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91 明阳电气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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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5:44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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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5:50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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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32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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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32 │明阳电气(301291):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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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32 │明阳电气(301291):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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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32 │明阳电气(301291):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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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32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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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32 │明阳电气(301291):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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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32 │明阳电气(301291):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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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30 │明阳电气(301291):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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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5:44│明阳电气(30129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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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张永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永胜先生
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张永胜先生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张永胜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
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永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永胜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e04f7837-5ef3-451f-93cb-4d79782915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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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5:50│明阳电气(30129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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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外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合同及
法律文件,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天成”)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博瑞天
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农业银行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调整后新增担保额度为 7,000 万元,最高担保额度由 20,000万元调整为 27,000 万元。
2、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博瑞天成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61,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博瑞天成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68,000 万
元,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担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经审批 本次新 截至目前 累计担保余 剩余可 是否
号 保 持股比 最近一期 可用担 增担保 累计担保 额占上市公 用担保 关联
方 例 经审计资 保总额 金额 余额 司最近一期 额度 担保
产负债率 度 (含本次 经审计净资
新增) 产比例
1 公 广东博瑞 100% 61.85% 150,000 7,000 68,000 13.51% 82,000 否
司 天成能源
技术有限
公司
2 明阳电气 100% 74.72% 60,000 0 17,000 3.38% 43,000 否
(陕西)
有限公司
3 其他境内 100% 70%及以上 140,000 0 0 0.00% 140,000 否
外全资子
公司
合计 350,000 7,000 85,000 16.88% 265,000 --
注: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所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 05月 06日
3、注册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横门兴业西路 8号 101(增设 3处经营场所,具体为:1、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西路 25 号 101
;2、中山市翠亨新区临海工业园和裕东路 5号;3、中山市南朗街道华南现代中医药城于意路 8号 D2-D5卡)
4、法定代表人:肖正
5、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
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设备修理
;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333.13
负债总额 36,697.95
净资产 22,635.18
营业收入 68,508.53
净利润 6,271.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210.86
资产负债率 61.85%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主要条款
(一)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二)债务人: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三)保证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六)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 85,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88%。截至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c76d3167-8d97-44ef-8d28-84f51c3be3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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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32│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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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相关工作统筹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适时召开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并披露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a01346e4-bf92-446b-8b65-6720c8b57f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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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32│明阳电气(301291):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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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
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实现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拟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旨在加强期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和有效性,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次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
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并负责对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安排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
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Am) 业绩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6年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6亿元。 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7年 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8亿元。 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5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
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业绩达成率(P) 考核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
60%+(A-An)/(Am-An)*40% A≥Am 100%
A为考核年度实际达成的净利润 An≤A<Am P
A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 年 12 月 11 日-2024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2024 年 12 月 23 日,
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1月 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 126 名激励对象授予699 万份股票期权,
授予日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行权价格为 42.88 元/份。
(六)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
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42.88 元/份调整为42.09 元/份。
(七)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申
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461,066 份。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6 年
5 月 8日至 2027 年 4 月 27 日。此外,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已获授但
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 1,058,934 份股票期权办理了注销。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股东会决议,
公司将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次权益分派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5
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因此,在前述 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 P=42.09-0.45=41.64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调整在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生效。
四、相关审议程序和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7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均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宜。北京大成(广州)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efc56060-81d0-44f4-a32c-97ed2e4c82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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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30│明阳电气(301291):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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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3ac5595f-1f0f-47fa-86ef-395b2a89da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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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30│明阳电气(30129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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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由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月 19日首次发出,于 6月 30 日调整发出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主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符合实际情况,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46)。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有效促进实施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授权期限至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之日止: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
调整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派息等事项时,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授权董事会做出调整,将前
述股票期权直接调减或者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5、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6、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项;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
8、授权董事会负责调整本激励计划,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监管机构要求该等调整行为需得到股
东会及/或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调整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做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
