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85 鸿日达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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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58 │鸿日达(301285):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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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鸿日达(30128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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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鸿日达(301285):关于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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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 │鸿日达(301285):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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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 │鸿日达(301285):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董事长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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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 │鸿日达(30128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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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 │鸿日达(30128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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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01 │鸿日达(30128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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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2 │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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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29 │鸿日达(3012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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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58│鸿日达(301285):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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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
理了部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名称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押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王玉田 是 12,700,000 14.00% 6.15% 2025 年 7 2026年7月 华能贵诚信
月 15 日 3 日 托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数量 比例 质 押后质押股 所 司 况 况
(股) 押前质押 份数量(股 持股 总股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
股 ) 份 本 份 质押 份 未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 股份 限售和冻 质
(股 ) 结、标记 比例 结 押
数 数量(股 股
量(股) ) 份
比例
王玉田 90,735,705 43.90 15,090,00 2,390,000 2.63% 1.16% 0 0% 0 0.00
% 0 %
昆山豪讯 19,597,411 9.48% 0 0 0 0 0 0% 0 0.00
宇 %
企业管理
有
限公司
石章琴 7,580,000 3.67% 0 0 0 0 0 0% 0 0.00
%
东台昌旭 6,000,000 2.90% 0 0 0 0 0 0% 0 0.00
企 %
业管理有
限
公司
合计 123,913,11 59.96 15,090,00 2,390,000 2.63% 1.16% 0 0% 0 0.00
6 % 0 %
注: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差异为小数项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王玉田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
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提醒股东及时履行可能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e6beb9a2-932e-4070-a789-be2bdd6d2f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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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鸿日达(30128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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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以电话
、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6 年 6月 29 日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
玉田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经营发展战略需求,为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促进经营资金回流,推动业绩稳步改善与长期价值增长。经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持有的孙公司鸿光通信(昆山)有限公司 92.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交易作价为1
,848,722.72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鸿光通信(昆山)有限公司的股权,且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联董事王玉田先生、石章琴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孙公
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786e3f85-4bdb-44c3-b9b1-2a90f66fd5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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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鸿日达(301285):关于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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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关于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cf57aa7-ddd0-4043-ba57-fca98921a2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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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鸿日达(301285):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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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418067a-0d9b-4c2a-9281-88f1c224fa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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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鸿日达(301285):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董事长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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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陈璎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璎女士因个人
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陈璎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璎女士
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璎女士及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陈璎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在公司聘任新任财务总监前,暂由董事长王玉田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
董事长王玉田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57379860
传 真:0512-57379860
邮 箱:hrdzq@hrdconn.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 89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d532d484-43b3-4150-b41b-bf0a078de8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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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鸿日达(30128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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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以电话
、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6 年 6月 17 日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
玉田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
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公司,下同)提供借款有利于促进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需
就该等借款向控股股东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
关联董事王玉田先生、石章琴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董事长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原财务总监陈璎女士因个人原因辞职,目前公司财务总监职位暂时空缺。为保证公司日常运作等工作有序开展
,在聘任新财务总监前,我们同意指定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玉田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例会审议通过。相关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董事长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63cde2a7-88c0-46f5-b18d-4a3b63951b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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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鸿日达(30128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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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玉田先生拟为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
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公司,下同)提供资金支持,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二)交易概述
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玉田先生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借款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借款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以另行签署的书面借款协议为准。前述提供借
款自本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玉田先生将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与公司及下属公司签署书面借款协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需就上述借款向控股股东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王玉田,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 43.90%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王玉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玉田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借款利率公允,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需就该等借款向控股股东提供保
证、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王玉田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旨在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解决公司及下属
公司流动资金需要。该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6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
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借
款有利于促进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需就该等借款向控股股东提供保证、抵押、质押 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存在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6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审议委员一致同
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交易目的主要是提供资金
支持,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3、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6 年 6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玉田、石章琴回避表决
,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4、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自 2025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向王
