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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83(聚胶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283 聚胶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4 19:42 │聚胶股份(30128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 ├─────────┼──────────────────────────────────────────────┤ │2025-09-17 18:52 │聚胶股份(301283):关于参加2025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09-17 18:51 │聚胶股份(301283):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 ├─────────┼──────────────────────────────────────────────┤ │2025-09-03 16:32 │聚胶股份(301283):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8-25 19:16 │聚胶股份(301283):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5 19:15 │聚胶股份(301283):国泰海通关于聚胶股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5-08-25 19:15 │聚胶股份(301283):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5-08-25 19:15 │聚胶股份(301283):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5 19:13 │聚胶股份(30128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5 19:13 │聚胶股份(30128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 2025-09-24 19:42│聚胶股份(30128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 股东郑朝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3,442,2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28%)的股东郑朝 阳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4,178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0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08,356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2,412,5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郑朝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郑朝阳 3,442,222 4.28% 注:其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3年 9月 15日解除限售。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股东个人资金安排。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 2,412,5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若实施期间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注销已回购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即不超过 80 4,178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即不超过 1,608,356股)。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4日至 2026年 1月 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9月 30日至 2025年 12月 29日)。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郑朝阳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了股 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届满后的 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人/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减持前 3个 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 3、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 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郑朝阳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郑朝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4、公司股东郑朝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郑朝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39c2c3f1-4c31-4bb8-9ef8-1361061de983.PDF ─────────┬──────────────────────────────────────────────── 2025-09-17 18:52│聚胶股份(301283):关于参加2025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沟通,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东证监局和广东上市公司协会联 合举办的“向新提质 价值领航—2025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参与公 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9日(星期五)15:30-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曙光先生、财务负责人师恩成先生和董事会秘书廖燕桃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将通过网络在线方式,与投资者就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欢 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41474bc2-9838-483b-afb0-24dc47171fd9.PDF ─────────┬──────────────────────────────────────────────── 2025-09-17 18:51│聚胶股份(301283):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 股东郑朝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股东郑朝阳先生计划自本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4,17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08,35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00%),合计减持不超过 2,412,5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郑朝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元/股) (股) 例(%) 郑朝阳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 7月 15日 36.8 6,200 0.01%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6,200 0.01%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郑朝阳 合计持有股份 3,448,422 4.29% 3,442,222 4.28% 其中:无限售条 3,448,422 4.29% 3,442,222 4.28%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二、其他说明 1、郑朝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本次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郑朝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郑朝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9b8e8075-eae7-4602-9ade-a4945a5496fb.PDF ─────────┬──────────────────────────────────────────────── 2025-09-03 16:32│聚胶股份(301283):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5月 7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于 2025年 8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 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 80,417,822 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851,300 股后的股本 79,566,522 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913,304.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80,417,822 股,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851,300股,总股本扣除公司股票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 79,566,522 股(80,417,822-851,300=79,566,522),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 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5,913,304.40元=79,566,522股*0.2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 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1.978828元=15,913,304.40元/80,417,822股 *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1978828 元。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8828元/股。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5月 7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事项的 议案》,于 2025 年 8 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 80,417,822 股扣除截至当 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851,300股后的股本 79,566,522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15,913,304.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 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8 日、2025 年 8 月 26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无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 购股份》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51,300.00股后的 79,566,5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 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月 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415 陈曙光 2 03*****517 刘青生 3 03*****109 范培军 4 08*****145 淄博富丰泓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7*****873 冯淑娴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9月 2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现金 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1.978828元=15,913,304.40元/80,417,822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 每股现金红利为 0.1978828 元。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978828元/股。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若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本企业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承 诺中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 序并披露,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创强路 97号 咨询联系人:廖燕桃 咨询电话:020-82469190 传真电话:020-82469698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5a63a1d6-8a0d-4210-aca5-5a2f778e3fbb.PDF ─────────┬──────────────────────────────────────────────── 2025-08-25 19:16│聚胶股份(301283):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2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年 8月 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人,实际出席 9人(其中:刘青生先生、沃金业先生、周明亮先生、逄万有先生、Sui Martin Lin 先生、罗晓光先生、葛光锐 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曙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上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 资、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授信 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全权代表公司办 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前述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 2月 23日有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同意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已经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d6f65fb9-a31b-40d6-9e57-7d8c35dc9f68.PDF ─────────┬──────────────────────────────────────────────── 2025-08-25 19:15│聚胶股份(301283):国泰海通关于聚胶股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聚胶股份(301283):国泰海通关于聚胶股份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051e9c4b-4e0f-403d-80f0-f69825961cd2.PDF ─────────┬──────────────────────────────────────────────── 2025-08-25 19:15│聚胶股份(301283):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 授信额度。本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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