须的、恰当的所有行为;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所涉其他事项,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上述授权事项中,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者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
行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a6117d6c-4616-4dda-ac91-c3b1838ccd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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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34│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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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 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则按“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
实施。
上述事项相关公告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公司总股本因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发生变化,总股本增加 2,340,278股,公司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利润分配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激励对象暂停自主行权。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时间距离股东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4,540,2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元(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注】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 ;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9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8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30日至登记日:2026年 7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会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收盘价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2、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履行
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号
咨询联系人:姚兴存、姜叶
咨询电话:0760-28138001
传真电话:0760-28138199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920354e0-3d38-4941-bdb9-00a5d360ed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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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01│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新增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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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明阳”)的函告
,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 量 持 总 限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东或第一大 (股) 股份比 股本比 售股 押
股 例 例
东及其一致
行
动人
中山明 是 5,000,000 3.83% 1.59% 是 是 2026年 至办理 渤海国际 补充
阳 首发前 7 解除质 信托股份 流动
限售股 月 1 押登记 有限公司 资金
日 为止
注:本公告所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系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的股本总数 314,540,278 股为基数计算。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比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 司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持股 总股 份限售和 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股) 份 本 冻结数量 股份比 冻结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例 (股)
中山明阳 130,574,0 41.51 62,450,00 67,450,00 51.66 21.44 67,450,00 100.00% 63,124,01 100.00
10 % 0 0 % % 0 0 %
中山市智 6,854,610 2.18% 0 0 0.00% 0.00% 0 0.00% 6,854,610 100.00
创 %
科技投资
管
理有限公
司
合计 137,428,6 43.69 62,450,00 67,450,00 49.08 21.44 67,450,00 100.00% 69,978,62 100.00
20 % 0 0 % % 0 0 %
二、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明阳
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股份质押风险可控。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def3369f-fc33-4629-b794-ce857d57e5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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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54│明阳电气(30129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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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周雨翔律
师、郭子威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广东明阳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对本次股东会依法进行了
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6月4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5日通过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
该《召开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地址:广东
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6号)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邓德毅先生主持,董事长张传卫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
议,会议开始前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邓德毅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9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9,114,808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63.303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
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
符合资格。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列席本次股东会。
2.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8,952,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305,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83%。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3ba3c23f-7fa5-4662-8aa5-386b9d410c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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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54│明阳电气(30129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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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星期一)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邓德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3 人,代表股份 199,114,8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0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164,646,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4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8 人,代表股份 34,468,59
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8 人,代表股份 34,468,5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84%。其中:通过网络投
票的中小股东 188 人,代表股份 34,468,5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84%。
3、公司在任董事 9 人,现场出席 2人,线上出席 4人。公司副总裁张永胜先生,董事会秘书姚兴存先生、首席财务官刘文娣女
士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952,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1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305,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83%;反对 160,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56%;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周雨翔律师、郭子威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e0a0dc16-9b57-4e0b-a200-d79b5610dc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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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42│明阳电气(30129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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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外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合同及
法律文件,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明阳”)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陕西明阳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 3,000 万元,
公司与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陕西明阳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
行中山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公司与交通银行中山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2、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陕西明阳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4,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陕西明阳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17,000 万元
,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担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经审批 本次新 截至目前 累计担保余 剩余可 是否
号 保 持股比 最近一期 可用担 增担保 累计担保 额占上市公 用担保 关联
方 例 经审计资 保总额 金额 余额 司最近一期 额度 担保
产负债率 度 (含本次 经审计净资
新增) 产比例
1 公 广东博瑞 100% 61.85% 150,000 0 61,000 12.12% 89,000 否
司 天成能源
技术有限
公司
2 明阳电气 100% 74.72% 60,000 13,000 17,000 3.38% 43,000 否
(陕西)
有限公司
3 其他境内 100% 70%及以上 140,000 0 0 0.00% 140,000 否
外全资子
公司
合计 350,000 13,000 78,000 15.50% 272,000 --
注: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所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 年 06 月 06 日
3、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城关街道办统一大道 2 号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4、法定代表人:郭献清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变压器、
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配电
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
器件制造;仪器仪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684.31
负债总额 28,904.36
净资产 9,779.95
营业收入 36,168.13
净利润 4,911.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910.07
资产负债率 74.72%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主要条款
(一)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二)债务人: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
(三)保证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范围:(1)公司与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保证范围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
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
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2)公司与交通银行中山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范
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
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六)保证期间:(1)公司与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保证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
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
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2)公司与交通银行中山分行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
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
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五、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 78,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50%。截至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保证合同》;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47fa2111-1dcb-4d62-855d-8aebe17f99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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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04│明阳电气(30129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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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6月 22 日 15:00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 日上午 09:15-09:25、0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 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5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
