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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85(鸿日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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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85 鸿日达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03 19:17 │鸿日达(30128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27 15:42 │鸿日达(30128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06-27 15:42 │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6-20 00:00 │鸿日达(301285):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 │2025-06-17 18:54 │鸿日达(30128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6-17 18:54 │鸿日达(30128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2 15:42 │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5-30 18:20 │鸿日达(301285):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 │ │查意见 │ ├─────────┼──────────────────────────────────────────────┤ │2025-05-30 18:20 │鸿日达(30128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30 18:19 │鸿日达(301285):公司章程 │ └─────────┴──────────────────────────────────────────────┘ ─────────┬──────────────────────────────────────────────── 2025-07-03 19:17│鸿日达(30128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鸿日达(30128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a5f652fa-9524-4969-8c34-55af993895c4.PDF ─────────┬──────────────────────────────────────────────── 2025-06-27 15:42│鸿日达(30128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鸿 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0)等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已办理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 息公告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5050665X4 2、名 称: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王玉田 5、注册资本:20,667 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27 日 7、住 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 89 号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 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电机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 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 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纤制造 ;光纤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5066fc29-e2d3-4d32-8405-f0d5940cf007.PDF ─────────┬──────────────────────────────────────────────── 2025-06-27 15:42│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45ae5c17-342b-4836-922c-42f997fab7f2.PDF ─────────┬──────────────────────────────────────────────── 2025-06-20 00:00│鸿日达(301285):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鸿日达(301285):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999e9ebd-a270-4b4f-8df2-fa966e221694.PDF ─────────┬──────────────────────────────────────────────── 2025-06-17 18:54│鸿日达(30128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6月 17日(星期二)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 月 1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17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 89 号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玉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29,891,0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3.44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28,015,1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2.52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87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63%。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06,67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 1,939,438 股,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4,730,562 股,下同。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3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93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4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87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63%。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以现场参会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9,818,8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4%;反对 64,5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7%;弃权 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608%;反对 64,5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04%;弃权 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张博阳律师、乔诗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 参会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66bf29e7-b27e-4343-8870-676492f1cad3.PDF ─────────┬──────────────────────────────────────────────── 2025-06-17 18:54│鸿日达(30128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5]第0335号致: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 公司 2025年 6月 17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 书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已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 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出具本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年 5月 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鸿日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 流程等事项。 2、会议召开方式与时间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5年 6月 17日(星期 二)下午 1:30开始;(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5年 6月 17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 午 1:00—3:00;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 6月 17日 下午 3: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事宜以公告形式依法提前通知股东;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地点、会议内容等与公告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6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9,891,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449%。 上述所有股东或股东代表均为截至 2025年 6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或其代表。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经本所律师审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对现场投票进行计票、监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 129,818,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4%;反对票代表股份数额 64,5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7%;弃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代表股份数额1,85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6.2608%;反对票代表股份数额 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04%;弃 权票代表股份数额 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8% 。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2d08c428-d278-4cc2-af38-e615442784e6.PDF ─────────┬──────────────────────────────────────────────── 2025-06-12 15:42│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1a0d4864-83ac-4245-9db0-a4f8b0e8845b.PDF ─────────┬──────────────────────────────────────────────── 2025-05-30 18:20│鸿日达(301285):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 │见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鸿日达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47 号《关于同意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同 意,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67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6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 5,438.2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7,855.3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67,582.8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23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15Z005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月 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5,7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 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月 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 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 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的情况下,将原 IPO募投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中“软硬件设备 购置及安装费用、铺底流动资金合计 23,687.01万元的募集资金”的内容变更由全资子公司东台润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台润田”)利用其现有厂房实施。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原 IPO 募投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中剩余“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合计 18 ,566.08万元的募集资金”的内容全部变更为由“半导体金属散热片材料项目”和“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使用。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5月 16日召开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 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5,7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中的“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3 月31日。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中的“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半导体金属散热片材料项目”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年 11月 30日。 综上,截至 2025 年 4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已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23,687.01 23,687.01 12,732.33 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3 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 15,765.83 7,137.91 877.37 4 半导体金属散热片材料项目 11,428.17 11,428.17 4,829.6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8,253.09 24,439.31 1 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 15,765.83 7,929.76 - 2 偿还银行贷款 5,700.00 5,700.00 5,7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700.00 5,700.00 5,7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9,329.76 11,400.00 合计 - 67,582.85 35,839.31 注 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 2:“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总投资共计为 15,765.83 万元,具体由募集资金 7,137.91万元,超募资金 7,929.7 6 万元、自有资金 698.16 万构成。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具体操作流程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公司计划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 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进行支付的款项,签订合同 后履行公司内部付款审批程序;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 的付款申请,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 3、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定期汇总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的款项明细,经内部审批后,再以募集 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将相关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人; 4、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 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检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的灵活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5月 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5月 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针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投资者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1/e81fd1eb-f821-4fb6-8de0-d32e5b74525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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