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90 东星医疗 更新日期:2026-03-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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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6:16 │东星医疗(30129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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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24 │东星医疗(3012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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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5:38 │东星医疗(30129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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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30 │东星医疗(301290):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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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5:42 │东星医疗(30129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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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6:48 │东星医疗(301290):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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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8:54 │东星医疗(30129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星医疗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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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18 │东星医疗(3012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
│ │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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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18 │东星医疗(30129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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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7:50 │东星医疗(30129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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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6:16│东星医疗(30129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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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30129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2958e7c9-c0bd-43be-95b0-827ada37a6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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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24│东星医疗(3012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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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江世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星医疗”或“公司”)于 2025年 12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5),持有公司股份 5,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1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数后总股本的
5.1378%)的股东江世华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2个月内(即 2025 年 12月 29日至 2026年 2
月 28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86,8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985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
中股份总数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00%)。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及 5
%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世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截至 2026年 2月 28日,本次减
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江世华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0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79%。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占总股
名称 (元/股) 间(元/股) (股) 本比例
江世华 集中竞价 2025年 12月 29日 28.26 25.25-29.52 609,000 0.6079%
交易 -2026年 2月 28日
注 1:股东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注 2:上表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
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下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东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 股数 占总股本 占剔除回购
名 比例 股份的总股 (股) 比例 股份的总股
称 本比例 本比例
江 合计持有 5,070,000 5.0612% 5.1378% 4,470,000 4.4623% 4.5298%
世 股份
华 其中:无 5,070,000 5.0612% 5.1378% 4,470,000 4.4623% 4.5298%
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 0 0.0000% 0.0000% 0 0.0000% 0.0000%
件股份
注 1:江世华先生在公司上市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5,070,000 股,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止,均未减持公司股份,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即 2025年 12 月 29日)前,江世华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5,0
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1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数后总股本的 5.1378%。注 2:上表中“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中包括江世华先生从二级市场增持的无限售条件股份 9,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江世华先生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
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江世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2026年 2月 28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
计划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已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
量自动作废。
3、江世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江世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6de3be5e-44a3-41cb-96cb-3fcc662f33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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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5:38│东星医疗(30129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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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汉医佳宝”或“标的公司”)9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实施,武汉医佳宝将成为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编制、披露相
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
5-042)。
二、本次交易进展
2025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2025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2025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2026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
天元律师事务所、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法律、评估
、审计服务。公司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各相关方持
续沟通协商。因财务数据有效期要求,公司及标的公司目前正有序组织相关方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加期审计及更新工作,
后续公司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
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
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
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5b41d2bb-82af-4b2b-bb13-1411de1211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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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30│东星医疗(301290):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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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00 ~ -3,200 9,742.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200 ~ -5,100 6,645.91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受市场竞争加剧和客户需求放缓的影响,公司吻合器零部件、医疗设备相关业务收入有所下降,致使主营业务整
体毛利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孜航精密五金有
限公司 2025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盈利能力的分析,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经初步测算,公司预
计2025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约为 9,790.94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约为562.92万元,减值准备金额合计约为 10,3
53.86万元。
本次业绩预告情况已考虑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产减值测试工作尚在进行中,最
终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98b47f26-38eb-48ab-abac-9bd5eca92b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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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5:42│东星医疗(30129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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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汉医佳宝”或“标的公司”)9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实施,武汉医佳宝将成为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编制、披露相
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
5-042)。
二、本次交易进展
2025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2025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2025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
天元律师事务所、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法律、评估
、审计服务。公司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各相关方持
续沟通协商。因财务数据有效期要求,公司及标的公司目前正有序组织相关方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加期审计及更新工作,
后续公司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
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
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
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286388b9-b6ed-4371-bafb-05d00243d2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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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6:48│东星医疗(301290):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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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2)。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变更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朱磊和尚净宇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因立信工作调整,签字注册会计师尚净宇不再担任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委派张宇为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朱磊和张宇。
二、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
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立信 开始为本公司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务
2024年 时间 时间
张宇 2014年 2024年 2025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宇
时间
2024年
2024年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27fc8686-a98f-4446-a59f-4e9eacec9e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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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8:54│东星医疗(30129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星医疗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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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30129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星医疗2025年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863a2e74-0c69-46c4-becb-8d216b6f0b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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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18│东星医疗(3012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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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医疗(3012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a574dba2-a63d-4f01-989e-65eb1bf8c4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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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18│东星医疗(30129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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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星医疗
股票代码:301290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世华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 12月 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
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东星医疗、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江世华先生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年 12月 29日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在公司
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指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 《证券法》
《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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