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编码 1.00 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如涉及关联股东的,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议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还应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函件或电子邮件于 20
26 年 6 月 17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秘办。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16日-17 日(09: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号
联系电话:0760-28138001
传 真:0760-28138199
电子邮件:ir@mingyang.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联系人:姚兴存、姜叶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0f0f95d0-a9f4-441a-874b-a863887002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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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04│明阳电气(301291):明阳电气章程(2026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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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明阳电气章程(2026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f23399e8-9267-447f-812d-b3266d4731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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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02│明阳电气(30129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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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的规范性要求,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
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光伏设备及
元器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
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仍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前述拟变更经
营范围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
研发、制造、销售、维修:各类变压器及 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
成套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技术及货物 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
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生产、销售:高低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
压成套开关设备及元件、输配变电设备 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
电工器材、五金制品、电子产品、机械设 气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
备及零配件;维修:仪器仪表;承装、承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技
修、承试电力设施;制造、销售和进口计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量器具;从事输配电相关技术咨询。(以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修理;电气
上经营范围涉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
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
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与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修订事
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报备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863d2dd1-1a73-4a4e-a3bc-4a47ea2333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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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01│明阳电气(30129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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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2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符合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商事登记的
规范性要求,经营范围变更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需求做出的合理性调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仍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对公司
经营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请和召集,公司将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5:00在公司会议室(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
业西路 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15日,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
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6-039)。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1b7cdc2c-283f-49df-9748-6ee21dd4c6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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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1:42│明阳电气(30129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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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境内外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
律文件,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天成”)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博瑞天
成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 6,000 万
元,公司与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博瑞天成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55,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博瑞天成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61,000 万
元,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担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经审批 本次新 截至目前 累计担保余 剩余可 是否
号 保 持股比 最近一期 可用担 增担保 累计担保 额占上市公 用担保 关联
方 例 经审计资 保总额 金额 余额 司最近一期 额度 担保
产负债率 度 (含本次 经审计净资
新增) 产比例
1 公 广东博瑞 100% 61.85% 150,000 6,000 61,000 12.12% 89,000 否
司 天成能源
技术有限
公司
2 明阳电气 100% 74.72% 60,000 0 7,000 1.39% 53,000 否
(陕西)
有限公司
3 其他境内 100% 70%及以上 140,000 0 0 0.00% 140,000 否
外全资子
公司
合计 350,000 6,000 68,000 13.51% 282,000 --
注: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所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 05月 06日
3、注册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横门兴业西路 8号 101(增设 3处经营场所,具体为:1、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西路 25 号 101
;2、中山市翠亨新区临海工业园和裕东路 5号;3、中山市南朗街道华南现代中医药城于意路 8号 D2-D5卡)
4、法定代表人:肖正
5、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
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设备修理
;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333.13
负债总额 36,697.95
净资产 22,635.18
营业收入 68,508.53
净利润 6,271.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210.86
资产负债率 61.85%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主要条款
(一)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二)债务人: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三)保证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
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六)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
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 68,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51%。截至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796d427a-89c3-446e-a85b-ca0ed506b0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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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5:40│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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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明阳”)函告,
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中山明阳 是 7,000,000 5.36% 2.23% 2023 年 2026 年 5 兴业银行股份
11月 6日 月 22 日 有限公司中山
1,350,000 1.03% 0.43% 2024 年 6 2026 年 5 分行
月 26 日 月 22 日
合计 8,350,000 6.39% 2.66% -- -- --
注:本公告所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系以公司截至 2026 年 5月 20 日的股本总数 314,263,641 股为基数计算。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售股 补充质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押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中山 是 15,000,000 11.49% 4.77% 是 否 2026年 5月 至办理 渤海国际 补充
明阳 首发前 22 日 解除质 信托股份 流动
限售股 押登记 有限公司 资金
为止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例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中山明阳 130,574,010 41.55% 62,450,000 47.83% 19.87% 62,450,000 100.00% 68,124,010 100.00%
中山市智创 6,854,610 2.18% 0 0.00% 0.00% 0 0.00% 6,854,610 100.00%
科技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合计 137,428,620 43.73% 62,450,000 45.44% 19.87% 62,450,000 100.00% 74,978,620 100.00%
二、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明阳资信
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股份质押风险可控。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1e0f47e3-cefa-4f1c-9413-6de4f027ad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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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42│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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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周雨翔律
师、段霏霏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对本次股东会依法进行了
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并于2026年4月29日通过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该《
召开股东会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地址:广东
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6号)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郭献清先生主持,董事长张传卫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
议,会议开始前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郭献清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64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0,358,417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63.788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
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
符合资格。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列席本次股东会。
2.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0,296,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650,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9%。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0,288,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641,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9%。
3.《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0,269,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623,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6%。
4.《关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9,307,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661,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79%。
5.《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301,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637,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4%。
关联股东郭献清、中山慧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市智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已回避表决。
6.《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0,288,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642,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0%。