玉田先生发放薪酬外,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控股股东王玉田先生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例会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75cd13e-49c8-4ea3-8d9a-0562a6e15d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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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01│鸿日达(30128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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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c2ea5b6-d520-4b7d-8a7f-1288959821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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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15:32│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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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bef40475-9fb8-4845-841a-12809ce718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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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29│鸿日达(3012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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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52a309b-82f6-4040-a64f-aa96f9133b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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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29│鸿日达(301285):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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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0d5b6a8-dc8a-45aa-8c02-fe37fada7e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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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6│鸿日达(301285):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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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6d7e6f11-518f-4c67-ba69-2044d91ba6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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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2│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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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b3e0a42c-7022-4abf-a37f-f7093c77e8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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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52│鸿日达(301285):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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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姚作文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
026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其中:
1、公司董事姚作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
例 0.04%),通过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6,60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11%)。姚作文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6年 4月 9日至 2026
年 7月 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1%)。
2、公司副总经理张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
本比例 0.06%),通过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49,8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32%)。张光明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 2026年 4月 9日至
2026年 7月 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占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1%)。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姚作文先生、副总经理张光明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 2026年 5月 6日,姚
作文先生、张光明先生已实施完成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公司董事姚作文先生、副总经理张光明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数量 减持占总股 减持占剔除公司
姓名 方式 (元/股) (股) 本比例 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后的总股本比
例
姚作文 集中 2026 年 4 106.0341 10,000 0.0048% 0.0048%
竞价 月 29日
姚作文 集中 2026 年 4 107.0000 10,000 0.0048% 0.0048%
竞价 月 29日
张光明 集中 2026 年 4 104.8820 8,000 0.0039% 0.0039%
竞价 月 28日
张光明 集中 2026 年 4 102.9990 6,000 0.0029% 0.0029%
竞价 月 29日
张光明 集中 2026 年 5 101.7480 16,000 0.0077% 0.0078%
竞价 月 6日
合计 50,000 0.0242% 0.0242%
注 1、上表中减持均价及计算股份占总股份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注 2、减持股份来源:董事姚作文先生、副总经
理张光明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其获授且已解锁的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2、公司董事姚作文先生、副总经理张光明先生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直接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直接持有股份
姓名 股份数量 占总股 占剔除公司 股份数量 占总股 占剔除公司
(股) 本比例 回购专用账 (股) 本比例 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的 户股份后的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姚作文 合计持有 80,000 0.0387% 0.0388% 60,000 0.0290% 0.0291%
股份
其中:无限 20,000 0.0097% 0.0097% 0 0.0000% 0.0000%
售条件股
份
张光明 有限售条 60,000 0.0290% 0.0291% 60,000 0.0290% 0.0291%
件股份 120,000 0.0581% 0.0582% 90,000 0.0436% 0.0436%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限 30,000 0.0145% 0.0145% 0 0.00% 0.00%
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 90,000 0.0436% 0.0436% 90,000 0.0436% 0.0436%
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董事姚作文先生、副总经理张光明先生的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情形。
2、董事姚作文先生、副总经理张光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姚作文先生、张光
明先生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不存在
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董事姚作文先生、副总经理张光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姚作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副总经理张光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3da2a0e-3d51-44a8-99cf-a3af56ff1f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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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52│鸿日达(301285):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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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2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30 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行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
式 举 行 ,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互 动 易 ” 平 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
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玉田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毅先生,财务总监陈璎女士、独立董事张
建伟先生、独立董事沈建中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有可能进行调整)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
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以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
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a9500020-cf15-4642-9f3e-2fe505b4a8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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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5│鸿日达(30128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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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b783fe5-53aa-47ee-9024-894517a970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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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2│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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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ed218cc-f997-4fc4-a8a8-ec480db1e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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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2│鸿日达(301285):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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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飞鸣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蔡飞鸣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蔡飞鸣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蔡飞鸣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的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飞鸣先生未
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蔡飞鸣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蔡飞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
任周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毅
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周毅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但其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
培训,并承诺将积极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在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前,董事会指定周毅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待周毅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周毅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57379860
传 真:0512-57379860
邮 箱:hrdzq@hrdconn.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 89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7219a7c-1149-4a60-936f-1a6a45d4c5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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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2│鸿日达(301285):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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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a19aaff-dc61-4b61-9d05-2ef5e661fd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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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2│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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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6185aa7-9b7d-4fd6-8145-424bd27028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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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2│鸿日达(301285):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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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8ab9db5-d568-48b3-a2f4-0c0c1677ba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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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1│鸿日达(30128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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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677d24a-e499-4f03-8581-b4bfafde4e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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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1│鸿日达(30128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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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
、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
玉田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玉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
