社区伦教工业区兴业北路12 号四楼(住所申报) 4. 法定代表人:张建春 5. 成立日期:2024 年 4月 2日 6.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8.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2月 31日 2025 年 3月 31日 资产总额 5,742.93 7,307.13 负债总额 696.93 1,302.7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689.19 1,297.57 净资产 5,046.00 6,004.38 资产负债率 12.14% 17.83%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89 129.55 利润总额 -54.00 -41.66 净利润 -54.00 -41.62 10.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3. 被担保方(主合同债务人):佛山珠城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5,575 万元 6. 担保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 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575 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 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为佛山珠城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3088bb54-ebb6-4e12-bfcc-1cc23f638b66.PDF ─────────┬──────────────────────────────────────────────── 2025-06-23 15:46│珠城科技(301280):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6月 23日(星期一)在浙江省乐清经济 开发区纬十五路 201 号 1号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月 17日通过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 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董事张建道先生、施士乐先生、施乐芬女士、杨旭迎先生;独立董 事陈云义先生、余劲国先生、王光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建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佛山珠城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投资建设佛山连接器生产基地需要。佛山珠城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该笔担保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佛山珠城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 15,575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 授信、借款、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ee6d8232-62b7-4e2a-9c4a-019c687a6e51.PDF ─────────┬──────────────────────────────────────────────── 2025-06-23 15:46│珠城科技(30128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投资建设佛山连接器生产基地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珠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珠城”)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顺德分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575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5年。公司拟为佛山珠城本次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等相关事项按照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签署的相关合同执行。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审核批准 并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佛山珠城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DG1HA27L 3. 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常教社区伦教工业区兴业北路12 号四楼(住所申报) 4. 法定代表人:张建春 5. 成立日期:2024 年 4月 2日 6.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8.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2月 31日 2025 年 3月 31日 资产总额 5,742.93 7,307.13 负债总额 696.93 1,302.7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689.19 1,297.57 净资产 5,046.00 6,004.38 资产负债率 12.14% 17.83%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89 129.55 利润总额 -54.00 -41.66 净利润 -54.00 -41.62 10.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佛山珠城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拟根据董事会授权与银行签订授信担保合同,具体担 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佛山珠城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投资建设佛山连接器生产基地需要。佛山珠城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该笔担保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佛山珠城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 15,575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之日,包含本次担保数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575 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62%。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66b04802-1194-445c-b953-453c674faa2e.PDF ─────────┬──────────────────────────────────────────────── 2025-06-16 16:04│珠城科技(301280):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以及于 2025 年 1月 23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大额 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9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36个月。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最高额度可由公司在授 权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近日,为更好地开展现金管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温州乐清小微综 3303041060000119479 合支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用于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449360a3-38d1-4a24-926b-ea50cf4a0167.PDF ─────────┬──────────────────────────────────────────────── 2025-05-23 19:46│珠城科技(3012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股东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城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张建春先生和施乐芬女士因解除婚姻 关系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张建春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8,767,500 股股票分割过户给施乐芬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通知,张建春先生已于 2025 年 5月 22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76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1%)通过证券 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施乐芬女士名下,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后,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方式 本次非交易过户前 本次非交易过户后 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 (股) (%) 张建春 直接持股 26,302,500 19.23 17,535,000 12.82 通过九乐清 3,164,564 2.31 3,164,564 2.31 九弘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 合伙)持股 施乐芬 直接持股 8,767,500 6.41 17,535,000 12.82 合计 38,234,564 27.95 38,234,564 27.95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6cccf8b8-1d63-4fc4-9396-5d04cda62198.PDF ─────────┬──────────────────────────────────────────────── 2025-05-08 21:08│珠城科技(30128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股东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张建道先生、施士乐 先生(以下合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解除婚姻关系 进行财产分割所致,属于非交易过户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中,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 。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张建道先生、施士乐 先生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及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表决权股份不会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 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份过出方张建春先生及股份过入方施乐芬女士将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同时因股份过出方及股份过入方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合并适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减持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 指引》”)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的规定; 4、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建春先生及施乐芬女士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持续共同遵守《减持办法》《监管指 引》中关于董高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的规定; 5、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建春先生及施乐芬女士将持续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股份锁 定、减持等相关承诺; 6、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建春先生及施乐芬女士若有减持计划,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确定减持额度并披露; 7、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完成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张建春先生和施乐芬女士的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已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财产分 割事宜作出相关安排。前述事项将导致张建春先生和施乐芬女士分别持有的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张建春先生和施乐芬女士协商,张建春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8,767,500 股股票分割过户 给施乐芬女士。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前; (1)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张建道先生、施士乐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张建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630. 2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3%,通过乐清九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弘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316.456 4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施乐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876.7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41%;张建道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 2,614.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1%,通过九弘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11.455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施士 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31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9%。 (2)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张建道先生、施士乐先生已于 2017 年 12月 12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有效期自 签署之日至公司上市发行之日后三十六个月。有效期满,各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或共同退 出本一致行动协议或解除本协议,不得撤销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亦不会作出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其他行为。根据该协议上述 四人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 项时,均采取一致行动,与张建春共同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上述一致行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a)张建道、施士乐、施乐 芬保证在行使依据公司章程所记载的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股东、董事权利时,与张建春保持一致行动;(b)在股东大会、董事 会召开会议表决时,张建道、施士乐、施乐芬应保证在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上与张建春保持一致行动;(c)若各方对表决事项存 在分歧,应通过充分沟通协商,努力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的,则以张建春意见作为各方的最终意见。 2、本次权益变动后; (1)张建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53.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82%,通过九弘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316.4564 万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施乐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753.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2%;张建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614. 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1%,通过九弘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11.455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施士乐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 2,310.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9%。 (2)根据《一致行动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张建道先生、施士乐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其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 更。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张建春先生、施乐芬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 (股) (%) 张建春 直接持股 26,302,500 19.23 17,535,000 12.82 通过九弘 3,164,564 2.31 3,164,564 2.31 投资持股 施乐芬 直接持股 8,767,500 6.41 17,535,000 12.82 合计 38,234,564 27.95 38,234,564 27.9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权益变动中涉及的张建春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8,767,500 股股票分割过户给施乐芬女士,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非交易过户方式办理。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的办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为张建春先生和施乐芬女士解除婚姻关系并进行财产分割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 为张建春先生、施乐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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