7.《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0,288,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642,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3%。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1e71c20-c1f4-4374-b033-06dd8aefa7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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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42│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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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裁郭献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4 人,代表股份 200,358,4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8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5人,代表股份27,236,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9 人,代表股份 173,122,29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1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9 人,代表股份 35,712,2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98%。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5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7 人,代表股份 35,6
93,6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39%。
3、公司在任董事 9 人,现场出席 3人,线上出席 2人。公司副总裁张永胜先生、董事会秘书姚兴存先生、首席财务官刘文娣女
士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296,6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2%;反对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650,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9%;反对 60,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6%;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288,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641,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29%;反对 68,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5%;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56%。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269,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7%;反对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623,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6%;反对 86,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1%;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53%。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307,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56%;反对 1,04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1%;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
意 34,661,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79%;反对 1,04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46%;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301,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2%;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637,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4%;反对 72,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1%;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45%。
该议案关联股东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中山慧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市智创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郭献清已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288,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反对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642,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0%;反对 68,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5%;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45%。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288,5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反对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642,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3%;反对 68,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5%;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周雨翔律师、段霏霏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4119204-a184-4a7c-acd7-5f38a9cf83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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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22│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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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732700f-1fa3-49ae-91e8-bf86fdc2f8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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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16│明阳电气(301291):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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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华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2026 年 3月 30 日,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特定股东中山华慧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慧咨询”)及相关间接持股人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华慧咨询出具的《股份交易进展告知函》,获悉该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现将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华慧咨询 集中竞价 2026/4/22 54.35-63.29 3,122,000 1.00%
-
大宗交易 2026/5/6 55.50-56.28 718,000 0.23%
合计 3,840,000 1.23%
注:1、计算占比时,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312,200,000 股计算(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下同;
2、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小数位数保留及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华慧咨询 合计持有股份 10,504,240 3.36% 6,664,240 2.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04,240 3.36% 6,664,240 2.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胡连红先生通过华慧咨询间接持有部分公司股份。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和承诺要求,胡连红先生本年
内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实际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高管锁定股部分予以自律管理。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截至本公告日,华慧咨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一)股东出具的《股份交易进展告知函》;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ea30088c-2efa-4f24-b0e2-016fa4789a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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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1:40│明阳电气(30129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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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届满前,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结合本激励计划
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业绩结果,公司需对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 1,058,934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涉及激励
对象共126 人。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及注销流程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总股本造成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
续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c0c8cdf2-9dc1-4cd1-bded-0dd5c129c6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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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6:50│明阳电气(30129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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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3)。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fdaba38-82ad-4638-8331-99276ea693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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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6│明阳电气(30129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明阳电气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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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被保荐公司简称:明阳电气
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奥 联系电话:0755-23996949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吉 联系电话:0755-2399694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是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不适用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无 不适用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 是 不适用
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承诺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 是 不适用
承诺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是 不适用
性和及时性的承诺
7.关于承诺履行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赔偿 是 不适用
责任的承诺
1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a5d1b69-e77d-451a-af92-064e685193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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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6│明阳电气(30129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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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明阳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明阳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9 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7,80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8.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604.65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20,928.37 万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6,676.28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18,750.00万元、超募资金 157,926.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300号)
。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此前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关于扩建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暨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0)、《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等相关公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 已使用募集资
号 总额 金金额
1 明阳电气股份智能化输 子项目 1:大容量变压器 39,990.00 22,066.39
配电设备研发和制造中 及箱式变电站生产线建
心项目 设项目
子项目 2:智能化输配电 15,000.00 4,917.74
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 明阳现代能源高端装备科技园项目(一期) 100,000.00 18,152.08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3,750.00 53,887.94
合计 208,740.00 99,024.15
注:1、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137.94万元,主要是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
2、本文及上表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
金累计投入承诺投资项目99,024.15万元(包括以募集资金利息投入137.94万元),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000.00万元,以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9,986.7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4,659.10万元,其中: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55,000.00万元
