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89 国缆检测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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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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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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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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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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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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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容诚专字[2026]200Z0403│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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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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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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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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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6 │国缆检测(3012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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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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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 78,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 14,250 股股份后的 77
,985,75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2,754,015.00 元,不分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
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要,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6,241,931.86 元人民币,母公司净利润为 81,731,735.28 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173,173.53 元后,减去派发的 2024 年度现金股利 31,980,00
0.00 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214,055,606.4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5,63
4,168.18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9,058,109.23 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55,634,
168.18 元。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制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 78,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 14,250 股股份后的 77,985,75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4.2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2,754,015.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
分配比例。
3、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弥补亏损和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公司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年度分红,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等)预计为 32,754,015.00 元(含税);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
占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7.9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2,754,015.00 31,980,000.00 31,2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6,241,931.86 75,278,938.32 73,674,528.8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3,410,744.66 29,608,289.67 23,705,169.87
营业收入(元) 333,768,809.54 296,110,857.27 276,929,486.1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59,058,109.2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55,634,168.1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5,934,015.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8,398,466.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5,934,015.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6,724,204.20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56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95,934,015.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0元、0元。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该预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9c322e4-8e9d-4f3c-a8a0-00d8ac7085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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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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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
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
5 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5 年 8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年 9月 12 日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事务所
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61d49b7-4bf3-4848-b14b-29876696ed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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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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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 2025 年 12月 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
025〕32 号)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
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
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
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1月 1日起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2)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3)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4)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5)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该项规定对本公司 2026 年一季度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属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b0b2d32-abfa-4fa9-8550-b4f8fe76f6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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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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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013。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7bfc1e0-1834-425b-8951-09cc1e9638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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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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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0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
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3.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3,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 74,325,182.5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8,924,817.46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已支付给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承销费用人民币53,680,188.66 元(不含增值税)后,余款人民币 449,569,811.34 元于 2022 年6 月 17 日到账,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2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2025 年度期间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432.13 万元(含手续费支出)。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618.68 万元;(2)2025 年度期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入账 245.26 万元,截
止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27,000.24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13,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如下:
明细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3,250,000.00
减:发行费用 74,325,182.54
募集资金净额 428,924,817.46
减: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76,186,846.7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7,264,469.20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270,002,439.9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
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徐汇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国缆检测(广东)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以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以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 开户行 专户账号 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投 项目计划投资总
体 资项目名称 额
上海国 上海银行股 03004939928 179,834,509.58 超高压大容 120,200,000.00
缆检测 份有限公司 量试验及安
股份有 1 全评估能力
限公司 徐汇支行 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 121940933010555 31,498,408.18 高端装备用 99,100,000.00
份有限公司 线缆检测能
上海分行 力建设项目
开户主 开户行 专户账号 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投 项目计划投资总
体 资项目名称 额
交通银行股 310066506013005580190 54,354,223.97 数字化检测 44,700,000.00
份有限公司 能力建设项
上海鞍山路 目
支行
国缆检 中国建设银 44050177005300001823 4,315,298.21 设立广东全 40,150,000.00
测(广 行股份有限 资子公司项
东)有 公司东莞市 目
限公司 分行
合计 270,002,439.94 - 304,150,000.00
注:1、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开立的账户同时作为超募资金共管账户;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设立广东全资子公司项目”累计预先已投入 517.07 万元,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不再以募集资金置换此部分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7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国缆检测(广东)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4,015.00 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设立广东全资子公司
项目”,借款额度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 2年,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
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国缆检测(广东)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3,0
15.00 万元用于该子公司的建设。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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