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291 明阳电气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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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16:20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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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1:46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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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07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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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1:46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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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6:24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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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7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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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7 │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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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7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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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7 │明阳电气(30129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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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7 │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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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16:20│明阳电气(30129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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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 86,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
律文件,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天成”)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博瑞天
成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珠海华润银行中山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 3
,500 万元,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中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博瑞天成的累计担保金额为 30,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博瑞天成的累计担保金额为 33,500 万
元,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经审批 本次新 截至目前 累计担保金 剩余可 是否
号 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可用担 增担保 累计担保 额占上市公 用担保 关联
例 经审计资 保总额 金额 金额 司最近一期 额度 担保
产负债率 度 (含本次 经审计净资
新增) 产比例
1 公司 广东博瑞 100% 71.86% 51,000 3,500 33,500 7.17% 27,500 否
天成能源
技术有限
公司
2 公司 明阳电气 100% 56.60% 35,000 0 7,000 1.50% 31,000 否
(陕西)
有限公司
合计 86,000 3,500 40,500 8.67% 58,500 --
注:1、上表中“经审批可用担保总额度”指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可用担保总额度;
2、上表中“截至目前累计担保金额”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包含以前年度签订但尚未期满担
保合同所对应的担保金额;
3、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所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 05月 06日
3、注册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横门兴业西路 8号 101 室(增设 3处经营场所,具体为:1、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西路 25 号
101室;2、中山市翠亨新区临海工业园和裕东路 5 号;3、中山市南朗街道华南现代中医药城于意路 8 号D2-D5卡)
4、法定代表人:肖正
5、注册资本:5,01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
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设备修理
;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042.08
负债总额 15,840.20
净资产 6,201.88
营业收入 13,522.71
净利润 1,48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80.50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主要条款
(一)债权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二)债务人: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三)保证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
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
用。上述各项债权在合同中合称为被担保债权。
(六)保证期间:融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五、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为 40,5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67%。截至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2e6bc8b6-8344-414c-8949-cdbdf84208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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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1:46│明阳电气(30129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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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 86,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
律文件,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明阳”)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陕西明阳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咸阳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 1,000 万元,
公司与中国银行咸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陕西明阳的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陕西明阳的担保金额为 7,000 万元,未超过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经审批 本次新 截至目前 累计担保金 剩余可 是否
号 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可用担 增担保 累计担保 额占上市公 用担保 关联
例 经审计资 保总额 金额 金额 司最近一期 额度 担保
产负债率 度 (含本次 经审计净资
新增) 产比例
1 公司 广东博瑞 100% 71.86% 51,000 0 30,000 6.42% 31,000 否
天成能源
技术有限
公司
2 公司 明阳电气 100% 56.60% 35,000 1,000 7,000 1.50% 31,000 否
(陕西)
有限公司
合计 86,000 1,000 37,000 7.92% 62,000 --
注:1、上表中“经审批可用担保总额度”指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可用担保总额度;
2、上表中“截至目前累计担保金额”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包含以前年度签订但尚未期满担
保合同所对应的担保金额;
3、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所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 06月 06日
3、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城关街道办统一大道 2号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4、法定代表人:郭献清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变压器、
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配电
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
器件制造;仪器仪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138.83
负债总额 6,304.42
净资产 4,834.41
营业收入 830.53
净利润 -12.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38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主要条款
(一)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二)债务人: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
(三)保证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范围:在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
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
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六)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审议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为 37,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92%。截至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97008643-609b-4a81-9a21-679654ab73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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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9:07│明阳电气(301291):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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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
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再
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
22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85.40万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当期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
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则按“分配总额不变,调整分配比例”的原则实施。
上述事项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22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0 元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8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会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收盘价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2、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
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履行
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号
咨询联系人:姚兴存、姜叶
咨询电话:0760-28138001
传真电话:0760-28138199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a0fce06b-298a-4377-9aa3-8b370c7bf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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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1:46│明阳电气(30129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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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明阳”)函告,
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中山明阳 是 18,700,000 14.32% 5.99% 2025 年 3 2025 年 9 渤海国际信托
月 24 日 月 4日 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例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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