;剩余资金19,659.10万元(含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993.76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59,986.79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情
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和部分超募资金暂
未确定使用计划,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使用规定,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
.0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2,100.00万元(根据 2026年 4月 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
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计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
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暂时补充的流
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
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分别通过审计委员会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的方式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明阳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明阳电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50b4c74-9ac8-4fb6-8174-c245ccb22f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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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6│明阳电气(301291):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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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明阳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
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
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额度、期限、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
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5.00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人民币 2.80亿元(或等值外币)。该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及时办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
需求和业务情况,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协
议等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交易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降低价格、汇率等波
动风险为目标,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仍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如下:
(一)市场风险:受国内外经济政策和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交易标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波动
时,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交易对手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四)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
险。
(五)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六)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
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二)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原则及要求、审批权限、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
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三)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审慎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仅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
格的境内/境外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
(四)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
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财务部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账务处理及
收益情况等进行审查。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开展外
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
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宜表示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明阳电气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商品/
外汇价格波动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保荐人对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c63d3e-1557-4599-a41d-e3af249b7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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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6│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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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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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6│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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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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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5│明阳电气(301291):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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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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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5│明阳电气(30129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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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书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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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5│明阳电气(30129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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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泽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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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5│明阳电气(30129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鹏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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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鹏翼)。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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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4│明阳电气(30129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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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月 21 日 15:00 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 日上午 09:15-09:25、0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6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7.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除议案 5.00 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上述议案 1.00 至议案 7.00 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涉及
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具体情况将在股东会上进行说明。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还应同时持有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函件或电子邮件于 20
26 年 5 月 20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秘办。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9日-20 日(09: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号
联系电话:0760-28138001
传 真:0760-28138199
电子邮件:ir@mingyang.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联系人:姚兴存、姜叶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01bf3b8-ff65-4d9c-bc0a-bd5821861e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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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3│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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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ff5d54b-4663-444c-8e8f-7944125d8c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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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3│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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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1283273-9816-4a69-9178-1a840f0191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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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2│明阳电气(30129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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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88,290,773.33 元,其中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6,542,673.6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 1,645,987,476.55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期 末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1,534,392,862.14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
比例,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534,392,862.14 元。
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22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0
49.00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3.88%。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
案则按“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实施。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3-202
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61,191.20 万元,高于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本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2,344,000.00 224,784,000.00 224,784,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8,290,773.33 662,518,862.78 495,170,944.77
(元)
研发投入(元) 213,759,918.69 210,897,511.34 163,205,384.32
营业收入(元) 6,909,626,565.43 6,444,072,813.27 4,971,471,031.9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645,987,476.55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534,392,862.14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611,912,000.0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581,993,526.9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611,912,000.0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587,862,814.35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3.21%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
相匹配,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报备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af3f216-8924-4cd2-b783-8877965cfd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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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2│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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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