事会同意聘任周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鉴于
周毅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周毅先生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
培训,并承诺将积极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在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前,董事会指定周毅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待周毅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08b2956-4f0e-4a4c-a84f-32229fca28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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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7│鸿日达(301285):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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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58288fa-2140-4fe3-89a3-026a43274a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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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6│鸿日达(301285):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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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8)。为更全面的说明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现补充披露《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供投资者查阅。本次补充公告不涉及对原公告内容的修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4d3e336-dfbe-4003-81b6-6070bf1b7c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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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9│鸿日达(30128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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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
午13:30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15:00。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89号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 √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0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1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2.00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
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7、8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议案12因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议
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可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特别提示
(1)议案4、6、9、12、1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余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7、8、9、12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亦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3)公司将对上述全部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2日16:30之前送
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89号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登记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
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
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6年5月12日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
89号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邮编:215300 传真:0512-57379860。
5、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号码:0512-57379860
传真号码:0512-57379860
电子邮箱:hrdzq@hrdconn.com
(2)本次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3f91271-00e9-4101-806e-cf496436a9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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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9│鸿日达(30128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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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鸿日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经济目标,
结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等情况,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七条 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以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确定相应的薪酬标准。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结合上年履职情况并综合
考虑公司及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内容及对公司的贡献,向其发放独董津贴。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
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
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
实施递延支付使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者因工作需要发生职务、岗位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
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因损害公司利益、
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非法手段骗取绩效薪酬等原因引咎辞职、被解除职务的,或在任职期间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违反其与公司签
订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约定擅自离职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相应扣减、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三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可以作相应的调整,调整的依据是: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的其他重大变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本制
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追溯至 2026 年 1月 1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ec76b17-b95b-4dbe-8e0a-75c1d2bb66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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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9│鸿日达(3012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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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沈建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围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了解公司的
运作情况,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沈建中,男,197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 8月至 2011 年 2 月任职于中国银行;201
1 年 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职于华夏银行;2017 年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曾任职于苏州膜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农村商
业银行;2020 年1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佛山市南海区苏科大环境研究院副院长;2023 年 10 月至今,任苏州华楹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2020 年 9月至今,任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亲自出席以上会议,无
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针对会议决策事项,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预
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解信息等,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为公司提供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
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本人在 2025 年度参加的 8次董事会会议表决中均投出同意票,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
期内,本人应参加 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实际参加 9次,出席率为 100%。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总监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与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与管理层认真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
职能。
2、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实际参加 1次,出席率为 100%,对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3、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共召集召开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请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切
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能。
4、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宜进行审议,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年度审计重点事项、现场审计团队职责范围及审计策略、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定期报告披露、募集资金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了深度探讨和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办公、实地考察、参加经营会议、微信、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并对公司财务运作、风险控制以及资
金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 2025 年度在
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9 天,符合相关要求。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公司管理层也非常重视与
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规范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并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本人积极投入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事项,在该等会议和活动中与中小投资者开展深入
和理性的交流,认真回答其问题,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认真学习监管部门发布的各类法律法规文件,进一
步增强对公司治理以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七)其他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
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已回避表决,审议
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披
露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财务审计工作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期圆满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陈璎女士为公司
财务总监。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陈璎女士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以及工作经历进行了事前的审核评估,认为陈璎女士具备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上述人员的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
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从未缺席过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利用专业
知识和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沈建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747b4a2-d5a5-44b8-9e69-5bc3f29da2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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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9│鸿日达(3012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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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建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08d574e-fd84-4585-8bd2-b1d85d9db4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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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鸿日达(301285):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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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
2.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6 年 4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公
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226,702.26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2,535,833.24元。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76,130,086.86 元,母公司
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7,576,174.88 元。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 2
