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82 金禄电子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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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7 │金禄电子(30128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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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1 │金禄电子(30128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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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18:54 │金禄电子(301282):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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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18:54 │金禄电子(301282):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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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4 │金禄电子(301282):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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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8:56 │金禄电子(301282):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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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32 │金禄电子(30128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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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32 │金禄电子(30128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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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32 │金禄电子(301282):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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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32 │金禄电子(301282):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相关意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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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7│金禄电子(30128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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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202
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51,139,96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655,200股后的149,484,7
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948,476.80元,不送红股及不使用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及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4,948,476.80元/151,139,968股*10=0
.989048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989048元。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股现金分红(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89048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及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1,139,968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5,200股。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2
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确定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51,139,96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655,200股后的149,4
84,7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948,476.80元,不送红股及不使用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55,200股后的149,484,7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
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666 李继林
2 02*****954 麦睿明
3 00*****021 叶庆忠
4 03*****454 周 敏
5 08*****673 共青城凯美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5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655,2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为149,484,768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4,948,476.80元。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及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4,948,476.80元/151,139,968股*10=0
.989048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989048元。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股现金分红(含税)=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89048元/股。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首发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继林、麦睿明、叶庆忠、
周敏、叶劲忠承诺:“本人承诺在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票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继林、麦睿明、叶庆忠、周敏、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共青城凯美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通过其
间接持股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伍瑜、曾维清、李元治、李增才、刘仁和(监事)、黄权威、时任董事及间接股东王胜军承诺:“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由29.68
元/股调整为29.58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前的最低减持价格-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29.68元/股-0.0989048元/股=29.58元/股(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 龙、谢 娜
咨询电话:0763-3983168
传真电话:0763-3698068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已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2a714732-3710-41b7-82e1-9af35a3c39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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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1│金禄电子(301282):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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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301282):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21a9cec3-9184-419b-94e2-35fc2047c3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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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18:54│金禄电子(301282):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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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301282):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8fd9e66d-3479-421d-b6bd-266258699e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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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18:54│金禄电子(301282):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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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301282):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4c628cd9-1d2a-4eb4-ae86-90683bc7f0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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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 15:44│金禄电子(301282):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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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301282):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86dccd9d-abf5-4c3a-8420-f394818830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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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8:56│金禄电子(301282):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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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301282):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65c8ea89-1b87-41d2-af29-3dffac6eef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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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32│金禄电子(30128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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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
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
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1,830,776.57元(按母公司数计算,本段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183,077.66元,加上2024年
年初未分配利润143,895,357.24元,并扣除2024年内现金分红金额30,036,193.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
05,506,862.55元,股本基数为151,139,968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当前的资金状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的
前提下,为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及不使用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2、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1,655,2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公司本次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4,948,476.80元(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024年度(含本次及2024年中期,下
同)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9,896,953.60元。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0,009,229元(
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59,906,182.60元,占2024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74.7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9,896,953.60 15,087,716.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0,191,036.05 42,409,451.41
研发投入(元) 77,411,317.97 67,840,312.46
营业收入(元) 1,600,493,303.96 1,331,099,728.8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98,453,417.1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05,506,862.5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4,984,670.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61,300,243.7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44,984,670.4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145,251,630.4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4.95%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 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注: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上市,2022年度非公司上市后的完整会计年度,故无需填报,上表及下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指2023
年度及2024年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73.38%,不低于30%,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第(八)项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拟现金分红金额未达到或者超过母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的50%。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8,019.10万元,
截至2024年末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39,190.70万元,具备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目前尚处于成长阶段,2024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37.28%,延续了公司上市以来对股东较高比例利润分享的政策,同时兼顾了公司2025年扩大
生产经营规模、扩充产能项目建设等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要求。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均不高于50%。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
者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具备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
三、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具体情况
(一)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在2025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公司现金分红所属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分红所属期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3、公司现金分红所属期合并报表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为负数。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
公司拟在2025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分红金额上限为相应期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公司应制定
具体分红方案与相应期间的定期报告(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同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三)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
限,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期分红方案后的两个月内择期完成现金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0012b59c-ba37-48c3-afc3-edb872f954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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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9:32│金禄电子(30128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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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了
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对公司财务、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效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 年的工作
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召开监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对涉及定期报
告、回购股份、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股权激励、会计政策变更、内控制度修订等事项的 19 个议案进行讨论决策,切实
行使和履行了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所有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列席或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以现场及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 6 次会议,并按时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 4
次股东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听取公司各项重要议案和决议,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三)监事履职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地行使监事的各项权利和职责;积极出席监事会、股东会会议及列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
监事会会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组织开展了监事的年度绩效与履
职评价工作,具体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年度绩效与履职评价结果 税前薪酬(万元)
1 黄权威 监事会主席 现任 称职 21.90
2 刘仁和 监事 现任 称职 25.04
3 陈代火 监事 现任 / 2.26
4 黄伟兰 监事 离任 称职 19.65
注:1、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权威先生、监事刘仁和先生、陈代火先生、黄伟兰女士(已离任)均同时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上述税前薪酬为其领取监事薪酬及其他职务薪酬的合计数;2、现任监事陈代火先生的税前薪酬总额统计时间为其任职次月 20
24 年 12 月,如按全年统计则为 8.09 万元,离任监事黄伟兰女士的税前薪酬总额统计时间为 2024 年 1 月至 11 月,如按全年统
计则为 23.16 万元;3、陈代火先生于2024 年 11 月 22 日开始任职公司监事,故未对其进行年度绩效与履职评价。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规范有效运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能够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
职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所有
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及股东会、董事会的
决议及授权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健全。
(二)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健全、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财务运作较为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
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及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会有关决议。
(四)检查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全资子公司湖北
金禄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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