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88 *ST清研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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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6:18 │*ST清研(30128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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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6:18 │*ST清研(30128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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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5:58 │*ST清研(30128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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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46 │*ST清研(3012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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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58 │*ST清研(301288):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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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58 │*ST清研(30128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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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58 │*ST清研(30128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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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58 │*ST清研(30128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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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58 │*ST清研(30128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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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58 │*ST清研(301288):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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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6:18│*ST清研(30128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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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清研(30128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5d329b14-5947-4c56-aca0-56c8a84eca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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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6:18│*ST清研(30128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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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清研(30128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417d8ae7-3389-4241-a68a-4c5efa9b46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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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5:58│*ST清研(30128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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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开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在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开
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
024年 4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3)。
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相关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且后续无使用计划,账户内资金已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为规范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近日将上述账户注销,具体注销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账号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000094765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113e6dc7-5ad4-4297-81f1-931a08d062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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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8:46│*ST清研(3012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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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东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投”,
持有本公司 6,776,93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27%,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37%)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清研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创投”,持有本公司 2,968,0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75%,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2.79%)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自 2025年 11月 3日至 2026年 2月 2 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
易方式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189,8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5%,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力合创投和清研创投出具的《关于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 占本公司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力合创投 6,776,930 6.27% 6.37%
2 清研创投 2,968,038 2.75% 2.79%
合计 9,744,968 9.02% 9.16%
注:减持主体“力合创投”与“清研创投”因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189,8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5%,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3%。如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11月 3日至 2026年 2月 2日。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力合创投和清研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
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
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等),确定后续持股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企业将认真遵
守相关规定。
3、本企业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
减持。
4、如本企业确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将提前 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如果是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在首
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通知公司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力合创投和清研创投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力合创投、清研
创投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力合创投和清研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
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力合创投和清研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
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力合创投和清研创投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减持
意向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c8059899-67f4-407c-b7aa-4334428cdf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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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58│*ST清研(301288):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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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举行,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5日以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2人,为芦嵩林、张其殿)。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芦
嵩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综上,本次授予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同意确定2025年9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3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35.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6.85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713c3a02-b41d-489d-b968-dc74388db4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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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58│*ST清研(30128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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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举行,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5日以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6人,分别为刘淑杰、汪姜维、王小沁、陈桂红、陈赛
芝、薛永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淑杰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
以2025年9月25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按6.8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5.6万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00f4fddc-d027-49dc-86ba-5d8cb8643d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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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58│*ST清研(30128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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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清研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
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也不含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25日,向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135.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6.85元/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094a11c4-b94c-44e2-912b-bcf1fe17ce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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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58│*ST清研(30128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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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史绪川 副总经理 50.00 29.76% 0.46%
2 其他核心研发人员、业务 85.60 50.95% 0.79%
人员及管理人员(12人)
首次授予合计 135.60 80.71% 1.26%
预留部分 32.40 19.29% 0.30%
合计 168.00 100.00% 1.56%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
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造成。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f15b5184-c1fb-4b8a-8c32-a2d0443038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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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58│*ST清研(30128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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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清研(30128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a9b6830f-6012-4b0d-852a-e5a6514ba3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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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58│*ST清研(301288):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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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清研(301288):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56607f37-8da6-4fd9-9b19-d5a6b33414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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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1:46│*ST清研(301288):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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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3号)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1.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19.09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51,562.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349.39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4月1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清研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1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0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
5年 7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8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147.87万元的超募资金以向控股子公司自贡正鼎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投资建设川南页岩气钻井废水治理项目(一期)。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公司、公司子公司自贡正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5年 9月 22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专户余额(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自贡正鼎环 杭州银行股份 4403041060 3,147.87 川南页岩气钻
保科技有限 有限公司深圳 000323375 井废水治理项
公司 科技支行 目(一期)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一: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自贡正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403041060000323375,截至 2025年 9月 22日,专
户余额为 31,478,7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川南页岩气钻井废水治理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募集账户不得购买支票,不得开通通存通兑,不得设立质押。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可开立企业网银,通过企业网银发起的资金划
转需由乙方落地审核后处理,其他业务操作以乙方的要求为准。甲方通过登录企业网银完成的划款申请操作均视为甲方真实意思表示
,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二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二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
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
可转让。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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