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83 聚胶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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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46 │聚胶股份(30128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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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46 │聚胶股份(301283):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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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9:32 │聚胶股份(30128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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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7:28 │聚胶股份(30128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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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28 │聚胶股份(30128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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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28 │聚胶股份(30128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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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聚胶股份(301283):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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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聚胶股份(30128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郑朝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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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21 │聚胶股份(30128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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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5 │聚胶股份(301283):聚胶股份2024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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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46│聚胶股份(30128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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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郑朝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2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股东郑朝阳先
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 1.00%)。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郑朝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 减持比例
(元/股) 数 (%)
(股)
郑朝阳 集中竞价 2025 年 3 月 14 日 30.94 800,000 0.9948[注]
交易 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
合计 800,000 0.9948
注:公司完成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该部分股份已 2025 年 5 月 19 日
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 股增加至 80, 417,822 股,上述减持比例按照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80,417,822 股计算。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郑朝 合计持有股 4,248,422 5.31[注 1] 3,448,422 4.29[注 2]
阳 份
其中:无限 4,248,422 5.31 3,448,422 4.29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 0 0 0 0
条件股份
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
告》时的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计算;
2、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本公告日的公司总股本80,417,822 股计算。
二、其他说明
1、郑朝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郑朝阳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
了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人/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减持
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
(3)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减持行为。
4、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本次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减持
完毕。
5、本次股份减持后,公司股东郑朝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448,42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2881%,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郑朝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2a9a5b2c-3234-4547-86d7-88d7ea16bf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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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46│聚胶股份(301283):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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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广州科金聚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2,093,0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60%)的股东广州
科金聚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 804,17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08,35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合计减持不超过2,093,0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
。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广州科金聚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金聚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科金聚创 2,093,023 2.60%
注:其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解除限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80, 417,822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基于市场环境及基金投资策略调整需求,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决定实施减持。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 2,093,02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60%);若实施期间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注销已回购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得超过 804,178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得超过 1,608,356 股)。
5、减持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年 5 月 27 日
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科金聚创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了股份
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人/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
3、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
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科金聚创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科金聚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4、科金聚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科金聚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56dceb87-801a-49c3-bfd9-a8d38285cf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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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9:32│聚胶股份(30128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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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 80,000,000 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
份 851,300 股后的股本 79,148,700 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
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9,574,350.00 元,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公司完成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80,000,000 股增加至 80, 417,822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80,417,822 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851,300 股,总股本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 79,566,522 股(80,417,822-851,300=79,566,522),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
本×分配比例,即 39,783,261.00 元=79,566,522股*0.5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
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
权除息参考价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即 4.947070 元=39,783,261.00 元/80,417,822
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4947070 元。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47070 元/股。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 80,000,000 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
股份 851,300 股后的股本 79,148,700 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
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9,574,350.00 元,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 4 月 15 日、2025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公司完成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80,000,000 股增加至 80, 417,822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80,417,822 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851,3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实际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
股本为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数后的 79,566,522 股,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9,783,261.0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51,300.00 股后的 79,566,5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415 陈曙光
2 03*****517 刘青生
3 03*****109 范培军
4 08*****145 淄博富丰泓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7*****873 冯淑娴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现
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4.947070 元=39,783,261.00 元/80,417,822 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4947070 元。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4947070 元/股。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若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本企业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承
诺中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
程序并披露,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强路 97 号
咨询联系人:廖燕桃
咨询电话:020-82469190
传真电话:020-82469698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a1d28f3e-d0aa-4c3a-b6e0-3370f872dd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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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7:28│聚胶股份(30128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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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30128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a70252ae-4099-4697-a4d1-e6b801bdbf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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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28│聚胶股份(30128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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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30128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c8372e3e-cdc5-480a-803d-2c7bf53453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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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28│聚胶股份(30128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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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30128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6b286561-9195-4403-9754-b2687e7310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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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聚胶股份(301283):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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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301283):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a172c07-f5bd-4f65-9ae6-060031fa97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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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聚胶股份(30128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郑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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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30128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郑朝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2a54c8c7-9eee-4965-82c2-6353e6325b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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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21│聚胶股份(301283):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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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301283):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8155373b-bbff-4b93-8843-dbe72312c4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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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5│聚胶股份(301283):聚胶股份2024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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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301283):聚胶股份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ffeee76e-e696-4cd3-a8b4-54063d80c3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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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1:05│聚胶股份(301283):国泰海通关于聚胶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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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301283):国泰海通关于聚胶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0fea95dc-1ac1-407f-a746-f0faa079b5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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