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10,236,528.10 19,041,539.1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7,226,702.26 -7,572,834.80 30,998,055.03
研发投入(元) 65,338,915.59 58,396,482.24 46,947,149.36
营业收入(元) 1,018,961,001.32 830,331,289.65 720,674,938.0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76,130,086.86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7,576,174.88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9,278,067.2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4,600,494.0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29,278,067.26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170,682,547.1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6.64%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 ?否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6.5 条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
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
结合母公司报表中的可供分配利润数据,经综合考虑,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贴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了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后续,公司将积
极开拓市场,优化客户结构,改善公司业绩,努力为投资者创造并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c7abac7-eb23-434a-ac33-1495c1b290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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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鸿日达(30128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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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366fc10-ec1c-44c3-9f79-d36766847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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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鸿日达(30128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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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仍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
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审核规则》《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
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3e824d9-20d9-4ca0-ae55-f2c85e5ace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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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鸿日达(301285):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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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 11月 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已由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2023 年 11 月 7 日至 2023 年 11月 1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
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2023年 11月 1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 11月 24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4、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议案已由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因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 12月 29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5 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田、石章琴、姚作文回避表决,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
行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拟归属限制性股票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玉田、石章琴、姚作文回避表决,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议
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
1、鉴于有 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7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并由公司作废;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15Z0487号),公
司 2025 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不含上
述离职人员)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18.68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125.46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作废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19496ae-9f80-41ba-bf22-a900ca60bf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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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鸿日达(30128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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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e9d11c8-a22c-4266-8ddf-f1f44f7e3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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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鸿日达(301285):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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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要求,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沈建中先生、张建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现任独立董事沈建中先生、张建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05ab4af-510a-48a8-a6c1-e6d7e262a6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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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鸿日达(30128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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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44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60 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438.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7,582.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报告号为容诚验字[2022]215Z0050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
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9月 11 日召开 20
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
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的情况下,将原 IPO 募投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中“软硬件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铺底流动资金合计 23,687.01 万元的募集资金”的内容变更由全资子公司东台润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台润田”)利用其现有厂房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
集资金专户和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5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
自有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 IPO 募投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中剩余“建筑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合计 18,566.08 万元的募集资金”的内容全部变更为由“半导体金属散热片
材料项目”和“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使用。两个新项目合计总投资为27,194 万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建筑工程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合计18,566.08 万元的募集资金,同时使用超募资金 7,929.76 万元、自有资金 698.16 万元增加投
资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公司于 2024 年 9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募投项目中的“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中的“汽车高频信号线缆
及连接器项目”、“ 半导体金属散热片材料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11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中“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和“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
连接器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开展“光通信设备项目”和“半导体封装高端引线框架项目”(以下简称“半导体引线框架
项目”),以进一步推进公司在光通信领域、半导体封装高端引线框架领域的布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综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 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18,479.24 18,479.24 13,243.76
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3 汽车高频信号线缆及连接器项目 3,411.20 3,411.20 1,346.46
4 半导体金属散热片材料项目 11,428.17 11,428.17 6,178.28
5 光通信设备项目 7,864.24 7,864.24 -
6 半导体封装高端引线框架项目 11,740.48 9,000.00 -
合计 58,923.33 56,182.85 26,768.50
注 1: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注 2:“半导体封装高端引线框架项目”总投资共计为 11,740.48万元,具体由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含超募资金 7,929.76
万元)、鸿科半导体自有资金 2,740.48万元构成
三、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1、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前) (调整后)
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2026 年 3月 31 日 2026 年 11 月 30 日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已完成大部分建设任务,累计投资进度超过 70%。综合
考虑下游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满足高端制造领域的市场需求,公司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部分产线的工艺设计进行了精细化优化与升级,并同步推进生产线的精准配置与调试。此举旨在确保项目建成
后具备更高的生产效能与产品稳定性,保障募投项目的长期可行性与市场适用性。鉴于上述优化工作导致建设周期有所延长,经公司
审慎研究论证,并在不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决定将 “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等,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
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中的“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全体委员全票通过,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中
的“昆山汉江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0c169f3-fbae-49db-af4f-3f781d612b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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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鸿日达(301285):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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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
026 年 4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437b737-ca4d-44c3-bdb0-e975139bb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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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鸿日达(30128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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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a13ec08-4cd4-4c40-8802-5ba4bb8396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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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鸿日达(30128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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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11ef676-18af-4fd4-a513-3caab59c1e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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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鸿日达(301285):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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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鸿日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