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并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制定并执行具体的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期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时,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过相应期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三、中期利润分配的授权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制定并执行具体的 2026 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1、公司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
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
2、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b016eb9-900b-4f32-9764-90fe377a7c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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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2│明阳电气(30129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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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9874242-aa9d-4081-9880-ac47f66024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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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2│明阳电气(30129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明阳电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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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人”)作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明阳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明阳电气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0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3年6月27日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
7,80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13元。截至2023年6月27日,公司共募集资金297,604.6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928.37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276,676.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30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1,208.03万元,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000.00万元,尚未使
用的金额为161,654.7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58,468.2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186.49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7,816.1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9,024.15万
元。
(2)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9,986.79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承诺投资项目99,024.15万元,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000.00万元,以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9,986.7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4,659.10万元,其中: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55,000.00万元
;剩余资金19,659.10万元(含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993.76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23 年 6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 645777318410 募集资金 14,801.54
支行 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 692577318654 募集资金 13,199,436.88
支行 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 712077315091 募集资金 430,808.63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支行 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 44326101040015326 募集资金 11,828,412.97
南朗支行 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 760900638810928 募集资金 45,506,264.38
开发区科技支行 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396000100100900206 募集资金 121,572.25
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 2011021719200359971 募集资金 1,010,650.47
张家边支行 专户
中国银行中山南朗支行 739379391310 募集资金 51,324,591.88
专户
交通银行中山火炬开发区科技支 484601400013001396344 募集资金 30,574,974.11
行 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 44050178050200002914 募集资金 40,084,413.10
火炬开发区支行 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 44326101040017447 募集资金 2,495,104.88
南朗支行 专户
合计 196,591,031.09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994.82 万元(其中 2025年度利息收入 808.1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 1.06
万元(其中 2025年度手续费 0.83万元)。
公司 2025年注销了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71337731630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63927740554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翠亨新区支行 4405017800490000015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201100291920034495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48460290001300102256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e684a30-e445-4c5e-ac9e-dadf689f19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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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2│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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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44bbce3-2a36-498d-9ee0-4ad5e06b91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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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2│明阳电气(30129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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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基于此,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余鹏翼先生、李泽明先生、张书军先生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余鹏翼先生、李泽明先生、张书军先生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
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53bbb07-ed9f-4abe-b177-c2bccc4697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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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2│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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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 年 12 月 11 日-2024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2024 年 12 月 23 日,
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1月 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 126 名激励对象授予699 万份股票期权,
授予日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行权价格为 42.88 元/份。
(六)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
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42.88 元/份调整为42.09 元/份。
(七)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申
请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461,066 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下文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届满
前,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结合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业绩结果,公司将对
已获授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 1,058,934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且已取得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影响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相关审核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办理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所就公司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
5 修正)》和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2026 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记录》;
(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6231900-2463-48f5-97cd-578dcfaf01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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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2│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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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56097f-47e7-4d97-87a4-d336ff81df9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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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明阳电气: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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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46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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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明阳电气: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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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4695.PDF
─────────┬────────────────────────────────────────────────
2025-10-30│明阳电气: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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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9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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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明阳电气: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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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6781.PDF
─────────┬────────────────────────────────────────────────
2025-04-24│明阳电气: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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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29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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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明阳电气: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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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3055.PDF
─────────┬────────────────────────────────────────────────
2024-10-30│明阳电气: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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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8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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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明阳电气: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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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87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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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明阳电气: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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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055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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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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