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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90(东星医疗)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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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290 东星医疗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2 21:20 │东星医疗(301290)::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星医疗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 │ │次重组存在拟... │ ├─────────┼──────────────────────────────────────────────┤ │2026-05-12 21:20 │东星医疗(301290):东星医疗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 ├─────────┼──────────────────────────────────────────────┤ │2026-05-12 21:20 │东星医疗(301290):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 ├─────────┼──────────────────────────────────────────────┤ │2026-05-12 21:20 │东星医疗(301290):上市公司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 │2026-05-12 21:20 │东星医疗(301290):东星医疗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 │ │性的说明 │ ├─────────┼──────────────────────────────────────────────┤ │2026-05-12 21:20 │东星医疗(301290)::东星医疗董事会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 │ │ │司重大资产重... │ ├─────────┼──────────────────────────────────────────────┤ │2026-05-12 21:20 │东星医疗(301290)::东星医疗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及不适用第四... │ ├─────────┼──────────────────────────────────────────────┤ │2026-05-12 21:20 │东星医疗(301290):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至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 │2026-05-12 21:20 │东星医疗(301290):东星医疗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 ├─────────┼──────────────────────────────────────────────┤ │2026-05-12 21:20 │东星医疗(301290):东星医疗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 └─────────┴──────────────────────────────────────────────┘ ─────────┬──────────────────────────────────────────────── 2026-05-12 21:20│东星医疗(301290)::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星医疗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 │组存在拟... ─────────┴──────────────────────────────────────────────── 东星医疗(301290)::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星医疗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28ca6e8-5bf1-497e-94d1-39852e6eef36.PDF ─────────┬──────────────────────────────────────────────── 2026-05-12 21:20│东星医疗(301290):东星医疗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包仕军、湖北天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的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医佳宝”)9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4994120-dce6-4e9a-87e1-a5f15ec2ee8d.PDF ─────────┬──────────────────────────────────────────────── 2026-05-12 21:20│东星医疗(301290):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包仕军、湖北天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的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事项至召开相关股 东会之前,如本次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重组存在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能否取得 上述批准以及何时最终取得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7d94f7e-b823-49be-b80a-26dc2c2ef19c.PDF ─────────┬──────────────────────────────────────────────── 2026-05-12 21:20│东星医疗(301290):上市公司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医佳宝”)股东包仕军、湖北天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武汉医佳宝 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公司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 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并已履行该等签字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 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a0d51b7-05e3-40ca-9adc-ee22af78dc72.PDF ─────────┬──────────────────────────────────────────────── 2026-05-12 21:20│东星医疗(301290):东星医疗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 │说明 ─────────┴────────────────────────────────────────────────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包仕军、湖北天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的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医佳宝”)9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分别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 机构,并分别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 知悉范围。 (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查询,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 (三)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书面认可,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 审议。 (四)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及有关文件。 (五)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本次交易相 关文件的基础上,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6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须的 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与承 诺:公司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交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b8efb2a-3471-42a0-b4f0-904cc4ddae3e.PDF ─────────┬──────────────────────────────────────────────── 2026-05-12 21:20│东星医疗(301290)::东星医疗董事会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 ─────────┴────────────────────────────────────────────────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包仕军、湖北天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的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医佳宝”)9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作出如下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八条所列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d3b148a-10f3-4dc6-a655-7942f0d859df.PDF ─────────┬──────────────────────────────────────────────── 2026-05-12 21:20│东星医疗(301290)::东星医疗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 │适用第四... ─────────┴────────────────────────────────────────────────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包仕军、湖北天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的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医佳宝”)9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 条、第四十四条规定,作出如下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之“C3589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 造”。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之“C358医疗仪器设备 及器械制造”。标的公司深耕骨科植入、外科创护、生物材料等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所属行业为国家医疗器械产业政策重点支持 的高端植介入器械、新型生物材料领域,契合国家推动医疗器械技术创新、加快高端产品国产替代的政策导向。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 于国家发展战略鼓励和支持的产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不属于高能耗、重污染行业,标的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遵守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未曾发生过重大环保事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被有权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而被有权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2024 年修订),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 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 120亿元 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 8亿元人民币;(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 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 4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 8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未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的申报标准,无需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5、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为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的注册企业,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均不涉及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情形,不存在违 反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况。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 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作为基准,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 公允。本次交易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过户或者转移权属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经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通过深度融合和协同进而增厚上市公司的 资产规模,丰富上市公司产品矩阵,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收入来源,提升整体经营业绩和股东回报能力。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 提高资产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积极举措,将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业务范围和优势,切实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符合上市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其在本次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 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 、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完善的法人 治理结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 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 ,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及 其适用意见要求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且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 十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0d631b0-ec39-46e8-b1cb-84d545dde716.PDF ─────────┬──────────────────────────────────────────────── 2026-05-12 21:20│东星医疗(301290):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至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东星医疗(301290):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至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d51db2c-9333-4f05-af16-5db1bc56eed1.PDF ─────────┬──────────────────────────────────────────────── 2026-05-12 21:20│东星医疗(301290):东星医疗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包仕军、湖北天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的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医佳宝”)9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涨跌幅是否构成异常波动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 9月 26日,收盘后上市公司公告了筹划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事项首次公告前最后 1个交易日 (2025年 9月 26日)收盘价为 27.96 元/股,交易事项首次公告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5年 8月 29日)收盘价为 27.53元/股。 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的首次公告日(2025年 9月 26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剔除该期间大盘及同行业板 块波动影响后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项目 首次公告前第 21 个交 首次公告前最后 1 个交 涨跌幅 易日 易日 公司(301290.SZ)股票收盘价 27.53 27.96 1.56% 创业板指数(399006.SZ) 2,890.13 3,151.53 9.04% 中证全指医疗器械指(H30217.CSI) 11,141.41 10,880.70 -2.34%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7.48%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3.90%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不构 成异常波动。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7f404bb-72bd-48d7-a290-52908053fb41.PDF ─────────┬──────────────────────────────────────────────── 2026-05-12 21:20│东星医疗(301290):东星医疗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包仕军、湖北天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的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医佳宝”)9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了《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上市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按照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 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 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 所。 3、上市公司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 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综上,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申报工作,采取了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21063ce-f1a6-4a98-b2b6-52e3966c9f8b.PDF ─────────┬──────────────────────────────────────────────── 2026-05-12 21:20│东星医疗(301290):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包仕军) ─────────┴────────────────────────────────────────────────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武汉医佳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医佳宝”)股东包仕军、湖北天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武汉医佳宝 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人作为武汉医佳宝的股东暨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 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 章都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字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 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在形成案件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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