,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 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整体安排,容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以
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
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资质、诚信状况、独立性、执业记录及项目人员等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等情况予以认可,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容诚多次沟通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事项安排,包括审计工作小组的人
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策略、审计重点、时间节点安排、初审意见等。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容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
事项、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内容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2026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职能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5325ce5-7540-4c05-84a6-b6106c1afa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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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鸿日达(30128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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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激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
理与监督,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
经营绩效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并担任相关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不另
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8.5 万元/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等综合评定薪酬。
3、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结合上年履职情
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及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且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绩
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使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四、其他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因损害公司利益、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非法手段骗取
绩效薪酬等原因引咎辞职、被解除职务的,或在任职期间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违反其与公司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约定擅
自离职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相应扣减、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
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7b8adc2-679e-418d-b6bd-2c970e1445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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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鸿日达(30128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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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b840a9c-b131-4093-b3ca-6d90bbc365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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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鸿日达(30128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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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3444cdb-f5c4-4780-b84f-28747a2a41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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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7│鸿日达(30128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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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8bee5b7-9617-49a7-a696-380312523c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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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6│鸿日达(30128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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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f4b7e0a-8753-41ff-b8e5-526582510b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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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6│鸿日达(30128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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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c60028c-60b3-4c3d-92f1-bf1d7947b4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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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6│鸿日达(30128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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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707d3c0-d4b6-4cfc-b4e3-e42e22b76d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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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6│鸿日达(301285):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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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c4cd91c-1b15-46cf-a268-37cd78825d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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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5│鸿日达(301285):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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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日达(301285):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9801c3a-b6e4-47e8-9eb0-63dc8c6510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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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5│鸿日达(301285):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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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鸿日达、公司 指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指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 指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考核管理办法》 指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次作废 指 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所 指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6]第 0170号
致: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本所律师接受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本所律师发表
法律意见,并声明如下:
1、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了
审查判断,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2、公司及相关方已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或者口头证言,并且有关书面材料及证言均是真实有效的,无任何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其所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具有一致性。
3、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
证明文件。
4、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作废的合法性及相关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
事项已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已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本所律师同意公司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引用、披露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披露时
,不得因引用、披露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并需经本所律师对其引用、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审阅和确认。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
次作废之目的而使用,除非事先取得本所律师的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本法律意见书或其任何部分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现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作废的批准和授权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已履行如下批准和授权:
1、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
2、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表决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建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11 月 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期间,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公告了《鸿日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 2023年 11 月 25
日披露了《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 12 月 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8、2025年 5 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
9、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玉田、石章琴、姚作文回避表决,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
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鉴于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7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并由公司作废;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15Z0487号),公司
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不含上
述离职人员)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18.68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125.4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作废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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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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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鸿日达: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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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鸿日达: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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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鸿日达: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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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鸿日达: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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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鸿日达: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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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鸿日达: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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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鸿日达: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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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0│鸿日达: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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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鸿日达: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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