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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85(鸿日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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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85 鸿日达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20 17:07│鸿日达(301285):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田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办理了 部分股权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东 数量(股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或第一大股东 )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及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押 王玉 是 12,700,00 13.69% 6.15% 首发前 否 2024 年 1 办理解除 华能贵诚 个人 田 0 限售股 1 质 信 融 月 19 日 押登记之 托有限公 资需 日 司 要 合计 - 12,700,00 13.69% 6.15% - - - - - - 0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前 后 况 (股)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 未质押股份 占 未 数 数 份 已 限售和冻结 量 (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 质 数量(股) 质 押 ) 结、标记 押 数 股 股 份 量(股) 份 比 比例 例 王玉田 92,799,243 44.90 0 12,700,00 13.69% 6.15% 12,700,00 100 80,099,243 100% % 0 0 % 昆山豪讯 21,660,949 10.48 0 0 0 0 0 0 21,660,949 100% 宇 % 企业管理 有 限公司 石章琴 7,500,000 3.63% 0 0 0 0 0 0 7,500,000 100% 东台昌旭 6,000,000 2.90% 0 0 0 0 0 0 6,000,000 100% 企 业管理有 限 公司 合计 127,960,19 61.92 0 12,700,00 9.92% 6.15% 12,700,00 100 115,260,19 100% 2 % 0 0 % 2 注:上表中股份性质均为首发前限售股;持股比例为股东名册查询数据,未剔除回购股份;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差异为小数项 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系实际控制人个人融资需要,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未达到或超过 50%,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 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王玉田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 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提醒股东及时履行可能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fb779391-e096-4afe-b7e4-66bde0e95f74.PDF ─────────┬──────────────────────────────────────────────── 2024-11-12 16:27│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5e711846-eb40-4cb2-a374-4250962d421a.PDF ─────────┬──────────────────────────────────────────────── 2024-10-29 20:17│鸿日达(301285):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0b072a02-66fe-470e-bf52-b90f582e2b4e.PDF ─────────┬──────────────────────────────────────────────── 2024-10-29 20:16│鸿日达(30128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鸿日达(30128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1325dbbe-e87f-4ede-983d-2479fd9b7e91.PDF ─────────┬──────────────────────────────────────────────── 2024-10-29 20:15│鸿日达(301285):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电话、邮 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朱大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鸿日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87d0c801-d66d-4a80-829f-f5458461b9c1.PDF ─────────┬──────────────────────────────────────────────── 2024-10-29 20:14│鸿日达(301285):2024年三季度报告 ─────────┴──────────────────────────────────────────────── 鸿日达(301285):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baab4d19-c504-4ddd-b3f3-54bdf2d740b9.PDF ─────────┬──────────────────────────────────────────────── 2024-10-29 20:14│鸿日达(301285):鸿日达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提高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与一般舆情: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为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可以由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 ,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 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形象。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 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三)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必须积极推进,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部 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 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少投 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法律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 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 处分和经济处罚,并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 ,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 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d79aa3d4-10f7-483a-82b8-2df98f3a8369.PDF ─────────┬──────────────────────────────────────────────── 2024-10-25 00:00│鸿日达(30128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电话、邮 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玉 田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指定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运作等工作有序开展,在聘任新财务总监前,同意指定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玉田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指定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922cbf2e-e744-4f6d-a003-f1a0dc89e89b.PDF ─────────┬──────────────────────────────────────────────── 2024-10-25 00:00│鸿日达(301285):关于指定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 鸿日达(301285):关于指定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f46d9107-149a-47ed-bb47-2af3d82ab1ae.PDF ─────────┬──────────────────────────────────────────────── 2024-10-16 00:00│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9cd86601-55e2-4ae9-b712-e4ec8a355e1e.PDF ─────────┬──────────────────────────────────────────────── 2024-10-10 00:00│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dd2ca0c9-07a7-4914-8692-d0e210047441.PDF ─────────┬──────────────────────────────────────────────── 2024-09-30 15:50│鸿日达(301285):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辞职暨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 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大 卫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大卫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 任何职务。陈大卫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陈大卫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的原定任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大卫先生持有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1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公司后续将按照《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取 消归属并作废。除此以外,陈大卫先生及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陈大卫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大卫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 司发展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情况 在公司聘任新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前,暂由董事长王玉田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 监和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董事长王玉田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57379860 传 真:0512-57379860 邮 箱:hrdzq@hrdconn.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青淞路 89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a9f68fd5-0730-431f-8ee3-c40419b2d89a.PDF ─────────┬──────────────────────────────────────────────── 2024-09-20 00:00│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鸿日达(30128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9/0bcd6d80-9899-4b67-8898-63f930163e66.PDF ─────────┬──────────────────────────────────────────────── 2024-09-07 00:00│鸿日达(301285):东吴证券关于鸿日达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鸿日达(301285):东吴证券关于鸿日达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7/7051040b-febf-432f-8590-d481b535deac.PDF ─────────┬──────────────────────────────────────────────── 2024-09-07 00:00│鸿日达(301285):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鸿日达(301285):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6/35217dfb-2516-4184-9944-a216882a2b40.PDF ─────────┬──────────────────────────────────────────────── 2024-09-07 00:00│鸿日达(301285):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达”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 日以电话、邮件 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玉田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中的“昆山汉江精 密连接器生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年 3月 31 日。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6/814d0523-279c-4a88-9b01-9a6db9a40296.PDF ─────────┬──────────────────────────────────────────────── 2024-09-07 00:00│鸿日达(30128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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