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89 国缆检测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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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27 │国缆检测(3012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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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27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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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30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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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00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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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9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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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9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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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7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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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6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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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5 │国缆检测(30128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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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5 │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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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27│国缆检测(3012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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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6年
6月 25日 14:30在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 8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
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和《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的
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
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9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现场会议地点、
会议审议的议题,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1)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14:30在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8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
通知内容。
(2)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 42名,
代表股份 58,93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703%,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及其身份由相应的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认证。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验证,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就通知公告中列明的下述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1.00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 《关于许伟斌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 《关于黄国飞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3 《关于谢志国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4 《关于王瀛超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5 《关于范玉军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6 《关于王晨生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7 《关于马弘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8 《关于车海辚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9 《关于李忠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00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案已经审议并通过,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负责人:徐 晨 经办律师:达 健
胡蔚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026 年 6月 2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1107c5cd-ebac-4295-ab71-94d8059e8f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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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27│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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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e644174e-cbd8-4ced-98ba-4039b48f5b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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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30│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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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海国缆检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78,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 14,250 股股份后的 77,985,75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2,754,015.00 元,不分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 78,000,000(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 =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32,754,015.00 元/78,000,000 股*10=4.19923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199232 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细情况
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公司总股本 78,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14,250 股股份后的 77,9
85,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4.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2,754,015.00 元,本年度公司
现金分红比例占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7.9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比例。
2、自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8,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 14,250 股股份后的 77,
985,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7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4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2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6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月 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回购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01 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
2 08*****957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3 08*****914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月 18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故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公司总股本 78,000,000(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2,754,015.00 元/78,000,000 股*10=4.199232 元(保留六位小
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
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199232 元/股。
2、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 24.19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 888 号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俊
咨询电话:021-65493333-2612
传真电话:021-65490171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97b87e1-981d-4c3a-8c4f-4c47b4dc11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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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00│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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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资金只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等),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质押,不得投资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投资金额:本次增加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缆检测”)拟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其中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4
5,000 万元。
3、现金管理期限:本次增加的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及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公司现有资金情况及使用计划安排,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原审
批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新增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本次调整后,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其中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45,000 万元(
含本数)。本次增加的 20,000万元(含本数)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现金管理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资金只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质押,不得投资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3、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本次增加的 20,000 万元(含本数)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本次增加 2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后,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其中闲置自有资
金现金管理额度 45,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金。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
资产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该授权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
。同意公司增加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
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本次增加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公司拟进行现
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其中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45,000 万元(含本数)。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本次现金管理方式为金融机构存款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明确好存款类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
其中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45,000 万元(含本数),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
资金需求。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
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0089c4c-6e2f-419c-84b6-471df7ff3e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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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9│国缆检测(301289):国缆检测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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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6月 25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5 日 14:3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 888 号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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